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总局所属企业事业单位
的通知财政部关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归口管理

财政部关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归口管理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财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最高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局,有关人民团体财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企业集团: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规定,经我部研究决定,现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发文之日起,除财务和资产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铁道、邮政、烟草等企业,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民航局所属企业,国防科工局等军工部门所属企业之外,其余所有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按照企业“出资人”性质分别归口我部行政政法司和教科文司管理。
即中央行政单位出资的所属企业(不含文化企业)由行政政法司负责;中央事业单位出资的所属企业和中央级文化企业由教科文司负责;既有中央行政单位出资,又有中央事业单位出资的企业,根据“出资金额占比孰高”的原则确定由行政政法司或教科文司负责。
企业有关产权登记、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等申报(备案)资料一律按规定报送我部行政政法司或教科文司。
特此通知。
财政部
二0一0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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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4]4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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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正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4]433号)
上海市税务局: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以下称东航集团),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大型企业集团之一。
现对实行新的企业所得税制后,东航集团缴纳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
一、东航集团的所有成员企业,从1994年1月1日起,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东航集团的核心企业是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其紧密层企业中国东方进出口公司、上海东方广告公司、上海东航房地产经营公司共3户企业,在“八五”期间由核心企业在上海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从本文下达之日起,东航集团核心企业与紧密层企业的控股关系及缴库方式如发生变化,须报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东航集团投资兴办的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以及其他企业,东航集团的所属事业单位,均按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九九四年七月三十日
——结束——。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5.02.13•【字号】沪财采[2015]6号•【施行日期】2015.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沪财采[2015]6号各市级预算单位、区(县)财政局:现将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4〕3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推行公务机票购买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是对传统机票购买模式的制度创新,也是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列》的重要举措。
各区县财政部门和各级预算单位应充分认识到推行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的重要意义,要认识到该项改革工作是规范机票采购管理的迫切需要,是有利于降低政府行政成本的举措,是有利于落实支持国内航空公司发展的采购政策。
各预算单位应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的实施工作。
各区县财政局应启动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各区县级的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二、公务机票购买改革的主要内容(一)实行公务机票“双折扣”优惠公务人员可以根据公务行程安排和机票市场价格情况,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上自行选择航空公司航班,航空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在市场折扣票价基础上再给予一定折扣的优惠。
目前的政府采购机票优惠率为:对于市场折扣机票,国内、国际公务机票为市场折扣票价的9.5折优惠;对于市场全价机票则分别为全价机票的8.8折、8.5折优惠。
(二)打破垄断,方便公务人员购票各单位在购买公务机票时应按照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转发的《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行[2014]7号)、上海市财政局印发的《上海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行[2014]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辽宁省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实施细则

辽宁省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根据《辽宁省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省政府令第116号)(以下简称《规定》及其有关规定,结合征收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从2000年7月1日起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生育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的时间。
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单位为辽宁省境内设立并取得合法资格的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原实行全国行业统筹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个人为缴费单位的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
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单位为在辽宁省境内设立并取得合法资格的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城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失业保险费的缴费个人为缴费单位的职工,城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的缴费单位为辽宁省境内设立并取得合法资格的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单位、缴费个人由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决定。
第四条接收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中心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代扣代缴义务人。
第五条《规定》和本细则所称事业单位是指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2号)发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是有经营收入、独立建账、编制会计报表、独立核算盈亏的事业单位。
本细则所称社会团体是指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单位。
本细则所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单位。
第六条《规定》和本细则所称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七条社会保险费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以实际支付的工资额为计费依据。
人事部关于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机关、事业单位飞行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机关、事业单位飞行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4.06.30•【文号】•【施行日期】1994.06.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人事部关于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机关、事业单位飞行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1994年6月30日)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精神,结合民航实际情况,现将民航机关、事业单位飞行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机关和民航地区管理局机关飞行人员执行机关工作人员职级工资制,同时其工资标准在本人职级工资四项之和的基础上提高30%。
二、民航飞行学院飞行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执行飞行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见附表一、二)。
三、新参加工作的飞行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国办发[1993]85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飞行人员停飞后,提高工资标准部分即予取消,并按新任职务重新确定工资。
但在飞行岗位上退休离休的,可按提高后的工资标准为基数计发退离休费。
五、机关、事业单位飞行人员工资制度改革的其他有关问题,严格按照国发[1993]79号和国办发[1993]85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表一:民航事业单位飞行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表单位:元/月┌─────┬────────────────────────────────────┬─────┐│ 职务等级│职务工资标准│ 津贴部分││├──┬──┬──┬──┬──┬──┬──┬──┬───┬──┬──┬──┤│││一│二│三│四│ 五│六│ 七│八│ 九│ 十│十一│十二││├─────┼──┼──┼──┼──┼──┼──┼──┼──┼───┼──┼──┼──┼─────┤│一级飞行员│275 │305 │335 │365 │395 │430 │470 │510 │550│590 │630 │670 │64~287(全│├─────┼──┼──┼──┼──┼──┼──┼──┼──┼───┼──┼──┼──┤额拨款单位││二级飞行员│205 │225 │245 │365 │285 │315 │345 │375 │405│435 │││,按在工资│├─────┼──┼──┼──┼──┼──┼──┼──┼──┼───┼──┼──┼──┤构成中占30││三级飞行员│165 │179 │193 │213 │233 │253 │273 │293 │313││││%计算)│├─────┼──┼──┼──┼──┼──┼──┼──┼──┼───┼──┼──┼──┤││四级飞行员│150 │162 │174 │192 │210 │228 │246 │264 ││││││└─────┴──┴──┴──┴──┴──┴──┴──┴──┴───┴──┴──┴──┴─────┘注:1.此表适用于依据《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受聘的飞行专业人员。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现行有效的税
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10.12.13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
•【施行日期】2010.12.1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0年第26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我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清理结果已经2010年12月7日第17 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将《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1999年调整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事业单位飞行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1999年调整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事业单位飞行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9.10.26•【文号】人发[1999]118号•【施行日期】1999.10.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人事部财政部关于1999年调整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事业单位飞行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人发〔1999〕118号)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78号)精神,结合民航的实际情况,现将调整民航事业单位飞行人员工资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从1999年7月1日起,调整民航事业单位飞行人员的职务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一至二)。
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调整后,活的部分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构成比例相应提高。
1999年10月26日附表一:民航事业单位飞行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表单位:元/月┏━━━┯━━━━━━━━━━━━━━━━━━━━━━━━━━━━━━━━━┓┃│职务工资标准┃┃职务├─┬─┬─┬─┬─┬─┬─┬─┬─┬─┬─┬─┬─┬─┬─┬─┬─┨┃等级│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十│十│十│十│十│十┃┃│││││││││││一│二│三│四│五│六│七┃┠───┼─┼─┼─┼─┼─┼─┼─┼─┼─┼─┼─┼─┼─┼─┼─┼─┼─┨┃一级飞│40│43│46│49│52│56│60│64│68│72│76│80│84│88│92│96│10┃┃行员│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01┃┠───┼─┼─┼─┼─┼─┼─┼─┼─┼─┼─┼─┼─┼─┼─┼─┼─┼─┨┃二级飞│31│33│35│37│39│42│45│48│51│54│57│60│63│66│69│72│┃┃行员│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三级飞│26│27│28│30│32│34│36│38│40│42│44│46│48│50│52││┃┃行员│0 │4 │8 │8 │8 │8 │8 │8 │8 │8 │8 │8│8 │8 │8 ││┃┠───┼─┼─┼─┼─┼─┼─┼─┼─┼─┼─┼─┼─┼─┼─┼─┼─┼─┨┃四级飞│23│24│26│27│29│31│33│35│36│38│40│42│44│45│││┃┃行员│6 │8 │0 │8 │6 │4 │2 │0 │8 │6 │4 │2 │0 │8 │││┃┗━━━┷━┷━┷━┷━┷━┷━┷━┷━┷━┷━┷━┷━┷━┷━┷━┷━┷━┛注:1、此表适用于依据《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受聘的飞行专业人员。
2 公文文体的写作(二)单元测试题及答案

D.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本市各药品生产企业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事宜
59.下列公文标题正确的是
A.××市教育局关于召开××同志任职的通知
A.通知
B.意见
C.通告
D.决定
22.市国税局告知社会开展年度税务登记验证和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宜用
A.通报
B.通知
C.通告
D.公告
23.以下事项中应该使用通告行文的是
A.某大学告知校运动会的具体安排
B.某县政府向社会公开发文禁止乱占耕地
C.某机关拟免去该单位财务处处长职务
D.某机关拟告知有关单位参加有关会议
A.事由加文种
B.发文机关加事由加文种
C.只有文种
D.发文机关加文种
26.某市为了加快环市立交桥建设进度,决定把某路段通过的车辆进行疏导分流,可以为此行文的文种是
A.公告
B.通告
C.通知
D.决定
27.通报和通告共同的特点是
A.知照性
B.重要性
C.指导性
D.政策性
28.市政府决定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专项治理,应使用的文种是
D.在一定程度上起警戒作用
16.公告不写主送和抄送机关,多由新闻媒体发布,这种性质和特点说明公告是
A.公开行文
B.内部行文
C.秘密行文
D.下行行文
17. 下列公告特点中,最主要的是
A.针对性
B.广泛性
C.涉外性
D.地域性
18. 公告的正文包括
A.制发依据、宣布事项、具体要求
B.制发依据、具体要求、结语
A.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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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总局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标 签】民航总局所属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通知
【颁布单位】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文 号】大国税函﹝2001﹞60号
【发文日期】2001-10-30
【实施时间】2001-10-30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甘井子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总局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鉴于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所属二级单位财务核算的实际情况,其所属的二级核算单位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商贸总公司、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航空客货销售中心、大连周水予国际机场宾馆2001年并入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实行合并纳税。
二○○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