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管理方案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一、引言生物安全是指对由现代生物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所采取的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目的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
随着生物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生物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涉及生物材料、生物技术研究、开发、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三、管理原则1、预防为主:通过风险评估和采取预防措施,将生物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2、分类管理:根据生物材料的危险程度和风险级别,进行分类管理。
3、全程控制:对生物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安全。
4、责任明确: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生物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和义务。
四、组织架构与职责1、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生物安全政策的执行。
成员包括相关领域的专家、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职责包括审议生物安全相关的规章制度、评估重大生物安全风险等。
2、明确各部门的生物安全职责:研发部门:负责生物技术研发过程中的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
生产部门:保证生产过程符合生物安全要求,规范操作流程。
质量控制部门:对生物产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符合安全标准。
安全管理部门:监督生物安全制度的执行,组织培训和应急演练。
五、人员管理1、人员资质:从事生物相关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
2、健康监测: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3、培训教育:新员工入职时进行生物安全基础知识培训。
定期组织在职人员参加生物安全专题培训,了解最新的法规和技术要求。
六、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1、实验室分级:根据实验活动的危险程度,将实验室分为不同级别,并按照相应标准建设和管理。
2、准入制度:严格限制非授权人员进入实验室,进入人员需登记并遵守相关规定。
3、实验操作规范:制定详细的实验操作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4、废弃物处理:对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5篇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5篇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确保实验人员生物安全,样品质量不受影响,环境不受污染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一、人员准入条件1、实验室人员务必在身体状况良好、穿戴好防护服(白大衣)的状况下,方能进入实验室的污染区域工作。
但当身体出现较大的开放性损伤、处于较重的疾病感染状态或呈重度疲劳状态时不得进入。
2、实验室人员、辅助人员和外来人员务必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受过相关的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了解实验室潜在的生物危害和特殊要求,经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入相应的实验室工作。
3、外来参观人员需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并在相关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实验室。
4、未成年人、孕妇和有免疫缺陷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处于易受感染状态或感染后果严重的额人员也不得进入实验室。
二、生物安全日常管理:(一)操作准则1、所有样本、培养物均可能有传染性,操作时均应带手套。
在认为手套已被污染时应脱掉手套,立刻洗净双手,再换一双新手套。
2、当实验过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有传染性的材料或被感染的动物时,务必要戴上适宜的手套,脱手套后务必洗手。
在实际或可能接触了血液、体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应立即洗手。
3、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触摸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皮肤。
不得带手套离开实验室或在实验室来回走动。
4、严格禁止用嘴操作实验器材,包括吸液、吹酒精灯等。
实验材料禁止放入嘴里。
禁止舔标签。
5、尽量用塑料制品代替玻璃制品,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
破损的玻璃不能直接用手直接操作,务必用机械方法清除,如刷子、夹子、镊子等。
破裂的玻璃器具和比例碎片应丢弃在有专门标记的、单独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6、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或气雾的构成控制在最小程度。
任何使构成气溶胶的危险性上升的操作都务必在生物安全柜里进行。
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接排放。
7、应尽可能减少使用利器和尽量使用替代品。
包括针头、玻璃、一次性手术刀在内的利器,应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
实验室中生物安全的管理措施

实验室中生物安全的管理措施1. 引言2. 实验室生物安全组织管理2.1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实验室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实验室生物安全政策的实施,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2.2 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接受生物安全培训,包括生物安全意识、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等。
2.3 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实验室应制定生物安全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警、事故处理、应急撤离等步骤,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3. 实验室生物安全设施与设备3.1 实验室设施实验室应具备良好的通风、照明、清洁等设施,确保实验环境的安全。
3.2 生物安全柜生物安全柜应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分类进行选择,确保实验操作的安全性。
3.3 个人防护装备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根据实验需要,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实验服、口罩、手套、护目镜等。
4. 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4.1 实验操作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循实验操作规程,确保实验操作的安全性。
4.2 样本处理实验室应制定样本处理规程,确保样本处理过程的安全性。
4.3 废弃物处理实验室应制定废弃物处理规程,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理。
5. 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与检查5.1 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实验室应定期进行生物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5.2 实验室生物安全审计实验室应定期进行生物安全审计,评估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合规性。
6. 实验室生物安全文化交流6.1 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与交流实验室应定期组织生物安全培训与交流活动,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
6.2 实验室生物安全信息公示实验室应定期公示生物安全信息,提高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透明度。
7. 附录7.1 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政策法规7.2 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示例7.3 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示例本手册旨在为实验室工作人员提供生物安全的指导原则和管理措施,但不是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部要求。
实验室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更为详细的生物安全政策和操作规程,确保实验室生物实验的安全性。
生物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物安全管理,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安全,预防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访客及与生物安全相关的活动。
####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实验室设立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四条生物安全委员会由实验室主任、生物安全管理人员、各课题组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第五条生物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生物安全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培训、设施设备维护、废弃物处理等。
#### 第三章安全培训第六条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生物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安全法律法规、生物安全操作规程、个人防护等。
第七条生物安全培训应定期进行,以适应实验室安全形势的变化和新技术的发展。
#### 第四章生物安全设施与设备第八条实验室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如生物安全柜、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设备等。
第九条生物安全柜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实验操作的安全性。
第十条个人防护用品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佩戴,确保防护效果。
#### 第五章实验操作第十一条实验操作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操作感染性物质时,应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并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三条实验操作过程中,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四条实验操作结束后,应及时清洗实验器材,消毒工作台面。
#### 第六章废弃物处理第十五条实验室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分别放入指定的废弃物容器中。
第十六条高风险废弃物应进行高压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
第十七条废弃物处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第七章应急处理第十八条实验室应制定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现场处理、调查处理等。
第十九条发生生物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卫健局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健局生物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生物安全事件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健局所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构以及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其他单位。
第三条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依法管理,科学防控;(三)明确责任,严格监督;(四)信息共享,协同应对。
第二章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第四条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明确生物安全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职责。
第五条设立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生物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生物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生物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
第七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的生物安全责任。
第三章生物安全管理内容第八条生物安全风险评估(一)开展生物安全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生物安全风险;(二)制定生物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确保风险可控。
第九条生物安全培训与教育(一)对工作人员进行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生物安全意识;(二)定期开展生物安全教育活动,普及生物安全知识。
第十条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一)严格执行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二)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防止生物安全事件发生。
第十一条生物安全设备与设施(一)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设备与设施,确保生物安全;(二)定期检查、维护生物安全设备与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生物安全事件报告与处置(一)建立健全生物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时报告生物安全事件;(二)制定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生物安全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对生物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篇)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篇)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加强实验室科研管理,是实验室科学研究贴合生物安全规范,对实验室师生身体健康负责,根据卫生部“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南京医科大学生物安全管理办法》等,参照国际公认的生物安全原则,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中所述“生物安全”包括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学品及相关废弃物等可能导致安全损害的资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各课题组负责针对实验室的特点制定、维护和监督有效的实验室安全计划。
第四条:实验室负责人对所有研究人员和实验室来访者的安全负责。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五条: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课题组负责人人应按照“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确保实验室设施、设备、个人防护设备、材料等贴合有关安全要求,定期检查、维护、更新,确保不降低其设计性能;及时阻止不安全的活动。
第六条:实验室员工安全管理所有人员上岗前均应系统地理解有关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培训。
要求所有人员根据可能接触的生物理解免疫以预防感染。
人员的生物安全培训及免疫应包括运输和清洁员工的特殊工作人员。
第七条:实验环境的安全标记及要求实验室内应系统而清晰地标示出危险区,且适用于相关的危险;在某些状况下,宜同时使用标记和物质屏蔽标识出危险区;应清晰地标识在实验室或实验设备上使用的具体危险材料;通向工作区的所有进出口都应标明存在其中的危险。
应使涉及的非实验员工(如维修人员、合同方、分包方)明白其可能遇到的任何危险。
实验室的每个出口和入口应可辨别,入口处应有标记,标记应包括国际通用的危险标志(如:生物危险标志、火线标志和放射性标志)以及其他有关的规定和标记。
应设紧急出口并有标记以和普通出口区别。
应急撤离路线应有在黑暗中也可明确辨认的标识。
实验室入口应有可锁闭的门。
门锁应不妨碍紧急疏散。
第八条:实验室运作的管理程序实验室须根据实验对象、生物危害程度评估、研究资料、设施特点、设备具体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1)员工的健康监护;2)实施危害评估,采取措施的安排;3)化学品和其他危险物品的确认(包括适当的标识要求)、安全存放与处置及监控程序;4)操作有害材料的安全行为的程序;5)防止高风险和污染材料失窃的程序;6)确认培训需要和教材的方法;7)获得、维护和分发实验室所有使用材料之安全数据单的程序;8)实验室设备安全去污染和维护的程序;9)紧急程序,包括漏来源理程序;10)事件记录、报告及调查;11)废弃物处理和处置。
生物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生物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生物安全,防止生物危害事件的发生,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建立生物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第二条生物安全防护管理制度适用于从事生物实验、生物研究、生物生产等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生物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的目标是规范生物实验、生物研究、生物生产等相关活动,确保生物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条生物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的原则是防患于未然、科学管理、综合治理和公开透明。
第五条生物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生物安全责任、生物安全管理机构、生物安全设施、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生物应急预案、生物安全培训与教育、生物安全监督与评估等。
第二章生物安全责任第六条从事生物实验、生物研究、生物生产等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明确生物安全责任,并落实到位。
第七条生物安全责任包括主要责任和分工责任。
第八条主要责任是指从事生物实验、生物研究、生物生产等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生物安全工作的全面负责。
第九条分工责任是指从事生物实验、生物研究、生物生产等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生物安全。
第三章生物安全管理机构第十条从事生物实验、生物研究、生物生产等相关活动的单位应当设立生物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生物安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十一条生物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制定和完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监督检查生物安全操作等。
第十二条生物安全管理机构应当设置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生物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落实。
第四章生物安全设施第十三条从事生物实验、生物研究、生物生产等相关活动的单位应当建立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室、工作间、设备等生物安全设施。
第十四条生物安全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五条生物安全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章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第十六条从事生物实验、生物研究、生物生产等相关活动的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管理制度是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
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各种管理制度,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一)1目的为了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防止发生实验室感染事件,保护实验环境的安全。
2适用范围适用于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同时包括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
3职责3.1 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对管理体系文件的审定;负责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报告的论证及各类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的处置指导、评估和技术咨询;生物安全实验室防护技术的指导,生物安全重大事项的3.2单位法人对实验室生物安全负总责,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批准与颁布,负责生物安全防护设备、防护用品的保障,负责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资源的保障。
3. 3生物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日常管理与监督检査。
3.4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修订,应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
3.5 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实验室新上岗人员的上岗培训,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和个人健康档案的建立,负责实验人员的免疫接种计划的制订和实施。
3.6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实习进修人员及课题项目合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3.7实验室主任实验室负责人为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专业技能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落实部门生物安全管理员;负责监督实验室人员按照生物安全管理要求开展实验活动;负责实验室菌、毒种和生物样本的安全管理。
3.8实验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制度,自觉学习和接受相关知识培训,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开展实验活动和操作仪器设备,有做好个人防护和对他人安全负责的义务。
3.9其他部门的职责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4 管理要求4.1培训要求所有实验操作人员、实验辅助人员、工勤人员必须经过传染病防治知识、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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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医院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方案一、目的:为了进一步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以保证临床实验室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安全和健康,通过规范、标准的安全管理,避免危险生物因子造成实验室人员暴露和向实验室外扩散并导致危害。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一)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林健敏院长副组长:陆锐明副院长成员:韦朝霞医务科长李静医院感染管理科长王小芳检验科主任李馨输血科主任陀翠英后勤中心主任职责:负责制定包括教育、定位及培训、审核及评估、促进实验室安全行为的程序的实验室安全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小组:组长:王小芳(检验科主任、实验室安全管理第一负责人)副组长:谢朝欢(检验科副主任)成员:陈海斌刘延平黎新桂(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负责人) 职责:负责制定各种管理规定、操作程序,确保实验室设施、设备、个人防护设备、材料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要求,定期检查、维护、更新,确保有效的实验室安全计划得以落实。
三、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计划和措施(一)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管理1、对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上岗前均进行职业暴露和职业安全防护教育,科内应有对其工作及实验室全部设施中潜在风险的培训证明。
2、实验室人员应根据可能接触到的生物接受免疫以预防感染,科室内保存免疫记录。
(二)实验室的安全设计,应符合国家、地方建筑法规和实验室的专用建筑安全标准。
1、实验室的设计应保证对技术区域中生物、化学、辐射和物理危害的防护水平控制在经过评估的相应风险程度,为关联的办公区和临近的公共空间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防止风险进入周围社区。
通向出口的走廊和通道应无障碍。
2、应对实验室的空气流动速度进行监测,以保证足够的通风和防止潜在传染因子和有害气体的扩散。
3、实验室的每个出入口应可分辨,入口处应有标记,标记应包括国际通用的危险标志(生物危害标志。
火险标志和放射标志)以及有关的规定标记。
4、实验室的进入仅限于经授权的人员。
5、实验室内温度、湿度、照度、噪声、和洁净度等内环境符合工作要求和有关要求。
(三)根据实验室对象、生物危害程度评估、研究内容、设施特点和设备,具体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
(四)安全计划的审核及检查1、安全计划的审查每年应(由受过适当培训的人员)对安全计划至少审核和检查一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要素。
(1)安全和健康规定;(2)书面的工作程序包括安全工作行为;(3)教育及培训;(4)对工作人员的监督;(5)常规检查;(6)危险材料和物质;(7)健康监护;(8)急救服务及设备;(9)事故及病情调查;(10)健康和安全委员会评审;(11)记录及统计;(12)确保落实审核中提出需要采取的全部措施的计划。
2、安全检查每年应对工作场所至少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并不限于下列:(1)应急装备、警报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正常;(2)用于危险物质漏出控制的程序和物品状态;(3)对可燃易燃性、可传染性、放射性和有毒物质的存放进行适当的防护和控制;(4)去污染和废弃物处理程序的状态;(5)安全手册(包括生物危险、消防、电气安全、辐射、危险废弃物处理和处置)(五)设立各种工作记录1、职业性疾病、伤害和不利事件记录2、危害评估记录3、危险废弃物记录4、危险标识5、事件、伤害、事故和职业性疾病的报告。
报告应形成文件,应包括事件的详细描述、原因评估、预防类似事件发生的建议以及为实施建议所采取的措施。
(六)培训实验室负责人应保证对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包括运输工和清洁工等工作人员安全培训计划的实施。
1、职业暴露和职业安全防护培训;2、紧急风险预案和安全手册的培训;3、急救知识的培训。
(七)科室内务管理应指定专人监督保持良好内务的行为。
1、工作区应时刻保持整洁有序。
禁止在工作场所存放可能阻碍和绊倒危险的大量一次性材料。
2、用于处理污染性材料的设备和工作台表面在每班工作结束、或有任何漏出或发生了其他污染时应使用适当的试剂清洁和消毒。
3、制定发生事故或漏出导致生物、化学或放射性污染时,设备保养或修理之前对每件设备去污染、净化和消毒的专用规程,并在发生事故和污染时,按照规程进行处理。
(八)个人责任管理1、食品、饮料、及类似物品应在指定的区域中准备和食用。
2、实验室的冰箱应标明其用途,禁止存放个人物品;3、禁止在工作区内使用化妆品和处理隐形眼镜。
4、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接受免疫以预防其可能被所接触的生物因子感染。
5、个人物品、服装、和化妆品不应放在有规定禁放的和可能发生污染的区域。
三、监督评价与信息反馈1、生物安全管理小组每月对科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针对存在问题科内组织讨论,做出整改措施。
2、每季度医院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检验科的生物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立即反馈给科室,对严重违反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的,按医院奖惩制度处罚。
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方案一、目的:为了进一步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以保证临床实验室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安全和健康,通过规范、标准的安全管理,避免危险生物因子造成实验室人员暴露和向实验室外扩散并导致危害。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1、成立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小组:组长:王小芳(检验科主任、实验室安全管理第一负责人)副组长:谢朝欢(检验科副主任)成员:陈海斌刘延平黎新桂(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负责人) 2、职责:负责制定各种管理规定、操作程序,确保实验室设施、设备、个人防护设备、材料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要求,定期检查、维护、更新,确保有效的实验室安全计划得以落实。
三、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计划和措施(一)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管理1、对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上岗前均进行职业暴露和职业安全防护教育,科内应有对其工作及实验室全部设施中潜在风险的培训证明。
2、实验室人员应根据可能接触到的生物接受免疫以预防感染,科室内保存免疫记录,有个人健康档案。
(二)实验室的安全设计,应符合国家、地方建筑法规和实验室的专用建筑安全标准。
1、实验室的设计应保证对技术区域中生物、化学、辐射和物理危害的防护水平控制在经过评估的相应风险程度,为关联的办公区和临近的公共空间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防止风险进入周围社区。
通向出口的走廊和通道应无障碍。
2、应对实验室的空气流动速度进行监测,以保证足够的通风和防止潜在传染因子和有害气体的扩散。
每天对实验室环境进行紫外线消毒并有记录。
3、实验室的每个出入口应可分辨,入口处应有标记,标记应包括国际通用的危险标志(生物危害标志。
火险标志和放射标志)以及有关的规定标记。
4、实验室的进入仅限于经授权的人员,特殊实验室有出入记录。
5、实验室内温度、湿度、照度、噪声、和洁净度等内环境符合工作要求和有关要求,每天有环境温湿度记录及清洁卫生记录。
(三)、根据实验室对象、生物危害程度评估、研究内容、设施特点和设备,具体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
(四)、安全计划的审核及检查1、安全计划的审查每年应(由受过适当培训的人员)对安全计划至少审核和检查一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要素。
(1)安全和健康规定;(2)日常安全管理(3)安全教育及培训;(4)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5)常规检查;(6)危险材料和物质;(7)健康监护;(8)急救服务及设备;(9)事故及病情调查;(10)健康和安全委员会评审;(11)记录及统计;2、确保落实审核中提出需要采取的全部措施的计划。
3、安全检查每年应对工作场所至少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并不限于下列:(1)应急装备、警报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正常;(2)用于危险物质漏出控制的程序和物品状态;(3)对可燃易燃性、可传染性和有毒物质的存放进行适当的防护和控制;(4)去污染和废弃物处理程序的状态;(5)安全手册(包括生物危险、消防、电气安全、辐射、危险废弃物处理和处置)(五)设立各种工作记录(1)职业性疾病、伤害和不利事件记录(2)危害评估记录(3)危险废弃物记录(4)危险标识(六)事件、伤害、事故和职业性疾病的报告。
报告应形成文件,应包括事件的详细描述、原因评估、预防类似事件发生的建议以及为实施建议所采取的措施。
(七)培训实验室负责人应保证对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包括运输工和清洁工等工作人员安全培训计划的实施。
(1)职业暴露和职业安全防护培训;(2)紧急风险预案和安全手册的培训;(3)急救知识的培训。
(八)科室内务管理应指定专人监督保持良好内务的行为。
(九)工作区应时刻保持整洁有序。
禁止在工作场所存放可能阻碍和绊倒危险的大量一次性材料。
(十)用于处理污染性材料的设备和工作台表面在每班工作结束、或有任何漏出或发生了其他污染时应使用适当的试剂清洁和消毒。
(十一)制定发生事故或漏出导致生物、化学或放射性污染时,设备保养或修理之前对每件设备去污染、净化和消毒的专用规程,并在发生事故和污染时,按照规程进行处理。
四、个人责任管1、食品、饮料、及类似物品应在指定的区域中准备和食用。
2、实验室的冰箱应标明其用途,禁止存放个人物品;3、禁止在工作区内使用化妆品和处理隐形眼镜。
4、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接受免疫以预防其可能被所接触的生物因子感染。
5、个人物品、服装、和化妆品不应放在有规定禁放的和可能发生污染的区域。
五、监督评价与信息反馈1、生物安全管理小组每月对科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针对存在问题科内组织讨论,做出整改措施。
2、每季度医院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检验科的生物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立即反馈给科室,对严重违反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的,按医院奖惩制度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