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加强报告会、讲座及论坛管理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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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报告会、讲座和论坛管理的暂行规定

学校报告会、讲座和论坛管理的暂行规定

****学校报告会、讲座和论坛管理的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举办报告会、讲座、论坛的管理,根据中宣部、教育部及省市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各部门(单位)组织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必须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强化管理,确保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使其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促进学术繁荣的阵地。

不得为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提供讲台和传播渠道。

二、各部门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实行分级分类归口管理,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申报、审批备案制度。

①面向全校师生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须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并报党委备案后方可举行;其中涉及到学术方面的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须经教学处同意,再报党委审批后方可举行。

②面向各单位师生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须经各部门或党支部同意,再报党委审批后方可举行。

③学生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等)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须经校团委同意,再报党委审批后方可举行。

④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学者参加的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会议、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须同时经外事办公室或港澳台办公室同意,再报党委审批后方可举行。

三、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主办者要如实填写《****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表》(见附件),报请相关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

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加强管理,规范程序,严格把关。

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原则上应提前2个工作日、大型报告会等提前5个工作日申请。

四、邀请境外人员担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报告人,主办者须报学校办公室同意后,报党委审批,并由学校办公室报请相关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向境外人员发出正式邀请。

五、我校师生应邀到校外担任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报告人,必须经过所在部门(党支部)批准。

学院关于加强研讨会、讲座及研究论坛管理的实施办法

学院关于加强研讨会、讲座及研究论坛管理的实施办法

学院关于加强研讨会、讲座及研究论坛管理的实施办法一、背景随着学院的发展壮大,研讨会、讲座及研究论坛逐渐成为学术交流和知识分享的重要平台。

为了提高管理效果,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目标加强研讨会、讲座及研究论坛的管理,确保活动的高质量和有序进行。

三、管理措施1.组织管理1)设立活动管理小组,负责统筹安排研讨会、讲座及研究论坛的各项工作。

2)明确活动的目标和主题,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和流程。

3)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和地点,保证参与者的方便与利益。

2.邀请管理1)建立活动邀请名单,包括学院内外的专家、学者和相关人员。

2)及时发送邀请函,并确认受邀人的参与意愿和时间安排。

3.活动筹备1)准备充足的活动材料和设备,包括演讲稿、PPT、音响等。

2)确保场地和座位的布置合理,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4.活动举办1)安排会场秩序,维持活动的纪律和秩序。

2)组织活动的开始和结束仪式,表达对参与者的感谢和肯定。

5.活动评估1)收集参与者的反馈意见和建议,进行活动效果评估。

2)总结活动经验,为以后的活动提供借鉴和改进。

四、执行效果评估为了确保本实施办法的执行效果,并不断改进和完善,学院将定期对活动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附则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需修改,应经学院相关部门审议和批准。

以上为学院关于加强研讨会、讲座及研究论坛管理的实施办法。

望各位工作人员和参与者认真遵守,共同营造良好的学术交流氛围。

日期:xxx年xx月xx日学院:xxx。

关于加强报告会、讲座及论坛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报告会、讲座及论坛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报告会、讲座及论坛管理的通知
各系(部)、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对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加强报告会、讲座及论坛管理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各部门、各单位组织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必须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强化管理,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使其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促进学术繁荣的阵地。不得为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提供讲台和传播渠道。
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1.面向全校师生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须经党群工作处审核同意,报校党委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举行。
2.面向本系(部)、本部门、本单位师生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须经党群工作处审核同意,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举行。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党群工作处备案,一份单位留存。
中共无锡开放大学委员会
无锡开放大学
2017年3月3日
无锡开放大学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讲座、论坛申报表
举办单位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报告会、讲座、论坛题目
举办时间
地点
参加人员构
成和人数
主讲人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讲人其他情况简介、主要学术成就:
活动其他信息说明:
党群工作处意见
党政领导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2.本表一式三份,一份报党政办公室备案,一份党群工作处备案,一份单位留存。
七、在校园网上举办形势政策教育和哲学社会科学等各类报告会、研讨会和讲座等,按上述要求办理。

校内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管理制度

校内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管理制度

校内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管理制度一、引言本文旨在详细介绍校内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管理制度,以提供全面的指导和管理框架。

校内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是学校重要的学术、文化和社交平台,为促进学术交流、传播知识、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规范和管理这些活动,可以提高其效果和品质,促进学校整体发展。

二、校内论坛管理制度2.1 目的校内论坛旨在提供学生、教师和校内外嘉宾之间的学术交流平台,促进知识分享和学术合作。

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论坛的顺利开展,保证学术交流的质量和效果。

2.2 组织和责任校内论坛的组织者由学生和教师自愿组成,他们负责论坛的策划、组织和执行。

学校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2.3 论坛主题和计划每个校内论坛都应该有一个主题,主题应该与学校的学术方向和研究领域相关。

论坛主题应提前确定,并在相关渠道进行广告宣传。

论坛活动的计划应包括演讲嘉宾、演讲时间、地点等信息,并应提前公布。

2.4 演讲嘉宾的邀请和演讲内容审核邀请演讲嘉宾应严格筛选,确保学术水平和演讲能力。

邀请函应详细说明演讲要求,并向嘉宾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报销政策。

演讲内容应提前提交进行审核,确保内容符合学术规范和学校价值观。

2.5 论坛活动的执行和评估论坛活动应按照计划进行,组织者应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和服务。

活动结束后,应对论坛的效果进行评估,以改进未来的论坛活动。

三、讲坛和讲座管理制度3.1 目的讲坛和讲座是学校教师向学生和社会公众普及知识的重要方式。

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讲坛和讲座的内容丰富、讲师资质高,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培养他们的综合素质。

3.2 讲坛和讲座的组织和安排校内讲坛和讲座可以由学校教师或外部专家进行,学校相关部门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讲坛和讲座的时间、地点、主题等应提前确定,并在校园内进行广告宣传。

3.3 讲座内容的审核和评估讲座的内容应符合学校的教学目标和学科要求,讲座邀请函应明确要求讲座的主题和内容。

学院关于加强报告会讲座及论坛管理的实施办法

学院关于加强报告会讲座及论坛管理的实施办法

学院关于加强报告会讲座及论坛管理的实施办法一、背景与目的近年来,随着学院规模的扩大和科研水平的提升,报告会、讲座及论坛活动在学院的科研交流和学术氛围建设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这些活动的管理,提高其质量和效果,制定本办法。

二、组织与管理1.成立报告会、讲座及论坛管理委员会,由学院领导、相关学科骨干和活动组织人员组成。

委员会负责活动的策划、组织和监督。

2.每年制定活动计划,明确主旨、目的、时间、地点、演讲嘉宾等要素。

3.活动组织人员应具备相关经验和能力,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其组织和控制活动的能力。

三、活动申请与评审1.申请人可以是学院的教师、研究生或学生,需提前一个月向委员会提交申请书,明确申请活动的主题、内容和预期效果。

2.委员会对收到的申请进行评审,根据活动的学术价值、专业性和适应度等因素,确定是否予以批准。

如有需要,可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

3.申请通过后,委员会应向申请人发放相关活动指南和协议,明确活动的具体规定和责任。

四、活动实施与管理1.活动组织人员应按照委员会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演讲内容、讲座形式、时间安排等。

3.活动组织人员应准备好活动所需的场地、设备和材料,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4.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活动资料,制作活动总结报告,提交给委员会。

五、质量与效果评估1.委员会应定期对活动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活动的学术水平、参与人数、宣传效果等。

2.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和活动组织人员,以及学院领导。

3.对评估结果不理想的活动,应进行改进或停办,以提高活动质量。

六、宣传与推广2.活动组织人员可与其他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开展联合举办的活动,以增加参与人数和影响力。

3.组织人员还可以利用学院各种渠道,进行线下宣传,包括海报、宣传册、口头宣传等。

七、奖励与约束1.对于组织和参与优秀的活动,委员会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于存在管理不善、效果不佳的活动,委员会将进行批评和纠正。

某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和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

某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和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

**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和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各单位:根据上级部门安全维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开展维护政治安全专项整治实际情况,为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和校园秩序,现将进一步加强各类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和其他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实行审批制度凡在学校本部校区举办的(含校外机构或个人租借校内场地面向校内外人员举办)各类学术会议、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座谈会、沙龙以及其他形式的大型活动(以下简称“讲座等活动”)均属于本通知实行申报审批范围。

二、申报审批流程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批程序,在办理审批手续完毕前,主办单位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预告,校内场地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场地借用手续。

举办“讲座等活动”应至少提前5天填写《****大学举办讲座、论坛、报告会、大型活动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表格见附件),履行申报手续。

具体流程为:1、主办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审批表”,按照表格的要求详细填写好后报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

2、主办单位审核后,报场地主管部门审核,最后报学校保卫部门审批。

3、如举办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要经党委宣传部审核;如举(承)办国际学术会议要按照《****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执行;涉及邀请境外专家、学者参加的学术讲座等活动要经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

4、申请被批准后,主办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申请内容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更换内容、时间、地点、听众范围和人数。

对于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必须及时向审批部门通报。

主讲人、主题或主办部门有变化的,需重新申办。

三、严格审批管理1、要高度重视。

各级各单位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大局观、严肃认真和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对各类“讲座等活动”的举办和审批管理,确保学校的政治安全和校园稳定。

2、要强化场地管理。

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系)要严肃课堂纪律,加强教学管理,决不允许任何利用课堂公然散布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

关于加强报告会、讲座及论坛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报告会、讲座及论坛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报告会、讲座及论坛管理的通知各系(部)、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对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加强报告会、讲座及论坛管理通知如下:一、各系(部)、各部门、各单位组织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必须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强化管理,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使其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xx社会正气、促进学术繁荣的阵地。

不得为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提供讲台和传播渠道。

二、各系(部)、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实行分级分类归口管理,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实行申报、审批备案制度,切实落实一会一报制度。

1.面向全校师生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须经党群工作处审核同意,报校党委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举行。

2.面向本系(部)、本部门、本单位xx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须经党群工作处审核同意,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举行。

3.学生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等)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须经校团委审核同意,报党群工作处批准后方可举行。

4.举办有境外(含港、xx、台地区)学者参加的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会议、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须经党政办公室同意,报党群工作处审批后方可举行。

三、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主办者要如实填写《xx 开放大学报告会、讲座、论坛审批表》(见附件)中的相关内容,报请相关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

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加强管理,规范程序,严格把关。

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原则上应提前两个工作日申请,其中,300以上的大型报告会应提前五个工作日申请,超过300人的报告会要同时报安全保卫处,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的实施方案

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的实施方案

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实施方案一、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和论坛已成为学校教育教学和学术交流的重要形式。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这些活动的管理,提高学校的学术水平和学生的综合素质,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方案至关重要。

二、目标1. 提高学校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和论坛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学术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2. 增加学生的学术交流机会,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3. 加强学校与外部专家、学者、企业等单位的合作与交流,促进产学研合作;4. 增加学校的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声誉。

三、方案1. 设立专门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和论坛管理部门或团队,负责活动的策划、组织、执行和评估工作。

该部门或团队应由具有相关经验和能力的人员组成,包括教师、研究人员和学生。

2. 制定活动管理流程,明确活动策划、组织、执行和评估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流程包括以下主要环节:- 活动策划:确定活动主题、目标、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等,制定活动计划和预算;- 活动组织:联系邀请嘉宾、确定活动形式和内容,安排会场、宣传和其他相关工作;- 活动执行:组织活动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包括开幕式、报告、讨论、展示等环节;- 活动评估:对活动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参与人数、反馈意见、学术成果等。

3. 加强活动宣传工作,提高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如校园广告、邮件通知、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等,吸引更多的参与者和关注度。

4. 建立完善的邀请机制,吸引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企业等单位参与活动。

与相关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共同组织和举办各类活动,并互相交流、共享资源。

5. 加强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秩序维护。

确保活动场地、设备和参与人员的安全,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6. 加强对活动的监督和评估。

建立健全的活动评估机制,定期、定量地对活动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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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学院关于加强报告会、讲座及论坛管理的实施办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对完善宣传思想阵地管理制度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

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必须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切实落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一会一报制度,由学院党委统一管理,分管领导及主办部门具体负责,党委宣传部备案,对场地、人员、内容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

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各部门组织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展览等,必须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强化管理,确保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使其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促进学术繁荣的阵地。

不得为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提供讲台和传播渠道。

二、各部门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展览,实行分级分类归口管理,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实行申报、审批备案制度。

1.面向全院师生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展览等,须经主办部门申请,分管领导审核,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后方可举行。

2.面向本部门师生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展览,须经主办部门申请,分管院领导审批同意,再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后方可举行。

3.学生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等)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展览,须经学院团委申报,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再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后方可举行。

4.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学者参加并做主要发言的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会议、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由主办部门申请,分管院领导审核,学院党委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市外事办公室审批,市外事办审批同意后交党委宣传部备案后方可举行。

三、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展览,主办部门要如实填写《学院报告会、讲座、论坛、展览审批表》(见附件)中的相关内容,报请相关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

主办部门和主管领导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加强管理,规范程序,严格把关。

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展览原则上应提前2个工作日、大型报告会等提前5个工作日申请。

四、我院师生应邀到校外担任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报告人,必须经过所在部门主管院领导审核,党委宣传部审批同意并备案后方可外出作报告。

主管院领导要对获批的报告人提出明确的政治纪律要求。

凡未经学院批准,我院师生在校外作此类报告、讲座的,其所在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领导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我院师生作为此类报告、讲座报告人,都要对自己的报告内容等负责。

五、主办部门必须对拟邀请报告人的思想政治倾向和报告主要内容进行了解和把关,如有必要,要事先征得拟邀请报告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如发现报告内容有政治性错误观点,必须要求报告人对内容做出修改,如报告人不愿修改,不得邀请;在报告时如发现报告人的报告内容有政治性错误观点,主办者要及时
制止,消除不良影响,同时要向党委宣传部及报告人所在单位如实反映情况。

六、经批准举办的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会议、报告会、讲座、展览,可以在学院网页发布活动公告,媒体在宣传报道时,必须征得主办单位和党委宣传部的同意。

对于未经批准召开的学术会议、报告会、讲座、展览,校内外新闻媒体一律不作报道。

七、各部门要加强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展览等的管理,对未经批准而举办的,一经查实,要对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提出批评;对因疏于管理造成不良社会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XXXX学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展览审批备案表
中共XXXXXX学院委员会
2018年6月11日
XXXXXXXX学院报告会、
研讨会、讲座、论坛、展览审批表
1. 本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切实落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一会一报制,由学院党委统一管理,分管领导及主办部门具体负责,并指定活动联系人对场地、人员、内容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跟踪、严格把关,如有违反规定的情况要第一时间制止,并报告党委宣传部。

2.本表一式二份,主办部门、备案单位(党委宣传部)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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