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矿金属平衡管理规定
金属平衡管理制度

金属平衡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金属平衡是综合衡量公司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金属平衡的资料是公司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资料,它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实际生产情况,是黄金生产管理的重要依据。
为加强公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搞好金属平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金属平衡的主要任务:1.贯彻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矿山资源的方针。
2.如实反映金属流向,揭露生产、技术中的薄弱环节,为指导和改进生产提供可靠的依据。
3.编制金属平衡表和编写分析报告。
4.研究改进计量、采样、制样、化验等检测方法与手段,不断提高其精度与效率。
第二节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公司成立金属平衡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副总经理(生产)担任。
成员由选矿厂厂长、生产技术部经理、财务部经理、质检中心主任等人员组成,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生产技术部。
第四条金属平衡领导小组的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统筹安排金属平衡管理工作,根据公司生产与管理中的实际变化情况,组织修改本制度。
2.每月29日前,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召开一次金属平衡会议,审批金属平衡报表草稿的编制原则、依据和内容。
3.研究提高选冶金属回收率,减少金属流失的办法与措施。
4.对化验质量、衡器准确度以及影响金属平衡的设备、工器具等,组长有权指定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抽查、复验。
5.对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误造成金属流失的单位和个人,由金属平衡领导小组做出初步处理意见,报请公司予以处理。
第五条生产技术部在金属平衡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1.监督检查或验收原矿、产品、中间产品、在制品等方面的数量、质量。
2.负责对选矿厂工艺流程中含金物料的流失进行监督,定期会同有关部门、选矿厂对生产流程进行盘点。
3.对所采样品负责加工与化学分析,及时报出“化验报告单”。
4.定期组织好对计量、采样器具的校对、调整与维修,误差要求不大于器具技术参数范围。
5.负责质检中心化验样品的内外检工作,内外检样品数量地质样应不少于有品位地质样总量的10%。
金属平衡管理制度

金属平衡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金属平衡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划分为加强对金属平衡管理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金属平衡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及其职责组长:总裁副组长:生产、技术、审计、销售分管领导成员:生产技术部、审计部、财务部、销售部、技术中心主要负责人,各分、子公司主要负责人。
职责:1.统筹安排金属平衡管理工作。
2.审批金属平衡报告。
3.对金属平衡过程中存在的争议问题进行裁决。
4.对在金属平衡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或严重失职、造成金属损失以及弄虚作假者做出奖惩决定。
(二)工作小组及其职责组长:生产技术部主要负责人副组长:审计部、销售部主要负责人成员:生产技术部、财务部、审计部、销售部、技术中心相关人员职责:1.采选矿石平衡:牵头单位:生产技术部参与单位:审计部职责范围:负责按月进行采出矿、选厂处理量、原料场矿石的矿量、金属量的盘点和计算,保证采、选矿金属平衡;2.选冶生产平衡:牵头单位:生产技术部参与单位:审计部、销售部、技术中心职责范围:负责按月组织选冶生产理论与实际的金属平衡,重点是实际生产的金属盘点;3.生产销售平衡牵头单位:销售部参与单位:审计部、生技部职责范围:负责按季进行生产、销售、在途、库存的矿量、金属量的平衡工作;4.中间在制品的盘点牵头单位:生产技术部参与单位:审计部、财务部、技术中心职责范围:每半年进行一次选矿厂的中间在制品的盘点,每年进行一次冶炼厂的中间在制品的盘点。
三.各部门职责范围1.生产技术部职责:负责金属生产过程中的管理;牵头组织金属平衡现场盘点,负责样品的送检化验;统计、分析全公司金属平衡数据,形成金属平衡报告报金属平衡领导小组审批。
及时了解生产情况,掌握金属盈亏情况,针对金属平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改进措施。
负责生产、销售环节或重要部位的封闭式管理。
2.财务部职责:参加金属平衡现场盘点,负责各分、子公司(矿)的金属产销平衡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并协调中介机构参加金属盘点。
金属平衡管理办法

云南思茅山水铜业有限公司金属平衡管理办法金属平衡工作是选矿厂生产、技术管理的关键环节,其管理水平的优劣均由此数据反映出来,为了提高选矿产品检测工作管理质量,控制金属流失,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1条本办法适用于云南思茅山水铜业有限公司铜、锌选矿金属平衡管理,规定了铜、锌选矿部分金属平衡管理的管理职责、金属平衡计算公式、金属平衡表的编制方法及格式等.第2条成立公司金属平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组员:其它公司领导、质量检测中心主任、选厂厂长、采供销售部主任、计划发展部主任、财务部主任、生产安全环保部主任、生产技术部主任、动力尾水车间主任、矿产资源部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司设在质量检测中心.主任:质量检测中心主任副主任:质量检测中心副主任成员:选厂厂长、采供销售部副主任(主管销售)、计划发展部主任、财务部主任、生产技术部主任、生产安全环保部主任。
第3条公司金属平衡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行业、上级管理部门关于金属平衡工作的有关规范和要求,统筹安排金属平衡管理工作。
2、按月、季、年审查和批准金属平衡报表及有关金属平衡的上报、下达文件。
3、研究部署减少金属流失的方法和措施.4、检查原矿、精矿的盘点结果.第4条办公室职责1、核实出厂精矿的数量和品位,并会同相关单位、部门定期进行盘点。
2、按月、季、年报送生产金属平衡表和有关分析资料。
3、及时、准确地做好生产统计报表,及时了解生产情况,不断改进金属平衡管理工作。
4、按月、季、年编制产销金属平衡报表提交公司金属平衡管理领导小组。
5、对金属平衡超差大时,会同相关部门的人员查明原因,研究改进措施,并及时向金属平衡管理领导小组提出报告.6、负责定期召开金属平衡分析会。
7、负责化验质量的抽查。
第5条计量管理1、计量范围:入厂前的原矿、进入球磨机前的原矿及出厂铜精矿、出厂锌精矿。
金 属 平 衡 管 理 办 法

金属平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金属平衡管理是综合性的管理工作,是衡量选矿、冶炼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金属平衡表是矿山选矿、冶炼编制生产计划、改进技术工作和财务决算的基础资料,应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实际生产情况。
第二条金属平衡管理工作的任务1、充分利用矿产资源,减少金属流失;2、如实反映金属动向,揭露生产中的薄弱环节,为指导生产提供可靠资料;3、编制金属平衡表,为生产和经营管理提供依据;4、研究改进计量、取样、加工和化验等检测手段,不断提高检测效率和水平。
第三条金属平衡管理工作的目的规范公司选矿厂、钨品厂、预处理厂、冶炼厂、精炼厂和堆浸厂的金属平衡管理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工艺水平,为公司决策和指导生产提供服务。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金属平衡管理机构公司成立金属平衡管理领导小组:生产副总经理任组长,质量检测管理中心正、副主任和生产发展部部长、财务部部长、沃溪坑口坑长、鱼儿山坑口坑长、选矿厂厂长、冶炼厂厂长、精炼厂厂长、堆浸厂厂长、钨品厂厂长、预处理厂厂长、选矿及冶炼专业金属平衡管理技术人员任组员,负责金属平衡管理工作的领导业务归口由质量检测管理中心负责。
第五条金属平衡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1、贯彻上级有关方针、政策,统筹安排金属平衡管理工作;2、按月、年审查和批准金属平衡报表及有关金属平衡工作的上报、下发文件。
3、检查和协调各部门所承担的金属平衡管理职责的执行情况。
4、研究减少金属流失的方法和措施。
5、对在金属平衡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奖励,对因严重失职造成金属大量损失及弄虚作假者做出处罚。
第六条质量检测管理中心在金属平衡的管理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是:1、检查、验收原矿、精矿及中间产品的数量、质量,负责定期会同选矿厂、冶炼厂、精炼厂、堆浸厂、预处理厂、生产发展部、财务部进行盘点。
2、统计、分析金属平衡的有关数据,按月、年编制金属平衡表和有关分析资料。
3、及时了解生产情况,不断改进金属平衡管理工作。
金属平衡管理

第五节金属平衡管理1.金属平衡管理是矿山生产技术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是衡量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2.金属平衡是指进入选矿厂原矿中的金属含量与出厂产品(精矿)和各工序排出物(尾矿、排液)中金属含量之间的平衡关系,能如实地反映出金属流向,揭露生产流程中的薄弱环节,为改进提高生产管理水平提供可靠依据。
金属平衡分为理论金属平衡(也称工艺金属平衡)和实际金属平衡(也称商品/产品金属平衡)。
理论金属平衡没有考虑选矿各阶段的机械损失和金属流失,根据原矿,精矿,尾矿的化验品位,计算出精矿中目的元素金属回收率,称为理论回收率,根据原矿处理量以及精矿,尾矿品位而编制的金属平衡,叫做理论金属平衡或工艺平衡。
实际金属平衡是考虑了在工艺过程中,各个选矿阶段上的机械损失和局部流失在内的,如磨机漏浆、砂池瞒浆、浮选跑槽、砂泵喷浆、管路漏浆、浓缩机跑浑、干燥机烟尘等因素,实际金属平衡是根据生产实际处理的原矿量及原矿品位和得到精矿量及精矿品位而计算出精矿中目的金属回收率,称做实际回收率。
理论金属平衡表可以反映出选矿过程技术指标的高低,一般按班、日、月、季、年编制,可作为选矿工艺过程的操作评价与分析资料,并对个别工段、班组的工作情况进行比较。
实际金属平衡表反映了选厂实际工作的效果,一般按月、季、半年或者一年编制。
3.选矿厂处理矿石(即原矿)中的金属量在理论上应当等于选矿产品中所含的金属量,但是实际在金属平衡表中却不一致。
差值决定于取样的准确性、样品化验分析和机械损失,金属损失。
差值小说明选厂生产技术管理水平高,差值大则说明管理水平低。
这就要查明生产过程的不正常情况,以及取样,计量与各种分析和测量上的误差并及时予以解决。
理论平衡表的金属回收率一般都高于实际平衡表的金属回收率,但有时也会出现反常现象,实际回收率高于理论回收率,主要是因为取样的误差、化验分析的误差、及水分含量测定的误差。
对于浮选厂正差不能大于2%(如铜正差不超过2%,金正差不超过3%),不应出现负差;重选厂正负差不能超过1.5%。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属平衡管理规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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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企业实际的《采购原料取 要求。
2.各种原料按成分尽量分开堆
样制样规则》。
2.化验人员按样品移交 放,并全部于当月(搭配)进入
5.每月底(与生产统计周期)同步 2.取样制样批同计量批。 单测试方法或标准实施 冶炼加工工序。
进行盘点,确定各原料库存量。
1.建立计量机制、原始台账。 在制品、返回品、 2.计量器具年度检定≥1 次。
计量为依据,扣除原矿水分。 交单测试方法或标准 2.按班加权统计日生产量及月
3.浸前工业水样、浸前溢流矿 实施检测。
累计。
浆样原则上按班次连续取样。 3.对样品实施接收、移 3.碳浸过程月初与月末生产稳
机械间歇取样每 15 分钟 1 次。 交制度。
定,过程矿浆量及金属量作常
4.堆浸富液、贫液按班连续取 4.检测报告单及时提 量处理,不实施盘点及计算。
1.计量器具年度检定≥1 次。 2.金泥的计量器具计量误差≤0.2‰。 3.按生产批计量。
1.建立碳浸原矿取制样规则。 1.各实验室管理以及 1.按班次统计原矿量及金属
原则上以浸前溢流矿浆样代 测试方法应符合
量、浸出金属量、吸附金属量
表原矿品位。
ISO17025 要求。
、尾矿浆量及金属量、浸前工
2.原矿量以磨机给矿皮带称 2.化验人员按样品移 业水量及金属量。
Q/ZJ—TC—SR—013—2016
A/O
(金银等稀贵金属及铜铅锌冶炼的稀贵)冶炼、加工企业(厂)金属平衡管理标准要求 R/TC—SR—013—01
NO:
工序 原料采购
冶炼、加 工过程
入库与销 售
产品产量:
(金银等稀贵金属及铜铅锌冶炼的稀贵)冶炼、加工标准要求
术语采用 YS/T441.5
冶炼厂金属平衡管理制度

湖北华凯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金属平衡管理细则金属平衡是我厂的综合性质量指标,是衡量我厂生产、技术、设、质量等方面管理水平和工人操作水平高低的重要因素,通过有效的金属平衡管理,可以揭示生产指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贵金属的流程动向,是考察考核贵金属回收率的重要手段,为加强我厂的金属平衡管理,严格实行对生产各环节的封闭管理,以达到规避风险、堵塞漏洞、减少损失、保证产品产品安全的目的,特制定冶炼厂金属平衡管理细则。
一.有关术语1、金属平衡就是将冶炼过程中金属的回收程度,把金属物料的来源和去向用文字和图表的形式表现出来,进一步明确有价金属的去向,以便来取得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金属流失,提取回收平衡度。
2、产成品。
是指在本厂内已完成生产全部过程,经质监部门检测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办完入库手续的产品。
3、中间物料是指在本厂内已完成一个或几个生产工艺阶段,但尚需进行下一步加工并无需办理入库手续在本厂内随工艺流程流动的半成品。
4、回收率金属回收率是指冶炼的产品(金、银)金属量占实际消耗中(银泥)理论金属量的百分比。
6.损失量生产工艺过程中,由产生的废气、废液、废渣带去的金属量,以及外界因素的影响造成的金属量的流失。
二、原料接收程序1. 根据上游的生产周期双方约定银泥的进厂时间,通知技检部门、保卫部门做好质检和计量监督。
2. 三方到场后,首先当班班组长应对新进原料(银泥)进行初检,观察是否有脱落的螺母、螺钉、铁器或块状物等,如有,应立即剔除。
3. 技检部门负责取样、称量和填写进料单,作为当批原料重量的重要原始依据,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对当批次的银泥在一个工作日内做出样品质量分析,用以指导生产工艺操作,当水分大于30%、锌含量大于12%时,技检部门应组织上下游双方沟通指标信息,分析来料异常情况的原因,调整下步相关生产工艺。
4. 保卫部门负责来料(银泥)的安全管理,根据生产任务情况,当天对原料不作处理时应将来料(银泥)存放到中间物料库内;如当天对原料进行处理,应在现场监督,确保原料全部投放完毕,如当批原料超量,剩余部分应迅速返回仓库,关门上锁。
采矿厂金属平衡管理制度

采矿厂金属平衡管理制度一、引言金属矿产是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原材料,而采矿活动带来的金属排放对环境和生态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因此,为了有效管理采矿厂的金属平衡,保护环境,保障可持续发展,建立一套科学的金属平衡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采矿厂金属平衡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管理机构、职责分工、制度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基本原则1.依法合规原则:采矿厂金属平衡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金属排放管理。
2.科学规划原则:采矿厂金属平衡管理要有科学合理的规划,包括产生金属废物的分布、数量及性质,以及处理和利用的路径。
3.循环利用原则:要充分考虑金属的循环利用,尽可能减少金属废物的排放,提高金属资源的回收率。
4.全面管理原则:在金属平衡管理中,要进行全面管理,包括对金属废物的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和利用等全过程管理。
5.安全保障原则:金属平衡管理要强调安全第一原则,确保金属废物处理过程中不对人身和环境造成损害。
6.科学技术精益原则:在金属平衡管理中要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提高金属废物的处理和利用效率,降低成本,减少资源消耗。
三、管理机构采矿厂金属平衡管理机构主要由公司领导、环保部门、生产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等组成。
管理机构分为管理层和操作层两部分,管理层主要负责制定金属平衡管理制度,分析和评估金属废物的产生、分布和特性,进行规划和决策,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操作层负责执行金属废物的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和利用等具体工作。
四、职责分工1.管理层职责:负责制定金属平衡管理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组织金属废物的调查、规划和评估工作,进行金属资源的综合利用规划,对金属平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环保部门职责:负责制定金属废物排放标准和监测方法,对金属废物排放进行监测和评估,向管理层提出环境保护建议,检查金属废物管理工作。
3.生产部门职责:负责金属废物的收集、运输、储存等具体工作,根据环保部门的要求对金属废物进行预处理,协助环保部门进行监测和评估,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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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矿金属平衡管理规定1 指导思想按照集团公司金属平衡管理规定,强化选氰冶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有效控制金属平衡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金属流失。
2 金属平衡管理目标2.1 重大金属流失现象为零。
2.2 重大跑、冒、滴、漏现象为零。
2.3 核子秤的计量误差小于0.5%,电子衡的计量误差±20kg。
2.4 抽检合格率:内检不低于97%,外检不低于95%。
2.5 金属平衡盘存2次/年。
2.6 金属平衡误差:选矿车间月金属平衡误差6%,半年金属平衡误差4%,全年金属平衡误差2%;氰冶车间月金属平衡误差8%,半年金属平衡误差5%,全年金属平衡误差3%。
3 金属平衡管理机构河西金矿成立金属平衡管理小组组长:王来军副组长:吕淑萍王淑凤组员:刘美春吕云东冯玉磊王霖刘涛邵东刘顺胜徐晖赵立龙刘吉伟丁明忠蒋同曼4 金属平衡管理小组职责4.1 认真贯彻集团公司有关方针、政策,有效开展金属平衡管理工作。
4.2 检查和协调各部门所承担的金属平衡管理职责和任务执行情况,及时提出完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4.3 深入现场,了解生产情况,掌握金属流失动向,研究改进计量、检测手段,及时向金属平衡管理机构提出报告。
4.4 定期或不定期对金属平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5 河西金矿各部门职责5.1 综合管理部5.1.1 组织金属平衡盘点,编制半年及全年金属平衡报告,报金属平衡管理机构审批。
5.1.2 提供金属平衡所需有关数据。
5.1.3 严格按照金属平衡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5.1.4 对精矿操作程序及封闭式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和文件。
5.2 生产技术部5.2.1 进行生产月报、年报的统计工作,做到及时、准确。
5.2.2 参与金属平衡盘点工作,并提供金属平衡所需有关数据。
5.2.3 对月份的金属平衡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不平衡原因,上报金属平衡管理机构。
5.2.4 加强生产技术管理,监督、检查技术规程执行情况,检测技术参数,保持工艺流程畅通,保证各项技术指标的完成。
5.2.5加强对料场管理中心的监督检查,合理的调配,组织好生产。
5.2.6保证化验分析所用设备、仪器处于良好状态。
5.2.7 按规程及时对生产过程的原、精、尾、氰渣、一浸渣、贵液、贫液、还原液、浸液、王水渣等及外购精矿中的金、银、铜、砷、碳、硫、铅、铁等进行化验分析,保证化验质量,做到内检合格率不低于97%,外检合格率不低于95%。
5.2.8 负责各种试验工作,保证试验结果准确率达到100%。
5.2.9搞好高品位样品回收工作,保证高品位样品回收率达到100%。
5.2.10 加强化验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化验人员的业务水平,保证化验数据准确,为集团公司提供可靠信息。
5.3 质检部5.3.1 质检化验部设成品金管理专职人员。
5.3.2 参与金属平衡盘点工作。
5.3.3 做好原矿及中间产品的计量、检测工作,确保计量数据准确。
5.3.4 负责自产精矿计量、检测工作,严格执行《自产精矿操作程序及管理规定》,确保计量、检测数据准确。
5.3.5 监督车间跑、冒、滴、漏情况,发现金属流失要及时督促车间整改,杜绝非正常情况下的金属流失。
5.3.6 协助物资装备部做好核子秤及电子衡的校验工作。
5.3.7 加强高品位样品回收工作,在正常情况下,试样保存期两个月,高品位样品全部回收。
5.3.8 严格执行样品加工程序,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7%。
5.3.9 成品金管理专职人员对卸柜及冶炼过程现场监督,详细记录金泥湿重、水分、冶炼成品及半成品金量。
5.3.10 每次炼金完毕,成品金管理专职人员同保安部、财务部对库存炉渣、王水渣、还原液进行计量、取样、化验品位,并做详细记录。
5.3.11如实反映生产车间金属流失情况。
5.3.12加强外购精矿取样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5.4 物资装备部5.4.1 物资装备部设专职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员,负责监督选矿车间、氰冶车间、质检部的计量、检测设备及器具的管理。
5.4.2 管理员负责定期检验各种计量、检测设备,以保证计量、检测设备及器具的准确性。
要求微机核子秤的计量误差小于0.5%,电子衡的计量误差±20kg。
5.5 保安部、财务部5.5.1 保安部、财务部设成品金管理专职人员。
5.5.2 对卸柜及冶炼过程现场监督,详细记录金泥湿重、水分、冶炼成品及半成品金量。
5.5.3 每次炼金完毕,都要同质检专职人员对库存炉渣、王水渣、还原液等进行计量、取样、化验品位,并做详细记录。
5.5.4 对出入冶炼室的所有含金(含银)物料必须计量、取样(包括外排还原液),并留详细记录,参加出入库人员签名。
5.5.5 严格执行冶炼室封闭式管理制度,加强现场监控。
5.5.6 保安部应加强对矿区内精矿的防盗管理,加强巡查力度。
5.5.7 财务部提供金属平衡成品金盘库数据。
5.6 检测中心5.6.1负责外购精矿的计量、检测工作,严格执行《外购精矿操作程序及管理规定》,确保计量、检测数据准确。
5.6.2负责外购精矿取样及样品的制备工作。
5.6.3 加强计量及取样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5.6.4加强样品回收工作,在正常情况下,试样保存期两个月。
5.6.5 严格执行样品加工程序,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7%。
5.6.6协助物资装备部做好核子秤及电子衡的校验工作。
5.7 各生产车间5.7.1 加强现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等非正常情况下的金属流失。
对检修或改造撤下的含金物料(各种槽、罐、管路、阀门、衬板、叶片、碎钢球等)在出车间前均应将含金部分加以回收,各车间产出的含金物料由产出车间自行清理,并将处理方案报金属平衡管理机构,对回收处理后的含金物料由金属平衡管理机构鉴定合格后,分可用和不可用两部分,可用部分由车间保管,不可用部分送入废品库。
在未入库前,由车间负责保管。
5.7.2 协助物资装备部做好核子秤的定期校验工作,确保核子秤计量误差小于0.5%。
5.7.3 及时对进入冶炼室的金泥、炼金室内的合质金、成品金、炉渣、王水渣、还原液等进行计量、取样工作,并做详细记录,协助保安部搞好冶炼室封闭管理。
做好高品位金样品的回收工作,并建立接收台帐。
5.7.4建立健全精矿库管理制度,加强对精矿的管理,精矿入库后要尽快收堆存放,确保精矿库内地面干净清洁,并及时回收倒运过程中的散落精矿,防止金属流失。
5.7.5 料场管理严格执行《外购精矿操作程序及管理规定》。
5.7.6 配合金属平衡管理机构进行盘点,如实反映金属流向。
5.7.7严格执行《自产及外购精矿操作程序及管理规定》,确保计量、检测数据准确、真实。
6 金属平衡盘存每年于6月份、11月份由金属平衡管理机构组织金属平衡管理小组成员对氰冶车间、选矿车间进行盘存,编制金属平衡报告报董事长。
7 金属平衡数据来源7.1 选矿、氰冶理论回收率、金精矿理论含金量等由生产技术部负责提供。
7.2 金精矿实际含金量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提供。
7.3 实际冶炼成品金由财务部提供。
8 管理规定8.1 各部门金属平衡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金属平衡管理人员职责(本部门职责),研究、改进计量检测手段,如实反映金属流向。
对金属量损失情况隐瞒不报者,将视情节给予500—5000元负激励。
8.2 核子秤、电子衡等计量设备设施因操作使用不当造成计量数据不准,给予责任部门200-1000元负激励;因为人为作弊造成计量、检测数据不准,给予责任部门1000-5000元负激励,责任人下岗;因校验不及时、校验方法不得当,造成计量、检测数据不准,给予物资装备部200-1000元负激励。
8.3 生产过程参数的检测由质检部负责,因未按规程操作造成检测数据不准确,发现一次给予200-1000元负激励。
8.4 综合管理部、质检部、氰冶车间应严格执行自产、外购精矿操作程序。
综合管理部做好现场监督,如出现精矿质量问题,将视情节给予责任部门500—5000元负激励。
8.5 生产车间加强内部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等非正常情况下的金属流失,对生产过程中引起金属量波动的因素及时进行调整,并主动上报,不得隐瞒。
否则发现一次负激励200-1000元;对严重失职造成金属量流失者,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8.6 氰冶车间废品库由氰冶车间负责管理,不同废品分类存放,不经鉴定的含金废品不准入库。
如果发现有含金废品入库并无鉴定,将给予氰冶车间每次200-1000元负激励。
8.7 保安部应加强对氰冶车间出入人员及物资的管理,严格按照封闭式管理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各种记录填写详细、齐全。
否则,发现一处负激励100元。
8.8 氰冶车间(料场管理中心)要加强精矿管理,及时将合格精矿入库,在精矿库外堆存的精矿要及时覆盖,防止金属流失。
否则发现一次负激励200-1000元。
8.9 氰冶车间要配合保安部加强冶炼室封闭式管理,冶炼室出入金属量记录要详细、清楚,帐目核对无误。
因管理不善造成金属量出入帐目不清,发现一次负激励200-1000元;造成金属流失,按损失金属量的50%进行负激励;因保安部监管不到位,造成冶炼室金属量外流,按损失金属量的50%对保安部进行负激励。
8.10 化验室化验数据提供准确、及时。
因化验原因造成金属量数据失真,将视情节给予每样200—1000元负激励。
8.11 综合管理部每月对质检部、化验室、检测中心的外购精矿样品进行抽检,生技部每月对化验室、选矿车间、氰冶车间生产样品进行抽检。
金属平衡误差及内、外检合格率考核执行《生产经营责任制及考核办法》。
8.12 各部门提供的金属平衡数据准确、及时。
因提供数据不准确,造成金属平衡结果不正确,给予提供部门每次200元负激励。
8.13其它有违背程序事项,视情况给予100-1000元负激励。
8.14本规定从2013年12月21日开始执行,未尽事宜在运行过程中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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