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微生物肥料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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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微生物肥料执行标准

复合微生物肥料执行标准

复合微生物肥料执行标准复合微生物肥料是以有机质为基料,经过微生物处理制成的一种肥料。

它通过菌种的作用,将有机质中的养分转化为植物能够吸收利用的形态,提供植物所需的养分和生长环境,促进植物生长。

为了确保复合微生物肥料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了相应的执行标准。

1.原料要求:复合微生物肥料的原料应选择质量优良、无病虫害和草本杂草种子的有机物质。

原料应限制使用含有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废弃物进行微生物处理。

2.菌种选用:复合微生物肥料需要使用多种具有丰富的菌种,包括固氮菌、溶磷菌、解钾菌、产酶菌等。

其中的微生物应该是经过筛选、培养和存储的菌种,保证其活性和纯度。

3.生产工艺:复合微生物肥料的生产过程应包括菌种活化培养、原料碾磨、混合发酵、菌种添加、厌氧发酵等环节。

生产工艺中应注意控制温度、湿度和通气等条件,以促进微生物的生长和分解有机质。

4.质量指标:复合微生物肥料的质量指标应包括含氮量、含磷量、含钾量、有机质含量、菌种活性等指标。

其中,含量指标应符合国家或地区相关的肥料标准要求,活性指标应符合菌种制备的技术标准。

5.包装和标识:复合微生物肥料应以透气性好、防潮、防虫、防鼠的袋装为主要包装形式。

包装袋上应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信息。

必要时,还应添加相应的警示标识和防伪标识。

6.产品检验:复合微生物肥料应进行定期的质量检验。

检验项目主要包括菌种活性、营养成分含量、重金属残留等指标。

检验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复合微生物肥料执行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执行标准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国内外相关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对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

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是保证复合微生物肥料质量的重要保证,也为消费者提供了可靠的参考指南。

肥料标准

肥料标准

1、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7-2006)2、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7-2006)3、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428-2007)4、微量元素水溶肥料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428-2007)5、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429-2007)6、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429-2007)7、含氨基酸水溶肥料(钙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429-2007)8、含氨基酸水溶肥料(钙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为(标准号NY 1429-2007)9、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大量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6-2006)10、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大量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6-2006)11、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6-2006)12、生物有机肥技术指标(NY 884-2004)13、农用微生物菌剂技术指标(GB 20287-2006)14、复合微生物肥料技术指标(NY/T 798—2004)15、有机肥料技术指标(NY 525—200216、氨化硝酸钙技术指标(HG/3733-2004)17、农林保水剂技术指标(标准号NY886)1、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7-2006)2、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7-2006)3、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428-2007)4、微量元素水溶肥料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428-2007)5、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429-2007)氨基酸含量,g/L ≥微量元素含量,g/L ≥水不溶物含量,g/L ≤6、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429-2007)7、含氨基酸水溶肥料(钙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429-2007)8、含氨基酸水溶肥料(钙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为(标准号NY 1429-2007)9、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大量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6-2006)10、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大量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6-2006)11、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6-2006)12、生物有机肥技术指标(NY 884-2004)13、农用微生物菌剂技术指标(GB 20287-2006)表1农用微生物菌剂产品的技术指标表2 有机物料腐熟剂产品的技术指标表3 农用微生物菌剂产品的无害化技术指标14、复合微生物肥料技术指标(NY/T 798—2004)表1 复合微生物肥料技术指标表2 复合微生物肥料产品无害化技术指标15、有机肥料技术指标(NY 525—2002)16、氨化硝酸钙技术指标(HG/3733-2004)17、农林保水剂技术指标(标准号NY886)。

微生物肥料标准

微生物肥料标准

NY 227—94 微生物肥料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微生物肥料产品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有益微生物制成的,能改善作物营养条件(又有刺激作用)的活体微生物肥料制品。

2 引用标准GB 8172 蛔虫卵测定方法GB 4789 大肠菌值测定方法GB 7468 总汞测定方法GB 7471 总镉测定方法GB 7466 总铬测定方法GB 7485 总砷测定方法GB 7470 总铅测定方法3 产品分类3.1 根瘤菌肥料:能在豆科植物上形成根瘤(或茎瘤),同化空气中的氮气,供应豆科植物的氮素营养。

用根瘤菌属(Rhizobium)或慢生根瘤菌属(Bradyrhizobium) 的菌株制造。

3.2 固氮菌肥料:在土壤和很多作物根际中同化空气中的氮气,供应作物氮素营养;又能分泌激素刺激作物生长。

用下列菌种之一制造。

固氮菌属(Azotobacter)氮单胞菌属(Azomonas)固氮根瘤菌属(Azorhizobium)根际联合固氮菌:固氮螺菌属(Azospirillum)阴沟肠杆菌(Enterobacter cloacea)经鉴定为非致病菌粪产碱菌(Alcaligenes faecalis)经鉴定为非致病菌肺炎克氏杆菌(Klebsiella pneumoniae)经鉴定为非致病菌其他经过鉴定的用于固氮菌肥料生产的菌种。

这些菌主要特征是在含一种有机碳源的无氮培养基中能固定分子态氮。

3.3 磷细菌肥料:能把土壤中难溶性磷,转化为作物可以利用的有效磷,改善作物磷素营养。

用下列菌种之一制造。

分解有机磷化合物的细菌:解磷巨大芽胞杆菌(Bacillus megatherium phosphaticum)解磷珊瑚红赛氏杆菌(Serratia carollera phosphaticum)节杆菌属中的一些种(Arthrobacter sp.)转化无机磷化合物的细菌:假单胞菌属中的一些种(Pseudomonas sp.)其他经过鉴定的用于磷细菌肥料生产的菌种。

复合微生物肥料标准

复合微生物肥料标准

复合微生物肥料标准复合微生物肥料是一种结合了生物有机肥和微生物菌剂的新型肥料,具有提高土壤肥力、改良土壤结构、增强作物抗逆性等多种作用。

为了规范复合微生物肥料的生产和使用,提高其质量和效果,制定了复合微生物肥料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复合微生物肥料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复合微生物肥料的定义和分类。

复合微生物肥料是指在生物有机肥基础上,添加一定数量的微生物菌剂,通过发酵、混合等工艺制成的肥料。

根据微生物菌剂的种类和数量不同,复合微生物肥料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包括含有一种或多种特定微生物菌种的复合微生物肥料、含有一定数量的活性微生物菌剂的复合微生物肥料等。

二、复合微生物肥料标准的制定依据。

复合微生物肥料标准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农业生产技术要求、环境保护要求等。

其中,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是复合微生物肥料标准制定的基础,包括《有机肥料和微生物肥料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

农业生产技术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则是保证复合微生物肥料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依据。

三、复合微生物肥料标准的主要内容。

复合微生物肥料标准主要包括产品的命名与分类、原料要求、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指标、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其中,产品的命名与分类是根据复合微生物肥料的类型和特点进行分类和命名,以便生产和使用单位正确选择和使用。

原料要求包括生物有机肥和微生物菌剂的选择和质量要求,生产工艺包括发酵、混合、包装等工艺要求,产品质量指标包括外观、气味、含量、菌群活性等指标,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包括施用量、施用时间、施用方法等。

四、复合微生物肥料标准的意义和作用。

复合微生物肥料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复合微生物肥料的生产和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标准的制定可以促进复合微生物肥料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增强市场竞争力。

另一方面,标准的实施可以指导生产和使用单位正确选择和使用复合微生物肥料,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五、复合微生物肥料标准的实施和管理。

农业部肥料登记标准及含量指标

农业部肥料登记标准及含量指标

蒁农业部肥料登记标准及含量肇在此列出相关肥料标准,以供参考祎1、?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1107-2006 )膃2、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1107-2006 )薁3、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1428-2007)葿4、微量元素水溶肥料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1428-2007)薈5、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1429-2007)膆6、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1429-2007)蚁7、含氨基酸水溶肥料(钙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1429-2007)袀8、含氨基酸水溶肥料(钙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为(标准号NY1429-2007)肆9、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大量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1106-2006 )羅10、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大量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1106-2006 )螁11、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1106-2006 )芁12、生物有机肥技术指标(NY884-2004 )螇13、农用微生物菌剂技术指标(GB20287-2006 ) 蚄14、复合微生物肥料技术指标(NY/T798 — 2004 )螁15、有机肥料技术指标(NY525 — 2002蒇16、氨化硝酸钙技术指标(HG/3733-2004 )膅17、农林保水剂技术指标(标准号NY886)袁1、?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1107-2006 )肆2、?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1107-2006 )蒀3、?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1428-2007)?7、含氨基酸水溶肥料(钙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1429-2007)8、含氨基酸水溶肥料(钙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为(标准号NY1429-2007)9、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大量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1106-2006 )10、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大量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1106-2006 )11、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1106-2006 )12、生物有机肥技术指标(NY884-2004 )剂型13、农用微生物菌剂技术指标(GB20287-2006 )表1农用微生物菌剂产品的技术指标a复合菌剂,每一种有效菌的数量不得少于0.01亿/g(mL);以单一的胶质芽胞杆菌(Bacillusmucilaginosus )制成的粉剂产品中有效活菌数不少于 1.2亿/g。

复合微生物肥料执行标准

复合微生物肥料执行标准

复合微生物肥料执行标准复合微生物肥料是一种结合了微生物菌剂和有机肥料的新型肥料,具有促进土壤生态平衡、提高作物产量和质量的作用。

为了规范复合微生物肥料的生产和使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和环境安全,制定了复合微生物肥料执行标准。

一、原料选择。

复合微生物肥料的原料应选用优质有机物质,如畜禽粪便、秸秆、菜渣等,同时需要添加优质活性微生物菌剂。

原料应经过腐熟处理,保证无害化和杀菌,同时要求原料中微生物菌剂的活性不能低于一定标准。

二、生产工艺。

复合微生物肥料的生产应采用科学合理的发酵工艺,保证微生物菌剂的活性和数量不受损失。

发酵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和通风条件,促进微生物的繁殖和发酵过程的顺利进行。

三、产品质量。

复合微生物肥料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外观、气味、菌剂活性、营养成分含量等指标。

产品包装应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产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和损坏。

四、使用方法。

复合微生物肥料的使用方法应根据不同作物和土壤类型进行合理施用,遵循科学施肥原则,避免过量使用或者不当使用导致土壤污染和作物生长异常。

同时,要加强对施肥过程中微生物菌剂的保护,避免外界环境对其活性的影响。

五、效果评价。

使用复合微生物肥料后,应对作物产量、品质、土壤肥力等方面进行评价,以确定其施肥效果。

同时也要对土壤微生物菌群的变化进行监测,评估复合微生物肥料对土壤生态系统的影响。

六、安全生产。

在复合微生物肥料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要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做好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措施,保障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七、环保要求。

复合微生物肥料的生产和使用应符合环保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要注意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八、监督管理。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复合微生物肥料生产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相关标准和规范,加强对生产企业和农户的指导和培训,确保复合微生物肥料的安全有效使用。

综上所述,复合微生物肥料执行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产品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NY-1109-2006

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NY-1109-2006

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NY-1109-2006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NY 1109-2006)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微生物肥料使用菌种安全性分级目录、不同菌种及产品选择毒理学试验的原则、程序、试验方法和结果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微生物肥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193.3-2003 急性毒性试验GB/T 4789.28-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染色法、培养基和试剂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半数致死量 median lethal dose,LD50是经口给予受试物后,预期能够引起动物死亡率为50%的单一受试物剂量,该剂量为经过统计得出的估计值。

其单位是每千克体重所摄入受试物质的毫克数、克数或毫升数,即mg/kg体重、g/kg体重或mL/kg体重。

4选择毒理学试验的原则4.1生产用菌种微生物肥料生产用菌种分为四级管理,其安全分级目录见附录A。

未列入附录A中的菌种,除根瘤菌和乳杆菌(Lactobacillus)外,其余均需做毒理学试验。

4.1.1第一级(A.1)为免作毒理学试验的菌种。

4.1.2 第二级(A.2)为需做急性毒性试验的菌种。

4.1.3 第三级(A.3)为需做致病性试验的菌种。

4.1.4 第四级(A.4)为禁用菌种。

4.2产品4.2.1 除有机物料腐熟剂以外的固体微生物接种剂类产品均免做毒理学试验。

4.2.2 复合微生物肥料、生物有机肥和液体剂型微生物接种剂等需做急性毒性试验。

5 毒理学试验程序5.1 菌种毒理学试验程序5.1.1 应提供微生物肥料生产用菌种的鉴定资料,包括属及种的拉丁文学名和中文译名、形态、生理生化特性及鉴定依据、功能评价等资料。

微生物肥料标准20200901

微生物肥料标准20200901
➢ 粉剂或颗粒农用微生物菌剂可严格控制水分,单位重量或体积的价值较高,产 品储存期内(尤其工厂储存)可以采用些低温、干燥等手段,再结合微生物稳 定剂或可达到更长的保质期。
能让活体微生物保持更长货架期的微生物助剂是行业重要的研究方向
➢ 避免微生物肥料有效活菌数的快速衰减除了控制pH、含水量、养分、温度等条件外,微生物助 剂是研究的重点,包括载体、保护剂以及营养助剂等,具有以下功效:
或复合微生物肥料登记证。而且要核对执行标准: ➢ 农用微生物菌剂执行的是国家标准,是GB20287-2006 ➢ 生物有机肥执行的是行业标准,是NY884-2012 ➢ 复合微生物肥执行的是行业标准,是NY/T798-2015
➢ 证号登记方式为“微生物肥(登记年)临字(编号)号”或者“微生物肥(登 记年)准字(编号)号”。
毛的只有真菌和部分放线菌,细菌是不长毛的!例如木霉菌、哈茨木霉菌属于 真菌,这类菌剂长毛属于正常现象,只有在存储条件非常严格的情况下才不会 长毛。 ➢ 而在市面上我们买到的很多菌肥的主要菌种是细菌,以各种芽孢杆菌为主,它 是不会长毛的。常见“长毛”的产品是没有发酵彻底的有机肥,在高温高湿的 环境下,产生了大量的有害真菌。 ➢ 生物菌肥长不长毛是由菌种本身的熟性和环境决定的。所以,我们不能通过判 断长毛这件事来评判菌肥的好坏。
➢ 现在,很多厂家都宣传自己的菌肥中,菌的种类越来越多。这样反而存在一些 弊端:一是成本增加;二是过高的微生物含量可能给农作物带来不良的后果, 比如抑制生长;另外菌的种类越多,可能有些菌种之间会出现拮抗作用,相互 影响,反而不利于菌肥发挥功效。
如何避免买到假肥?
➢ 登记证 ➢ 具备农业部微生物肥料登记证,包括:微生物菌剂登记证、生物有机肥登记证,
严格会遇到很大的挑战; ➢ 液体微生物肥料因货架期过短,保质期后的产品回收成本过高,可能会导致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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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微生物肥料标准
一、微生物种类
复合微生物肥料中应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微生物种类,这些微生物应具有促进植物生长、提高土壤肥力、防治植物病虫害等作用。

微生物种类应明确标注,并提供生产商的证明材料。

二、微生物活性
复合微生物肥料中的微生物应具有较高的活性,能够快速繁殖并发挥其作用。

生产商应提供微生物活性的检测报告,以确保微生物的活性达到标准要求。

三、营养元素含量
复合微生物肥料中应含有适量的营养元素,如氮、磷、钾等,以满足植物生长的需要。

营养元素的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并应在产品标识中明确标注。

四、重金属限量
复合微生物肥料中重金属的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以确保产品质量和环境安全。

生产商应提供重金属检测报告,以证明产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五、安全性要求
复合微生物肥料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要求,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生产商应提供相关安全性检测报告,以证明产品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六、标识与包装
复合微生物肥料的标识和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商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方法等信息。

包装应密封性好,防止潮湿和污染。

七、检验方法
复合微生物肥料的检验方法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包括微生物种类、微生物活性、营养元素含量、重金属限量等方面的检测。

检验机构应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八、验收规则
复合微生物肥料的验收规则应明确产品的质量要求和验收程序,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验收时应核对产品的标识、质量证书、检验报告等信息,并进行必要的检测和试验。

对于不合格产品,应及时退货或换货。

九、保质期规定
复合微生物肥料应有明确的保质期,一般为出厂之日起6个月至2年不等。

在保质期内,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应符合标准要求。

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得销售和使用。

生产商应在产品标识中明确标注保质期,并在销售和使用过程中告知用户。

十、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复合微生物肥料的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标识应清晰、准确、完整地标明产品的信息;包装应密封性好,能够防潮、防震、防污染;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注意温度和湿度的控制,防止产品受潮、霉变和污染。

同时,应建立健全的物流管理制度,确保产品的及时供应和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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