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税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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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税税收优惠政策责编:徐传军来源:日期:一、外商投资企业需缴纳的主要税收(未含地税). ( )所得税企业收入减除成本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的所得,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的地方所得税。

, .增值税企业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收入乘以的税率(部分货物为)为销项税额,当期购进货物所含支付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 ), , . , .=-二、大连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 所得税的优惠为鼓励外商投资,国家对不同的地区,按照产业政策导向,给予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减低税率、定期减免、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购买国产设备抵免、技术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各种不同形式的所得税税收优惠。

. :*, , , , , ,.降低税率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按照不同情况可分别减低为和。

.、减按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是首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设在大连开发区内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减按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设在市区及沿海经济开放区(普兰店、瓦房店、庄河)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可享受的税率: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的项目;外商投资万美元以上,回收投资时间长的项目;能源、交通、港口建设的项目。

()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在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按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享受减按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投资者投入资本或者由总行拨入营运资金超过万美元、经营期十年以上的,享受减按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 . .() (, ) : , , , .() . .() , .() .、减按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设在市区及沿海经济开放区(普兰店、瓦房店、庄河)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减按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大连市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大连市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大连市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3.03.20•【字号】大国税发[2003]55号•【施行日期】2003.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大连市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地税局:现将《大连市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三年三月二十日大连市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管理,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连市行政辖区内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类纳税人(不包括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

第三条纳税信誉等级评定所涉及的税种为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所有税种(不包括代征的基金和规费等)。

第四条税务机关通过评估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履行纳税义务及社会诚信情况,按设定的评定标准,将纳税人的纳税信誉等级设置为A 、B、C三个信誉等级并在A级设立 A A 、AAA两个附加信誉等级,并实行分等级管理,合理有效地配置征管资源。

第五条纳税信誉等级的评定,坚持依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

第六条税务机关按标准实行定量、定性考核的考评方法对纳税信誉等级进行评定。

第七条纳税信誉等级的评定,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时间进行。

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年度。

对纳税人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于次年1月份开始,于4月底前完成。

第八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跟踪评估和分类管理制度。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6.12.31•【字号】大地税发[2006]144号•【施行日期】2006.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大地税发[2006]144号)各基层局,市局机关各业务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06〕11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调整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06〕135号)、《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辽财预〔2006〕694号)的规定,我市被列为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城市。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及时反馈至市局。

一、享受税收优惠的福利企业条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福利企业范围由原民政部门、街道和乡镇政府举办的国有、集体所有制福利企业扩大到由社会各种投资主体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内资企业。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企业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员占企业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必须达到25%及以上。

(二)企业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员签订1 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三)企业依法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企业通过银行(包括信用社等开办代发工资业务的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员支付不低于所在县(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大政办发[2006]102号)的规定,自2006年8月1日起,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区、长海县每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600元;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每人每月500元;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保税区每人每月650元。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大连市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规定的通知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大连市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规定的通知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大连市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1.07.25•【字号】大国税发[2001]173号•【施行日期】200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关税正文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大连市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规定的通知(大国税发[2001]173号2001年7月25日)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现将修订后《大连市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出口货物退(免)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31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收管理的通知》(财税[1997]50号)文件的精神,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8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出口退税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一律执行本管理规定。

一、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

二、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

三、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

第三条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政策规定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进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收管理的通知》财税[1997]50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89号文件的具体规定执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及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由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处)(以下简称退税机关》负责。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9.01.16•【字号】大国税发[2009]20号•【施行日期】200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所得税正文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大国税发〔2009〕20号)各区、市(县)国税局,各稽查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为加强和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

不得违规扩大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

严禁按照行业或者企业规模大小,“一刀切”地搞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二、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应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行业特点,综合考虑企业的地理位置、经营规模、收入水平、利润水平等因素,分类逐户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税所得率,保证同一区域内规模相当的同类或者类似企业的所得税税负基本相当。

三、做好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服务工作。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工作部署与安排要考虑方便纳税人,符合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办结鉴定和认定工作。

四、推进纳税人建账建制工作。

税务机关应积极督促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建账建制,改善经营管理,引导纳税人向查账征收方式过渡。

对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纳税人,要及时调整征收方式,实行查账征收。

五、加强对核定征收方式纳税人的检查工作。

对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式的纳税人,要加大检查力度,将汇算清缴的审核检查和日常征管检查结合起来,合理确定年度稽查面,防止纳税人有意通过核定征收方式降低税负。

六、各地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要密切配合。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10.04.13•【字号】辽国税发[2010]59号•【施行日期】2010.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所得税,税收征管正文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国税发〔2010〕59号)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为加强和完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局制定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审核表(略)2.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先备案项目一览表(略)3.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后备案项目一览表(略)二O一O年四月十三日辽宁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正确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和规范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以及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包括免税收入、定期减免税、优惠税率、加计扣除、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和其他专项优惠政策。

第三条按照税务管理方式不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分为实行审批管理的税收优惠(以下简称“审批类税收优惠”)和实行备案管理的税收优惠(以下简称“备案类税收优惠”)。

大连市国税税收优惠政策

大连市国税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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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税率 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按照不同情况可分别减低为和。
. 、减按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是首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设在大连开发区内的生产 性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减按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设在市区及沿海经济开放区(普兰店、瓦房店、庄河)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可享
政策。 、一免二减。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投资者投入资本或者由总行拨入营运资
金超过万美元、经营期十年以上的,享受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 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二免。在国务院确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的中外合资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自获
利年度起免征二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延长减半。先进技术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
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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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减免税
、二免三减。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享受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
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新办的软件生产企业,享受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
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五免五减。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期年以上的,享受自获利 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技术企业的,享受延长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但税率不低于。 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当年出口产值占总产值
以上的,享受继续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但税率不低于。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具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具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
票代开具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增值税发票管理
【发文字号】大国税发[1996]第97号
【发布部门】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1996.05.05
【实施日期】1996.05.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具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大国税发[1996]第97号1996年5月5日)
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
现将《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具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管理,堵塞管理环节的漏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代开具专用发票的范围
㈠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1995年5月1日以后新开业的暂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㈡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发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能按规定要求使用和保管专用发票,并向税务机关提供专用发票有关资料的;
2、不能按规定申报纳税,纳税没有保证的或经常发生欠税行为的;
3、发生发票违纪行为,携带发票外出经营,代开虚开或丢失发票的;
4、税务机关认为难以管理或不便管理的。

二、代开具专用发票的期限
㈠1995年5月1日以后新办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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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税税收优惠政策————————————————————————————————作者:————————————————————————————————日期:大连市国税税收优惠政策责编:徐传军来源:日期:2009-04-20一、外商投资企业需缴纳的主要税收(未含地税)I. Major taxes that foreign-invested enterprise should pay (exclusive of local taxes)所得税企业收入减除成本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的所得,需缴纳30%的企业所得税和3%的地方所得税。

Income taxTo the income after the cost is deducted from corporate revenues, enterprise should pay 30% of the income as the corporate income tax and 3% as the local income tax.增值税企业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收入乘以17%的税率(部分货物为13%)为销项税额,当期购进货物所含支付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Value Added Tax (VAT)The revenue from the goods sold by an enterprise and from processing, service provided by the enterprise is multiplied by the tax rate 17% (13% for some goods), that is to say, the output tax. To the goods purchased currently by an enterprise, the VAT paid is the input tax.VAT payable=current output tax-current input tax二、大连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 所得税的优惠为鼓励外商投资,国家对不同的地区,按照产业政策导向,给予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减低税率、定期减免、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购买国产设备抵免、技术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各种不同形式的所得税税收优惠。

II. Major tax preferences that Dalian foreign-invested enterprises enjoy:*Income tax preferencesTo encourage foreign businessmen to make investment, the country give preferential treatment in income tax to different regions and different industries in various ways following the guidance of industrial policies, such as reduction of tax rate, regular tax reduction and tax exemption, accelerateddepreciation, refund of the income tax paid on the reinvested amount, exemption of corporate income tax with the investment contributions by purchasing domestic made equipments and additional deduction of technical developing cost.降低税率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30%,按照不同情况可分别减低为15%和24%。

Reduction of tax rateThe legal corporate tax rate is 30% and it could be reduced to 15% and 24% according to different situations.1、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Corporate income tax is levied at a reduced rate of 15%(1)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是首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设在大连开发区内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设在市区及沿海经济开放区(普兰店、瓦房店、庄河)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可享受15%的税率: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的项目;外商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回收投资时间长的项目;能源、交通、港口建设的项目。

(3)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在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4)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5)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投资者投入资本或者由总行拨入营运资金超过1000万美元、经营期十年以上的,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1) Dalian Eco-Tech Development Zone is a state-level eco-tech development zone of the first batch. The foreign-invested productive enterprises set up in the zone enjoy a reduced rate for corporate income tax 15%.(2) The enterprises that are set up in urban area and open coastal economic area (Pulandian, Wafangdian and Zhuanghe) and engaged in the following projects enjoy the deduced rate 15%: skill-intensive or knowledge technology intensive projects, the projects with an investment over USD30million and a long period for investment recovery, and projects related to energy, communications and port construction.(3) Dalian High-Tech Industrial Zone is a state-level high-tech industrial zone of the first batch. The foreign invested high-techenterprises set up in the zone enjoy a reduced rate for corporate income tax 15%.(4) To the Sino-foreign joint ventures engaged in construction of ports and docks, the corporate income tax is levied at a reduced rate of 15%.(5) The foreign invested banks and Sino-foreign joint venture banks with an operation period more than 10 years to which foreign investors have invested a capital or the head office has invested a working capital of over USD10million enjoys a reduced rate for corporate income tax 15%.2、减按24%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Corporate income tax is levied at a reduced rate of 24%(1)设在市区及沿海经济开放区(普兰店、瓦房店、庄河)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减按24%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大连金石滩旅游度假区是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区内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减按24%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1) The foreign-invested productive enterprises set up in urban area and open coastal economic area enjoy a reduced rate for corporate income tax 24%.(2) Dalian Golden Pebble Beach Tourist Resort is a state-level tourist resort in China. The foreign-invested enterprise set up in the resort enjoys a reduced rate for corporate income tax 24% 定期减免税Regular tax reduction and tax exemption1、二免三减。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享受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新办的软件生产企业,享受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五免五减。

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期15年以上的,享受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3、一免二减。

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投资者投入资本或者由总行拨入营运资金超过1000万美元、经营期十年以上的,享受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4、二免。

在国务院确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的中外合资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自获利年度起免征二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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