日本商业银行机构设置的特色及借鉴
日本主银行制度的分析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主银行制度的分析及对我国的启示摘要:前段时间,许多温州中小企业相继倒闭,企业管理者纷纷外逃。
其中主要的原因在于资金链的断裂,而这与我国的银行借贷体制不完善密切相关。
日本是亚洲的主要经济大国,而其在战后经济迅速发展也令人惊叹。
为此笔者旨在分析研究日本主银行制度,从而得出一些有助于我国现在银企关系发展的启示。
关键词:日本主银行制度利弊中国银企关系启示一.日本主银行制度的兴起1927年日本银行法改革前,由于开办银行资本金要求较低从而导致多家银行为了在激烈的环境下生存纷纷同企业互任董事,保持密切关系。
1949年日本重新开放股票市场,未来避免被兼并,企业和银行的持股关系得到了发展。
其次,由于战后老财阀的接替以及财产税的实施削减了大部分控股公司及财阀家族所拥有的股份。
最后,战后企业向公众出售股份而早就了一个分散化的小股东阶层,而这些小股东的收益不足以负担其对公司进行监控成本。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由于贷款分散化的需要和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监控,主银行制度应运而生。
对于主银行制度的定义没有一个较为正式的说法,但是一般认为主银行表示一个企业与某个特定银行之间的长期关系,并且该企业从其主银行那里的借款占该企业价款总额的份额最大。
青木昌彦提出在衡量主银行关系中有五个重要指标:(1)银行贷款额度。
(2)银行与债券发行相关的服务。
(3)持股份额。
(4)支付结算账户。
(5)信息服务和管理资源的提供。
此外,对于某一企业而言,其交易银行是否成为主银行的基本条件包括:(1)能长期持续地向企业提供最多贷款的银行;(2)银行是企业最大股东之一;(3)银行与企业形成综合的交易关系;(4)银行与企业保持密切的人事关系;(5)银行是企业危机的救星。
二.日本主银行制度的机能主银行制度对于战后日本的经济建设有着重大的影响,其机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向企业提供了有效的资金的机能:首先,由于主银行与融资对象企业保持长期的交易关系,而其往往是企业最大的股东,通过派遣董事和企业保持密切的人事关系,银行非常容易获得企业所有的经营情报。
日本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征及对我国公司治理改革的启示

日本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征及对我国公司治理改革的启示[摘要]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经历了不断完善、不断规范的发展过程。
但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绝大部分是由国有企业转制而来,上市公司的治理中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
因此,探索如何完善我国上市的公司治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首先对国内外有关公司治理的不同观点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接着着重分析了日本公司治理的主要特征,以期可以从日本公司的治理经验中找到适合我国的公司治理模式。
[关键词]公司治理结构;日本;上市公司与世界上市场化程度高的国家或正在市场化的国家一样,中国的公司在治理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日本与中国虽然在经济发展水平、政治制度等方面存在着很大差异,但在公司治理比较研究的诸多方面有着天然、近似的联系。
因此,与日本有着天然联系的中国,在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应该积极借鉴日本公司治理的经验,尤其是通过对日本公司内部治理的研究,使我们吸收成功的经验和总结失败的教训,以指导中国经济的改革。
因此,在中日两国公司治理环境极为相似的背景下,认真分析日本企业制度的特征,客观总结日本公司治理的经验,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日本公司治理的特征(一)、日本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以法人交叉持股主要特征的。
日本的股权结构是在战后实行经济民主化改革和其后日本经济高速发展的进程在形成的。
在20世纪30年代,日本企业的股份高度集中于少数财阀家庭手中,从而形成了高度集中的“金字塔”式的股权结构。
战后通过解散财阀的民主改革,股权结构由财阀个人家庭手中向事业法人、政府、金融机构等多元化的所有主体转变,股权逐渐向企业法人集中,形成了日本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人相互持股的特征。
随着日本经济泡沫的破灭,有人说交叉持股正在迅速瓦解,然而,对目标是强化伙伴关系的交叉持股而言,它们并没有太大变化。
目前,仍然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交叉或稳定持股的性质是否发生了实质性变化。
不过这种持股结构正呈逐渐减少的趋势。
日本企业独特的组织架构

日本企业独特的组织架构总经理会议、交叉持股、综合商社……日本财团以其特有的生存方式和手段展现了其强大的综合作战实力。
二战结束后,日本经济全面崩溃。
从战后初期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日本企业的竞争力远远比不上美国和欧洲的企业。
例如,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不包括美国企业在内的世界100家大企业中,日本只有4-5家;在包括美国企业的世界100家大企业中,日本还榜上无名。
为了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50年代,大企业之间合并、协作以及产业再组织论,成了当时日本政策思想的主流。
日本政府认为,小企业体制是本国企业国际竞争力差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因此,迅速改变这种现状,扩大企业规模,扶植主导产业,就成了日本政府经济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了培育独立自主的经济体系,日本政府和经济团体联合会做了大量的工作。
1953年,日本政府修改了《禁止垄断法》,放宽了持有竞争关系的公司的股份及兼职的限制,三井、三菱和住友三大旧财阀在美军占领时期被分割出去的企业又重聚起来了。
同时,战后的一些“新财阀”也相互结合,形成芙蓉、第一劝银及三和三大新型财团企业集团,这就是日本着名的六大财团型企业集团。
这些集团最显着的特点便是以金融机构为中心,集团内各企业环形持股,即银行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交叉持股。
此外,日本政府还鼓励大垄断企业相互之间通过相互持股、系列贷款、人事互派等纽带结成企业集团,以增强团体对外竞争能力。
通过放宽对企业相互持股、系列贷款、人事互派等方面的限制,直接促进了日本企业集团的形成和发展,出现了三井、三菱、住友、芙蓉、三和、第一劝银等“六大企业集团”和日立、丰田、新日铁等若干“独立系企业集团”。
这些大集团横跨各产业,构成日本经济的基础,掌握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并对国民经济有着重要影响。
网状生存三菱、三井、住友、富士(芙蓉)、三和、第一劝银是日本着名的“六大巨头”,前三者是直接继承二战前财阀谱系的集团,大约在50年代前后形成;后三者是在战后日本经济发展过程中,以主办银行为中心于六七十年代形成。
美德日韩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美德日韩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以及对我国的启示一、美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特点经过百余年的探索,美国公司治理结构已经发展成一套规范完备的制度体系。
综观美国公司治理结构,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1、对经理层的有效激励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
为了有效解决两权分离后出资人与经理层价值取向不一致的矛盾,美国的股东们通过对经理报酬的设计, 把经理的个人利益与公司效绩挂起钩来, 以使经理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同时, 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最多的财富。
但在实践中发现, 这种激励办法有其天生的弱点, 经理们会通过短期行为在支配资源的过程中尽最大可能为己谋利, 致使公司的长远利益受损。
在这种情况下, 美国股东们又发明创造了新的激励措施, 即在坚持经理的个人利益与公司长远绩效挂钩的原则的同时, 对经理实行股票认购期权制。
这样, 就把经理个人利益与企业发展捆绑起来, 促使经理只有把公司经营管理好才能获取个人的最大利益。
美国公司通过对经理们的有效激励, 促进了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2、健全的董事会制度是确保公司正确决策的有效措施。
美国公司董事会制度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是按出资额度大小, 选举大股东参加董事会。
这种选择的理由是, 在同股同权的制度下, 大股东会更加关心自己的利益得失, 因此,比较而言, 大股东出任公司董事, 是最值得信赖的。
但实践看, 大股东在决策公司重大事项过程中往往片面考虑自身利益的得失, 忽视甚至损害其他小股东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 美国股东们对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又进行了重新设计, 于是美国公司董事会发展到第二阶段, 即选择擅长公司经营管理的非股东出任董事, 也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独立董事, 目的是建立一个独立、公平的董事会。
独立董事与公司没有任何经济关系, 出于中立地位, 不受公司左右, 能够客观、公正地维护股东权益。
目前, 美国绝大多数公司实行独立董事制度。
同时, 董事会下设若干个专业委员会, 分别代表董事会执行不同的功能。
银行制度比较学缩印版

银行制度比较学缩印版前言银行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为了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转,各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相应的银行制度。
本文将通过对比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制度,总结出其中的共同点和差异,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了解银行制度的视角。
日本银行制度日本的银行制度可以分为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特殊银行等多个层面。
其中,日本最重要的银行机构就是日本银行,它是日本的中央银行。
另外,日本还有三菱UFJ银行、三井住友银行、瑞穗银行等三大商业银行,以及信用合作社和信托银行等特殊银行。
日本银行制度的特点是明确分层,各层之间职责分明。
中央银行主要负责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商业银行则负责为实体经济提供融资服务;信用合作社则是为农村和地方提供金融服务;房屋贷款银行和邮政银行则提供独特的金融服务。
美国银行制度美国银行制度也是分为联邦储备系统、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证券公司等不同层面。
中央银行则是由联邦储备系统来管理的。
商业银行则有国家银行、州银行和机构银行等不同类型,提供各种贷款和储蓄服务。
投资银行则主要提供金融顾问、证券发行和股权交易等服务。
虽然美国银行制度和日本银行制度都是采取分层结构,但是两者在职责和功能上还是有很大差异的。
美国的联邦储备系统除了负责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外,还承担着促进金融稳定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责。
此外,美国的投资银行则往往与商业银行分开,以避免风险互相传染。
英国银行制度英国的银行制度是有银行业监管机构和银行业自我监管两个方面针对银行进行监视和调控的。
其中,银行业监管机构的职责就是维护普通公众和存款人的利益,确保银行稳健发展和财务稳定运行。
而银行业自我监管则是指银行自己设立一些内部制度和规章制度来养成自律和自我约束的良好习惯,以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
与日本和美国不同,英国的银行制度中没有明确设立一个中央银行。
相反的,英国银行家协会和英国银行协会则分别承担管理银行业的职责。
此外,英国还设立了金融行为监督局,负责全面监督整个金融市场的运行。
日本主银行制度

日本的主银行制度1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李扬对企业实行主要往来银行制(简称主银行制),曾经是日本银行制度和企业制度的一大特色。
一般认为,主银行制对于战后日本经济的高速增长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保证作用。
有些研究进一步指出:主银行制度的施行,还使得日本政府的产业政策得到了银行资金的强大支持,而且,对于银行监督企业有效地使用资金,防止出现不良债权,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发挥了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
新近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章第48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一家银行的营业所开立一个办理日常转帐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帐户,不得开立两个以上的基本帐户。
”这个规定,与日本的主银行制度有暗合之处。
事实上,我们在起草这一条款时,或明或暗地是以日本的主银行制为蓝本的。
鉴于此,研究日本的主银行制,特别是,研究这一制度产生的背景、社会条件,以及其目前的发展变化,对于我国商业银行制度的改革以及金融体系的改革,显然是十分必要的。
一日本主银行制度的历史可追溯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
那时,为了支持军国主义的发展,政府强制要求银行与企业建立密切的关系,并向它们提供贷款。
但是,战前日本企业的运营资金,特别是用于设备投资的长期资金,主要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来筹集,而不是来自银行贷款。
据统计,当时,日本企业的自有资金占其整个资金的比例为60%左右(在战后头10年中,这一比例下降到35%);在外源资金中,银行贷款也只占一半左右。
因此,尽管政府进行了很大的努力,除了那些财阀拥有的银行和企业之外,大部分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依然是比较松散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的企业大部分处于破产和半破产的境地。
银行资金也极为短缺,并因企业债务的拖累,存在大量的不良债权。
银行和企业共同面临的最紧迫也是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就是处理这些由战争造成的不良债权。
当时比较一致同意的处理方案是,建立“新”、“旧”两笔账,即,银行和企业各自都把自己资产中的不良部分和实存部分分离开来,分别处理。
日本主办银行业务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浅析日本公司治理结构

浅析日本公司治理结构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是指有关公司权力与责任在各公司机构之中分配状况的安排,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公司的权力是如何划分的;这些权力如何在公司的各机构中分配。
其目的在于明确地确定股东、董事会与经理人员三者之间的权利、责任与利益,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
按投资者行使权力的不一致,公司治理结构在模式上可分为外部操纵模式与内部操纵模式两种。
外部操纵模式的公司治理结构以美、英两国为代表,又名英美法系型公司治理结构(也有人称之为新古典式公司治理模型)。
这种模式的要紧特点,是公司股权比较分散,持股人对公司的直接操纵与管理的能力极为有限,但在资本市场发达股票流淌性好的情况下,大多数股东可通过市场交易即借助股票市场来形成对公司行为的约束与对代理人的选择。
内部操纵模式的公司治理结构以德国、日本两国为代表,又名大陆法系型公司治理结构。
这种模式的要紧特点,是公司股权较为集中,特别是存在公司之间相互持股与银行对公司大比例持股的现象,对股票市场的依靠性较小。
本文通过对日本公司治理结构的分析,找出日本公司治理结构中值得我国借鉴的方面,以为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改革提供根据。
一、日本公司治理结构的进展、形成与特点(一)日本公司治理结构的历史变迁1.战前单边治理模式1868年明治维新日本进入近代资本主义社会,随后走上工业化道路。
当代日本公司治理模式脱胎于其前身——财阀集团或者家族企业集团。
日本企业最初也以业主制与合伙制为主,工业化改变了企业制度与企业惯例。
在19世纪70年代,日本出现了一些非正式的股份公司,1893年的普通公司法与六年后生效的商法促进了日本股份公司进展。
进入20世纪,所谓财阀多元化经营的公司开始在日本兴起,公司合并也大量出现,在20世纪初的几十年里,日本财阀在经济中发挥了强有力的作用。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往常,日本的公司治理结构也是典型的“资本雇佣劳动”式单边治理模式,资本所有者拥有全部的公司所有权。
经理人员与普通员工一样,为了寻求更高的薪金与更好的机会而频繁地从一家公司转到另一家公司,他们通常按照契约规定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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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商业银行机构设置的特色及借鉴摘要:本文通过分析日本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管理的3个主要特色,从中找出我国商业银行在加强机构设置方面存在的差距,并探讨如何借鉴其先进的管理经验,从组织架构、人事管理、金融监管、考核激励、企业文化等方面,建设并完善具有我国特色的机构设置管理模式。
关键词:日本商业银行;机构设置;风险管理商业银行机构设置的科学合理是其构建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在引进和借鉴西方商业银行先进管理模式过程中,与我国近邻的日本在地域文化、社会观念、民俗民风、金融环境和历史起点等方面都有更多的共通之处,因而以其作为前车之鉴,构建与国际先进模式接轨并符合我国金融环境现状的商业银行组织机构模式,具有更加现实的意义。
一、日本商业银行机构设置的主要特色(一)以客户为中心宗旨下的分类和个性化服务1、客户群分类及其服务策略法人客户按其信用评级和规模(年销售额)分为4类:一是小规模法人客户,主要是运用自动化简捷化审查功能,将其业务集中到商务金融中心进行集约和迅速处理;二是信用评级居中且规模适度的法人客户,侧重于在控制风险回报的基础上进行量的扩大与质的改善,有效地利用定型式战略商品,尽量在各营业网点就终结审查以提高书面审查效率;三是规模大但信用评级低、营业状况不好的客户,侧重于强化事业再生支援和提供问题解决方案,以改善资产构成,销减授信成本,并确保与风险相对应的贷款利润;四是规模大、评级好,且有各方面资金需求,也是各家银行竞争焦点的客户,此类客户业务需求营业网点和常规性业务部门满足不了,要通过设立若干个专门部门,并能提供和实施个性化提案来最大限度地赢得客户,体现银行的综合竞争实力。
个人客户按其对银行效益贡献度大小分为高端客户、中端客户和一般客户三类。
高端客户配备专门的客户经理,为其提供PB(personal banking,即个人银行)和FC(financial council,即财务顾问)服务:中端客户设置专业经理,为其提供相对定型的MC(money council,即家庭理财咨询)服务;一般客户则主要通过柜面和自助设备以及电子商务等为其提供简便快捷的服务。
2、机构设置(1)法人服务集团组织体制。
一般设有6个部:业务对策部、国际业务部、A.L.C对策部、事业调查部、企业法人规划部和零售企业法人营业部。
以上除零售企业法人营业部主要负责商务金融中心营销与管理,从而面对数量庞大的小规模企业法人客户群外,其余5个部均以后三类客户,尤其是第四类重点客户为主要对象提供服务。
业务对策部:主要是为客户提供市场、工程和资产方面的情况,对尖端技术企业和创业初期企业、新客户企业以及非盈利法人(医院、学校、宗教组织等)提供业务对策建议,组织银团贷款等。
国际业务部:主要为海外日资企业和在日外资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并对内资企业和其他业务部门外汇贸易实务和金融提供业务支持。
A.L.C对策部:主要为以控制和改善资产负债表中资产(Asset)、负债(Liability)和资本(Capital)之比例关系为核心的客户提供财务及经营应对策略,包括业务营销、资产证券化和动产及不动产融资等。
事业对策部:主要根据产业及行业动态对企业集团重组、经营方向变化和财务体制改革等提供综合性咨询服务,并抓住与客户事业相关的“新鲜适时”发展主题,直接向客户提供相关的情报信息。
企业法人规划部:主要侧重于对企业法人的商品市场营销流程、网络和组织体制提供全盘性规划、开发与管理等服务。
(2)个人客户服务组织体制。
一般设有7个部,即个人业务综合部、咨询业务部、融资业务部、结算资金业务部、个人审查部、支行业务部和支行事务工作指导部。
除后两个部主要以占比最大的一般客户为工作任务外,其余5个部也均以中、高端客户为主,为其提供从情报、咨询、理财、融资、结算、存款、基金和证券等一系列的配套服务。
由上可见,日本商业银行组织机构设置是根据典型的客户分类二八法则,把主要的资源集中在少量贡献度较大的目标客户群之上。
其客户分类定位、组织机构资源的差别投入,以及对市场新兴、高端、重点难点项目的部门职责分工的细致入微及其主体对应关系,均体现了以客户为中心的宗旨和高度的市场化、集约化及标准化原则。
(二)组织层次简约与其他西方国家商业银行一样,日本的商业银行无论是城市银行还是地方银行,都实行直接的总分行制度,即使象瑞穗、三井住友这样规模庞大的城市银行,也都只有总行和分行(支店或营业网点)两个层次,有的地区设立了“地区小组”,也是直接面向客户进行经营的支行性质的组织。
风险管理、业务监察、稽核监督等综合性管理督导部门一般只设在总行本部,而诸如会计监督中心、清算中心等业务机构也都直接上收在总行,总行直接管到支店,总行与支店两层的管理与经营目标均明确而清楚,真正实现了扁平化。
体现出更多的业务集约和便于考核管理的特点。
(三)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如果说机构层次的组织体制是人力资源配置的硬件,那么考核激励机制则是人力资源配置的软件,它起着激发人力资源动力的桥梁纽带和传导通道作用。
1、终身雇用制及年功序列的惯例。
与日本其他行业一样,日本商业银行对员工的雇佣及激励也实行终身雇佣和年功序列的惯例。
前者指企业连续地雇用员工直到其退休,后者指每隔一定时间按规范和尽可能公正的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考核评价结论对员工晋级加薪。
上述两制明显受到日本传统的组织原理及所谓“长幼有序”的儒教文化观念的影响,但从企业文化和经济分析的观点,也可以认为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日本企业至少在战后取得成功,实行终身雇佣和年功序列比之其他的组织原则和雇佣结构具有更高的经济合理性。
2、总分行联动考核。
实行总分行制的日本商业银行,实行经营业绩的双重反映考核体制,即将项目产品的收入或效益进行两重会计,一方面记录在支店效益上,另一方面也反映在总行相关部门业绩上,在会计簿记上双方同时反映,实行总行和分行间的联动考核,以此来有效地形成竞争合力,避免总行和分行(支店)间由于管理层次及市场距离不同形成经营取向差异从而导致资源内耗。
二、若干借鉴(一)根据市场导向和“二八”法则抓紧再造业务流程在推进集约化经营改革的进程中,我们已经提出了根据客户规模和贡献实行差别服务的经营理念,但囿于观念、资源和系统开发的限制,进展不快,即使在一些传统的业务领域,如结算、融资等业务,我们仍在一视同仁地提供服务,重点客户与一般客户在业务流程和资源投入上并无根本的差异。
因而,当前应抓紧研发推广定型式产品,构建、完善商务金融中心,投产升级自助式和自动式金融服务系统,只有在标准化规范化业务流程前提下,才能腾出宝贵的柜面资源和客户经理资源为重点客户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二)对重点项目和产品研发实行倾斜性的机构发展战略以资源配置的效率观点分析,全力经营与分力经营、专业管理与综合管理对产品项目推进的差异,尤其是新兴产品和高端项目上推进力度差异是显而易见的。
“三军未动,粮草先行”,针对重点项目客户在情报信息、市场网络、资本管理、资产保值、理财咨询和集团运营等方面的服务要求,我们应分设出更多的专业部门,实行针对性、个性化的专家式服务,以保证我国商业银行在重点战场和前卫阵地的综合竞争实力。
(三)加速简化管理层次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实行的总、省、市、县、网点过长的五级体制链条,造成管理变革的从上到下,以及市场导向的从下到上双向的信息及力度衰减都是较为明显的。
由于网点众多和管理历史的沿革,目前应逐步推进管理层次的简化变革。
县级支行要抓紧落实账务上收,切实精简二线人员;省市两级分行要裁减非经营性管理部门,并逐步向经营性组织过渡;总行部门的管理链条和力度要进一步延伸和强化,并向能直接调控到网点的目标过渡,以最终达到扁平化管理的目标。
(四)进一步强化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是指企业在长期经营实践中形成的稳定的价值观体系和各种观念文化的总和,包括价值观、行为规范、习俗习惯、制度法则、精神风貌等,而人本主义和增强凝聚力则是企业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当前,借鉴西方就业惯例和对传统“铁饭碗”制度的变革,我们实行了内部退养、自谋职业和对柜员合同工按年龄和工龄两条线进行切取等政策,对减员增效、转变观念和打破能进不能出的旧制度是必要的和适时的,并产生了很好的效果。
但对一线员工的稳定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如果能逐步淡化统一切线的办法,实行按员工的综合业绩评价的动态管理方法决定员工的取舍升降,则能更好地体现我国商业银行用工和考核制度上的亲和力和凝聚力,从而充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进一步提高综合竞争实力。
(五)完善部门目标考核机制健全完善部门目标考核机制,对找准部门目标定位和经营取向,强化条块之间的动力传导具有最直接和刚性的功效。
当前一是要根据管理会计的责任中心原则,对收入、成本、费用和效益实行条块同步反映考核;二是要注意部门考核指标的设置必须与其主要任务和主要资源投入对象相匹配,防止造成管理错位;三是对每个业务部门,尤其是主要业务部门都要实行考核激励,激发员工积极性并切实杜绝平均主义分配倾向。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在机构设置方面正在积极进行改革,力求与国际接轨,并且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是与国际上先进国家相比,我们还存在着诸多不足。
我们应努力借鉴先进的经验,构建与国际先进模式接轨并符合我国金融环境现状的商业银行组织机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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