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经济学院 《经济法学》教学课件 第08章 财政调控法律制度
经济法课件(11)财政金融调控法律制度

第一节
财政法
一、财政与财政法概述 1、财政 (1)财政的概念 财政是指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强制参与国民收入的分 配和再分配的职能活动。 (2)财政的特征 ①财政的主体是国家 ②以法律为依据,由国家强制力予以保障 ③目的是为了满足国家和社会的公共欲望,实现公共需要 ④内容包括了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三部分 (3)财政的职能 财政主要有三大职能:一是调节分配收入只能;二是配置资源职能; 三是保社会稳定的职能。
第一节
财政法
四、国债的监管制度 1、国债的概念 国债是一种国家债务,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而 以国家信用担保所举借的债务。 国债发行有四种方式 由政府直接面向社会发行的方式 通过金融部门代为发行的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经纪出售的方式 采取行政摊派的方式 2、国债的发行和管理
第一节
财政法
五、政府采购的支出管理制度 1、政府采购的概念 政府采购是政府为了维持行政运作、实现公共目的,依照法定程序 和要求,以购买者的身份购进货物,工程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 2、政府采购立法 2002年6月23年1月1日起 实施。 3、政府采购支出的管理 政府采购支出的管理主要通过鉴定合同签订形式的招投标制度、财务转 帐跟踪制度、质量监督制度、事后审计制度、适当的向社会公开制度、 人大综合审议制度等相互配合进行。
第二节
税收法
一、税收法概述 1、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按照法律预先规定的标准,强制无偿地向纳 税人收取财政收入的一种经济活动。 税收法是指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税收法及其构成要素 构成要素为: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目、税率、纳税环 节、纳税期限、税收减免、违章处理。 3、税收法律关系 是国家与纳税人依照税法,以征税为内容而产生的权利 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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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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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经济法学的体系
经济法分论
宏观调控制度
市场规制制度
财税调 控制度
金融调 控制度
计划调 控制度
反垄断 制度
反不正 当竞争
制度
消费者 保护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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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学习和研究经济法学的理论指 导和基本方法
一、学习和研究经济法学的理论指导 二、学习和研究经济法学的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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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分析方法 普遍联系的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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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习和研究经济法学的基本方法
(二)各类具体科学的方法
1、一般科学方法 主要包括逻辑方法、经验方法、横断学科方法等。其中,逻 辑方法包括比较方法、分类方法、类比方法、归纳与演绎相 结合的方法等。经验方法包括调查方法、统计方法等。横断 学科的方法包括系统论的方法、博弈论的方法等。 2、专门科学方法 是由某些具体学科(如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 所提供的方法,如经济分析方法、政策分析方法、社会分析 方法、历史分析方法、语义分析方法,等等。这些专门科学 方法对于解决经济法领域的一些具体问题,往往具有重要价 值。
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三)界定调整对象需要“问题定位”
•所谓“问题定位”,就是必须从社会经济现实出发,尤其要从人类的 经济行为所带来的问题出发,根据解决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的需要, 来确定经济法所需要调整的对象、领域、目标以及调整的方法。 •无论市场机制,抑或政府干预,都可能“失灵”。而这“两个失灵”, 恰恰是传统法律无法有效解决的,它们是经济法调整需要解决的基本 问题。 •经济法所要解决的基本矛盾:个体营利性与社会公益性的矛盾,以及 相对应的效率与公平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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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课件

03
市场竞争法律制度
竞争法律制度概述
竞争法律制度的概念
竞争法律制度的意义
竞争法律制度是调整竞争关系、维护 市场竞争秩序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 称。
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 发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竞争法律制度的特征
以保护公平竞争、防止垄断和限制竞 争为宗旨,涉及市场准入、价格、质 量、广告宣传、不正当竞争等多个方 面。
WTO规则与中国入世承诺的履行
总结词
WTO规则与中国入世承诺的履行情况
VS
详细描述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需 要履行一系列承诺和义务,包括降低关税 、开放市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同时 ,中国也需要遵守WTO规则,确保公平 、透明的贸易环境。中国入世承诺的履行 对于国际经济法的实践和发展具有重要意 义。
02
经济法主体
经济法主体的定义与分类
总结词
明确经济法主体的定义,了解其分类和特征
详细描述
经济法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根据不同的标准,经 济法主体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如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这些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扮演着不 同的角色,享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共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财税法律制度的定义
财税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制定和实施的,用于规范财政税收活动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财税法律制度的特征
财税法律制度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点,是保障国家财 政收入、实现经济调节的重要工具。
财税法律制度的功能
财税法律制度的功能主要包括财政收入的筹集、财政支出的安排、 税收调节和预算控制等方面。
经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总结词
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等其他法律部门存在密切联 系,但也有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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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经济法主体
国家经济管理机关
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概念和种类
国家经济管理机关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经济管理职能,行使经济管理职权的国家机关。根 据其职能不同,可分为综合经济管理机关、专业经济管理机关、市场管理机关等。
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职权
国家经济管理机关依法享有经济管理的职权,包括制定和执行经济政策、管理经济事务、 调控经济运行、监督经济活动等。
经济法实施的原则
包括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效率性原则和公正性原则。
经济法执行的主体与程序
经济法执行的主体
01
包括国家机关(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和社
会组织(如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
经济法执行的程序
02
包括立案、调查、审查、决定和执行等步骤,其中立案是经济
法执行的起点,执行是经济法执行的终点。
投资法
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保障 投资者权益、促进投资合 理增长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
财政法律制度
预算法
规范国家预算的编制、审 批、执行和监督等内容的 法律制度。
国债法
规范国债的发行、交易、 偿还和监管等内容的法律 制度。
财政支出法
规范财政支出范围、标准 、程序和监管等内容的法 律制度。
税收法律制度
税法通则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和原则
介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如维护市场秩序、保护 消费者利益等,并阐述其基本原则,如自愿、平等、公平 、诚实信用等。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详细分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 任,包括赔偿损失、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等。
反垄断法律制度
垄断行为的定义和 类型
慈善事业与志愿服务制度
兰州大学经济学院 《经济法学》教学课件 第09章 税收调控法律制度

国家征税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公共职能; 征税的主体是国家; 纳税主体是居民和非居民; 税实现必须依法进行; 税收收入是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是整个国家机构的生活源泉。
(二)税收的调控功能
调控目标
• 经济可持续 发展
• 物价基本稳 定
• 就业不断扩 大
• 国际收支基 本平衡
调控手段
• 增税 • 减税
二、税法的基本结构
(一)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调整在税收活动 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税 收活动中发生的社会关 系,简称税收关系。
它是经济法的重要部门 法,在经济法的宏观调 控法中居于重要的地位。
它可以分为两大类,即 税收体制关系和税收征 纳关系。
(二)税法的基本结构体系
税收体制法
• 规定税收权力分 配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税收征纳法
• 税收征纳实体法 • 税收征纳程序法
税收征纳实体法
• 依其所涉及税种的不同, 又可以进一步分为商品 税法(或称货物与劳务 税法)、所得税法、财 产税法等。
税收征纳程序法
• 是调整税收征纳程序关 系的总称。
• 税收征纳程序法的表现 形式主要有《税收征收 管理法》和《海关进出 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在税法体 系中,税收征纳程序法 居于保障地位。
依据。所谓消费税,是指税法规定的对特定消费品或特殊消费行为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种 商品税。
3.营业税法 • 营业税法是调整营业税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营业税是以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
动的营业额或销售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
4.关税法 • 关税法是调整进出口关税征纳关系的法律营业税改增值税规范的总称关税是对进出关境
第八章 财政调控法律制度 (《经济法学》PPT课件)

第四节 财政支出调控法律制度
一、政府采购与宏观调控 二、政府采购的基本制度 三、财政转移支付与宏观调控 四、转移支付的基本制度
一、政府采购与宏观调控
政府采购的概念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 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 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三、预算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预算编制法律制度 (二)预算审批法律制度 (三)预算执行法律制度 (四)预算调整法律制度 (五)决算法律制度 (六)预算监督法律制度
第三节 国债调控法律制度
一、国债调控与国债法 二、国债发行和流通法律制度 三、地方政府性债务法律制度
一、国债调控与国债法
国债
• 国债是国家为了满足财政支出的需要,以按期还本付息为条件,通 过借款或发行有价证券等方式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务。
《经济法学》教学课件
第八章 财政调控法律制度
第一节 财政调控法的基本原理 第二节 预算调控法律制度 第三节 国债调控法律制度
第四节 财政支出调控法律制度
本章导语:
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财政法律制度及其原理,是宏观 调控法律制度及其原理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本章考核要求:理解和掌握以下问题:财政及其职能;财 政法的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和调整手段;预算权的配置;预 算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国债发行与流通法律制度;政府采 购的基本制度;转移支付的基本制度。
政府采购与宏观调控
政府采购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之一。政府采购的基本功能是为了满 足政府履行职能的需要,但是由于采购的数量大和集中度高对市场产 生了引导作用,从而派生出宏观调控的职能。
二、政府采购的基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二)政府采购当事人 (三)政府采购方式 (四)政府采购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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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的价值取向主要体现在社会整体利益优先、经济民主和经济秩序等方面。 这些价值取向反映了经济法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和目标追求。
与其他法律部门关系
与民商法关系
民商法与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有着密切的联系,二者相互促进、相互制约。民商法为经济法 提供了基础性的法律规范和制度保障,而经济法则为民商法的实施提供了宏观指导和政策支 持。
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
社会保障法是调整社会保障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调整对象包括国家、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社保经办机构等。
03
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
包括普遍性原则、平等性原则、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原则、社会化原则等。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社会保险的概念与特征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 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 物质帮助的制度。
05
保险法律制度
介绍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等法律规定,以及保 险业的监管。
计划与产业政策法律制度
计划与产业政策概述
介绍计划与产业政策的概念、作 用、分类等基础知识。
计划法律制度
阐述计划的编制、审批、执行、 调整等环节的法律规定。
产业政策法律制度
介绍产业政策的制定、实施、评 估等法律规定,以及产业政策的 调整机制。
税收法律制度
税法概述
介绍税收的概念、分类、作用等基础知识,以及 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税收程序法律制度
介绍税收征收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 检查等程序法律规定。
税收实体法律制度
详细阐述各税种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税 收优惠等实体法律规定。
税收法律责任
阐述税收违法行为的种类、法律责任及追究方式。
经济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经济法学》课程教学大纲二、课程的地位及作用经济法学是法学本科专业主干课之一。
本课程主要阐释经济法的基本理论,介绍经济法律制度,揭示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规律,推动经济法的发展为主要教学内容的法学学科。
通过对经济法学的学习使学生认识到国家在保障经济运行和维护经济秩序中所发挥的至关重要的作用;认识到由传统的民事法律制度到经济法律制度转变的法律时代特征;认识到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和微观经济调控法律制度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内容。
培养学生从经济学的角度,运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最终形成能够独立运用经济法知识和方法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三、课程教学目标1通过本课程教学,使学生掌握经济法学中诸如经济法、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产品质量、宏观调控、预算、税收、金融等基本范畴的内涵与外延。
2.使学生熟悉经济法各个领域最前沿的研究成果、最新研究动态,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3、全面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法律运用方法,能较为熟练运用经济法思维分析现实问题。
4、能运用经济法基本理论和法律制度对实践中的经济社会问题和经济案例进行正确分析。
四、课程学时学分、教学要求及主要教学内容(一) 课程学时分配一览表(二) 课程教学要求及主要内容绪论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经济法学的产生和发展,经济法学体系,掌握学习和研究经济法的理论指导和基本方法。
教学重点和难点:经济法学的体系,学习和研究经济法的理论指导和基本方法教学方法和手段:讲授,案例讨论教学主要内容: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经济法学的产生和发展,各国经济法的共同点和差异性,经济法学体系,学习和研究经济法的理论指导和基本方法第1章经济法的概念和历史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什么是经济法,经济法调整的对象,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区别和联系把握经济法的概念,熟悉经济法调整的对象,了解经济法产生的诸多因素,经济法发展历程。
教学重点和难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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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活动起源 于国家意志下 的分配活动, 但现代经济、 政治理论与实 践的发展越来 越使其不能仅 限于国家分配 职能的阐释, 也应兼顾公共 需要。
(二)财政职能的演进与定位
1、家计财政: 自然经济条件下对国民收人的第一次分配。
2、中性财政: 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配置方式。
3、计划财政: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对经济的控制与监督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
作为国家的基本财政计划,预算是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方式之一, 是国家筹措、分配、使用和管理财政资金的主要工具。 预算法以规范政府收了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 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为目的, 是贯彻国家财政政策、管理财政收支的重要法律手段。 概而言之,预算法在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体系中不可或缺
2、财政收支平衡原则。
• 财政收支平衡原则要求在确定一定时期的财政分配总规模时,需考虑政 府实现其各项职能所需资金数量与财政承受能力,在兼顾量出为人和量 人为出的基础上,科学确定财政分配规模,实现收支平衡。
(四)财政法的调整手段
从经济角度而言,
• 主要包括:预算、国债、政府采购和转移支 付等手段。
(三)预算执行法律制度
1.预算执行主体
• 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由各部门、 各单位担任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 并对执行结果负责。
三、预算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预算编制法律制度
1.预算编制 依据和安排
2.预算编制内容和管理
(1)预算收入的 (2)预算支出 (3)预算收支
编制、管理
的编制、管理 编制的调节机制
(二)预算审批法律制度
报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的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 应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进行初步审查。 国务院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向大会作关于中 央和地方预算草案以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地方各级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向大会作 关于总预算草案和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预算体制与预算权的配置
(一)预算体制
• 预算体制,即预算管理体制,是指通过确定中央和 地方政府之间预算管理职权、划分预算收支范围的 方式处理国家财政分配关系的一项基本财政法律制 度。
预算体制主要解决以下主要事宜:
• (1)确定预算管理的主体和层次;(2)划分预算 管理权限;(3)规定预算收支的划分原则和方法; (4)确立各级预算之间的分配办法。
(二)财政法的基本结构
由于财政法所调整的财政关系主要包括财政体制关 系、财政收支关系等,因此,可将我国财政法基本 结构划分为财政管理体制法、财政收入法、财政支
出法等。
财政管理体制 法
财政收入法
财政支出法
(三)财政法的基本原则
1、公平与效益相结合原则。
• 把公平与效益相结合,是财政法的基本原则。其中,财政分配的公平, 包括纵向公平和横向公平。财政分配的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从宏观方面,财政分配的效益要求财政收支的方式和数量必须有利于促 进经济的发展。从微观方面,财政分配的效益要求引导市场主体公平有 序竞争。
1、主体:国家
2、目的:实现公共职能
3、形式:收支行为
4、实质:社会产品的分配活动
概念及本质界定
“国家分配说”认为, “公共需要说” 可以肯定的是,
• 财政具有国家意 志性,是国家为 了满足实现职能 的需要,通过直 接占有和支配使 用一部分社会产 品或国民收人, 进行的分配与再 分配活动。
• 倡导公共财政, 强调财政是为 社会提供公共 物品以及为公 共生产提供财 力,保证满足 社会公共需要, 彰显财政调控 的公共性。
预算法是调整预算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它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通常 规定预算收支范围、预算管理职权和预算程序及法律责任 等内容。
具体包括以下重要内容:
• 国家预算总则,预算管理职权,预算收支范围,预算编制、 审批、执行、调整、决算与监督等程序和预算法律责任。
(三)预算调控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二)预算权的配置
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权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权。 (2)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3)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2.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 (1)国务院的职权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的职权, (3)乡、民族乡、镇政府的职权,
3. 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 (1)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职权 (2)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职权。
4、公共财政: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公共职能的实现路径公共财政
二、财政调控法律制度的基本范畴
➢(一)财政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财政法是调整国家财政收支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作为财政法的调整对象,财政关系可界定为以国家为主 体的收入和支出活动以及在此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关系。 在经济法领域中,财政法的作用着重体现为其宏观调控 功能
重点难点
• 财政及其职能、 财政法的调整手 段、预算体制、 预算审批法律制 度、国债调控与 国债法、政府采 购与宏观调控、 政府采购的基本 制度、财政转移 支付与宏观调控、 转移支付的基本 制度。
第一节 财政调控法的基本范畴
➢一、财政及其职能 ➢(一)财政的概念及其本质
财政,从一般意义而言,是指国家为实现其职能,采取一定 形式通过收支行为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所形成的以国家为主 体的分配活动。
第八章 财政调控 法律制度
本章导语
章节联系
• 财政法律制度及 其原理,是宏观 调控法律制度及 其原理中最重要 的组成部分之一。
考核要求
• 理解和掌握以下 问题:财政及其 职能;财政法的 调整对象、基本 原则和调整手段; 预算权的配置; 预算法律制度的 基本内容;国债 发行与流通法律 制度;政府采购 的基本制度;转 移支付的基本制 度。
从法律角度而言,
• 财政法通过财政立法、执法等方式进行调整。
第二节 预算调控法律制度
➢一、预算调控与预算法 ➢(一)预算
• 预算是政府的基本财政收 支计划,在我国财政体系
中居于重要地位,具有法
律强制力和约束力。
• 预算由各级政府财政部门 依法编制,经权力机关审
批,最终由各级行政机关
予以执行。
(二)预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