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佣金纠纷案例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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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费诉讼案例范文

中介费诉讼案例范文

中介费诉讼案例范文市李先生为了出售自己的房屋,委托了一家房产中介公司进行房屋的中介服务。

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李先生同意支付给中介公司中介费用为总价款的2%。

然而,在房屋交易成功后,李先生发现中介公司竟然要求他支付3%的中介费用。

李先生尝试与中介公司协商,但中介公司坚决不退还多收取的费用。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李先生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是该案的诉讼过程和结果。

一、诉讼起因李先生起诉中介公司,要求中介公司退还多收取的1%的中介费用,并赔偿因此给他造成的损失。

二、原告的主张李先生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包括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协议和交易成功后的相关文件。

李先生主张,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他同意支付给中介公司的中介费用为总价款的2%,而中介公司竟然要求他支付3%的中介费用,这明显是违约行为。

李先生认为,中介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他经济损失,因此要求中介公司退还多收取的费用,并赔偿其损失。

三、被告的答辩中介公司在法庭上提出辩解,称李先生在签订协议时明确同意支付给中介公司的中介费用为总价款的3%。

中介公司认为,他们没有违约,要求法院驳回李先生的诉讼请求。

四、法院审理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但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调解失败。

于是,法院组织了庭审。

在庭审过程中,李先生向法庭出示了房屋中介费用协议和相关交易文件作为证据。

李先生也向法庭提供了相关的证人证言,证实了中介公司要求他支付3%的中介费用的事实。

中介公司在庭审过程中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李先生同意支付3%的中介费用。

中介公司的代理律师试图质疑李先生提交的证据的真实性,但由于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他们的辩解,法院对其质疑予以了驳回。

五、判决结果经过庭审,法院认定中介公司要求李先生支付3%的中介费用属于违约行为。

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中介费用应为总价款的2%,中介公司要求支付3%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协议约定。

因此,法院判决中介公司退还给李先生多收取的1%的中介费用,并赔偿李先生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房产中介法律案例(3篇)

房产中介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于2019年10月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张某某购买李某某名下位于某市某区的一套房产。

双方约定中介费由买方张某某支付,中介公司收取。

中介公司在合同中明确表示,若因中介公司原因导致交易失败,中介公司应退还中介费。

合同签订后,张某某支付了中介费。

然而,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因房屋产权存在争议,导致交易失败。

张某某要求中介公司退还中介费,但中介公司以种种理由拒绝退还。

张某某遂将中介公司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中介公司是否应当退还中介费。

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 中介公司是否尽到了中介职责;2. 房屋产权争议是否属于中介公司责任范围;3. 中介公司是否有义务退还中介费。

三、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查明:1. 中介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已经尽到了中介职责,包括对房屋产权进行了初步审查,并向张某某提供了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2. 房屋产权争议并非中介公司原因导致,而是由于房屋产权登记存在瑕疵,属于房屋产权人的责任;3. 根据《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中介公司因自身原因导致交易失败的,应当退还中介费。

综上,法院认为中介公司在本案中不存在过错,房屋产权争议不属于中介公司责任范围,故中介公司无需退还中介费。

四、判决结果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张某某的诉讼请求,即中介公司无需退还中介费。

五、案例分析本案中,中介公司虽然尽到了中介职责,但房屋产权争议并非中介公司原因导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介公司无需退还中介费。

然而,本案也反映出以下几点问题:1. 房地产中介行业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房屋产权的审查,确保交易安全;2. 房地产中介合同中关于中介费退还条款的表述应当明确,避免产生纠纷;3. 消费者在签订房地产中介合同时,应注意合同条款,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

六、启示1. 房地产中介行业应加强自身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交易安全;2. 消费者在签订房地产中介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3. 法律法规应进一步完善,明确房地产中介行业的责任和义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中介合同纠纷案件典型案例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中介合同纠纷案件典型案例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中介合同纠纷案件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04.24•【分类】其他正文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中介合同纠纷案件典型案例【案例一】中介公司在明知政策变化与委托人相关的情况下,未尽说明提示义务的应分担损失--俞某与某中介公司中介合同纠纷案【基本案情】俞某于2020年4月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及双方女儿名下原共有的房屋离婚后归女儿所有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

2021年1月,本市出台对离异人员等予以住房限购的政策。

同年4月,俞某为出售房屋,与某中介公司签订《买卖居间协议1》,在该协议的履行中,该中介公司明确知晓俞某已协议离婚。

同年6月,俞某同样在该中介公司居间下与案外人签订《买卖居间协议2》,约定购买案外人名下的房屋。

后《买卖居间协议2》因俞某不符合购房资格无法履行而解除,俞某承担违约金26.8万元。

俞某以中介公司理应知晓其离异情况却未告知其不符合购房资格进而造成损失为由,起诉要求中介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裁判结果】上海一中院认为,俞某在进行房地产交易时对购房政策理应尽到应有的审慎义务,其疏于了解亦未向某中介公司主动询问相关政策,自身存在过错。

而中介公司在已知晓俞某离异而相关限购政策更新的情况下,理应对俞某提供政策指导和专业帮助,但该公司并未予以提示,未尽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尽的基本义务及专业服务,故中介公司对俞某因限购政策致购房失败而遭受的损失存在过错。

最终法院认定系争损失由俞某和该中介公司按4:6比例分担,中介公司应赔偿俞某损失16.08万元。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示】政策变更背景下,中介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分担事关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法院在认定时,应综合当事人各自的职责、义务及履约情况等予以判定,包括委托人是否疏于了解与己相关的政策、中介公司是否向委托人提示过资质问题或主动询问过委托人购房资质相关情况。

中介佣金纠纷案例案由

中介佣金纠纷案例案由

中介佣金纠纷案例案由:中介佣金纠纷背景介绍:某市的小李在购房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麻烦。

他找到了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希望能够通过他们的服务顺利地完成购房手续。

在签订合同之前,小李与该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明确了佣金标准和支付方式,并且双方都签署了相关协议。

但是,在交易完成后,小李却发现自己需要支付比预期更高的佣金费用。

他与该中介公司进行沟通,但是未能解决问题,因此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经过:一、原告起诉小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中介公司按照双方签署的协议支付佣金,并且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二、被告答辩该中介公司收到法院传票后进行了答辩,并且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证据。

他们认为小李并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佣金,并且还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因此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三、庭审过程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就案件争议点进行了辩论,并且提交了相关证据。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该中介公司在签署合同时并没有明确告知小李需要支付的佣金费用,而是采用了一些模糊的说法。

因此,法院认为该中介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并且判决其按照协议支付佣金,并且赔偿小李的损失。

四、二审结果该中介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结果,提出上诉。

但是,在二审过程中,法院仍然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并且认为该中介公司的上诉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支持。

五、执行结果经过司法程序后,该中介公司最终按照判决结果支付了佣金费用,并且赔偿了小李的损失。

案件评析: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购房过程中选择一个靠谱的房产中介公司非常重要。

在签署合同之前要明确佣金标准和支付方式,并且要求对方明确告知需要支付的费用。

如果遇到类似纠纷问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同时,在签署合同之前也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和条款,以免因为自己的疏忽而导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房产中介法律诉讼案例(3篇)

房产中介法律诉讼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5月,某市市民张先生(以下简称张先生)通过某房产中介公司(以下简称中介公司)购买了一套位于该市某住宅区的二手房。

在签订购房合同前,中介公司向张先生展示了该房屋的详细资料,包括房屋面积、装修情况、周边配套设施等。

张先生在中介公司的推荐下,与卖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定金。

然而,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张先生发现该房屋的实际面积与中介公司提供的资料不符,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的面积少了近20平方米。

同时,张先生还发现,该房屋的装修情况也与中介公司所描述的相去甚远,且周边配套设施并未如中介公司所宣称的那样完善。

张先生感到非常愤怒,认为中介公司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导致他遭受了经济损失。

于是,张先生决定将中介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中介公司退还定金,并赔偿因其虚假宣传造成的损失。

二、案件审理1. 法庭审理过程张先生向法院提交了以下证据:(1)购房合同、定金收据等书面材料,证明其与中介公司之间存在购房关系。

(2)中介公司提供的房屋资料,证明中介公司在宣传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3)房屋实际面积测量报告,证明房屋实际面积与中介公司提供的资料不符。

(4)周边配套设施照片及证明材料,证明中介公司在宣传过程中存在夸大其词的行为。

中介公司则辩称:(1)中介公司在宣传过程中并未夸大房屋面积和装修情况,只是对房屋进行了简要描述。

(2)中介公司在宣传过程中并未夸大周边配套设施,只是对周边环境进行了概括性介绍。

(3)中介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已明确告知张先生房屋面积和装修情况,张先生应自行核实。

2.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中介公司在宣传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行为,误导了张先生,导致张先生遭受了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如下:(1)中介公司退还张先生定金人民币10万元。

(2)中介公司赔偿张先生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

(3)中介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案例分析1. 虚假宣传的法律后果本案中,中介公司因虚假宣传行为被法院判决承担法律责任,这表明虚假宣传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

房产中介相关的法律案例(3篇)

房产中介相关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原告:张三(以下简称“张三”)被告:李四房产中介公司(以下简称“中介公司”)第三人:王五(以下简称“王五”)2019年6月,张三因工作调动,需要将位于某市的一套房产出售。

为了方便快捷地完成交易,张三选择了一家在当地颇有口碑的中介公司——李四房产中介公司。

经过协商,双方签订了《房产买卖中介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中介公司负责为张三寻找买家,并在成交后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

同年8月,中介公司推荐了潜在买家王五。

张三与王五进行了多次沟通,并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初步意向。

然而,在正式签订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因房价、付款方式等问题产生分歧,导致交易搁浅。

张三认为中介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遂将中介公司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1. 中介公司是否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2. 张三与王五的交易搁浅是否属于中介公司的责任?三、法院审理过程1. 案件受理法院受理了张三的起诉,并依法向中介公司送达了起诉状及应诉通知书。

2. 证据交换张三向法院提交了以下证据:(1)合同原件一份,证明其与中介公司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2)中介公司推荐王五的相关资料,证明中介公司已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3)与王五沟通的录音,证明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初步意向。

中介公司则辩称:(1)已尽到中介义务,向张三推荐了潜在买家;(2)张三与王五的交易搁浅系双方协商不成所致,与中介公司无关。

3. 庭审辩论庭审中,双方就争议焦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张三认为中介公司未积极协调双方矛盾,导致交易搁浅,应承担违约责任。

中介公司则认为,其已尽到中介义务,交易搁浅与公司无关。

四、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1. 张三与中介公司签订的《房产买卖中介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中介公司已向张三推荐了潜在买家,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

3. 张三与王五的交易搁浅系双方协商不成所致,与中介公司无关。

综上,法院判决:1. 驳回张三要求中介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诉讼请求;2. 中介公司无需赔偿张三的损失。

中介公司讨佣法律案例(3篇)

中介公司讨佣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中介公司在交易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中介公司通过提供专业的服务,帮助买卖双方完成交易,从而获得佣金收入。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中介公司在收取佣金时往往面临诸多法律纠纷。

本案例将围绕中介公司讨佣的法律问题展开分析。

二、案例描述某中介公司(以下简称“中介”)与某房地产开发商(以下简称“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中介负责开发商旗下某楼盘的销售代理业务。

根据协议,中介在完成销售任务后,可获得房屋销售总额的一定比例作为佣金。

具体而言,协议约定中介每销售一套房屋,可获得该套房屋销售总额的2%作为佣金。

在合作协议签订后,中介公司积极进行市场推广和客户接待工作,成功促成多套房屋的销售。

然而,在结算佣金时,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中介公司约定的佣金。

中介公司认为,其已按照合作协议完成销售任务,开发商应按照约定支付佣金。

双方就此产生纠纷。

三、法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中介公司是否享有佣金请求权以及开发商是否应按照协议支付佣金。

1. 中介公司是否享有佣金请求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动合理确定。

委托人对中介人的报酬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参照类似服务行业的报酬标准确定。

”由此可见,中介公司在促成合同成立后,有权请求委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

在本案中,中介公司与开发商签订的合作协议明确约定了中介的佣金标准和支付方式。

因此,中介公司在完成销售任务后,依法享有佣金请求权。

2. 开发商是否应按照协议支付佣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开发商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中介的佣金标准和支付方式。

关于合同纠纷中介返点的案例

关于合同纠纷中介返点的案例

关于合同纠纷中介返点的案例我有个朋友小王,他之前打算买套房子。

就找了一家中介公司,这家中介公司呢,在当地还算是小有名气。

小王看中了一套房子,价格啥的都谈得差不多了。

这时候,中介的业务员小李就跟小王说:“哥呀,你看我们帮你忙前忙后的,要是这单成了,我们公司有个返点政策,到时候会给你返一笔钱,就当是感谢你对我们业务的支持了。

”小王一听,心里还挺高兴的,觉得这中介还挺会做人。

然后合同就顺利签了,房子的事儿也搞定了。

可是等了好几个月,这说好的返点却一直没动静。

小王就去找小李问这事儿。

小李却支支吾吾地说:“哥啊,这个返点可能有点麻烦,公司最近资金有点紧张。

”小王就不乐意了,说:“当初可是你们承诺的,怎么能说变就变呢?”于是小王就开始翻合同,这一翻才发现,合同里根本就没写这个返点的事儿。

中介公司就抓住这一点,说这只是业务员口头承诺的,不算数。

小王那个气啊,感觉自己被忽悠了。

他就去找了个律师朋友咨询。

律师朋友跟他说,这种口头承诺在法律上很难认定,除非有其他证据,像录音啥的。

小王一拍脑袋,他想起来当时跟小李谈的时候,他用手机录了一小段对话,里面就提到了返点的事儿。

有了这个证据,小王就又去找中介公司。

中介公司刚开始还想耍赖,但是看到小王拿出了证据,态度就软了下来。

不过他们又开始扯别的,说什么返点的计算方式可能和小王理解的不一样。

小王说:“不管怎么计算,反正你们得按照当时承诺的给我返点。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中介公司还是给小王返了一部分钱,虽然没有达到当初承诺的全额,但小王也不想再纠缠下去了。

这个事儿就这么告一段落。

从这个案例就可以看出来,在和中介打交道的时候,特别是涉及到这种返点、优惠之类的承诺,一定要在合同里写清楚,不能光听他们口头说说,不然很容易就陷入这种合同纠纷当中。

而且要是有口头承诺,能留下证据就尽量留下证据,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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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佣金纠纷案例案由
一、案件背景
二、案情描述
三、法律原则和规定
3.1 佣金支付的法律依据
3.2 中介代理责任与义务
3.3 中介佣金纠纷解决的法律途径
四、案例分析
4.1 案例一:甲方与中介的佣金纠纷
4.1.1 事件经过
4.1.2 双方主张及证据
4.1.3 法院判决及理由
4.1.4 案例分析与评价
4.2 案例二:乙方与中介的佣金纠纷4.2.1 事件经过
4.2.2 双方主张及证据
4.2.3 法院判决及理由
4.2.4 案例分析与评价
4.3 案例三:中介与房东的佣金纠纷4.3.1 事件经过
4.3.2 双方主张及证据
4.3.3 法院判决及理由
4.3.4 案例分析与评价
五、常见的佣金纠纷原因
5.1 合同约定不明确
5.2 不当行为导致佣金争议
5.3 中介利益与消费者权益的平衡
六、佣金纠纷解决的建议与措施
6.1 加强佣金支付的约定与监管
6.2 健全中介机构的监管与管理
6.3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七、结论
总结以上的分析和案例,中介佣金纠纷案例的案由主要涉及佣金支付的法律依据、中介代理责任与义务以及中介佣金纠纷解决的法律途径等方面。

通过对多个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到合同约定不明确、不当行为导致佣金争议以及中介利益与消费者权益的平衡问题是常见的佣金纠纷原因。

为了有效解决佣金纠纷,建议加强佣金支付的约定与监管、健全中介机构的监管与管理,以及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只有综合运用好法律手段和管理措施,才能更好地维护中介佣金纠纷案例的公正、合法、和解决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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