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
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

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目录一、前言二、招投标管理总则三、招投标程序四、招投标文件五、评标与定标六、合同签订与履行七、招投标争议处理八、附则九、附件一、前言为了规范招投标管理工作,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招投标管理总则1.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招投标活动。
2.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3.公司设立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4.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三、招投标程序1.招标人应编制招标方案,明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文件要求等。
2.招标人应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4.招标人应组织开标会议,公开开标,公布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5.招标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招标人应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四、招投标文件1.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格、投标文件格式等。
2.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技术方案、商务方案等。
3.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写,字迹清晰、内容完整。
4.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
五、评标与定标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
3.评标委员会应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4.招标人应根据评标报告和招标文件确定中标人。
5.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公示中标结果。
六、合同签订与履行1.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合同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履行。
招投标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

招投标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招投标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1.1 编制目的本的目的是规范和统一企业的招投标管理工作,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正和透明,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1.2 适用范围本适用于企业内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招标、招标文件编制、投标、评标、中标、合同签订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应包含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概述、招标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标书格式和技术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开标和评标程序等内容。
2.2 招标文件的编制流程招标文件编制应按照统一的流程进行,包括需求确认、编制招标文件、内部审查、法律审查、领导审批等环节,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完整和合规。
第三章: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合法资质等基本要求。
3.2 投标人的排除情形在一定情况下,企业可以对某些投标人进行排除,如存在违法行为、丧失信用、被国家机关认定为不宜承担招投标活动等情况。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准备和提交4.1 投标文件的准备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准备,包括技术方案、商业报价、资格证明、标书封面等内容。
4.2 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应按照开标时间和地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并按照要求进行封存和标识。
第五章:开标和评标5.1 开标程序开标程序包括验标、录入招标文件、招标报价开启、标书评审等环节,应确保开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5.2 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确保评标结果的合理、准确和公正。
第六章:中标和合同签订6.1 中标结果的公示中标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以提醒投标人和相关利益方了解评标结果。
6.2 合同谈判和签订中标人和企业应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确保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符合法律规定和业务需求。
第七章:违规行为与处理7.1 违规行为的认定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投标人或企业,应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认定,确保有据可依。
招投标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招投标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招投标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投标部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招投标部是负责公司招标和投标工作的机构,负责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投标评审、与供应商洽谈合同等工作。
第三条招投标部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四条招投标部应与其他部门进行紧密协作,确保招投标工作与公司整体战略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招投标部设部长一名,直接向公司高层汇报。
第六条招投标部下设招标组、投标组和合同管理组。
第七条招标组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招标评审等工作。
第八条投标组负责组织投标、参与投标评审、与供应商进行洽谈等工作。
第九条合同管理组负责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结算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条招标组在收到需求部门的招标申请后,根据需求部门提供的材料和要求,开始编制招标文件。
第十一条招标组将编制好的招标文件提交给投标组,投标组根据招标文件准备投标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招标组。
第十二条招标组组织招标评审,根据标书的内容、报价、供应商的信誉等因素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十三条招标组与中标供应商进行洽谈,明确合同的具体细节和条款。
第十四条合同管理组负责合同的签订,并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处理合同的变更和结算事项。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五条招投标部要建立健全招投标工作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六条招投标部要加强对招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学习和宣传,确保工作的合规性。
第十七条招投标部要定期组织投标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十八条招投标部要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本文档涉及附件:附件1:招投标部组织机构图附件2:招投标部工作流程图附件3:招标文件范本附件4:投标材料清单范本附件5:合同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规定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
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

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招投标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保持市场竞争性、推动经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透明和高效,制定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一、招投标管理目标1. 促进行业合规发展。
通过严格管理和监督,规范招投标行为,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市场竞争秩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2. 提高招标效率。
改善招标流程,缩短投标周期,提高投标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3. 提升服务水平。
加强对招投标流程的管理和监督,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满足各方需求。
二、招投标管理原则1. 公平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防止不公平行为的出现。
2. 透明原则。
招投标过程应当透明,信息应向供应商公开,确保所有参与方都能够充分了解招投标流程。
3. 竞争原则。
招投标过程应充分竞争,鼓励各供应商积极参与,确保选取最具竞争力的中标方。
4. 高效原则。
招投标流程应高效,避免冗长、复杂的程序,提高招标效率。
三、招投标管理流程1. 招标准备阶段制定招标方案,明确招标要求;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等;完成招标文件审核和招标文件发布。
2. 投标阶段接收并登记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评审,筛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保证金管理和开标工作。
3. 中标及合同签订阶段对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供应商;进行中标通知和合同签订工作,明确合作细则。
4. 履约管理阶段对合同执行过程进行监督;进行履约情况评估,及时解决问题。
四、招投标管理的责任与监督1. 招投标部门应负责招投标流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流程的规范执行。
2. 监督部门应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保障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3.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招投标管理的指导和支持,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
五、招投标管理的惩罚与奖励1. 对于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停参与招投标等。
2. 对于在招投标活动中表现优秀的供应商,应给予嘉奖和奖励,激发供应商的积极性。
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

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招投标管理制度是现代企业中非常重要的一项管理规定,它涉及到企业与外部合作伙伴的合同签订和项目选择等环节。
为了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正、透明和高效,企业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招投标管理制度并加以实施。
本文就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进行探讨。
一、制定招投标管理制度的目的和意义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制定主要目的是规范企业的招投标活动,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确保企业在选择合作伙伴和执行合同过程中的公正性和合规性。
通过制度的规范化,有助于减少不合理竞争和腐败的现象,保证企业选择最有价值和最合适的项目和合作伙伴。
二、招投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招投标程序及要求:制度应明确招标程序的具体步骤,包括项目立项、编制招标文件、发布公告、资格预审、投标评审等环节的要求和流程。
此外,制度还应规定各个环节所需的材料和文件,以及参与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等。
2. 投标条件和要求:制度应明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包括资质要求、信誉评价、经验要求等。
同时,制度还应规定投标文件的格式和内容,确保各个投标人都按照统一的标准提交文件,方便评审和比较。
3. 招投标评审:制度应明确评审的具体流程和标准,包括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评审的具体要点和方法等。
此外,制度还应规定评审结果的公示和申诉途径,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4. 合同签订和履约:制度应明确合同签订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包括合同的起草、审核、签署等环节。
同时,制度还应规定合同履约的具体要求和监督机制,确保合同的执行和履约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三、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1. 制定招投标管理制度的编制:企业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行业规范,制定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编制过程中应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 内外部宣传和培训:企业应通过内部通知、培训等方式,向全体员工传达招投标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具体要求。
同时,还应与外部合作伙伴进行沟通,将制度的要求告知给他们,并与他们共同遵守。
招投标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招投标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招投标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投标活动,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和公正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二条招投标部是本公司负责招投标工作的专门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负责制定招投标策略和方案,确保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
2\组织编制招投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通知、招标文件等。
3\协调各相关部门完成招投标过程中的工作,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4\开展供应商的资质审核和评估工作,确保供应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5\协助采购部门进行供应商谈判和合同签订。
6\配合监察部门进行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和检查。
7\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做法。
第三章招投标过程管理第三条招投标过程包括需求确认、招标准备、报名投标、评审中标、合同签订等环节。
招投标部负责对以上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
1\需求确认:招投标部要与需求部门充分沟通,明确需求和采购目标,编制招标文件中的需求规格和技术要求。
2\招标准备:招投标部要编制招标公告、招标通知、招标文件等,确定招标方式和采购策略。
3\报名投标:招投标部要组织供应商报名,开展资格预审工作,确保投标人具备参与招标活动的资格。
4\评审中标:招投标部要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工作,公正、公平地评定中标供应商。
5\合同签订:招投标部要协助采购部门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违规处理第四条招投标部要配合监察部门进行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正、公平和规范进行。
1\监督检查:招投标部要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2\违规处理:对于发现的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招投标部要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件本文涉及附件详见附件部分。
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招投标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是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规。
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

**********管理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管理有限公司的招投标管理,参照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的实际,系统地规定招投标管理过程中职责和工作关系,建立科学、合理的招投标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招投标工作质量,控制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依据本实施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北京市招投标政策法规。
第三条招投标管理过程招投标管理过程包括:立项审批,招投标方案、招投标文件编制,供方/投标方资格审查,标底编制规定,发标、评标、定标,招投标结果报批,合同履约监控,招投标材料归档等。
第四条适用范围1.凡属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或采用其他规定形式的项目;2.公司自行组织的招投标项目:(1)年合同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经营类项目;(2)合同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咨询管理类项目;(3)政府委托管理工作涉及的服务采购项目及所有使用政府资金的项目;(4)其他合同额在8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5)公司领导提出需要评审的项目。
第五条依照本实施细则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并招投标审议小组同意可不进行招标,采用单一来源(直接发包)的方式确定承包人或供货商或服务提供者等;1.涉及国家安全或者有特殊保密要求的;2.抢险救灾的;3.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4.承包商、供应商或服务提供者少于3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5.对限额以下的金额小、技术复杂、工期紧张的服务或采购等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宜招标的。
第二章招投标管理组织形式第六条公司招投标工作审议机构公司招投标工作审议小组是公司招投标工作的审议机构,统筹指导并决策监管公司及所属公司招投标管理工作。
公司招投标工作审议小组由公司及所属公司总经理助理职级以上的领导组成,公司总经理任组长。
招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工程项目、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法进行,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围标、串标、压低投标报价、虚假投标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人第六条招标人是指依法组织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七条招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营业执照;(二)有明确的招标项目;(三)有依法组织招标投标活动的条件和能力;(四)遵守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第八条招标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确定招标项目的范围、规模、技术要求等;(二)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招标文件;(三)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四)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第三章招标代理机构第九条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单位。
第十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营业执照;(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三)有具备招标代理资格的专业人员;(四)遵守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招标文件;(二)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三)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协助招标人签订合同。
第四章招标文件第十二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二)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标准;(三)投标文件的要求;(四)评标标准和方法;(五)合同主要条款;(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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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1 目的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贯彻X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集团公司系统招标管理的意见》、《集团公司基建工程招标评标实施细则》,以及《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有效维护公司利益,规范竞争和交易行为,强化招投标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结合信息化行业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智能科技”)所有招投标工作,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招标的其它采购事项参照执行。
3 管理界面与招标范围3.1基建工程主要设备、主要材料、主体工程施工和服务等招标由集团公司实行集中招标管理。
采用EPC建管模式的项目的招标,按EPC合同约定执行。
3.2生产工程20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和工程施工招标由集团公司实行集中招标管理。
3.3年度技改计划中,具备集中打捆采购条件的同类项目,且批量采购总额在3500万元及以上的,由集团公司专业管理部门归口提出招标计划,由集团公司实施集中打捆招标。
3.4除集团公司层面承担的集中招标以外,基建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设备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服务在50万元及以上和生产工程(设备、材料和施工)在30万元及以上的由集团公司组织招标。
3.5按3.4条规定限额以下的小额零星、应急补缺采购由智能科技招投标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项目性质参照本办法负责组织实施,并向集团公司相关专业管理部门报送相关采购信息。
3.6对满足3.4条规定,但因技术、工期等特殊原因满足集团公司关于不招标范围的项目,可以在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授权下,由智能科技公司对合格供应商目录中的潜在供应商进行调研和资质审查,并以竞争性谈判或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并向集团公司相关专业管理部门报送相关采购信息。
3.7 集团公司集中招标范围详见(附件1),集团公司将根据集中招标实施情况对集中招标范围适时做出相应调整。
4 组织机构、职责4.1招投标领导小组4.1.1组长:总经理4.1.2副组长:副总经理4.1.3成员:智能科技各部门负责人4.1.2职责4.1.2.1指导智能科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上级有关规定;4.1.2.2负责批准智能科技招投标的管理规定和办法;4.1.2.3研究决定授权范围内招标项目招标方式;4.1.2.4按规定审核批准招标项目的评标小组及成员;4.1.2.5负责审批授权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招标结果,确定中标人;4.1.2.6研究决定智能科技招标工作重大事项。
4.2招投标专业小组:4.2.1招投标技术组:4.2.1.1组长:系统集成部经理、软件开发部经理4.2.1.2成员:系统集成部与软件开发部工程师及相关技术人员。
4.2.1.3职责a、负责工程项目及其他招标项目技术部分标书编制和评标工作,b、负责向集团公司报送职责范围内的招标文件、评标报告等到有关材料;c、负责编制工程项目标底;d、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招标、开标、评标和参与定标等工作;e、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归档、意见反馈和统计报表等工作。
4.2.2招投标商务组:4.2.2.1组长:市场营销部经理4.2.2.2成员:包括市场营销部专责、财务资产部相关人员及其它有关人员;4.2.2.3职责a、负责物资、设备、材料供应项目及其他招标项目商务部分标书编制和评标工作;b、负责向集团公司报送职责范围内的招标文件、评标报告等到有关材料;c、负责制定物资、设备、材料供应项目标底;d、负责组织物资、设备、材料供应项目的招标、开标、评标和参与定标等工作;e、负责向集团公司报送职责范围内的招标文件、评标报告等到有关材料;4.2.3招投标监察小组组长:总经理工作部经理成员:包括总经理工作部相关人员及其它有关人员;职责:负责对招标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4.3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4.3.1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工作部4.3.2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工作部经理4.3.3由总经理工作部主管负责招投标管理日常工作。
统计、管理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招投标工作及资料。
定期向合同管理部门(市场营销部)转交资料存档。
4.3.4职责4.3.4.1依据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订本公司招标管理规章制度;4.3.4.2对招标活动进行具体指导、管理;4.3.4.3组建并管理本公司项目评标专家库;4.3.4.4根据项目的招标结果,提出审核意见后报本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批准。
4.4招投标专家组成员4.4.1本公司部门负责人、中级职称及以上管理人员。
4.4.2集团公司系统相关专业人员4.4.3行业相关专业人员4.4.4有针对性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相关专业人员5 招投标管理规定5.1总则5.1.1招标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招标应以技术、管理、信誉、业绩、履约能力和合理报价等条件进行竞争。
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违纪和违法操作行为。
5.1.2招标是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约束。
凡具备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不受地区、部门和行业的限制,也不受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凡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项目规模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和资信证明的法人和组织均可参加投标。
5.1.3智能科技直接参与实施的建设、生产工程项目、设备、加工制造和物资采购合同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授权和要求进行项目的招标工作。
5.1.4对确定采用招投标方式的项目,则严格执行招标程序。
5.1.5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二种方式。
5.1.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公开招标是在发出招标公告投标人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后进行;邀请招标或议标在发出投标邀请书之前进行。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2)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业绩、信誉和相应的工作人员;3)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能证明前面规定条件的法定证明文件或其他资料。
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实行招标,但必须有相关情况说明,并附在合同审批表前。
5.2.1国家及行业规定不适宜招标的;5.2.2只有一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5.2.3危及安全的紧急事件;5.2.4具有知识产权保护的专利产品及技术。
5.2.5与集团电力所属单位有关联交易不适宜招标的;5.2.6对已经由集团公司、集团电力统一招标或统谈分签的;5.2.7对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总满足不招标范围的。
5.3招投标工作由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过程管理并组织实施。
5.3.1基建工程、信息化系统项目、技术服务项目等由系统集成部根据批准的项目编写招标文件,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资料。
软件系统项目、软件技术外包项目等由软件开发部根据批准的项目编写招标文件,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资料。
物资、设备采购等由市场营销部根据批准的计划、物资类别、加工制造及修理性质编写招标文件,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资料。
招投标领导小组审定各评标专业小组及相关专业人员。
5.3.1.1对本公司授权范围内项目组织进行招投标项目,原则上由本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在本公司范围确定项目招投标小组及成员:技术组(3人及以上且为单数)、商务组(3人及以上)、监督组成员(至少1人)。
5.3.1.2对本公司授权范围外或受上级单位委托进行招投标项目,由本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在本公司范围确定项目招投标小组;小组成员根据项目规模、性质除本公司相关人员外还应在集团公司范围、电力行业或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聘请部分专家(授权单位书面或口头认同)并由本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在本公司范围确定技术组(5人及以上且为单数)、商务组(3人及以上)、监督组成员(2人及以上)。
5.3.1.3对参加投标的单位,根据已掌握的初步情况以及项目性质,由系统集成部或软件开发部和市场营销部会商后提出意见,并书面上报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确认投标单位。
5.3.1.4向经初审(或不经初审)的投标单位发出(招)投标邀请书。
确定投标时间、开标时间。
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领取(购买)招标文件。
5.3.1.5按期收回投标资料。
5.3.1.6确定评标的时间、地点。
5.3.1.7由招投标领导小组或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评标会,由专业领导小组负责人主持讨论,评标内容分技术标和商务标,经对投标文件评定列出技术标和商务标的名次,并推荐最优方案。
开标、评标全过程均应在招投标监察小组监督下进行。
1)基建工程、信息化系统项目、技术服务项目等的开标、评标由系统集成部牵头进行实施,招投标技术领导小组对技术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写出技术方面的评标报告、推荐意见;招投标商务领导小组对商务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写出商务方面的评标报告、推荐意见。
进行综合评定。
2)软件系统项目、软件技术外包项目等的开标、评标由软件开发部牵头进行实施,招投标技术领导小组对技术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写出技术方面的评标报告、推荐意见;招投标商务领导小组对商务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写出商务方面的评标报告、推荐意见。
进行综合评定。
3)物资、设备采购、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由市场营销部牵头进行实施,招投标技术领导小组对技术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写出技术方面的评标报告、推荐意见;招投标商务领导小组对商务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写出商务方面的评标报告、推荐意见。
进行综合评定。
5.3.1.8将评标结果书面上报招投标领导小组,智能科技权限范围内的由领导小组确定中标人,并以此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
需集团公司授权的,则将领导小组确定的评标结果上报集团公司,按集团公司批复确定中标人,并以此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
5.3.1.9以上资料及往来传真等全部记录,合同承办部门必须妥善保管。
并交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份5.4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参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6 说明6.1本办法解释权属XXX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6.2评标记录见附件7 支持性文件7.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7.2《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2009年第38号)7.3《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评价管理办法》(2009年第60号)7.4《集团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2010年第1号)7.5《关于加强集团公司系统招标管理的意见》7.6《集团公司基建工程招标评标实施细则》(2010年第29号)7.7《公司生产工程管理办法》(2008年第5号)7.8《公司招标管理办法》(2011年第1号)评标记录评标单位:投标单位:评标时间:年月日评标地点:投标单位邀请确认表开标报价确认表项目:项目:综合评述项目:开标人员签到表项目:年月日评标人员签到表项目:年月日开标情况记录表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会议纪要时间:年月日地点:参会人:主持人:会议主题:会议(研究及议定事项)记要:参会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