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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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措施管理制度

处罚措施管理制度

处罚措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管理单位对员工和管理人员的处罚措施,维护管理单位的正常秩序,保护员工和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管理单位内的所有员工和管理人员,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三条管理单位内的所有员工和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处罚措施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得有违反或回避行为。

第四条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扰乱管理单位正常秩序或危害管理单位利益的员工和管理人员,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二章处罚措施的种类第五条管理单位对员工和管理人员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扣工资、停职、降职、开除等。

第六条警告是指对员工和管理人员口头或书面进行告诫、批评,使其认识错误,知晓监管单位的管理规定,以达到警示的目的。

第七条扣工资是指由管理单位根据员工和管理人员的违规行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幅度扣除其工资。

第八条停职是指对员工和管理人员暂停其工作,停止其职务,但仍支付其基本工资。

第九条降职是指降低员工和管理人员的工作职务,降低其职务级别和职位薪酬。

第十条开除是指对员工和管理人员终止劳动合同的纪律处分。

第三章处罚措施的程序第十一条管理单位对员工和管理人员实施处罚,必须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尊重员工和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管理单位对员工和管理人员实施处罚前,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取证,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第十三条在实施处罚前,应当进行听证程序,听取员工和管理人员的陈述和申辩,保障其辩护权。

第十四条管理单位对员工和管理人员实施处罚后,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对处罚决定进行书面通知,并通知其有权利进行申诉。

第十五条员工和管理人员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依法提出申诉,并有权利要求申诉人对其进行复核、撤销或更正。

第四章处罚措施的执行第十六条处罚措施一经决定,即可执行,不得拖延。

第十七条员工和管理人员应当服从处罚决定,认真履行义务,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错误。

第十八条对于责任人故意不执行处罚措施,或者用各种手段干扰处罚措施的执行者,将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员工管理制度及处罚规定法律依据

员工管理制度及处罚规定法律依据

一、引言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及处罚规定。

二、管理制度1.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1)员工应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迟到、早退。

(2)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3)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病假、事假等休假待遇。

2. 劳动合同与薪酬福利(1)公司应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员工薪酬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3)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 员工培训与发展(1)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提高员工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2)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提升自身能力。

4. 工作纪律与保密(1)员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2)员工对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3)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与违法活动。

三、处罚规定1. 违反工作纪律的处罚(1)迟到、早退:每次扣款XX元。

(2)擅自离岗:每次扣款XX元。

(3)违反保密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部分或全部工资,并追究法律责任。

2. 违反工作时间的处罚(1)未按时报到:每次扣款XX元。

(2)加班未申请:每次扣款XX元。

(3)擅自加班: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部分或全部工资,并追究法律责任。

3. 违反劳动合同的处罚(1)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

(2)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

4. 违法行为的处罚(1)参与违法活动: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2)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部分或全部工资,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五、附则1. 本制度及处罚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公司管理制度处罚规定

公司管理制度处罚规定

公司管理制度处罚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保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对员工的处罚依据《劳动法》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第三条:公司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考勤制度、离职制度、奖惩制度等。

第四条:公司员工的处罚主要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

第五条:公司对员工的处罚应当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员工的基本权利。

第六条:公司员工的处罚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得滥用处罚权力。

第七条:公司对员工的处罚应当有审批程序和详细记录,以便员工提出申诉。

第八条:公司员工的处罚应当公平公正,不得歧视任何员工。

第九条:公司对员工的处罚应当在公司内部进行,不得随意向外界披露员工个人隐私。

第十条:对于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行为,员工首先将接受口头警告。

第十二条:若员工多次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将对其进行书面警告,并记入员工档案。

第十三条:对于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对员工记大过,并停止员工相关权益。

第十四条:对于情节严重、恶意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开除其工作。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而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员工,公司将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在工作中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罚。

第十七条:公司员工不得擅自私吞或侵吞公司财务,一经发现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旷工,迟到,早退等行为。

第十九条:公司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行为准则,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违规行为。

第二十条:公司员工接受处罚后有权提出申诉,公司将依法对申诉进行审查。

第二十一条:公司将对员工提出申诉进行公平公正的处理,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处罚决定是最终决定,员工不得私自进行上访,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对员工的处罚应当在员工档案中予以记录,并在一定期限内保存。

部门处罚管理制度

部门处罚管理制度

部门处罚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和统一部门的处罚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组织制度,维护部门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部门内的所有员工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处罚原则部门的处罚行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处罚行为应当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遵循法律规定及部门制度,不得随意对员工进行处罚。

(二)公平公正:处罚行为应当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员工或相关人员应当一视同仁,不得因为个人喜好或成见而对其进行不公正的处罚。

(三)有错必罚:对违反法律法规或部门规定的行为,应当明确进行处罚,维护部门内部的秩序和正常运转。

第四条处罚种类部门对员工的处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批评教育:对轻微违纪或损害部门利益的行为,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批评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

(二)警告:对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三)罚款:对于损害部门利益或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可以对其进行罚款处理。

(四)停职:对于严重违纪或严重损害部门利益的行为,可以给予停职处理,暂时停止其工作职责。

(五)辞退:对于严重违规或违法行为,可以给予辞退处理,即解除其聘用关系。

第五条处罚程序部门对员工的处罚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调查核实:在对员工进行处罚前,应当进行调查核实,明确事实和证据。

(二)听取申辩:在对员工进行处罚前,应当听取其申辩意见,充分了解其情况。

(三)处罚决定: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和员工的申辩意见,由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进行处罚决定。

(四)处罚通知:对员工进行处罚后,应当书面通知其处罚决定,并说明处罚的理由和依据。

第六条处罚执行部门对员工的处罚决定应当由相关领导或人事部门负责执行,并对处罚结果进行记录。

第七条复核申诉员工对部门的处罚决定有异议,可向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提出复核申诉,部门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复核。

第八条记录与归档部门应当对员工的处罚决定及执行情况进行记录与归档,做好相关资料的管理和保管工作。

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罚款

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罚款

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罚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素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公司管理制度需严格执行,任何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罚款规定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迟到、早退、旷工、擅自离职等行为将进行罚款处理。

第五条公司对员工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等行为也将进行罚款处理。

第六条公司对员工在工作中造成的损失或疏忽行为也将进行罚款处理。

第七条公司对员工违法犯罪行为将进行罚款和法律追究。

第三章罚款标准第八条对于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公司规定罚款标准为每次100元。

第九条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等行为,公司规定罚款标准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酌情处罚,最高不超过月工资的50%。

第十条对于造成公司损失或疏忽行为,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罚款处理,最高不超过造成损失的金额。

第十一条对于违法犯罪行为,公司将按照法律规定罚款,并配合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四章罚款程序第十二条员工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应当立即向所属部门领导汇报,由部门颁发罚款通知。

第十三条员工应当在接到罚款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罚款,逾期未缴纳将视情况进行进一步处理。

第十四条员工对罚款有异议的,可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门将进行审核处理。

第五章其他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公司保留对本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的权利,将会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第十七条公司将会对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进行辞退等严厉处罚。

以上为公司管理制度中关于罚款规定的详细规定,希望所有员工能够严格遵守公司规定,共同维护公司的正常运作。

处罚管理条例

处罚管理条例

处罚管理条例处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处罚是国家依法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秩序情节较轻的行为进行惩罚和管理的一种手段。

第三条处罚的目的是教育和规范被处罚人,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正行为。

第四条处罚应当依法进行,保障被处罚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处罚原则第五条处罚应当坚持依法处罚、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第六条处罚应当事先告知被处罚人有关处罚事项,被处罚人有权申辩和提供证据。

第七条处罚应当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相适应,不得超过法定限度。

第八条处罚应当注重防止和纠正违法行为,提高社会效益。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九条处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警告: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口头警告,告诉其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

(二)罚款: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处以罚款,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和后果确定罚款金额。

(三)行政拘留: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拘留时间不超过十五日。

(四)吊销证照: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者吊销其执照、证书等有关证照。

(五)责令停业、停工、停产: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责令停业、停工、停产一段时间。

(六)没收违法所得、违法工具: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和违法工具。

(七)强制清除或恢复状况: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强制要求清除违法行为或恢复状况。

(八)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处罚措施。

第十条处罚措施的具体实施细则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章处罚程序第十一条处罚程序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处罚决定应当准确明确具体,说明案件的事实、证据、违法行为、适用法律法规和处罚措施等。

第十三条被处罚人有权申辩和提供证据,相关机关应当认真听取并考虑其申辩和证据。

第十四条处罚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被处罚人,告知内容应当包括被处罚人的申诉、上诉权利和救济途径。

第五章处罚的监督与救济第十五条处罚决定作出后,相关机关应当加强对处罚的执行和效果的检查,确保处罚责任的落实。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处罚条例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处罚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处罚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将依据本处罚条例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以维护公司秩序,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二章违规行为及处罚第一节考勤管理违规第四条违反考勤管理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予以处罚:1. 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时间在半小时以内者,按照半小时扣除薪资;超过半小时,又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者,按照旷工处理。

旷工按照日工资的三倍扣罚。

2. 旷工:当月累计旷工三天或以上,全年累计旷工十天或以上,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3. 代打卡:代打卡员工和被代打卡员工都将给予书面警告,并扣罚50元;当月累计扣罚三次以上者,除扣罚薪资外,公司将给予严重书面警告,给予两次书面警告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4. 漏打卡:漏打卡者必须在当日或次日填写《考勤漏打证明单》,经直接主管签批后交人力资源主管,未办理任何手续者按照旷工处理;当月漏打卡三次或以上者,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节办公纪律违规第五条违反办公纪律管理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予以处罚:1. 上班时间看报纸、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打瞌睡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予以口头警告,并扣罚5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书面警告,并扣罚100元。

2. 乱用办公电话:禁止员工为私事拨打电话,违反者予以口头警告,并扣罚5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书面警告,并扣罚100元。

3. 办公桌不整洁:对办公桌不整洁者,予以口头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拒不整改者,予以书面警告,并扣罚50元。

4. 吸烟、吃零食、聚众聊天、大声说笑:予以口头警告,并要求立即停止;情节严重者,予以书面警告,并扣罚50元。

5. 非法占用电话:禁止因私事占用电话,违反者予以口头警告,并扣罚5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书面警告,并扣罚100元。

第三节办公物品管理违规第六条违反办公物品管理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予以处罚:1. 损坏公物:对损坏公物者,要求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予以书面警告,并扣罚100元。

管理制度处罚规定细则

管理制度处罚规定细则

管理制度处罚规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组织的纪律,规范员工的行为,加强管理,确立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组织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本规定,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处罚原则:依法依规、公正公平、从严从快。

第五条处罚范围:轻则口头警告,重则开除处分。

第六条处罚程序:根据事实和证据,逐级审批,确保处罚合法合理。

第七条处罚结果:处罚结果应当写明处罚依据、行为、处罚结果等内容,并通知员工。

第二章违纪行为及处罚第八条违反工作纪律:拒绝执行领导的合法指挥或违反工作纪律,轻者警告,重者记过。

第九条贪污受贿:在工作中索取、接受或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情节严重按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违法犯罪:员工在工作中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一律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泄露机密:擅自泄露组织机密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情节轻重来处罚。

第十二条懈怠工作: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员工,应当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违规使用公司资源:未经审批擅自使用公司资源或挪用公款,应当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打架斗殴:在工作场所或其他地方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性骚扰:对同事进行性骚扰、言语或行为不当,应当受到处罚。

第十六条其他违纪行为:其他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十七条口头警告:对第一次违纪的员工给予口头警告,警示其改正错误。

第十八条书面警告:对重复违纪的员工给予书面警告,同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第十九条记过处分:对严重违纪行为给予记过处分,限期改正,影响晋升。

第二十条降职处分:对情节严重且屡教不改的员工,适当时机降职处理。

第二十一条禁闭处分:对情节恶劣员工,违纪严重的,给予禁闭处分,限制人身自由。

第二十二条开除处分:对严重违纪员工,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三条赔偿损失:对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应当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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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车间内行走时双手插兜; d.物品存放无定置,摆放混乱,标识与物品不符; e.坐桌子、设备的; f.会议、培训期间手机未调到静音或振动状态造成响铃; g.未严格按标准作业执行; h.用餐期间不按规定排队者; i.在食堂就餐,浪费粮食,乱倒饭菜者; j.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破坏环境卫生者; k.未按要求着装或佩戴上岗证者; l.女员工浓妆艳抹,男士留长发、蓄胡须; m.在公司内穿超短裙、短裤、赤膊、赤脚、穿拖鞋; n.饭后在食堂逗留者; o.工作时间玩手机; p.培训期间睡觉; q.有其他与上述各项类似的违反公司规定的不良行为; r.帮助上述行为或身为上司知情不纠或不报告管理部者。
c.若同时触犯多项规定,可加倍处罚。 ⑤意识提升:公司内严令禁止的一些日常行为类仍然不遵守者,除 罚款外,可视实际情况对违纪者进行 1-2 周的意识提升活动,(期间薪 资按照新员工工资标准发放)。 3.处罚流程 (1)本部门提出处罚
审批:科长以下人员罚款500以下的;科长及以上人员100元以下的。 审核(1、员工金额500元及以上的2、科长及以上人员100元及以上的罚款。 人力资源汇总
为试用期薪资)
——
——
注:(1)责罚:指经济处罚,包含五个层次: a.扣除当月薪资的 50 元; b.扣除当月薪资的 100 元; c.扣除当月薪资的 150 元; d.扣除当月薪资的 200 元; e.扣除当月薪资的 300 元; (2)行政处罚:包括警告、降级、留用查看、因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等四项;
(科长及以上:≥100 元)
警告
总经理
降级
总经理
留用查看
因彰(晋升) 时间
——
3个月
1年 1至2年(留用查看
期间) ——
职位降低
是否反映到薪资
——

年度累计3次对 职位进行降级
停发3个月职补
——
是,酌情降一至两个薪 资级(最低级者,升级
时反映)
是,重新评定薪资(降 直接降为职员
(3)停止表彰时间:受到处罚时,在此期间停止表彰活动,只作 记录;
(4)所有科长及以上领导≥100元罚款由总经理审批; (5)如总经理短期不在(三天及以上),可由授权的其他领导代 为审批。除上述情况外,科长以下人员处罚500元以上必须经总经理审 批。行政处罚(警告、降级、留用查看、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经人力资 源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2.处罚细则 (1)责罚: ①扣除当月薪资 50 元: a.迟到、早退; b.出入厂区不按规定路线行走,多人同行时未排队;
c. 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 处理);
d.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e. 盗窃同事或公司财物者; f. 连续旷工 3 个工作日或全年旷工累计达 5 个工作日(同时罚款 500 元); g.违反公司保密制度者; h.对于发生的重大事故,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者; i.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j.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 序者; k.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以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l. 在执行公务或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者(数额较大 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m.仿效上级领导人员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n.不服从领导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或屡教不改者; o.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情节严重者; p.管理部、财务相关部门或其他相关人员擅自泄露公司员工薪资 者; q.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r. 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s. 有其他与上述各项类似的违反公司规定的不良行为; t. 帮助上述行为或身为上司知情不纠或不报告管理部者。 注:a.上述情况没有涉及到的违规行为按照XX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b.上述情况的处罚程度为最低限,情节恶劣的各部门可视实际情 况加重处罚;
b. 不爱护公司财产,故意破坏操作设备; c.浪费水、电、气、油等资源(未及时关闭阀门); d.未能按照标准完成本职工作,且未及时沟通,造成重大损失 者; e.登录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并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和资 料,未造成后果者; f.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或在食堂用餐者; g.员工月度内连续旷工 1.5 个工作日者; h.考试作弊; i.有其他与上述各项类似的违反公司规定的不良行为; j.帮助上述行为或身为上司知情不纠或不报告管理部者。 (2)行政处罚 ①警告,扣除当月薪资 200 元: a.擅自带领人员进入公司非参观区但未泄漏公司机密者; b.发生灾害、事故等不及时履行报告程序或隐瞒事实者; c.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公司 者; d.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引火或吸烟者; e.出勤表弄虚做假者; f.员工月度内连续旷工两个工作日者; g.擅自动用公务用车或公车私用者; h.无正当理由不出示上岗证、拒绝检查携带物品,不听从保卫人 员制止,妨碍保卫人员执行公务; i.代刷卡者及被代刷卡者; j.因越权、独断专行而影响工作者; k. 有其他与上述各项类似的违反公司规定的不良行为; l.帮助上述行为或身为上司知情不纠或不报告管理部者。 ②降级,扣除当月薪资 200 元:
注:提出处罚时填写《XX公司处罚单》,表格见附表 1。 (三)处罚记录管理 1.处罚单: (1)为保证罚单的有效性、唯一性及严肃性,处罚单不允许员工 私自打印、复印,必须由部门内勤统一向人力资源部门领取后发放于各 班组。在填写过程中如有填写错误或误罚现象,不得私自撕毁或丢弃, 需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交内勤处保管。 (2)其他形式的罚款: 直接通过内部通报罚款的事件,需由通报拟定部门将通报的原件交 至人力资源及财务部; 注: 1.所有罚款必须将纸版的罚款证据交至人力资源科及财务部, 否则不予受理; 2. 关于旷工类处罚禁止在旷工期间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必须在员工 回岗后进行处罚; 3. 处罚单从提出日期到审批日期不得超过 30 日,以保证处罚负激 励的及时性。 (3)罚款分类 ①行为类: a. 日常行为类:指对迟到、打架等违反公司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罚的 类型;
a.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b.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c.因管理人员疏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负责人; d.严重违反公司安全规则,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 伤及他人情节较轻者; e.工作时间酗酒者、聚众赌博者; f.值班人员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不到岗者; g.未能按时完成重大任务,且未能采取补救措施造成重大损失 者; h.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i.员工月度内累计旷工两次以上或连续旷工 2 个工作日者; j.有其他与上述各项类似的违反公司规定的不良行为; k.帮助上述行为或身为上司知情不纠或不报告管理部者。 ③留用查看,扣除当月薪资 300 元: a.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b.遗失经保管的重要文件、物件或工具等; c.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d.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e.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f. 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造成公司形象严重受损者; g.员工月度连续旷工 2.5 个工作日者; h. 有其他与上述各项类似的违反公司规定的不良行为; i. 帮助上述行为或身为上司知情不纠或不报告管理部者。 ④因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a. 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虚假证件,或用虚伪意思表示,使公司遭 受损失者; b.不服从工作上的或关于分配、调动等指示、命令,公司予以警 告后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的;
① 偶发性个人行为,未造成较大影响,追究员工责任; ② 问题频发(三次及以上)将追究管理者责任。 上述情况中,情节恶劣或造成较大影响的,视具体情况加大管理责 任追究层级。 (二)处罚 1.处罚等级及比例
处罚级别
审批人
责罚
部长(员工:<500 元)
(科长及以上<100 元)
总经理(员工:≥500 元)
②扣除当月薪资 100 元: a.未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b.遗失上岗证未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不良影响的; c.办公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串岗聊天或私自外出、会 客、躺卧、睡觉、吃零食等; d.在办公场所喧哗、打闹,办完事后逗留聊天不离开的; e.走路搭肩搂腰、嬉笑打骂、边走边吃东西; f.公费手机未在 7 到 22 时开机,约定人员未按规定 24 小时开 机; g.公话私用; h.下班未关灯、电脑、空调等; i.旷工时间半个工作日; j.有其他与上述各项类似的违反公司规定的不良行为; k.帮助上述行为或身为上司知情不纠或不报告管理部者。 ③扣除当月薪资的 150 元: a. 浪费公物,经批评不改者; b.未能按标准完成本职工作,但未造成损失者或损失较小者; c.未按要求加班,擅自离岗; d.违反公司安全规则,未造成损失者; e.车间内叉车速度高于车间规定车速; f.未能发现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者; g.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会议或培训; h.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i.旷工时间一个工作日 j.有其他与上述各项类似的违反公司规定的不良行为; k.帮助上述行为或身为上司知情不纠或不报告管理部者。 ④扣除当月薪资 200 元: a. 在非吸烟区吸烟;
b. 行为管理类:指由于管理者管理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需追究管 理责任进行的罚款类型(不包括造成安全事故的管理不到位)。
②安全类 a . 安全事故类:指发生安全事故需追究责任的罚款类型; b . 安全管理类:指由于现场安全问题、安全隐患产生的罚款类 型。 ③质量类 a . 品质质量类:指对一线员工由于工作失误造成产品品质不合格进 行的罚款类型; b . 工作质量类:指对非一线员工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工作质量不合 格进行的罚款类型。 2.处罚单由人力资源部门盖章生效后进行下发,各部门根据下发 的处罚单录入本部门台帐(科长及以上人员的处罚单、各种通报等由人 力资源科录入),每月 1 日前将上月罚款进行汇总,由本部门领导确认 后交至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将各部门罚款明细进行汇总分析。 3.人力资源部门将不定时抽查各部门处罚明细台帐(电子版及纸 版),如有台帐与事实不符,隐瞒不报现象,将对责任人及负责人处 罚。 4.所有处罚结果由人力资源部门录入XX人力资源库,作为个人档 案一部分,并为人员晋升、评选等提供相关依据。 5.所有处罚记录有效期限为一年,员工自每年一月份将所有处罚 记录清零,重新开始累计。 (四)警示宣传:由人力资源科每月进行汇总,于每月1日发于各 部门并张贴在公司宣传板。 (五)反省总结:人力资源部门每季度对罚款进行汇总分类,人均 罚款数额居于前三位的部门须进行对策整改,人力资源部门将对整改计 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相关支持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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