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具管理办法
公司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管理办法

公司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管理办法公司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管理适用于公司所有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使用、购置、保养、报废等活动。
第三条工装、模具、夹具、检具在公司生产中的使用需经过权限管理,有明确责任人进行具体操作。
第四条具体的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管理操作以相关操作规程为准,本管理办法为指导性文件。
第五条公司要做好相关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购置档案、保养档案、维修档案和报废档案等。
第六条公司要定期组织对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使用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第二章工装管理第七条公司工装的管理应围绕着工装的使用、保养、维修和新品开发等方面展开。
第八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工装管理岗位,负责对所有工装的购置、使用、保养和维修等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第九条工装的使用应具备明确责任人和相关权限,使用人员需按要求正确使用工装,做到爱护维护。
第十条工装的保养和维修工作需定期进行,并建立相应的记录,用于分析工装使用情况和预测维修需求。
第十一条工装的报废需经过审核,报废的工装需要进行登记和安全销毁。
第三章模具管理第十二条公司模具的管理应围绕着模具的使用、保养、维修和开发等方面展开。
第十三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模具管理岗位,负责对所有模具的购置、使用、保养和维修等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四条模具的使用应具备明确责任人和相关权限,使用人员需按要求正确使用模具,并定期清洁和保养。
第十五条模具的保养和维修工作需定期进行,维修记录需详细,并建立模具维修档案。
第十六条模具的新品开发需按照公司的研发流程进行,并建立相应的档案和评估报告。
第十七条模具的报废需经过审核,报废的模具需要进行登记和安全销毁。
第四章夹具管理第十八条公司夹具的管理应围绕着夹具的使用、保养和维修等方面展开。
检具管理制度

检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具管理,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设备、仪器、工具和模具等检具的管理。
第三条检具管理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保证检具的正常使用和有效管理。
第四条检具管理由质量部门统一负责,各部门配合贯彻执行。
第五条检具管理制度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不断完善和调整。
第六条员工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检具的保管和使用责任,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
第二章检具的分类管理第七条检具按照使用方式和功能性质分类管理,包括生产型检具、量具及试验设备、特种检具。
第八条生产型检具主要用于生产加工及装配生产线,包括夹具、模具等。
第九条量具及试验设备主要用于检验产品尺寸及性能,包括千分尺、卡尺、量块、试验台等。
第十条特种检具主要用于特定的工艺需求,包括焊接模具、冲压模具等。
第十一条检具管理部门应根据检具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分类并建立档案。
第三章检具的申领和登记第十二条检具使用人员在需要使用检具时,应先进行申领手续,并填写《检具使用登记表》。
第十三条申领检具时,需要提供相关工序号、数量及使用时间等信息,由检具管理员进行记录。
第十四条检具管理员应在《检具使用登记表》上登记申领人员信息,并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检具使用人员应在使用完毕后及时返还检具,并由检具管理员进行验收。
第四章检具的保养和维护第十六条检具使用人员应负责对所使用的检具进行日常保养和定期检测。
第十七条日常保养包括保持检具清洁、防止损坏、定期润滑等工作。
第十八条定期检测包括检查检具的精度和性能,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
第十九条检具管理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具的保养和检测计划,并负责指导操作。
第二十条检具管理员应建立检具的档案,记录检具的使用情况、维护情况及检测情况等。
第五章检具的验收和报废第二十一条检具管理员应对返还的检具进行验收,确认完好后存放在指定位置。
生产工检具管理办法

生产工检具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生产一线各工位对各工具、工装、检量具管理工作,保证工具、工装、量检具的正常使用,确保生产顺利进行,防止工具、工装、量检具等乱投、随便放置及遗失引起的资金浪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车间各环节投制、使用的工具、工装、量检具的管理3、职责仓储部负责所有工具、工装、量检具的统一收发管理。
质量部负责量检具的申购、验收、台账记录、部门收发、校准及周期检定送检等工作。
设备部负责工具、工装的设计、申请采购工作。
生产部负责领用工具、工装、量检具的使用、保管和日常维护工作4、程序4.1工具、工装、量检具的领用、退还4.1.1工具、工装、量检具的领用需要班组长或生产调度填写“领料单”,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至仓库领用。
量检具的领用需要生产部统一向质量部提出领用申请,经质量部经理审批同意后,向相应的质量部管理员处领取。
量检具由质量部建立台账。
所有的工具、工装、量检具按要求在“工位工检具领用登记表”上填写相关信息,用于生产部内部存档备案。
4.1.2员工领用的工具、量检具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有遗失、损坏等应由领用人、损坏者照价赔偿。
4.1.3员工因岗位调整领用新的工具、工装、量检具等,需要生产部开具“领料单”,并填写“工位工检具领用登记表”。
4.1.4员工离职需要按公司相关之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在向生产部提交“离职申请单”时,生产部核实该员工工具、工装、量检具的领用情况,并核实实物。
4.2工具、工装、量检具的维护、检验、报废处理4.2.1生产部每日对相应的工具、工装、量检具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4.2.2工具出现损坏时,则有岗位负责人以损坏件至生产办公室说明损坏原因,开具“领料单”,同时“更新“工位工检具领用登记表”。
电动工具、工装等损坏时填写“设备报修单”按设备报修流程执行。
4.2.3量检具出现损坏时,则有负责人以损坏件至生产办公室说明损坏原因,开具“领料单”至质量部领用,同时更新“工位工检具领用登记表”。
公司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

公司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管理办法公司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管理办法加强公司各环节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管理,保证工模夹具、检具的正常使用,确保生产顺利有序进行,防止工模具等乱投、随便处置及遗失等引起的资金浪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适用于销售开发公司、制造部、质管部、金工车间各环节投制、使用的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管理。
三、职责1、开发科负责全新开发的成套工装、模具、夹具、检具或派生产品所需的零星散件的投制及验收。
2、制造部负责所有工装、模具、夹具的使用、标识、保管、台帐登记及盘存工作(包括外单位投制的本公司使用的工模夹具,下同)。
3、质管部负责所有检具的使用、标识、保管、台帐登记及盘存工作(包括外单位投制的本公司使用的检具,下同)。
4、金工车间负责严格按照图纸要求制作工装、模具、夹具、检具及零星件,未经设计者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图纸。
5、财务科负责对本单位投制的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工装、模具、夹具、检具建立台帐帐簿进行管理,对外单位投制的所有工模夹具、检具建立帐簿进行管理。
四、程序(一)、台帐建立1、制造部、质管部分别对所有工装、模具、夹具及检具建立台帐,台帐具体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代号、价值、付数、设计人、共用标识、投入使用日期、损坏报废日期、使用期限,对新制作的工装、模具、夹具、检具应及时上帐,并将更新台帐发送到网上,便于各部门查阅及了解。
前期台帐的完善工作于三月十五日前完成。
2、财务科根据制造部、质管部完善的台帐,建立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初始台帐帐簿。
本项工作于三月二十日前完成。
新增工装、模具、夹具、检具根据金工车间出具的“移交清单”上帐。
(二)、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标识制造部、质管部负责分别对所有工装、模具、夹具、检具进行挂牌标识,标识牌上注明产品名称、代号、投入使用日期。
(三)、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投制1、开发科根据制造部、质管部网上发布的台帐信息,综合考虑现有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代用性,负责投制全新开发的成套工装、模具、夹检具或派生产品所需的零星散件,全新开发的工模具等的投制须经总经理签批。
检具验收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检具(以下简称“检具”)的质量和使用效果,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检具的验收、使用、维护和报废等工作。
第三条检具验收应遵循“严格检查、确保质量、合理使用、定期维护”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规定,确保检具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检具验收的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检具验收小组,负责检具验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检具验收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一)组长: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全面领导检具验收工作。
(二)副组长:由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协助组长工作。
(三)成员:由质量管理部门、技术管理部门、生产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七条检具验收小组的职责:(一)制定检具验收的标准和流程。
(二)组织检具验收工作,确保验收过程规范、公正、透明。
(三)对验收不合格的检具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四)定期对检具验收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改进验收工作。
第三章检具验收的标准与流程第八条检具验收的标准:(一)检具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具有相应的技术文件和合格证书。
(二)检具的精度、尺寸、性能等应符合产品工艺要求。
(三)检具的结构、材料、表面处理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四)检具的标识、编号、使用说明等应清晰、完整。
第九条检具验收的流程:(一)检具供应商将检具送至公司指定地点。
(二)检具验收小组对检具进行初步检查,确认检具的数量、型号、规格等是否符合要求。
(三)检具验收小组对检具进行详细检查,包括精度、尺寸、性能、结构、材料、表面处理、标识、编号、使用说明等方面。
(四)检具验收小组对检查结果进行评估,并填写《检具验收报告》。
(五)对验收合格的检具,由验收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并办理入库手续。
(六)对验收不合格的检具,由验收小组提出整改意见,并通知供应商进行整改。
(七)整改后的检具再次进行验收,直至合格。
第四章检具的使用与维护第十条检具的使用:(一)检具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使用。
专用检具管理制度

专用检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企业内部专用检具的管理,提高检具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专用检具的管理和使用。
三、管理机构1.设立专用检具管理部门,负责整个专用检具的管理工作。
2.由专用检具管理部门统一负责专用检具的采购、登记、保养、维修和处置工作。
四、专用检具的登记管理1.新购专用检具应填写《专用检具登记表》,并由专用检具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备案。
2.专用检具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校准,确保检具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3.发现专用检具存在问题或损坏时,应立即上报至专用检具管理部门,并停止使用。
五、专用检具的使用管理1.专用检具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使用。
2.使用单位应定期对专用检具进行清洁和保养,确保检具的正常使用。
3.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专用检具,禁止私自调整和改动。
4.使用单位应加强对专用检具的使用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5.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上报至专用检具管理部门,确保问题及时解决。
六、专用检具的保养管理1.使用单位应定期对专用检具进行保养,确保检具的正常使用。
2.使用单位应保持专用检具的清洁和干燥,防止受潮和氧化。
3.使用单位应对专用检具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校准,确保检具的准确性。
4.使用单位应加强对专用检具的日常保养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保养水平。
七、专用检具的维修管理1.使用单位应定期对专用检具进行维修,确保检具运行的正常。
2.使用单位应及时上报检具的故障情况,确保故障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3.维修过程中严禁私拆检具或更换配件,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
4.维修完毕后,必须进行实验验证,确保检具的正常使用。
八、专用检具的处置管理1.检具达到报废标准或者无法维修时,应及时上报至专用检具管理部门,由专用检具管理部门进行处置。
2.检具报废前必须进行清理和销号处理,确保检具的安全和保密性。
3.检具的报废处理必须符合相关政策,不能随意处理。
检具室管理制度
检具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检具室管理,保障检具的安全及有效使用,提高检具管理的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检具室及相关检具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1. 检具室负责人:负责检具室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检具的领用、归还及维护工作;负责检具的清点工作;保障检具的安全;定期制定检具管理计划并落实。
2. 检具管理员:负责具体的检具管理工作,包括检具的清点、记录、保管、维护等;协助检具室负责人进行检具的领用、归还工作;做好检具使用记录及统计工作;协助检具室负责人进行检具管理计划的制定及落实。
四、检具管理流程1. 检具领用流程:员工提出检具领用申请,经上级审批后到检具室领取所需检具;检具管理员进行登记并提供使用说明;员工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检具,并进行检具清点及记录。
2. 检具维护流程:检具管理员定期检查检具的使用状态,如有损坏或失效的情况及时报告检具室负责人;定期对检具进行保养及维修工作,确保检具的正常使用。
3. 检具清点流程:定期对检具进行清点,确保检具的完整性及数量准确;对于长期未使用或报废的检具进行处理,及时清理。
五、检具使用规定1. 员工在使用检具时应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确保检具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如有任何问题应及时向检具管理员进行反馈。
2. 员工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检具,并进行核对清点,确保检具不会遗失或损坏。
3. 对于发现的损坏或失效的检具,员工应及时报告检具管理员进行处理,确保检具的安全及完整性。
六、检具安全管理1. 检具室应定期进行检具安全演练,确保员工能迅速有效的处置检具事故;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2. 检具室应定期进行检具的安全检查及维护工作,确保检具的安全及正常使用。
七、检具室管理计划1. 检具室负责人应每月制定检具管理计划,并在每月初落实;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及执行时限。
2. 检具管理计划应包括检具清点计划、检具维护计划、检具演练计划等内容。
八、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检具管理制度的员工,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扣减奖金、记录违规行为、甚至开除。
检具管理制度
检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企业职能部门的检具管理工作,确保检具的使用和保管符合相关法规和内部规定。
2.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以及职能部门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职能部门的全部员工,负责检具的领用、使用、保管、维护以及报废等工作。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三条检具的分类和标识1.检具依照其用途和功能进行分类,并调配唯一的编号进行标识。
2.检具的标识应清楚、耐久,必要时可以采纳贴标签或刻板标示。
第四条检具的领用和归还1.员工需要进行检具的领用时,必需提前向职能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检具领用单》,经部门审核后方可领用。
2.检具领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若需长期使用,需提出认真的使用计划,并经上级批准。
3.领用检具的员工必需妥当保管和使用,不得私自借出、转借给其他人员使用。
4.检具使用完毕后,需适时进行清洗、消毒等处理,并依照规定归还给职能部门。
第五条检具的保管和维护1.职能部门负责建立完善的检具保管制度,确保检具的安全和完好。
2.检具保管人员应做好定期点检,检查检具的完好情况,并记录在《检具点检记录》中。
3.检具发觉有破损、丢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时,应立刻向上级报告并进行记录。
4.检具保管人员应定期对检具进行清洗、消毒、校准等维护工作,并记录在《检具维护记录》中。
第六条检具的报废和处置1.检具达到报废标按时,应适时向上级报告,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2.检具报废应填写《检具报废申请单》,报请上级批准后,由专人进行销毁或送交相关单位进行处置。
3.有可能危及生命安全和环境安全的检具的报废和处置应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七条考核内容1.检具的领用和归还情况,包括领用单的填写和适时归还。
2.检具的保管和维护情况,包括点检记录和维护记录的填写和检具的保管情况。
3.检具的报废和处置情况,包括报废申请单的填写和报废程序的执行。
公司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管理办法
公司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管理办法1. 引言为了规范公司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品质和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定义2.1 工装:工装是指一种特定和定制的装置,用于加工、装配和检验制造产品。
2.2 模具:模具是指一种用于制造产品的金属、塑料、玻璃等材料的装置。
2.3 夹具:夹具是指用于固定工件的装置,例如架子、卡盘和工具。
2.4 检具:检具是指用于检测产品的高精度测量工具,例如卡尺、千分尺和坐标仪。
3. 管理流程3.1 鉴定对新采购的工装、模具、夹具、检具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未经鉴定不得使用。
3.2 登记对入库的工装、模具、夹具、检具进行详细登记,包括名称、类型、数量、鉴定日期和鉴定人员等信息。
3.3 分配根据生产计划和产品要求,对工装、模具、夹具、检具进行合理分配,确保使用期限不过期,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3.4 保养对工装、模具、夹具、检具进行定期保养。
保养内容包括清洁、防锈、涂油、松绑等,定期更换易损件。
3.5 维修对有损坏或出现异常的工装、模具、夹具、检具进行及时维修或更换,并制定相应的工装维修计划。
3.6 废弃对已经过期或无法维修的工装、模具、夹具、检具进行废弃处理,并记录废弃日期、数量和原因等信息。
3.7 盘点对工装、模具、夹具、检具进行定期盘点,记录存量数量和损坏情况等信息,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4. 使用规范4.1 使用说明使用工装、模具、夹具、检具时,需按照相应的说明书使用,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异常情况。
4.2 使用期限严格按照使用期限使用工装、模具、夹具、检具,超期使用需重新鉴定,鉴定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4.3 使用保护使用工装、模具、夹具、检具需防止损坏,规范使用要求,杜绝大力敲击、冲击等操作,避免对设备造成影响。
4.4 使用记录对每次使用工装、模具、夹具、检具进行记录,包括使用日期和使用人员等信息,并做好每次检查和维修的记录。
量检具管理制度
量检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内量检具的管理,保障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企业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确保量检具的使用和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相关政策规定;2. 提高量检具的利用率和使用寿命,降低维修和更换成本;3. 保证量检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产品质量;4. 提高生产效率,减少浪费,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三、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量检具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量具、检具、量仪等。
四、管理责任1. 质量部门负责整个量检具管理工作,设专门人员负责量检具的购置、标定、维护和统计等工作;2. 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量检具的管理工作,在其管辖范围内严格执行本制度。
五、量检具的购置1. 量检具的购置应根据企业实际需求,确定具体的品种和规格;2. 购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优先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并签订合同;3. 购置过程中应保证经费来源合法,严禁以任何形式从事违规经营行为。
六、量检具的标定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量检具标定制度,确定标定周期,并记录标定结果;2. 标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标定报告应存档备查;3. 量检具标定后应贴标定铭牌,标注标定日期和有效期限。
七、量检具的保管与使用1. 量检具应配置专门的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证仓库内环境整洁干净;2. 量检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认其准确性和完好性;3. 使用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量检具,禁止私自更改或损坏量检具;4. 使用完毕应及时清洁、保护和归位。
八、量检具的维护与保养1. 设专门维护保养人员,负责定期检查量检具的磨损、损坏等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2. 保证维护保养人员掌握维修知识和技能,确保维修质量;3. 严格执行量检具维护计划,保证量检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九、量检具的弃置1.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过期或损坏的量检具;2. 通过报废程序执行弃置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废程序。
十、定期检查与考核1. 质量部门定期对公司内量检具进行抽查,确保量检具的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政策和法规;2. 质量部门应每年对各部门量检具的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对于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善的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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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1.1目的:为了保证检具在规定的检定周期内示值准确,正常使用,达到检具统一管理,特此编制该管理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公司内使用
二、职责和权限
2.1质保部
2.1.1负责对各分厂检具统一管理工作;
2.1.2负责组织协调对各分厂检具精度检测和标定工作;
2.1.3负责对检具验收评审工作;
2.1.4负责对各分厂检具使用情况评价与考核;
2.1.5负责对各分厂检具维修(需外协加工和重大整改)的审核报批工作;(附录1:检具维修整改审批表)
2.2各分厂
2.2.1分厂质保科与生产车间有检具使用权;
2.2.2生产车间负责对检具的日常维护保养(附录2:检具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2.2.3质保科负责对检具进出厂管理;
2.2.4各分厂负责对检具按类别统一定置管理;
2.2.5质保科负责对需损坏的检具提出维修意见报质保部审核;
三、流程
3.1质保科对检具进出厂确认,确认检具产品名称、编号、外观、功能键完好情况,建立检具进出厂台账;(附录3:检具进出厂记录)
3.2生产车间负责对进出厂的检具的内部搬运工作,搬运途中注意避免磕碰划伤,质保科对检具搬运过程实施专人监控;
3.3质保科与生产车间共同对检具按类别、车型进行定置管理,设定“**检具区”,台账目视化,台账纸质版与电子档递质保部备案;(附录4:检具清单)
3.4质保科和生产车间必须按检具使用说明正确使用,违规按规定实施考核;
3.5检具使用前必须经专业人员培训方可使用,其他单位及个人若需使用检具,必须由质保科同意,并在质保科专业人员指导下使用检具;
3.6生产车间编制检具定期维护保养计划并实施,将检具定期维护保养计划交质保科;
3.7质保科对每周对检具进行点检,点检结果反馈给相应的生产车间,生产车间在接到反馈起2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计划回复质保科存档,质保科负责对整改进程的跟踪稽核。
3.8质保科在执行点检中发现有检具型面或功能件损坏,及时对检具损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报质保部;
3.9质保科对检具损坏需维修或重大整改的检具依照质保部下发统一格式报批;
3.10质保部对质保科提交的检具维修整改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组织协调外协加工或整改;
3.11对整改后或对调试完毕的产品检具,质保部组织评审;
3.12质保部依照需求对检具的精度组织协调标定与检测;
四、检具使用规定与考核
4.1使用前必须了解检具的使用方法,并依顺序插入定位销和夹紧夹紧装置,不得强制性将产品放入检具上,不得强制性将主定位销及其他定位销塞入定位孔内,如发现给予检测人员10元/次考核和车间正副主任各10元/次元考核;
4.2检具表面不得有严重积尘及油污,一经发现给予车间正副主任各20/次元考核,质保科长10元/次考核;检查定位销及划线销是否有锈蚀,有锈蚀的定位销严禁放入被测检具定位孔内,发现一次给予检测人员5元/次考核;
4.3不得将量具作为其他工具使用,且不得将检具上的产品名称图号,坐标等铭牌私自涂改,否则将予以50元考核;
4.4需移动或起吊检具时要轻拿轻放,要注意周边环境是否会给检具带来破坏性损坏,如表面划伤和撞击、摔落等,一旦发现将示情节轻重给予考核(10-200元),如造成检具不能使用报废的情况将按价赔偿;
4.5发现他人损坏检具并举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20-100元不等的奖励。
4.6测量时要找正位置,读数时视线垂直于刻度线,光线要合适,得数要准确;
4.7使用检具时测量力要恒定且数值要小,以减小尺子对检具表面的磨损;
4.8检具在没有保护的情况下不得与其他工件放在一起,避免磕碰损坏检具;
4.9用毕擦净,涂防锈油,检查各连接处螺母是否松动,测量装置是否失效及将定位销从定位孔中取下放在旁边的备用孔内,将夹紧装置夹紧,再放回原来存放的位置;
4.10发现检具有异常或者缺失零部件时及时上报,不允许自行调整拆修;
附录1 见第3页;
附录2见第4页;
附录3见第5页;
附录4见第6页;
文件自下发时执行
附录1
附录2
附录3
检具清单(厂)
附录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