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护理人员管理规定-4-26

合集下载

护工人员的规章制度

护工人员的规章制度

护工人员的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护工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服务对象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接受单位规定范围内的护工人员。

第三条:护工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维护服务对象的利益。

第四条:护工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基本行为准则:1、尊重服务对象的人格和隐私,保护服务对象的信息不得泄露;2、不得辱骂、虐待或者歧视服务对象;3、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不得违反单位规定;4、保持服务对象的卫生环境整洁,不得擅自接触服务对象的财物;5、维护自身形象,不得擅自离岗或者迟到早退。

第五条:护工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素质: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2、具备基本医护知识和技能;3、具备责任心和团队精神;4、遵纪守法,积极进取,不断学习提升专业技能。

第六条:护工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工作要求:1、认真完成日常护理工作,保障服务对象的健康和安全;2、及时上报服务对象的病情变化和需求,协助医护人员进行护理;3、做好护理记录,保持与亲属的沟通,及时反馈服务对象的情况;4、维护公共秩序,不得在工作时间妨碍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

第七条:护工人员应当遵守以下伦理准则:1、对服务对象要有耐心和理解,尊重服务对象的意见和选择;2、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不正当关系;3、不得随意饮酒、吸烟或者违反医疗卫生规定;4、保守秘密,不得泄露服务对象的隐私和相关信息。

第八条:护工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安全管理措施:1、遵守操作规程,严格遵循医疗卫生标准;2、保障服务对象的生活和财产安全;3、不得擅自离岗、离职或者逾期不归;4、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

第九条:护工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考核评价机制:1、服务质量和工作态度将被定期考核评价;2、对优秀的护工人员将给予表彰和奖励;3、对不合格的护工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本规章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护理人员管理规定

护理人员管理规定

护理人员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护理人员的行为和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护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相应的医学、护理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并接受必要的培训与考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三条:护理人员的职业行为应遵循以下原则: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保护患者的生命和安全;坚守职业道德,保守患者的秘密;不得对患者实施虐待、侮辱等行为。

第四条: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工作制度和纪律要求:按规定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提前离岗;服从上级指挥和安排工作;着装整齐,不得穿着不符合行业规定的服装。

第五条:护理人员应保持职业技术能力的提高:参加相关培训,提高临床技能和护理常识;定期参加学术交流,提升专业水平。

第六条:护理人员须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勤勉敬业,尽职尽责,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遵守团队纪律,与医生、其他科室配合工作;礼貌待人,与患者、家属保持良好的沟通关系。

第七条:护理人员须积极参与医院的质量管理和安全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范,确保护理操作的安全和有效;积极参与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积极参与医院的抗感染控制和医疗废物处理工作。

第八条:护理人员须自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和医疗信息的保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参与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非法销售活动。

第九条: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的护理人员,医院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惩戒措施: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和辞退等处分;严重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医院将为护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对优秀的护理人员给予嘉奖和晋升,保证护理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将依法进行公告。

以上为护理人员管理规定,供参考。

2023年最新的医院护理人员执业管理规定3篇

2023年最新的医院护理人员执业管理规定3篇

2023年最新的医院护理人员执业管理规定3篇医院护理人员执业管理规定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护理管理工作》(卫医发[1997]第23号)文件精神和我省创建基本现代化医院对护理工作提出的要求,严格护理员准入管理,规范护理员服务内容和服务行为,发挥好护理员在弥补注册护士数量不足、满足病人需要、减少陪护,确保临床护理工作质量等各方面的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护理员是指经过护理专业知识技术培训并取得《护理员岗位合格证》,在护士长、注册护士的直接管理和指导下对病人实施生活护理的从业人员,不属于卫生技术人员。

第三条护理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年龄在20-55岁之间,性别不限,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非传染病病原携带者,无残疾。

2.服务意识强,工作认真负责,语言表达清楚,反应灵活,有一定的沟通技巧。

3.经培训取得《护理员岗位合格证》。

4.经过正规培训的护校毕业生优先安排,且不需经过培训。

第二章培训第四条由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医学院校、护理学会或二级以上医院建立护理员培训基地,负责护理员培训,考核合格者发给《护理员岗位合格证》。

未经委托的单位不得培训和向医院输送护理员。

第五条培训内容:1.医院概况、工作性质和任务。

2.病区环境、布局、床单位配备、病区管理。

3.职业道德教育。

4.工作职责及程序。

5.消毒隔离基本知识。

清洁、消毒、灭菌知识;紫外线消毒方法及防护;医院垃圾分类管理;床单位终末处理。

6.卫生清洁处置。

洗脸、口腔清洁、头发清洁、梳头、床上擦浴、更换衣服等方法。

7.医院饮食种类、喂饭、鼻饲饮食的要点及观察。

8.等级护理要求。

9.特殊症状观察(昏迷、高热、大汗淋漓、疼痛、呼吸困难、憋喘、呕吐)等。

10.便器使用、便器清洁消毒、大小便失禁病员护理技巧。

11.常见卧位及意义、更换卧位方法。

12.健康教育的相关内容。

13.沟通技巧。

14.其他相关内容。

以上内容须按全日制六周时间安排,坚持课堂教学与临床见习结合、理论知识考试与操作技能结合。

护理人员岗位管理统一规定

护理人员岗位管理统一规定

护理人员岗位管理规定1、医院应当实行护理岗位管理,按照科学管理、按需设岗、保障患者安全和临床护理质量旳原则,合理设立护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2、医院护理岗位设立分为护理管理岗位、临床护理岗位和其她护理岗位。

3、护理管理岗位是注册护士从事医院护理管理工作旳岗位,一般涉及:护理部岗位和护士长岗位。

4、医院当根据规模、任务及管理幅度将管理人员分为护理部、病房两级管理岗位,保证管理工作效率。

5、临床护理岗位是注册护士为患者提供直接护理服务旳岗位,重要涉及:病房、门诊、急诊科、手术室、产房、放射检查室、放射治疗室等直接服务于患者旳岗位。

6、其她护理岗位是注册护士为患者提供非直接护理服务旳岗位,重要涉及:消毒供应中心、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病案室等间接服务于患者旳岗位。

7、医院应当根据临床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护理岗位目录、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岗位旳任职条件与护士旳工作经验、能力、技术水平、学历、职称等相结合,建立岗位责任制度。

8、医院应当根据临床护理岗位旳技术和专业规定,对注册护士进行分层级管理,并根据注册护士旳工作经验、技术能力和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应技术难度和专业规定旳护理岗位工作,体现能级相应。

9、医院应当每年进行护士离职率、离岗率旳调查,并进行分析,加强护士队伍旳科学管理,提高临床一线护士旳稳定性。

10、临床护理岗位旳人员配备应当根据临床护理岗位旳分类,结合岗位旳工作量、技术难度、专业规定、工作风险等要素合理配备、动态调节。

护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为调动护理人员工作旳积极性和积极性,保证优质护理服务旳可持续进行,增进医院分派制度改革,以充足调动护士旳工作积极性和发明性。

根据护理工作量、工作质量、技术难易限度及患者满意度等指标。

特制定护士绩效考核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考核措施护士绩效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涉及科室护士旳综合考核、护理部专项考核、住院患者满意度、加分/减分项目等。

医院护理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护理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护理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护理员工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护理员工管理应以患者为中心,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第三条护理员工应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护理操作规范,做到言行举止文明规范,服从管理,严守职业操守。

第四条护理员工应遵守工作纪律,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不得擅自调休。

第五条护理员工应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信息,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医疗记录。

第六条护理员工应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卫生,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有序,保持工作工具的清洁卫生。

第七条护理员工应积极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提高护理服务水平。

第八条护理员工应遵守用药规范,按照医嘱合理使用药物,不得私自增减药量或更改用药方式。

第九条护理员工应严格遵守消毒规范,按照消毒标准进行消毒工作,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无菌。

第十条护理员工应遵守护理流程,按照病情和医嘱进行护理操作,确保护理服务的全面质量。

第十一条护理员工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与医生、护士和患者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共同为患者服务。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护理员工,医院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处罚处理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护理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以上为医院护理员工管理规章制度,如有不符合实际情况或需要补充的内容,可根据实际
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愿所有护理员工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共同努力,为患者提供更好的
护理服务。

护理人员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工作标准

护理人员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工作标准
13、定期召开病员座谈会、征求病员意见, 对存在问题有改进措施。
科室骨干护士职责
l.在科主任及护士长的领导下,参加制定科室护 理工作计划,并协助护士长组织实施。
2. 协助护士长做好科室管理,保持病区环境清 洁、安静、安全;加强患者、陪护、 探视、 仪器、设备、药品、缺陷管理等;预防差错事 故发生。
(7)护士应养成诚实、正直、慎独、上进的品格 和沉着、严谨、机敏的工作作风。
(8)护士通过实践、教育、管理、学习等方式努 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9)护士的使命是体现护理工作的价值、促 进人类健康,护士应与其他医务人员合作,为 提高整个社会健康水平而努力。
(10)护士因个人原因要求调离时,必须本人 提出申请,报护理部后上报分管院长,院长领 导审批,方可调动。
护理管理人员职责
病区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及科护士长的领导下,在科主任的 业务指导下,负责病房护理工作的行政管理和业务 技术管理。 2、负责组织制订病房护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督 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3、教育护理人员树立现代护理观,为病人提供生理、 心理、社会、文化全方位的护理服务。 4、负责对本病房护理工作质量管理。
3、熟练掌握并指导护师(士)正确运用护理程 序,及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4、参加并指导本科危重病人的抢救及护理,协 助解决护理业务疑难问题,参与并指导急、重、 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5、参加主治医师查房、大手术或新开展手术、 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讨论。
7、承担临床实习及进修人员的教学任务。
8、开展护理科研,撰写护理论文。
1.基本原则 (1)凡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护理(或助 产)专业学历,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 考试成绩合格,可以聘为我院毕业就业助理护 士。 (2)进行护士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 书》的护理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 后方可上岗,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考察。 (3)考察期间,由护理部与护士长共同评价、

护理人员岗位管理规定

护理人员岗位管理规定

护理人员岗位管理规定一、岗位设置1.根据医疗服务需求和人员编制,合理设置护理人员岗位。

2.护理岗位应根据不同科室和不同病区的特点进行划分,考虑到不同患者群体的需求。

3.护理岗位应包括护理师、护理士和护理助理等职称。

二、岗位职责1.护理师:负责护理团队的协调、护理质量的评估和护理管理的组织。

2.护理士:负责具体的护理工作,包括患者的体温测量、病情观察、病历记录等。

3.护理助理:负责患者的生活护理,包括饮食、卫生、床铺整理等。

三、岗位要求1.护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学历和专业资格,通过国家承认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2.护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

3.护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与患者和其他医护人员建立良好的关系。

四、岗位培训1.护理人员应参加医院组织的相关培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护理技能。

2.护理人员应及时了解新的医疗护理理论和技术,以适应医疗护理的发展变化。

五、岗位评价1.护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应定期进行评价,包括患者满意度评价和护理质量评估等。

2.护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将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表现良好的人员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晋升。

六、岗位安全1.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安全规定,确保患者和自身的安全。

2.护理人员应正确使用和保管医疗设备和药品,杜绝事故的发生。

七、岗位纪律1.护理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和请假。

2.护理人员应保持职业形象,穿着整洁,不得随意涂改和遗失重要文件。

八、岗位监督1.医院应建立相应的岗位监督机制,对护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2.护理人员之间应相互监督,发现同事的错误及时纠正。

以上是护理人员岗位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通过合理设置岗位、规范职责、严格要求、定期培训、持续评价、加强安全等措施,能够提高护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医护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医护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医护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绪论为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护人员行为,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法律依据本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护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所有医护人员。

第四条医疗道德1. 医务人员应严守医德,恪守职业操守,对患者敬重,服务至上,不得有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

2. 医务人员应保守患者隐私,严守医疗机密,不得擅自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3.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意见,耐心细致地解答患者疑问,真诚对待每一位患者。

第五条专业技能1. 医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医疗资质,不得从事超出本专业范围的工作。

2. 医务人员应不断学习提升,不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专业技能水平。

3. 医务人员应熟练掌握医疗操作流程,做到操作规范、流程清晰。

第六条工作纪律1. 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2. 医务人员应服从医疗服务管理安排,不得私自调换班次。

3. 医务人员应遵守医疗工作纪律,不得因个人原因影响医疗工作正常进行。

第七条患者安全1. 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确保患者手术安全。

2. 医务人员应关注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进行观察检测,预防患者意外发生。

3. 医务人员应严守用药规范,不得滥用药物,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八条紧急情况处理1. 医务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冷静应对。

2. 医务人员应知患者生命至上,必须全力救治。

3. 医务人员应协调配合,团结合作,共同应对突发状况。

第九条着装规范1. 医务人员应干净整洁着装,符合医疗机构规定的工作服装要求。

2. 医务人员应佩戴有效的工作牌,以便患者及同事识别。

第十条违规处罚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医务人员,依照医务机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辞退等。

第十一条附则1. 本规章制度由医务机构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2.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医护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如有违反需按规章制度处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 、 实 习 护 生 ( 以 下 简 称 “ 护 生 ”) 管 理 规 定 ㈠ 护 生 必 须 严 格 履 行 实 习 护 生 职 责 ,按 照《 临 床 护 理实践教学计划》完成实习任务,工作中认真负责,勤 学好问,做到服务细致周到。 ㈡ 护 生 必 须 遵 守 医 院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和 请 假 制 度 ,严 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管理和安排。 ㈢ 护 生 应 培 养 慎 独 、求 实 的 工 作 作 风 ,工 作 中 有 缺 点、错误应及时报告带教老师,由科室妥善处理,避免 对病人造成伤害。 ㈣ 护 生 应 主 动 、积 极 参 加 护 理 教 研 室 或 科 室 组 织 的 各种学术活动。 ㈤ 各 科 实 习 结 束 前 ,护 生 应 按 时 完 成 自 我 鉴 定 ,由 带 教 老 师 对 其 进 行 综 合 考 核 、填 写 实 习 鉴 定 ,护 士 长 审
( 十 四 )、 护 士 因 个 原 因 要 求 调 离 时 , 必 须 本 人 提 出申请,报护理部、人事科后上报分管院长,院领导审
批,方可调动。 二、进修护士管理规定 ㈠ 进 修 人 员 须 凭《 普 洱 市 人 民 医 院 护 理 人 员 进 修 手
册 》、《 执 业 证 书 》 复 印 件 、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小 一 寸 照 片 一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护理部输报到手续。
( 十 二 )、 充 分 调 动 护 理 人 员 的 工 作 积 极 性 , 完 善 护 理 人 员 调 配 制 度 ,保 证 优 质 护 理 服 务 的 开 展 。强 化“ 以 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供安全、优质、高效、便 捷的护理服务。
( 十 三 )、 护 士 执 业 违 反 医 疗 护 理 规 章 制 度 及 技 术 规 范 的 ,由 医 院 护 理 部 门 视 情 节 ,予 以 警 告 、责 令 改 正 、 终 止 在 本 院 执 业 ,并 上 报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终 止 其 注 册 直 至 取消其注册。
划,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㈢见习岗护士必须遵守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技术操作规范、指南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 ㈣ 见 习 岗 护 士 由 护 士 长 安 排 临 床 经 验 丰 富 ,认 真 负
责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主 管 护 师 进 行 带 教 ,不 得 单 独 排 班 。㈤ 见 习 岗 护 士 必须服从调配,如因个人原因需辞职,必须履行协议, 按 医 院 的 相 关 规 定 ,递 交 辞 职 申 请 ,办 理 终 止 协 议 手 续 , 方可离开医院。
㈡ 进 修 护 士 由 护 理 部 与 科 室 管 理 ,由 护 士 长 确 定 专 人负责带教,不得单独值班。
㈢ 进 修 护 士 自 学 遵 守 医 院 、科 室 规 章 制 度 ,服 从 管 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㈣ 进 修 期 间 凡 未 经 批 准 、擅 自 回 原 单 位 或 更 改 进 修 计划者,将终止其进修学习资格。
㈩ 护 士 依 法 履 行 职 责 的 权 利 受 法 律 保 护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侵 犯 。护 士 在 执 业 中 应 保 护 患 者 的 隐 私 ,但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十 一 )、 遇 有 自 然 灾 害 、 传 染 病 流 行 、 突 发 重 大 伤 亡 事 故 及 其 他 严 重 威 胁 人 群 生 命 健 康 的 紧 急 情 况 ,护 士 必 须 服 从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的 调 遣 ,参 加 医 疗 救 护 和 预 防 保健工作。
医院
护理人员管理规定
一、护士管理规定 ㈠ 本 规 定 所 称 护 士 ,是 指 经 执 业 注 册 取 得《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护 士 执 业 证 书 》( 简 称《 执 业 证 书 》),依 照《 护 士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本规定所称护士,是指经 执业注册取得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 康的本 院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㈡ 护 士 执 业 注 册 有 效 期 为 5 年 ,护 士 必 须 按 规 定 及 时 完 成 延 续 注 册 ,未 经 护 士 执 业 注 册 者 不 得 单 独 从 事 护 士工作。 ㈢ 护 士 执 业 过 程 中 必 须 遵 守 卫 生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制 度、技术规范、掼和职业首先。 ㈣ 护 士 必 须 按 照《 护 理 人 员 定 期 考 核 管 理 办 法 》完 成培训及考核。 ㈤ 护 士 应 接 受 在 职 培 训 、完 成 规 范 化 培 训 和 继 续 教 育有关规定。护士应通过实践、教育、管理、学习等方 式,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㈥ 护 士 应 对 其 护 理 行 为 负 责 ,热 情 工 作 ,尊 重 每 位 病人,努力为病人提供优质护理服务。 ㈦护士应养成诚实、正直、慎独、上进的品格和沉 着、严谨、机敏的工作作风。
㈤ 进 修 期 间 按 计 划 进 行 学 习 ,不 得 擅 自 提 前 或 延 长 进 修 时 间 或 自 行 转 科 进 修 ,如 因 特 殊 情 况 须 原 单 位 与 护 理部函商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㈥进修护士应积极参加医院、科室组织的学术讲 座,专科护理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㈦进修结 束前一周,认真地对进修目标、计划作出个人总结,科 室 护 士 长 、 带 教 老 师 填 写 《 进 修 考 核 表 》。 经 护 理 部 审 核后,方可办理离院手续。
三、见习岗护士管理规定 ㈠ 本 规 定 所 称 见 习 岗 护 士 ,是 指 已 通 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护 士 执 业 考 试 ,未 取 得《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护 士 执 业 证书》及未通过执业注册的护理人员,进入我院工作 1
年内, ㈡ 见 习 岗 护 士 必 须 参 加 岗 前 培 训 ,认 真 完 成 培 训 计
㈧护士在执业中应当加强责任心,正确执行医嘱, 观 察 病 人 的 身 心 状 态 ,对 病 人 进 行 科 学 的 护 理 。遇 紧 急 情 况 应 及 时 通 知 医 生 并 配 合 抢 救 ,医 生 不 在 场 时 ,护 士 应当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
㈨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 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