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永久性差异的调整核算
所得税会计核算的程序

所得税会计核算的程序所得税会计核算的程序一、概述所得税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利润所需要缴纳给国家的一种税收。
所得税会计核算是指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对所得税进行核算和记录的过程。
下面将详细介绍所得税会计核算的程序。
二、准备工作1. 确定适用的会计准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性质,确定适用的会计准则,如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
2. 确定所得税核算方法:根据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确定所得税核算方法,如暂时性差异法、永久性差异法等。
3. 设立所得税账户:在企业的总账系统中设立所得税应交账户和所得税费用账户。
三、期初处理1. 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根据适用的会计准则和所得税核算方法,在资产负债表中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2. 计提当期所得税费用:根据企业当期利润和适用的会计准则和所得税核算方法,计提当期所得税费用,并在损益表中列示。
四、暂时性差异处理1. 确认暂时性差异:根据适用的会计准则和所得税核算方法,确认企业在财务报表中存在的暂时性差异,如预付款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
2. 计算递延所得税:根据确认的暂时性差异和适用的所得税率,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五、永久性差异处理1. 确认永久性差异:根据适用的会计准则和所得税核算方法,确认企业在财务报表中存在的永久性差异,如非税收收入、非税收支出等。
2. 调整当期所得税费用:根据确认的永久性差异和适用的所得税率,调整当期所得税费用,并在损益表中列示。
六、年末处理1. 归还或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适用的会计准则和所得税核算方法,决定是否归还或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2. 调整当期所得税费用:根据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要求,对当期所得税费用进行调整,并在损益表中列示。
七、报告编制1. 编制所得税附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所得税附注,详细披露企业的所得税情况。
.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的纳税调整

一、永久性差异及其会计处理原则(一)产生原因“差异”是指会计与税法对某些收入、费用由于计入“利润总额”与“纳税所得”的“口径”与“时间”不同而产生的。
由于双方“计算口径”不同而产生的差异为永久性差异。
由此可见,永久性差异是指由于会计确认利润总额与税法确认纳税所得的计算口径不同而产生的一种差异,由于此差异永久性地存在于会计与税法之间,它既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自动消失,也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自动转回,所以把此差异称为永久性差异。
(二)特点“计算时期相同,计算口径不同”。
这一特点是指会计上与税务上计算利润总额与计算纳税所得的时期是一致的,但在计算利润总额与计算纳税所得时的口径却是不相同的。
如会计上计算2008年的利润总额,税务上确认2008年的纳税所得时,对于2008年企业发生的一项与税收有关的滞纳金和罚款是否应计入利润总额与纳税所得存在分歧。
会计上计算利润总额时将其进行扣除,而税法明确规定计算纳税所得时不允许扣除,此时就产生了一项会计已扣,而税法不允许扣的永久性差异。
(三)类型1.永久性差异的减项(又叫利润总额的备抵调整项目)会计上已将其作为收入,收益计入利润总额,而税法规定不计入纳税所得的,企业在计算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将其作为利润总额的备抵调整项目,从本年实现的利润总额中予以扣除。
常见的永久性差异减项主要有以下几项:(1)国库券利息收入。
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成本法下的股利收入。
成本法下的股利收入是被投资企业税后利润的分配额,所以投资企业取得该项收益时,不再计算交纳所得税。
(3)技术转让收入。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可加计扣除的成本费用。
①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试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的纳税调整

试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的纳税调整摘要:企业所得税会计无论是在校大学生学习相关会计课程,还是企业相关财会人员处理会计实务或纳税申报,都觉得比较难于掌握——总会出现这样或那样问题。
文章从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的经济实质、核算内容及其纳税调整入手,结合典型案例对此进行了系统剖析,对指导学生学习财税课程和财会人员从事财税工作都具有一定理论与实践指导意义。
关键词:永久性差异;暂时性差异;纳税调整第一作者简介:王宝田(1958—),男,教授,辽宁大连市人,现供职广州商学院会计学院,研究方向为会计、财务与税法;第二作者简介袁翠珍(1983—),女,助理研究员,四川达州市人,现供职广州商学院会计学院,研究方向为会计与税法。
1永久性差异的实质及其纳税调整1.1永久性差异的经济实质。
永久性差异是指纳税主体在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政策计算口径不同,导致会计税前利润与企业纳税所得之间存在差异,它在本期产生,但不能在以后各期转回(即永久存在)。
当然,这种差异在各会计期间都有可能产生。
1.2永久性差异的主要内容。
有些收入,在会计上核算为收入,但税法政策则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如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这些收入从会计核算上讲,属于企业的一种收益,构成会计税前利润的组成内容,但税法政策则规定企业对这些收入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有些支出,在会计上核算为费用或损失,但税法政策上不得以费用或损失扣除,如各种行政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税收滞纳金支出、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40%或超出当年营业收入0.5%的部分、赞助支出、非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及企业实际发放工资与计税工资之间及据此计提“三费”之间的差异、企业发生的利息与可以抵扣利息之间的差异等,这些支出从会计核算角度看,均属企业发生的费用支出,应当体现在其经营损益中,在计算会计税前利润时予以扣除,但税法政策上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所得税会计中“永久性差异”的核算——以对外捐赠业务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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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会 计 准 则 不 确认 为 收 益 而 税 法 确认 为 应 税 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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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企 业 将 自己 的 产 品用 于 在 建 工 程 税 法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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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销 售 计 算 交 纳 流 转 税 及 所 得 税 ;另 外 捐 赠 支 出 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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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税 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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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计 准 则 确认 为 收 益 而 税 法 不 确 认 为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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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我 国税 法 规 定 企 业 购 买 国 债 的利息 收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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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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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国 际 注 册 内部 审计 师 研 究 方 向 :会 计 审计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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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 电 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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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 性 差 异 的核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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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对 外捐 赠业 务 为例 按 照 会计 准 则 及 相 关会 计
永久 性 差 异 是 指 某
新议永久性差异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 摘要 】06 2月 1 20 年 5日, 财政部颁布 了《 业会 计准 则第 1 企 8 号——所得税》 ,对暂时性 差异 所得税 的会计 处理进行 了明确的规
范, 但并未对永久性差异 所得税会 计处理做 明确 的规 定。而永久性 差异带来的会 计收益与所得税 费用的不配 比等 问题 , 求必须对永 要
企业的收益与所得税费用是相配 比的。但实务当中经常会 出现上
_利无缴所税 会仍其入资益AN额 四情, 致会利总与税益存着久差 润须纳得, 计将计投收并N总。 种况 导了计润额应收问在永性异 但 . 这
息 、 的比例。 红利 在征管条件成熟和国内国际 经济环境允许的时候. 实行归集制度。 ( ) 二 逐步完善个人所得税 的征管, 实行 综合所得税制。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的 是分类所得税制 , 对不同性质的所得项 目. 分 别扣除费用 , 采用不同税率计税。 这种税制模 三、我一{ -股息经济性■量螺税的现 式 , I_ I f 不能全面地反映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 状、 l 思_ 曩配套描麓 造成应税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不缴 ( ) 一 在经济全球化 的国际背景下. 股 税或少缴税 . 对 而应税所得来源 少、 收入相对集 息征税既要考虑到各 国 司所得税和个人所 中的人却要 多缴税 的现象 , 以 公 难 体现量能课 得税 的发展趋势. 又要考虑到跨国公 司投资 税和公平税 负的原则 ,增加了人为偷逃税款 对 一国税收收入和税 收政策可 能产生的影 的可能性。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应逐步 由分类 响, 要考虑到各国的税收协调。 目 还 前我 国 所得税制改 为综合所得税制。目前实行归集 既然已实行了部 分计征制 . 对股息 、红利减 制的国家 , 其个人所得税均 为综合所得税制, 按 5 %计八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 0 便可 以沿着 可见该制度不仅有其 自身的优越性,同时还 这一方向继 续努力 , 在国家财政承 受能力范 是所得税制一体化的必要组成部分 。 围内,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在消除重复课税 ( ) 三 健全会计核算制度 , 加强税收征 管。 方面 的经验 ,有计划 、有步骤地调整所得税 实行归集抵免制,把抵免环节放在个人的一 2 个酉分点。 3 第三 , E D国家中采用部分计 O C 征制的大幅增加 , 具有较好的增长前景。 0 2 20 年之前实行部分计征 制的国家只有 1 , 个 占 成员圜总数 的 3 %, 0 年已达到 7 , . 2 5 3 0 个 占 2 . 比 2 0 年之前上升了 2 个酉分点。 3 %. 0 2 4 0 度。这就要求对每一位股东的每笔所得分舞 计算, 其计算 非常繁琐 , 否则 , 就难 以在个一 ^ 环节准确计算和确定归集抵免数额 , 也就窄 易产生通过扩大抵免数额 以偷漏税的行为 因此 , 必须不断健全企业会计核算制度 . 完奢 银行存歉实 名制 . 建立纳税人编码制度( 与雇 民个人身份证相配合) , 实现全国范 围内的 税人管理信息联网共享 . 提高征管手段的葫 代化水平 , 逐步实施抵扣制。 ( 鼓励税务代理业 、 四) 纳税筹划业、 税务 咨询、 问业务的发展。 国目前税务代理发 顾 我 展缓慢 , 存在许 多问题, 就委托税务代理纳 人的数量来说,与世界上许 多国家相 比有德 大的差距。在西方国家 ,由于其税制的复京 性, 使得税务代理业成 为非常必要的行业。 由 于 “ 一体化 ”制度 中具体 的会计处理较 为复 杂, 其顺利推行也需要税务代理 的直接参与 同时,税务代理业的壮大发展也是我 国税
“永久性差异”会计处理

上述纳 税调整项 目中 ,只有坏账准备 金需 要账 务调整 ,其他各项 不用 诵账 。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借 :坏 账准备 借 :管理 费用
5 、向有关 贷款单位 支付贷款利息 4 0万元 ,利 率为 8 .列入财 务 费用 ,经查 当年金 融 % 机 构 同在同期 贷款利 率为 7 %;
6 、营业外支 出 中已列支税收滞金 3 万元 ,对希望工程捐款 5 万 元。 0 企业 当年 已预 缴所 得税 2 0 万元 ,请根据 上述 资料 ,计算应税 纳税 所得 额及 当年 应补 0
缴 所得税 ,并做 出相 应的会计 处理 。
( 企业实际发放 工资与计税 工资之间差异及 “ 1 ) 三费”之 间差异 ,应该调增应纳税所 得额 :
维普资讯
(0 4 0.3 0) + ( 0—3 0×1 .% )= 1 . 万 元 ) 0 7 0 75 1 75( ;
对 “ 久性 差异 在 计算所 得税 时 ,应做 纳税 项 目调 整 ,直 接 增减应 纳 税 所得 额 。但 永 在 账务处 理 时 ,应 分清 两 种情 况。第一 凡属 于符 合会计 原 则 ,而 与税法 有 分歧 的 、无需 账务 调整 =例如 :企业 已在 “ 理费用 账户 列支招 待 费 .平 时 已经 通过 “ 管 管理 费用 ”账 户 冲减 了当期利 润 .在 计算所 得税 时 ,只需将 多 列 支的招 待 费 ,作 为纳 税 调整 项 目,增 加应 纳 税所得 额 .并不 需要 将多 列支招待 费 .从 “ 管理 费用 ”账 户 中剔除 。第 二 ,既违反
维普资讯
“ 久 性 差 异 ”会计 处理 永
关于永久性差异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影响研究

李都都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摘要:随着新会计准则和修订后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以及国家对于特殊行业的倾斜性税收优惠和对企业特定费用支出的限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环节税会差异明显。
对于税会差异中属于永久性差异的部分,笔者进行了梳理分类,对永久性差异如何影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利润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永久性差异;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21-000262-01一、永久性差异的概念基于国家对于扶持性行业的倾斜性税收优惠和对企业特定费用支出的限定,部分会计核算中可以确认为收入或费用的项目,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环节不能确认;而部分会计核算中不能确认为收入的项目,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环节却作为应纳税收入。
基于此,因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与会计准则在收入和费用确认的范围和标准不一致,导致产生永久性差异。
二、永久性差异的分类永久性差异1.企业所得税认定为不征税的收入该类收入,影响会计利润,但税法则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因而导致会计利润比应纳税所得额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则会对会计利润进行相应的调减处理。
比如,⑴政府相关部门给予的财政拨款;⑵政府相关部门所取得的收入为合法收入,并且此收入已经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
⑶软件生产企业所享受的退税,但此退税必须来自于企业因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而来,但是如果退税应用于企业再生产和生产规模的扩大,那么不能够作为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不应对此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前可免税收入此类收入,对会计利润产生影响,但是税法不应当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因这两者的矛盾导致会计利润高于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应对会计利润进行调减处理。
比如,⑴中央政府所发行的债券在企业手中所获得的利息收入。
⑵居民企业对其他居民企业的投资,从而产生的股权收益等。
⑶机构、场所设置于中国境内的非居民企业,投资居民企业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红利、股息等投资收益,依法应当进行免税处理,但是会计将其列为投资收益纳入总额。
所得税会计中永久性差异与暂时性差异

所得税会计中永久性差异与暂时性差异关于永久性差异,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1)永久性差异是由于企业一定期间的会计收益与应税所得之间计算口径不同所产生的差异;(2)永久性差异产生于当期,以后各期不作回转处理;(3)永久性差异源于这样一些项目:a、计入会计收益而永不计入应税所得;b、计入应税所得而永不计入会计收益。
按永久性差异产生的原因和性质,可将其分为四类:(l)免税收入,如国库券利息收入。
(2)不可扣除的费用和损失,如超标准的业务招待费、各种税收滞纳金、罚款等。
(3)非收入性课税项目,如企业与关联企业以不合理定价手段减少会计收益,税法规定征税机关有权合理调整增加应税所得。
(4)非费用性扣减项目,如美国的超成本折耗(cost depletion),一些拥有消耗性资产的公司,在计算其应税所得时,税法允许扣除超过成本折耗的一定百分比折耗,目的在于鼓励对自然资源的开发。
关于时间性差异,也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l)时间性差异是由于企业某些收入和支出项目计入应税所得的时间与计人会计收益的时间不一致而产生的差异。
(2)时间性差异发生于某一时期,但在以后的一期或若干期内可以转回。
(3)如果只存在时间性差异,不存在永久性差异,那么从各期总和上看,应税所得和会计收益的总额将相等。
时间性差异按收入、费用计入应税所得和会计收益的时间先后,可以分为以下四类:(1)先在财务报表上确认、后列入应税所得的收入和利得,如权益法下的投资收益,只有当实际收到股利时,才计入应税所得。
(2)先列入应税所得、后在报表上确认的费用或损失,如会计上采用直线法折旧,税收上采用加速折旧法折旧。
(3)先列入应税所得、后在财务报表上确认的收入或利得,如提前收取的租金在收到时就计税,但要在实际提供服务时才列入财务报表。
(4)先在财务报表上确认、后列入应税所得的费用或损失,如预提的产品质量保证金。
鉴于前两类时间性差异会产生未来应纳税的金额,后两类差异会产生未来可抵减应税所得的金额,故将它们分别称为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和可抵减时间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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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永久性差异的调整核算
税务会计是在财务会计提供的信息基础上,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计算出各税种的计税依据(主要是应税收入和应税所得)和应纳税额,并进行纳税申报和税务筹划。
税务会计调整是将会计收益(利润总额)、会计收入、应交税金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所得或税收收益)、应税收入和应纳税额。
财务会计利润总额与企业所得税税法中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按产生原因和性质可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
永久性差异是由于会计标准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它在某一会计期间发生,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
且永久性差异不具有连续性,只对本期的调整有影响。
永久性差异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1)可免税收入。
按会计标准规定核算时作为收益计人利润总额,但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确认为收益。
(2)应纳税收益。
按会计标准规定核算时不作为收益计人利润总额,但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为收益,需交纳所得税。
(3)不可抵减费用、损失。
按会计标准规定核算时确认为费用或损失,在计算利润总额时可以扣除,但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扣除。
(4)可抵减费用、损失。
按会计标准规定核算时不确认为费用或损失,在计算利润总额时不可以扣除,但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
上述永久性差异中,第(1)种和第(4)种都是按会计标准应确认收入而税法规定不确认收入或按会计标准不确认费用、损失而按税法规定确认费用、损失,应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减应纳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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