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资金管理,优化付款流程的通知0117
关于进一步规范资金支付业务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资金支付业务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资金支付业务,强化资金支付过程的内部控制,经财务部研究,决定对资金支付业务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款业务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近期资金需求,向财务部提出调款申请,调款业务有日常经营调款及注册资本拨款两种方式,各单位按实际情况填写《经营调款申请表》(见附件1)或《注册资本拨付申请表》(见附件2)提交财务部。
具体流程:各单位按要求填写《申请表》→资金室经办员复核→主管资金总经理初审→资金室经办员进行调款操作。
二、资金理财业务
财务部为资金理财业务的管理部门,资金管理室负责对资金理财业务进行具体操作。
理财业务的操作人、审核人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禁止一人完成所有的理财业务操作。
具体流程:资金管理室主任提交《投资理财业务申请表》(见附件3)→主管资金总经理审批→资金室经办员进行理财资金操作。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二0一0年一月七日。
公司加强工程款支付管理通知

公司加强工程款支付管理通知各部门、项目部:为了统一和规范各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工作,防范经营风险,特通知要求如下:1、工程类合同包括咨询服务合同、总包合同、分包合同以及甲供材料(设备)合同,经济合同部制定了相应的合同计价模式及付款条件(详见附件1),各项目均需按此执行。
如有特殊情况,应按招标采购的授权额度,分别签报采购工作小组或采购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变更。
2、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类款项,如特殊情况下需要提前付款等,主办部门需与对方协商确定相应的条件,报事业部批准后,方可付款。
审批流设置:主责人--项目预算组--项目工程副总、经济合同部、财务部--项目总经理--崔月明--陈润福3、变更洽商原则上不进入产值报量,统一在结算款中支付;如发生大额变更洽商,需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对此部分费用付款方式进行约定后,方可支付。
4、暂估价合同,在支付工程进度款前,甲乙双方应当依据施工图纸及合同计价原则进行施工图预算的计量与核对工作,并以核对后得出的预算价(以下简称"合同预算价")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
在甲乙双方意见不能统一时,合同预算价也可以甲方委托咨询公司出具的初步结果为准。
合同预算价并非最终的工程结算总价,而仅作为工程进度款的付款依据。
工程结算总价需待竣工结算完成后,以审计最终确认的金额为准。
[此条款不是所有的合同均能执行,我们的要求是尽量按此执行,如果部分垄断行业无法按此要求执行或暂估金额风险不大的非市政合同中就可删除此条款。
]2.要求双方进行施工图预算的核对,目的是使我们在付款前做到心中有数,实际操作时,我们不一定要求双方核对后均能盖章或签字,核对后也不一定所有的合同均要签订补充协议来修改合同价,只是对发现暂估合同价偏差较大的才签补充协议来修订合同价。
5、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各类索赔分摊及代收代付费用的管理,做好证据留存,计入工程结算;相关费用在进度款及结算款中及时扣回。
6、加强维保索赔证据的留存,相关费用从责任单位维保款中扣回。
支付问题解决方案通知范文

支付问题解决方案通知范文尊敬的各位用户:感谢您选择使用我们的支付平台。
我们非常重视您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支付问题,并持续努力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为了更好地解决支付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一、问题描述近期,我们收到了部分用户关于支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支付失败:在进行支付时,部分用户反应支付失败的情况较为频繁。
这给用户的使用体验和支付效率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2. 支付安全:个别用户表示对支付安全存在一定的疑虑,特别是在输入银行卡信息、进行密码验证等环节。
用户对支付系统的可信度提出了要求。
二、解决方案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并进一步提升用户的支付体验,我们经过专业团队的努力,制定了以下解决方案:1. 提升技术支持:我们将加大对支付系统的技术支持,优化系统代码和算法,以提高支付的成功率。
同时,建立完善的技术反馈机制,及时响应并解决用户遇到的支付问题。
2. 强化支付安全性:在已有的支付安全措施上,进一步提升支付系统的防护能力。
通过引入先进的加密算法、建立多层次的安全验证等手段,确保用户的支付信息得到全面的保护。
3. 完善用户指引:我们将制作详细的用户指引,提供给用户以步骤清晰、操作简便的支付流程说明,以帮助用户顺利完成支付过程,并解决常见支付问题的疑虑。
4. 提供优质客服:我们将加大客服团队的培训力度,提高客服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用户在支付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可以通过在线客服、电话咨询等多种方式联系我们的客服团队,帮助他们及时解决问题。
三、预期效果通过以上解决方案的实施,我们预计能够取得以下效果:1. 支付成功率提升:经过技术优化与改进,支付失败情况将得到明显改善,用户成功支付的概率将大幅提高。
2. 用户满意度提升:通过加强支付安全性、完善用户指引和提供优质客服,用户对支付平台的满意度将得到提升,对平台的信任感进一步增强。
3. 提高用户忠诚度:优化支付流程和提供更好的支付解决方案,将有助于提高用户的忠诚度。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1.04.11•【文号】财办[2011]19号•【施行日期】2011.04.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2011〕19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在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财政资金管理总体上规范有序,但部分地方和单位仍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制度执行不到位,内部监督乏力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各类账户管理加强财政专户管理。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通知》(财库〔2011〕1号)要求,切实做好地方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对没有国务院、财政部、省级人民政府和省级财政部门四类有效文件依据开设的专户一律予以撤销,对同类性质多头开设的专户予以归并,对一年内没有业务往来的财政专户予以撤并。
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财政专户开立、变更、撤销等审批管理程序,对违规开设财政专户的,要追究责任;将财政专户统一转归财政国库机构管理,并明确相关业务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工;制定国库与财政专户之间资金调度、资金运行内控管理、档案资料保管以及定期检查报告等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和财政专户管理的长效机制。
加强部门和单位银行账户管理。
要进一步清理各部门各单位银行账户,凡是不符合规定设置的账户要一律撤销。
各部门各单位开设银行账户要经过财政部门严格审批;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让下属单位代存代管资金,否则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1.01.11•【文号】财办[2011]1号•【施行日期】2011.01.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20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近几年来,随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级财政部门在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仍有一些地方存在认识不到位、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是财政部门的核心基础性工作,是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高财政政策效率、维护财政资金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制度性、机制性措施。
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做到防微杜渐、常抓不懈。
各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财政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管理程序规范、责任明确、权力透明、监督有力。
二、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非税收入收缴改革方案与规划,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确保2012年底前将改革落实到所有执收单位和所有非税收入项目。
要进一步优化非税收入收缴流程,在取消执收单位设立的过渡性账户的基础上,实现非税收入直接上缴财政,逐步推行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提高信息化技术在收入收缴管理方面的应用水平。
要建立统一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按照统一规范、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原则,将所有非税收入纳入统一的收缴管理体系。
要强化非税收入收缴监管,对银行账户、票据使用、单位执收等各方面实施全方位监管,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资金管理制度通知

资金管理制度通知为规范和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根据公司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现就资金管理制度作如下通知:一、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1. 必须遵循经济合理、节俭办事的原则,合理利用资金,并尽力减少无效支出;2. 资金使用必须符合公司相关规定,不得挪作他用;3. 资金收支必须依法依规,确保资金合法来源和合法用途;4. 资金管理必须加强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合规。
二、资金管理的责任部门1. 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和规定;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资金使用负全面责任;3. 资金管理人员必须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
三、资金管理的具体规定1. 资金申请与使用(1)各部门对需要使用资金的项目,必须提前向财务部门递交资金申请,经财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2)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批准项目使用,不得私自挪作他用;(3)对于临时使用的资金,必须在项目结束后及时结算清账。
2. 费用报销(1)费用报销必须按照规定流程进行,需要提供相关票据和发票以及费用报销单据;(2)费用报销必须经过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报销;(3)虚假报销、超标报销行为严重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3. 资金监管(1)财务部门负责对公司资金的日常监管,做好资金的收支记录和管理;(2)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合规。
四、违规处理对违反资金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进行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附则1. 本资金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 对本通知中未尽事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公司财务部日期:XXXX年XX月XX日以上就是一份资金管理制度的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保障银行和客户资金安全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保障银行和客户资金安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1999.03.24•【文号】银发[1999]108号•【施行日期】1999.03.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保障银行和客户资金安全的通知(银发〔1999〕108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近年来,利用支付结算进行诈骗的活动日趋严重,一些不法分子采用伪造和变造票据、伪造客户印章、伪造银行签发给客户的回单和收账通知等手段诈骗银行和客户的资金,给银行和客户造成重大损失,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
为有效防范利用支付结算进行诈骗的风险,保障银行和客户的资金安全,现将加强支付结算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行票据凭证新的防伪、防涂改措施。
为防止伪造、变造票据,决定在1999年版各种票据凭证上,实行新的防伪、防涂改措施。
银行汇票、商业汇票、不定额银行本票、支票的大写金额红水线栏,统一使用水溶性荧光油墨印制;各种票据凭证的号码统一采用渗透性油墨印制;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广东省的普通支票和广州、深圳、长沙、杭州、昆明、武汉市的清分机支票的背面加印二维标示码。
采用新的防伪、防涂改措施印制的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凭证,自1999年6月1日起启用,同时停止签发现行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凭证。
采用新的防伪、防涂改措施印制的银行本票和支票凭证可与现行的银行本票和支票交叉使用。
停止签发现行的银行本票和支票凭证的截止日期,由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城市中心支行、县支行根据本地情况商辖内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分支行确定,但最迟不得超过1999年12月31日,城市中心支行,县支行应报所属分行或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
为保证各银行和各单位的正确使用,对新票据凭证的启用和现行票据凭证的废止,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作出决定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应向社会发布公告,各银行的营业网点应进行张贴宣传。
关于加强工程款支付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工程款支付管理的通知
各部门、项目部:
为了统一和规范各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工作,防范经营风险,特通知要求如下:
1、工程类合同包括咨询服务合同、总包合同、分包合同以及
甲供材料(设备)合同,经济合同部制定了相应的合同计价模式及付款条件(详见附件1),各项目均需按此执行。
如有特殊情况,应按招标采购的授权额度,分别签报采购工作小组或采购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变更。
2、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类款项,如特殊情况下需要提
前付款等,主办部门需与对方协商确定相应的条件,报事业部批准后,方可付款。
审批流设置:
主责人——项目预算组——项目工程副总、经济合同部、财务部——项目总经理——崔月明——陈润福
3、变更洽商原则上不进入产值报量,统一在结算款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