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培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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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管理制度

培训管理制度

培训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篇为了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精神,根据省、市关于教师校本培训的有关精神,加强对校本培训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1、业务进修制度:要求教师每周利用业余时间到图书馆、阅览室或网络系统进行自培自练;同时,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学历和非学历的教育和培训。

内容包括:2、分层培训、整体推进制度:针对我校教师教龄结构和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层培训。

共分为三层次:年轻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名师培训,分别制定相应的培训目标和计划,层层递进、环环相扣。

3、校本教研培训制度:教研组开两周集中半天时间,确定主题,由专人主讲,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最新教改动态,探讨教育教学体会;组织全组成员按照学校工作要求有序组织集体备课,技能培训,三课汇报课、研究课、示范课,活动和课题研究。

4、活动考勤制度:在开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的过程中,将设置考勤登记表或手册,对全体参加教师进行严格的考勤,无故旷缺者作为旷课处理。

5、学分登记制度:参加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的教师,教研处和教研组共同根据教师参加培训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整理评定,上报县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按校本培训规范性学分登记办法申请相应的学分。

6、过程督查制度:学校对校本教研和培训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

强化六种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参与态度;一切为了学生态度;团队合作态度;勤于研习态度;善于反思态度;合理利用业余时间丰富自己专业的态度。

坚持做到勤学习、勤钻研、勤反思。

7、资料建档制度:学校对开展的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活动以及教师参加该活动的各种资料,做好建档工作,将课程理念、教学观、学生观的认识和变化、收获和感悟记录下来,做好教师个人专业成长过程资料的积累。

培训管理制度第二篇为确保本培训班的顺利开办和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望全体学员共同遵守!一、学员们可以先来免费试听1-2节课,确定学习时,必须先预交学费后再学习。

二、培训期间,学员们务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违纪者给予批评处理,严重者立即开除,并不退学费。

学校教师培训学时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培训学时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教育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学时要求1. 教师培训学时分为专业发展学时和岗位培训学时。

专业发展学时用于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岗位培训学时用于提升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

2. 专业发展学时:教师每年需完成不少于72学时的专业发展培训,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24学时,远程培训不超过48学时。

3. 岗位培训学时:教师每年需完成不少于24学时的岗位培训,包括新教师岗前培训、转岗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等。

4. 教师五年内累计完成的专业发展学时不少于360学时,岗位培训学时不少于120学时。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1. 培训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教学技能、信息技术应用、心理健康教育、班级管理等。

2. 培训形式:采用集中培训、校本培训、远程培训、自主学习、实践交流等多种形式。

四、培训组织实施1. 学校成立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 学校根据教师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 学校组织教师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同时开展校本培训。

4. 教师根据培训计划,自主选择培训内容和形式,参加培训。

五、培训考核与评价1. 教师参加培训后,需提交培训总结、心得体会等材料。

2. 学校对教师参加培训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培训出勤、学习态度、学习成果等。

3. 教师培训考核结果纳入教师年度考核、评优晋级、职务评聘等工作中。

六、奖励与惩罚1. 对积极参加培训、成绩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无故不参加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3. 对违反培训纪律、弄虚作假的教师,取消培训学时,并给予相应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为准。

教师进修校培训管理制度

教师进修校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师进修校的培训管理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教师进修校的所有培训项目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培训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以教师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教师素质为核心,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优质服务为宗旨。

第二章培训计划与实施第四条培训计划制定1. 教师进修校根据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2. 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考核等。

3. 培训计划需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培训组织实施1. 教师进修校应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根据培训计划,组织相关教师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

3. 培训过程中,要加强与参训教师的沟通,及时了解培训效果,对培训内容进行调整和补充。

第六条培训考核1. 培训结束后,对参训教师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包括理论考试、实践操作、教学展示等。

2. 考核成绩作为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的重要依据。

3. 考核不合格的教师,需参加补考或重新培训。

第三章培训资源与管理第七条培训资源建设1. 教师进修校应加强培训资源建设,包括教材、课件、教学设施等。

2. 鼓励教师参与培训资源的开发与建设,提高培训资源的质量。

第八条培训资源管理1. 建立健全培训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培训资源的合理使用。

2. 定期对培训资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对培训资源进行分类管理,便于教师查阅和使用。

第四章培训经费与报销第九条培训经费管理1. 培训经费由学校预算安排,专款专用。

2. 建立培训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监督。

第十条培训经费报销1. 参训教师凭培训发票和相关证明,按规定程序报销培训费用。

2. 培训经费报销需经财务部门审核,领导审批。

第五章培训质量监控第十一条培训质量评估1. 定期对培训工作进行质量评估,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效果等。

林州学校教师培训学时管理制度

林州学校教师培训学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包括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和实习教师。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教师培训学时管理,确保教师培训工作有序进行,提高教师培训质量。

第二章培训学时要求第四条教师培训学时分为必修学时和选修学时。

第五条必修学时:教师每年必须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具体学时要求如下:(一)初级教师:不少于120学时;(二)中级教师:不少于90学时;(三)高级教师:不少于60学时。

第六条选修学时:教师可根据自身专业发展需要,选择参加各类培训项目,每年选修学时不少于40学时。

第七条教师培训学时应在规定的学年内完成,未完成的学时可顺延至下一年度补齐。

第三章培训内容与方式第八条培训内容应包括:(一)教育教学理论;(二)课程与教学方法;(三)信息技术应用;(四)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五)心理健康教育;(六)教师职业道德与职业素养。

第九条培训方式可采取以下形式:(一)集中培训:包括校本培训、专题讲座、专家报告等;(二)远程培训:利用网络资源进行在线学习;(三)实践研修:通过教育教学实践,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四)学术交流:组织教师参加学术研讨会、教学观摩等活动。

第四章培训学时管理第十条学校成立教师培训学时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教师培训学时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教师培训学时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教师培训学时管理制度;(二)审核教师培训学时;(三)组织教师培训活动;(四)对教师培训学时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教师培训学时管理流程:(一)教师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培训项目;(二)教师参加培训,完成学时要求;(三)教师将培训学时证明提交给学校;(四)学校审核教师培训学时,登记在册。

第五章奖惩与考核第十三条对完成培训学时要求的教师,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未完成培训学时要求的教师,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补齐学时。

国培教师培训管理制度

国培教师培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我国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教师培训工作,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目标1. 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 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掌握教育教学规律,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 培养教师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识和能力。

4. 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培训对象1. 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2. 担任班主任、辅导员等教育教学管理岗位的教师。

3. 其他需要参加培训的教师。

四、培训内容1. 教育法律法规、师德师风教育。

2. 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

3. 教育教学技能、信息技术应用。

4. 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

5. 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

6. 教师心理健康教育。

五、培训方式1. 面授培训:邀请专家学者、优秀教师进行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互动研讨等。

2. 网络培训: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在线课程、在线交流、在线测试等。

3. 校本培训: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校本教研、校本培训等活动。

4. 外出考察:组织教师参加国内外教育交流活动,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经验。

六、培训时间1. 培训时间根据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和实际情况确定。

2. 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七、考核与评价1. 考核方式:理论考核、实践考核、作业考核、成果考核等。

2. 评价标准:按照培训目标,对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

3.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绩效工资等的重要依据。

八、经费保障1. 国家财政设立教师培训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教师培训工作。

2.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合理安排培训经费,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3.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教师培训,拓宽培训渠道。

九、监督管理1.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师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2. 建立健全教师培训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

小学教师培训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小学教师培训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小学教师培训管理规章制度一、培训管理目标为了提高小学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个人发展,建立健全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制度。

二、培训内容1. 教育教学理论知识的学习;2. 教学设计与课堂管理的研讨;3. 新课程改革与教学方法的培训;4. 教材使用与评价方法的掌握;5. 专业知识的补充与拓展;6. 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学科知识的学习。

三、培训机构1. 校内培训:由学校内部的教研组织开展的培训活动;2. 校外培训:参加教育局或其他教育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

四、培训安排1. 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教师培训活动;2. 校内培训一般在周末或放假期间进行,时间不得超过一天;3. 校外培训根据培训机构的安排进行,时间可能较长。

五、培训评估1. 培训结束后,教师需提交培训心得和教学总结;2. 学校评估委员会对教师的培训成果进行评估;3. 对于参与培训积极、成果显著的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六、培训记录与证书1. 学校建立教师培训档案,记录教师的培训情况;2. 对于完成培训任务的教师,发放培训证书,作为个人学习和发展的证明。

七、培训经费1. 学校每学期会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教师培训活动;2. 校外培训费用由学校承担,教师只需支付一部分差旅费用。

八、培训效果1. 学校建立教师培训效果跟踪机制,对培训后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估;2. 根据评估结果,针对教师的不足之处,进行进一步的培训或辅导。

以上为小学教师培训管理规章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的操作细则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补充。

小学教师培训管理规章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学教师培训管理,提高教师培训的质量和效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小学教师培训工作。

第三条教师培训是指通过各种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和培训方法,对小学教师进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技能以及教育理念和教育管理方面的培训,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教师的创新能力。

教师培训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教师培训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教师培训管理制度范文一、培训目标1.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不断提升教学水平;2.加强教师的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提供晋升和晋级的机会;3.促进教师之间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形成良好的教师团队;4.加强学校与外部教育资源对接,提升学校整体实力。

二、培训管理机构1.学校成立培训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培训计划、评估教师培训效果等工作;2.培训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专业教师组成,学校领导担任主任。

三、培训计划1.学校每学年制定培训计划,包括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两种形式;2.集中培训为学校统一安排的集体课程,分散培训为个人自主选择的培训课程;3.培训计划应根据教师的实际需求和学校的整体发展需要进行合理安排。

四、培训内容1.集中培训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教学技能提升、教育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2.分散培训内容可以根据教师个人的专业需求和兴趣进行选择;3.培训内容一般由学校的专业教师和外部专家进行授课。

五、培训方式1.集中培训一般为面授或线上直播的形式,学校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和学习环境;2.分散培训可以选择线下课程、学术会议、教育研讨会等形式开展;3.学校鼓励教师通过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撰写教学论文等方式进行个人自主学习和成长。

六、培训评估1.学校对每一次集中培训进行评估,包括教师的学习情况、参与度和学习成果等;2.对于分散培训,教师需提交相应的培训证明材料,学校进行审批和认定;3.学校根据培训评估结果,鼓励优秀的教师参加学校和地区组织的教学比赛和评选活动。

七、培训记录1.学校建立教师培训档案,记录教师的培训情况和培训成果;2.培训记录包括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参与人员、学习材料等详细信息。

八、培训激励1.学校设立相关的教师培训奖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培训和学习活动;2.教师参加培训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九、培训费用1.学校对集中培训的费用由学校负责,包括培训讲师费用、教材费用等;2.教师参加分散培训的费用由教师个人承担,学校可以适当给予部分补贴。

教师培训教学管理制度

教师培训教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确保教师培训工作科学、规范、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学校所有在编教师及外聘教师。

第三条教师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教师个体发展;2. 坚持需求导向,满足教师专业成长;3.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4. 坚持持续改进,完善培训体系。

第二章培训计划第四条学校应根据国家教育政策、教师队伍建设需求和学校发展目标,制定年度教师培训计划。

第五条培训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培训目标:明确培训的目标和预期效果;2. 培训内容:根据教师专业发展需求,设置培训课程;3. 培训方式:采用集中培训、网络培训、校本培训等多种形式;4. 培训时间:合理安排培训时间,确保教师培训与教学工作相结合;5. 培训对象:全体教师,重点对象为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6. 培训考核:建立培训考核制度,确保培训效果。

第六条学校应定期对培训计划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培训计划。

第三章培训实施第七条学校设立教师培训管理部门,负责教师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教师培训管理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1. 制定培训管理制度,明确培训工作流程;2. 组织培训师资力量,确保培训质量;3. 协调各部门,保障培训资源;4. 对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5. 建立教师培训档案,记录教师培训情况。

第九条教师应积极参加培训,按照培训计划完成培训任务。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教师培训档案,记录教师培训情况,包括培训时间、内容、形式、考核结果等。

第四章培训考核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教师培训考核制度,对教师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考核内容应包括:1. 教师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主动性;2. 教师培训成果的转化与应用;3. 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4. 教师在培训中的表现。

第十三条考核方式应包括:1. 平时考核:记录教师参与培训的出勤、表现等;2. 期末考核:对教师培训成果进行综合评价;3. 考核结果反馈:对教师培训情况进行反馈,帮助教师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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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管理制度
教师培训管理制度「篇一」
为了提高全校教师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更新教育观念,开阔教师的视野,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符合相关文件的参训条件。

2.同等条件下,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教龄长者;担任备课组长工作;担任班主任工作;参加市级以上说课、讲课比赛并获奖;积极承担学校及其他教育部门的讲课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教科研活动者。

3.年度内如有重大教学事故者,取消参训资格。

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科研活动三次及以上者,取消参训资格。

4.由主管校长批准,到教导处、年级组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参加。

5.参训人员培训结束后,需要在学科组内交流学习经验、体会。

6.参训人员培训结束后,须从教科研处拷贝《培训记录表》认真填写培训内容及培训体会,发送至邮箱(教科研处),交由教科研处检查备案。

7.参加外出培训和学习的教师经相关培训机构审核,按培训规范性学时获得相应的结业证书(或相关证明),于培训结束后将证书复印件交由教科研处备案。

教师培训管理制度「篇二」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新课程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文化业务素质,特制定教师进修培训制度。

二、内容和形式
1、教师进修或培训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修养;教育法规;本学科专业知识扩展和更新;现代教育科学理论学习和教学科研与实践;教育教学能力培养和技能训练;现代科技知识的普及与提高等。

教师进修立足校本培训,依托市县教育局或相关培训委托机构组织的教师培训。

2、校本培训形式:包括个人自学、远程培训、集中培训和考测。

三、培训相关职责
1、教师培训职责:
①服从学校统筹安排;
②按时参加培训活动,不折不扣完成培训任务;
③认真及时填写好研修报告册,保证培训的实效性。

2、学校职责:学校应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统筹安排好教师的培训活动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3、教师的进修培训实行成绩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学年度考核、评优、职务晋级、聘任的重要依据。

教师培训管理制度「篇三」
1.认真落实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积极贯彻“统筹规划、分级管理、按需施训、注重实效”的原则,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突出教师培训的自主选择性,保障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有效进行。

2.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行学时制,实施每5年为一周期、累计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教师周期内每年参加自主选课培训时间不低于48学时,教师周期内至少参加一次90学时集中培训。

3.教师在浙江省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网络平台的用户名为:姓名的开头字母斗身份证后六位,密码是:身份证后六位。

4.见习期教师参加新教师岗前培训必须达到180学时,但不计入5年周期。

见习期教师在见习期满后才可以在教师专业发展网络平台登陆选课。

5.教师根据网络平台规定的时间,每学期进行一次网络自主选课,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可以参加指定项目培训。

90学时的集中培训由学校统一规划。

6.教师自觉查询江干教育网培训通知,认真参加培训,完成培训作业和考核,整个培训结束后,在项目结束时间后三天内及时完成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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