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

合集下载

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附件2
申请编号:
申报年度:
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项目组织单位:
申报时间:二〇一二年月日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申请项目基本情况表(一)
一、经费预算(单位:万元)
二、项目背景与概况(每栏打印显示为一页)
三、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每栏打印显示为一页)
四、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目标和方案(每栏打印显示为一页)
五、商业模式、盈利模式、营销模式、竞争力分析(每栏打印显示为一页)
六、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每栏打印显示为一页)
七、项目社会效益分析(每栏打印显示为一页)
八、项目主要考核指标(单位:万元)
九、工作进度安排
十、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以往承担项目完成情况及主要成果(近三年内)
十一、本项目申报书须提供的附件清单
审核意见
附件:项目类别表。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10年广州市科技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10年广州市科技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10年广州市科技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10.01.07•【字号】穗科信字[2010]4号•【施行日期】2010.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10年广州市科技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穗科信字〔2010〕4号)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穗字〔2008〕1号)精神,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发挥科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现发布2010年广州市科技计划申报指南,同时开展项目的征集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科技计划支持重点(一)强化自主创新,以解决制约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为重点,优先支持电子、软件和信息服务、物联网、数字家庭、生物医药、先进制造、节能和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发展低碳经济和新兴战略性产业,培育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突出解决制约我市民生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难题,优先支持环境保护治理(大气治理、污水处理等)、智能交通、食品安全、新药开发、重大疾病诊断治疗等研究开发项目。

(三)强化产学研用结合,以市场应用为导向,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项目。

(四)优先支持国际科技合作中预期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五)优先支持研究开发过程中预期能创名牌产品及取得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一)已承担在研的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指任务书或合同书中列前三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新项目,也不能因为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未承担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指申报书中列前三位的人员)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计划项目。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06•【字号】穗府办[2010]49号•【施行日期】2010.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穗府办〔2010〕49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六月六日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字〔2009〕11号)精神,设立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将原市科学技术局、原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和原市信息化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二)取消和调整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全市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重大电子政务项目、社会保障卡信息系统建设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维护管理职责,科技和信息化行业规范、标准拟订以及行业统计分析、决策论证、科技人员继续教育的事务性工作,交给相关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四)增加推进科技创业投资体系建设的职责。

(五)加强推动产学研结合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信息化发展和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和信息化发展重大布局、优先领域的政策性建议,编制和实施全市中长期科技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信息化专项工作,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10.02.01•【字号】穗科信字[2010]15号•【施行日期】2010.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穗科信字〔2010〕15号)各有关单位: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规划字〔2010〕91号)精神,2010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的具体事项请到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http:///pro/)上查阅。

二、各申报单位要按照申报指南的内容要求进行申报,提交申报资料时必须认真选择所申报的“专题名称”与“专题编号”。

三、在研的省科技计划项目超过2项的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新项目。

四、引导项目资助主要采取引导方式,申请财政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省部(省院)产学研结合引导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80万元。

五、本次发布指南申报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5日下午5点,超过此时间网上申报系统自动关闭。

各区、县级市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10日。

六、本次发布的指南中涉及到需地方科技部门提供配套经费的项目,请各申报单位与所在区(县级市)科信局联系提供配套经费证明材料,我局不提供配套经费证明材料(广州市科技计划拟立项或已立项资助的项目除外)。

七、申报2010年省部(省院)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重大专项项目或重点项目由我局组织筛选后推荐上报,具体事项请与我局高新技术产业化处联系。

联系人:梁海珍,联系电话:83124745。

八、各申报单位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后,同时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一份,各区、县级市申报单位先将书面申报书送区、县级市科信局加盖推荐意见后交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市直单位直接将书面申报书在3月23日前交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不需区、县级市科信局加盖推荐意见。

(售后服务)年度广州市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项目申报指南关于

(售后服务)年度广州市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项目申报指南关于

(售后服务)年度广州市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项目申报指南关于附件12010年度广州市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项目申报指南壹、背景介绍根据《广州市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组织评选2010年度广州市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项目,通过向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以下简称“服务提供商”)购买服务的方式,减免中小企业获取电子商务服务的部分费用,引导和鼓励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

二、申报条件和其他要求(壹)申报条件。

申报广州市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项目的服务提供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已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地于广州市,其中申请外贸类电子商务服务项目的服务提供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申请内贸类电子商务服务项目的服务提供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申请现代物流类电子商务服务项目的服务提供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已于本市国税、地税部门纳税登记。

3.有完整的服务方案且于广州市有稳定的服务队伍。

4.已取得ICP运营许可证或已获得关联运营许可授权。

5.有良好的运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提供审计方案。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7.从事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需获得关联主管机构批准。

8.2009年度广州市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扶持资金服务提供商须完成上年度合同要求全部服务内容。

(二)其他要求。

经评选确定电子商务服务项目后,关联服务提供商应履行以下责任:1.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为中小企业进行实物和服务交易提供支持,对关联网上交易进行管理,自身不得参和交易。

2.协助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获取相应电子商务服务的中小企业进行监管,且定期向市科技和信息化局提交企业信用信息。

不得为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涉嫌合同欺诈的企业、商标侵权的企业及存于其他严重违法违章行为的企业提供服务。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2011年度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扶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2011年度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扶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2011年度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
项资金扶持项目名单的通告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电子商务
【发布部门】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11.10.25
【实施日期】2011.10.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2011年度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名单的通告
为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我局组织开展2011年度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现确定“环球市场国际电子商务平台品牌信誉建设项目”等23个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为2011年度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

希望各项目承担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积极开展模式创新,加大品牌培育力度,争取更大成绩。

各区、县级市科技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本地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指导扶持企业提高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培育发展现代服务业新业态,带动创业就业,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

附件:2011年度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名单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11年度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名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级电子商务专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级电子商务专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级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电子商务【发文字号】粤经信生产函[2014]545号【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4.04.04【实施日期】2014.04.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级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粤经信生产函〔2014〕545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财政省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工作的若干意见》(粤府〔2012〕72号)和《广东省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工〔2012〕430号),为用好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我省电子商务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扶持对象及条件(一)依法在广东省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单位法人。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企业法人应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

(三)近两年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四)本通知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支持方向(一)专题一: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园区建设项目。

要求为注册登记的实体机构、具有公益性质。

(二)专题二:支持家电、陶瓷、服装、家具等省内优势行业性电商平台建设。

要求平台交易额超过10亿元。

(三)专题三:农村电子商务集聚区升级项目。

要求以村为单位申报,全村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亿元,农家网店数超过1000家。

三、有关事项(一)数量和时限。

1.数量:省直单位、各地原则上可各推荐1个项目。

2.时间:各推荐单位于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送达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生产服务业处)、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

(二)申报和审批程序。

1.地方企业项目:由所在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含财政省管县,下同)按照规定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加具意见后,联合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以及省财政厅。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经济贸易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经济贸易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我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命名和发放铭牌的通知【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发文字号】穗科信字[2009]9号【发布部门】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日期】2009.11.26【实施日期】2009.11.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我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命名和发放铭牌的通知(穗科信字〔2009〕9号)各有关单位、各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为进一步推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突出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在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并参照省工程中心的命名,现对我市工程中心的命名作出调整,将原市工程中心名称中企业的冠名取消。

调整后的市工程中心名单见附件1。

根据市工程中心管理办法,对已通过验收的工程中心授予“广州市重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或“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铭牌,请通过验收的市工程中心到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领取铭牌。

通过验收的名单见附件2。

按照市工程中心管理办法的规定,每两年将会对市级的工程中心运行情况和绩效进行考核,希望已通过验收的工程中心,按照市工程中心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地管理和运作,继续发挥工程中心在创新体系中的作用,为企业和行业的技术进步作出贡献。

铭牌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 调整后市工程中心名单2. 通过验收的工程中心名单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附件1:调整后市工程中心名单更改后工程中心名称依托单位1广州市金鹏移动通信产品重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移动通信产品重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金鹏集团有限公司2广州市广重重型机械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重型机械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广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3广州市羊城智能电工仪器仪表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智能电工仪器仪表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羊城科技实业有限公司4广州市奶牛生物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奶牛生物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风行牛奶公司5广州市恒山燃油销售设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燃油销售设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恒山股份有限公司6广州市白云山化学原料药与试剂重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化学原料药与试剂重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7广州市双桥低聚糖与氨基酸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低聚糖与氨基酸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双桥股份有限公司8广州市国光电声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电声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9广州市万宝制冷重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制冷重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10广州市高科通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通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高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1广州市阿波罗休闲卫浴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休闲卫浴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阿波罗(中国)有限公司12广州市七喜电子计算机及外围设备重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电子计算机及外围设备重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七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13广州市立白日用化学品重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日用化学品重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14广州市达意隆饮料包装机械重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饮料包装机械重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有限公司15广州市秀珀建筑地坪涂料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建筑地坪涂料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秀珀化工有限公司16广州市安捷利柔性电路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柔性电路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安捷利(番禺)电子实业有限公司17广州市达安分子诊断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分子诊断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18广州市新太增值通信重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增值通信重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广州市数控设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数控设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数控设备有限公司20广州市毅昌高端覆盖件重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高端覆盖件重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毅昌制模有限公司21广州市鹏辉二次电池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二次电池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鹏辉电池有限公司22广州市优宝食品添加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食品添加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优宝工业有限公司23广州市天普蛋白药物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蛋白药物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4广州市聚赛龙家电用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家电用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从化市聚赛龙工程塑料有限公司25广州市从兴计费业务通用支撑平台广州市计费业务通用支撑平台广州从兴电子开发有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限公司。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广州市电子商
务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电子商务
【发文字号】穗科信字[2010]155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10.09.30
【实施日期】2010.09.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穗科信字〔2010〕155号)
各区、县级市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广州”建设的意见》(穗字〔2009〕5号)精神,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根据《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穗信息化字〔2008〕55号)和《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信息化字〔2009〕27号),我局组织了2010年度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符合附件《2010年度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指南》(以下
简称《申报指南》)中的条件。

二、支持方式和额度
(一)支持方式。

2010年专项资金采取补助支持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补助。

(二)支持额度。

补助资金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重点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一般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60万元。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按《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申请报告及附件。

申报材料提交方式包括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

四、答疑时间和地点
(一)集中答疑时间。

2010年10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时。

(二)答疑地点。

广州国际科技交流中心(天河北886号)2层阶梯课室。

五、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10年10月9日上午9:00时开通网上申报服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8日下午17:30时,逾期不再受理。

(二)纸质材料报送受理时间和地点。

1.各项目申报单位将全套材料报送至各区、县级市信息化主管部门。

2.各区、县级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辖区单位申报材料,于2010年10月21日至2010年10月22日期间报送申报材料至市科信局,逾期不予受理。

六、项目评审与批复
(一)项目评审。

市科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符合性审查后,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支持。

(二)项目批复。

市科信局行文通知各区、县级市信息化主管部门本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