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存货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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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存货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存货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存货存货是企业经营活动中最主要的流动资产之一、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存货的定义为:“企业购买、生产和销售的可供销售的商品、完成的商品、以生产其他商品而持有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以及为销售或在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物料,以及与存货有关的受托经营物资。

”存货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在企业会计中对存货的核算和处理要特别注意。

首先,存货的计量原则是成本原则。

即存货应该按照成本加以计量。

成本包括购入成本、生产成本和其他相关支出。

购入成本包括进货价、运输费、关税等。

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其他相关支出包括与存货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例如包装费用、贮存费用等。

其次,存货的计价方法包括先进先出法(FIFO)、加权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LIFO)。

其中FIFO方法是指最早购入的存货最早销售,加权平均法是将本期购入的存货和期初存货加权平均计算成本,LIFO方法则是最后购入的存货最先销售。

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中,推荐采用FIFO法或加权平均法进行计价,不推荐LIFO法。

此外,存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可能存在差异。

因此,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对存货需要进行折旧和减值测试。

折旧是指以适当的方法计算存货的减值损失,减值测试是评估存货是否存在跌价可能,如果存在跌价则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在核算存货成本时,还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

例如,存在包装材料和辅助物料与实物存货的关系,需依据实物存货与辅助物料之间的比例关系来核算数量和成本。

对于包装材料,应单独计价和核算。

此外,如果存在存货质量不合格或报废的情况,则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最后,企业在计算存货净额时,除了计入存货成本外,还需要考虑存货实际价值的变动。

如果存货的实际价值低于其成本,那么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反之则需要计入存货减值准备。

总而言之,存货是企业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正确的存货管理和核算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至关重要。

企业应按照规定的会计准则对存货进行准确的核算和处理,以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存货的准则和应用指南(3篇)

存货的准则和应用指南(3篇)

第1篇摘要:存货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涉及到企业的成本、利润、资金周转等多个方面。

为了规范存货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本文将介绍存货的相关准则,并对其应用进行详细解析。

一、引言存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了企业的生产能力和经营状况。

合理地管理存货,既能满足企业生产、销售的需要,又能降低库存成本,提高资金周转率。

本文旨在阐述存货的准则,并对存货的应用提供指导。

二、存货的准则1. 存货的定义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为了销售、加工或生产而持有的物品。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2. 存货的分类根据存货的用途和性质,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原材料:指用于生产产品的原料。

(2)在产品:指处于生产过程中的产品。

(3)半成品:指经过一定加工,但尚未完全加工成成品的中间产品。

(4)成品:指已经完成生产过程,可供销售的产品。

(5)包装物:指用于包装产品的物品。

(6)低值易耗品:指单价较低、使用期限较短、易损坏的物品。

3. 存货的计量存货的计量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实际成本法:按照存货的实际购进成本计量。

(2)加权平均法:按照存货的平均成本计量。

(3)先进先出法:按照存货的先进先出原则计量。

(4)后进先出法:按照存货的后进先出原则计量。

4. 存货的计价存货的计价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先进先出法(FIFO):先购进的存货先发出,后购进的存货后发出。

(2)后进先出法(LIFO):后购进的存货先发出,先购进的存货后发出。

(3)加权平均法:根据存货的平均成本计算存货的账面价值。

(4)个别计价法:根据存货的实际成本计算存货的账面价值。

三、存货的应用指南1. 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企业应根据市场需求、生产计划和库存状况,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考虑以下因素:(1)市场需求:根据市场需求预测,确定采购数量。

(2)生产计划:根据生产计划,确定采购时间和采购数量。

(3)库存状况:根据库存状况,确定采购数量。

2024企业会计准则存货

2024企业会计准则存货

2024企业会计准则存货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解释并阐述2024年企业会计准则中涉及的存货会计处理方法。

存货是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所持有的商品、原材料、半成品以及已完工但尚未销售的产品,它在企业财务报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正确的存货会计处理方法对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分析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存货的分类、计量和确认、计价方法以及存货的减值、转换和报告等相关内容。

2. 存货的分类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存货可以根据其性质进行不同方式的分类。

根据2024年企业会计准则,存货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产成品:已完成并准备出售的产品。

•材料:用于生产和加工产成品的原材料。

•半成品:已启动生产流程,但尚未完成的产品。

•嗅探样品:作为质量控制的一部分而保存的样品。

•包装物:用于包装和运输货物的材料。

•赠品和促销品:企业用来赠送或作为促销活动奖励的物品。

3. 存货的计量和确认企业在对存货进行计量和确认时,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方法。

根据2024年企业会计准则,以下是常用的存货计量和确认原则:•成本原则:存货的计量和确认应基于成本,包括采购成本、生产成本和其他与将存货带到现场和条件适当的存储地点有关的成本。

•公允价值原则:如果存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应将存货的公允价值作为存货减值损失进行确认。

4. 存货的计价方法企业在进行存货计价时,可以选择不同的方法,以满足其实际需求。

常用的存货计价方法包括:•先进先出法(FIFO):假设最早购入或生产的存货最先出售。

•后进先出法(LIFO):假设最近购入或生产的存货最先出售。

•平均成本法:将存货的成本平均分摊到每个单位上。

企业应根据其经营特点、行业规则和管理需要选择适合的存货计价方法,并始终保持一致性。

5. 存货的减值在特定情况下,存货的价值可能会下降,需要进行减值测试和准备减值准备金。

根据2024年企业会计准则,以下是可能导致存货减值的一些因素:•市场价格下跌:产品的市场价格显著下跌,导致存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

《新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财政部将在人民大会堂同时发布新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其中新会计准则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

下面是中国人才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新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欢迎阅读与借鉴。

一、商品存货的成本本准则第六条,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企业(商品流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

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

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周转材料的处理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或者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三、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一)可变现净值的特征可变现净值的特征表现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而不是存货的售价或价。

企业预计的销售存货现金流量,并不完全等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存货在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以及为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还可能发生的加工成本等相关支出,构成现金流入的抵减项目。

企业预计的销售存货现金流量,扣除这些抵减项目后,才能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二)以确凿证据为基础计算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凿证据,是指对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有直接影响的客观证明,如产成品或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与产成品或商品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销货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生产成本资料等。

(三)不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附件1: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存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存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或出售而储存的资产,如材料、产品、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以及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装具、动植物等。

第三条政府储备物资、收储土地等,适用其他相关政府会计准则。

第二章存货的确认第四条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予以确认:(一)与该存货相关的服务潜力很可能实现或者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二)该存货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三章存货的初始计量第五条存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第六条政府会计主体购入的存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使得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归属于存货成本的其他支出。

第七条政府会计主体自行加工的存货,其成本包括耗用的直接材料费用、发生的直接人工费用和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与存货加工有关的间接费用。

第八条政府会计主体委托加工的存货,其成本包括委托加工前存货成本、委托加工的成本(如委托加工费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委托加工存货成本的相关税费等)以及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归属于存货成本的其他支出。

第九条下列各项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不计入存货成本:(一)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间接费用。

(二)仓储费用(不包括在加工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加工阶段所必需的费用)。

(三)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第十条政府会计主体通过置换取得的存货,其成本按照换出资产的评估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减去收到的补价,加上为换入存货发生的其他相关支出确定。

第十一条政府会计主体接受捐赠的存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但按规定经过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也未经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且未经资产评估、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入账,相关税费、运输费等计入当期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存货【最新】

企业会计准则——存货【最新】

企业会计准则——存货一、定义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包括库存的、加工中的、在途的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二、确认条件 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初始计量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存货成本的计量因其来源不同存货的成本构成内容不同。

原材料、商品、低值易耗品等通过购买而取得的存货的成本由采购成本构成; 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等通过进一步加工而取得的存货的成本由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及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成本构成。

1.外购存货成本的计量 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1)买价。

指进货发票所注明的货款金额。

(2)相关税费是指企业进口存货缴纳的关税,企业购买、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

(3)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企业(包括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当记入存货采购成本;在实务中,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分别进行分摊,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

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也可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

账务处理为: (1)单货同到: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单到货未到: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材料到达、验收入库后 借:原材料 贷:在途物资 (3)货到单未到 暂不记账,月末按材料的暂估价值记账: 借:原材料(暂估价值)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下月初用红字冲回: 借:原材料(暂估价值)(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红字) 下月单到后: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应付票据 (4)预付货款方式购货: 预付货款时: 借:预付账款(预付金额) 贷:银行存款 收料后: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实际应付金额) 补付货款 借:预付账款(预付与应付差额) 贷:银行存款 退回多付的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预付账款(预付与应付差额) 例l: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某日该企业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原材料价款为2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 400元,发票等结算凭证已经收到,货款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材料已经验收入库。

新收入准则存货分类

新收入准则存货分类
根据新收入准则,存货可以分为三类,原材料、在产品和成品。

首先,原材料是指用于生产过程的物料,它们尚未被用于生产,仍然保持其原始状态。

这些原材料可以是原材料、零部件或供应商
提供的其他物料。

根据新收入准则,公司应该按照其购买成本列示
原材料存货。

其次,在产品是指已经经历了一部分生产过程,但尚未完成的
产品。

这些产品处于生产过程中,可能正在等待下一步加工或者组装。

在产品的成本应该包括已经用于生产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
制造费用,同时也要考虑到尚未完成的部分。

最后,成品是指已经完成生产过程,准备好销售的产品。

这些
产品已经通过了所有生产阶段,可以直接向客户交付。

根据新收入
准则,公司应该按照其生产成本或者净变现价值中较低的金额列示
成品存货。

总的来说,根据新收入准则,存货应该根据其所处的生产阶段
进行分类,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和成品。

这有助于公司更准确地核算存货成本,并且符合收入确认的相关规定。

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在新会计准则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被广泛应用于企业财务会计中,它对存货的确认、计量以及报告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存货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重要的资产,合理的存货管理能够有效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益。

本文将从存货的概念、存货的分类、存货的计量以及存货的报告等方面进行论述。

概念存货是指企业为了销售或者进行加工转化,而持有的物质资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以及委托加工、代理销售的存货。

存货是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当前资产,具有较高的流动性。

分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 原材料:用于生产过程,还未进行生产加工的物料。

2. 在产品:已经进入生产过程,但尚未完成加工的产品。

3. 产成品:已经完成加工,准备销售的产品。

4. 委托加工物资:由他人委托加工的物品。

5. 代销商品:代理单位委托销售的商品。

计量存货的计量主要包括购入成本以及与存货衍生的直接费用。

1.购入成本:包括购买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如进货价、进口关税、运输费用等,必要时还包括与将存货带到目的地和为使存货达到预定状态所发生的其他共同费用。

2.与存货衍生的直接费用:这些费用是指为生产将直接发生在存货上的费用。

报告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要求企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详细披露存货的信息,主要包括存货的种类、计量方法以及存货的价值等。

1.存货的种类:需要明确各类存货的名称和数量,以便投资者、债权人等能够清晰了解企业的存货状况。

2.计量方法:企业应当根据相关准则来选择适当的计量方法,并在财务报告中进行披露。

3.存货的价值:企业需要对存货进行定期盘点,确认存货的实际价值,并按照相关准则进行计量和披露。

结语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实施对企业的财务会计具有重要意义。

存货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资产,正确的存货管理能够为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

合理的存货分类、计量和报告是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基础,企业需要严格按照准则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121号准则

1121号准则
(原创版)
目录
1.1121 号准则的概述
2.1121 号准则的主要内容
3.1121 号准则的实施与影响
正文
1.1121 号准则的概述
1121 号准则,全称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1121 号——存货》,是由我国财政部制定并于 2006 年发布的一项会计准则。

该准则主要针对企业的存货管理作出具体规定,以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行为,提高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2.1121 号准则的主要内容
1121 号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存货的定义: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商品、商品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等。

(2)存货的分类:存货分为两类,一类是原材料,指用于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的物质;另一类是成品,指已经完成生产过程并可供销售的商品。

(3)存货的计量: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企业在确定存货成本时,应当合理分摊共同成本。

(4)存货的减值:企业应当定期对存货进行检查,对于已经发生减值的存货,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存货的清查: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存货清查,对于存货的盘盈、
盘亏等情况,应当及时调整存货账面余额。

3.1121 号准则的实施与影响
1121 号准则的实施,对于规范企业的存货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按照该准则进行存货核算,有助于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此外,1121 号准则的实施还有助于企业加强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存货损失风险。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准则一、准则背景及目的存货是指为销售而持有或在生产过程中所持有的物资,包括原材料、在制品、成品以及委托加工物资等。

存货是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的运营和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

二、准则要求1.分类和确认:企业应将存货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并确认其成本。

根据实际情况,存货的成本可以包括购买成本、生产成本以及其他直接与存货形成的成本。

2.计价方法:企业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合理的计价方法来确定存货的成本。

对于价值相对重要的存货,应当采用特殊的计价方法进行核算。

3.减值处理:存货在一定的时期内可能存在价值下降的情况,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在必要的时候进行减值处理。

4.披露要求: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充分披露与存货相关的信息,包括存货的种类、数量、计价方法、价值变动等。

同时,还需要披露存货的方针、政策以及使用的计价方法等。

三、准则的意义1.促进信息透明:准则要求企业对存货进行分类、确认和计价,并披露与存货相关的信息,有助于提高财务报表的透明度,使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更好地了解企业的运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维护公平竞争:准则的实施可以避免企业通过不当手段来操纵存货的核算和披露,确保市场上的各方面参与者在信息对称的基础上进行公平竞争。

3.规范企业会计处理:准则明确了存货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披露要求,有助于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会计制度,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财务信息质量。

四、准则的实施现状及发展趋势在实施过程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受到广大企业和会计人员的积极重视和遵守。

同时,财政部也不断修订和完善该准则,以适应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

目前,我国正推动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接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对照表》,存货准则已与国际准则基本一致。

未来,准则在关于存货减值的处理、存货跨境交易的会计处理等方面还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的空间。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准则对于规范企业对存货的会计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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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准则存货准则制定背景1994年7月4日,财政部以(94)财会字第32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存货》(征求意见稿)2001年11月9日,财政部以财会[2001]57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存货》,2002年1月1日起暂时在股份有限公司执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以财会[2006]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于2007年1月1日起暂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执行该38项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一、存货的确认(一)概念: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二)存货的内容:1、原材料2、在产品3、半成品4、产成品或商品5、周转材料。

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和抵制易耗品。

(三)确认条件: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取得存货的计量(一)、外购存货的成本。

1、买价2、相关税费3、其他可归属费用注意:1、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应当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

2、对于采购过程中发生的物资毁损、短缺等,除合理的损耗应作为存货的“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计入采购成本外,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1)应从供应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他赔款,冲减物资的采购成本;(2)因遭受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不得增加物资的采购成本,应暂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在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

【例题】乙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

本月购进原材料200公斤,货款为6000元,增值税为1020元;发生的保险费为350元,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为130元;验收入库时发现数量短10%,经查属于运输途中合理损耗。

乙企业该批原材料实际单位成本为每公斤()元。

购入原材料的实际总成本=6000+350+130=6480(元)实际入库数量=200×(1-10%)=180(公斤)乙企业该批原材料实际单位成本=6480/180=36(元/公斤)。

(二)、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1、直接材料2、直接人工3、制造费用(三)、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货成本1、按相关准则处理(债务重组方式、非货币性交易、企业合并等方式取得的存货)。

2、投资者投入的存货,应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3、盘盈存货的成本按照重置成本作为入账价值4、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

存货初始计量应注意的问题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不计入存货的成本,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管理费用)2、仓储费用(存货入库后发生的储存费用)直接列入当期损益(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费用)。

3、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发生时列入当期损益。

三、发出存货的计价(一)、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1、先进先出法、2、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3、移动加权平均法4、个别计价法。

(二)、已售存货成本的结转(三)、周转材料的成本结转1、一次转销法2、五五摊销法3、分次摊销法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或五五摊销法,摊销的金额列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取消了分次摊销法)注意:建造承包商的周转材料还可以采用分次摊销法四、期末存货的计量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一)、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可变现净值的特征:1、确定前提示企业在日常活动,即企业在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表现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而不是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

3、不同存货可不变现净值的构成不同。

(1)直接用于出售(2)需要经过加工(二)、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应考虑的因素(1)确凿的证据;(协议价或市场价)(2)持有存货的目的;(加工还是出售)(3)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

(三)、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的具体应用1、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通常应当以产成品或商品的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

例题2007年9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双方约定,2008年1月20日,甲公司应按照每台31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提供A产品10台。

2007年12月31日,甲公司A 产品的账面成本为280万,数量10台,单位成本为28万/台。

2007年12月31日市场售价为30万/台。

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和销售费用。

2、如果企业持有的存货数量多于销售合同定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产成品或商品的一般售价作为计算基础。

3、如果企业持有的存货数量少于销售合同定购数量,实际持有与该销售合同相关的存货应以销售合同所规定的价格作为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

4、没有销售合同约定的存货(不包括出售的材料),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产成品或商品的一般销售价格(即市场价格)作为计算基础。

5、用于出售的材料等通常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

可变现净值=估计售价-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金【例题】2004年,东方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决定停止生产丙产品。

为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决定将原材料中专门用于生产丙产品的外购D材料全部出售,2004年12月31日其成本为200万元,数量为10吨。

据市场调查,D材料的市场销售价格为10万元/吨,同时销售10吨D材料可能发生的销售费用及税金1万元。

2004年12月31日D材料的可变现净值是多少?账面价值是多少?2004年12月31日D材料的可变现净值=10×10-1=99(万元)成本为200万元,所以账面价值为99万元。

6、用于生产的材料、在产品或自制半成品,可变现净值=产品估计售价-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产品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金(1)对于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如原材料、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等),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预计高于成本,则该材料应按照成本计量。

其中,“可变现净值预计高于成本”中的成本是指产成品的生产成本。

【例】 2007年12月31日,甲公司库存原材料——A材料的账面价值(成本)为15000元,市场购买价格总额为14000元,假设不发生其他购买费用;用A材料生产的产成品——B型机器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

确定2007年12月31日A材料的价值。

2007年12月31日,虽然A材料的账面价值(成本)高于其市场价格,但是由于用其生产的产成品——B型机器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成本,即用该原材料生产的最终产品此时并没有发生价值减损。

因而,在这种情况下,A材料即使其账面价值(成本)已高于市场价格,也不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仍应按其原账面价值(成本)15000元列示在甲公司200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之(2)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等原因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应按可变现净值计量。

【例】2007年12月31日,甲公司库存原材料——C材料的账面价值(成本)为600000元,市场购买价格总额为550000元,假设不发生其他购买费用。

由于C材料的市场销售价格下降,用C材料生产的D型机器的市场销售价格总额由1500000元下降为1350000元,但其生产成本仍为1400000元,将C材料加工成D型机器尚需投入800000元,估计销售费用及税金为50000元。

确定2007年12月31日C材料的价值。

第一步,计算用该原材料所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

D型机器的可变现净值=D型机器估计售价—估计销售费用及税金=1350000—50000=1300000(元)第二步,将用该原材料所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与其成本进行比较。

D型机器的可变现净值1300000元小于其成本1400000元,即C 材料价格的下降和D型机器销售价格的下降表明D型机器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因此,C材料应当按可变现净值计量。

第三步,计算该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并确定其期末价值。

C材料的可变现净值=D型机器的估计售价—将C材料加工成D 型机器尚需投入的成本—估计销售费用及税金=1350000—800000—50000=500000(元)C材料的可变现净值500000元小于其成本600000元,因此,C 材料的期末价值应为其可变现净值500000元,即C材料应按500000元列示在200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项目之中。

【例题】甲公司期末原材料的账面余额为100万元,数量为10吨。

该原材料专门用于生产与乙公司所签合同约定的20台Y产品。

该合同约定:甲公司为乙公司提供Y产品20台,每台售价10万元(不含增值税,本题下同)。

将该原材料加工成20台Y产品尚需加工成本总额为95万元。

估计销售每台Y产品尚需发生相关税费1万元(不含增值税,本题下同)。

本期期末市场上该原材料每吨售价为9万元,估计销售每吨原材料尚需发生相关税费0.1万元。

期末该原材料的账面价值为多少万元?产成品的成本=100+95=195(万元),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20×10-20×1=180(万元)。

期末该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20×10-95-20×1=85(万元),成本为100万元,账面价值为85万元。

(四)、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1计提(1)、按照单项计提(2)、按照类别计提(3)、按总体计提(不允许使用)2、转回当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借:存货跌价准备贷:资产减值损失(六)、存货盘亏或毁损的会计处理五、新旧比较(一)取消了后进先出法由于后进先出法不能真实反映企业存货的流转,修改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取消了后进先出法。

为了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协调,我国此次修订的存货准则也取消了后进先出法。

(二)某些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

原《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规定,只有固定资产的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但考虑到有些企业的存货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够达到可销售状态,因此,对此类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也可以资本化。

(如造船企业的船舶)(三)商品流通企业的进货费用也应记入成本。

具体核算的变化1、委托代销商品(限于收取手续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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