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索赔及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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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案例及依据法律(3篇)

工程索赔案例及依据法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承包方”)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发包方”)于2012年签订了某住宅小区的建设工程合同。

合同约定,承包方负责该住宅小区的建设工程,工期为两年。

合同总价款为2亿元人民币,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

然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导致工程成本大幅增加。

承包方遂向发包方提出索赔,要求增加工程款及工期延长。

双方对此争议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

二、案件事实1. 工程进度滞后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发包方提供的图纸存在错误,导致承包方多次返工。

同时,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多次变更设计,增加了工程量。

这些因素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工期延长至三年。

2. 工程成本增加由于工程进度滞后,承包方不得不增加人力、物力投入,导致工程成本大幅增加。

具体如下:(1)人工费:由于工期延长,承包方不得不雇佣更多工人,导致人工费增加。

(2)材料费:由于工程量增加,材料消耗量也随之增加,导致材料费增加。

(3)设备租赁费:由于工期延长,承包方不得不租赁更多设备,导致设备租赁费增加。

(4)其他费用:如临时设施费、监理费等。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技术资料、施工场地、资金、材料等,影响工程进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技术资料、施工场地、资金、材料等,影响工程进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发包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违约行为:1. 提供的图纸存在错误,导致承包方多次返工。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案例分析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建设工程的不断发展,建筑施工索赔案件也逐渐增多。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因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原因向合同对方主张索赔权利的一种行为。

施工索赔通常涉及工期延误、工程变更、工程质量等方面的问题。

本文将以具体案例进行分析,探讨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原因、索赔程序以及解决方式。

案例分析案例描述某城市某开发商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该建筑公司负责某小区的建设工程。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天气恶劣和工程设计不合理等原因,工程进度出现了较大延误,建筑公司认为这是不可抗力造成的,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索赔款。

索赔原因分析不可抗力因素首先,建筑公司主张工期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

不可抗力在建设工程中是一种常见的索赔原因,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以及政府相关政策调整等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因素。

工程设计问题其次,建筑公司认为工期延误还与工程设计不合理有关。

建设工程的设计质量直接关系到施工过程中是否会出现问题,工程设计不合理可能导致施工进度延误、工程质量不达标等问题。

索赔程序主张权利:建筑公司应向开发商提出索赔请求,并解释索赔的原因和依据。

鉴定评估:开发商有权要求相关专业人员对索赔要求进行鉴定评估,确定索赔的合理性和金额。

争议解决:双方可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索赔争议。

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建筑公司和开发商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双方平等地讨论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仲裁: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功,可以选择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方式。

仲裁通常相对简便快速,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诉讼:作为最后的解决方式,双方可以选择提交法院进行诉讼。

诉讼程序相对较为复杂,但是法院的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总结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是建筑行业中常见的争议之一。

本文通过某案例的分析,详细探讨了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原因、索赔程序以及解决方式。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双方应加强沟通与协商,尽量在施工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以避免索赔纠纷的发生。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分析(5篇)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分析(5篇)

【案例一】埃及建设部项目工期延误及其费用索赔。

中建公司承建的埃及住宅十月六日城3000套工程,萨拉特城4000套工程和萨达特城2000套工程,萨达特城二区工程3000套和玛利娜旅游村工程等,总建筑面积100余万m2,总工程合同价为124898640埃磅。

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由于业主拖欠工程进度款,这是因为按合同规定对钢筋、水泥、木材、玻璃应由业主负责供应的指标迟迟不到位、工程变更频繁、地基承载力需作土质处理、砂暴等恶劣自然气候及非公司的过失等其他各种因素,造成合同工期在幅度延误和巨大的成本外额外开支,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据此,中建公司邀请英国高级律师于1992年元月向埃及建设部提出索赔报告。

1.工期延误一览表(见表4)表42.索赔项目和费用构成(见表5)3.索赔费用计算⑴人员往来机票费。

因工期延误,为完成工程余额,5个项目共新来人员总数341人。

北京至开罗往返机票为8030埃磅,该项索赔总金额为2738230埃磅。

其计算公式为:人数×往返机票费=机票费索赔金额。

⑵保函延期费。

包括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的延期损失和机械保函延期上交税收费用损失。

履约保函为合同额的5%,中建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履约保函额度的25%无息抵押金,利息为18%,下面分别进行计算:①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计算式为:履约保函额×无息抵押金(%)×年息(%)×延期(年)=履约保函保证金损失索赔金额②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延期费用损失计算式为: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埃磅)部分+(美元)部分+预计将发生的部分③机械设备保函延期时上交的海关税损失计算式为:机械设备保函费×海关税率(%)×延期次数(次/年)⑶劳动证、居住证办理延期费用。

埃及政府规定,新办理劳动证、居住证的费用标准为:①劳动证:新办费用为209埃磅,延期费用为106埃磅。

②居住证:新办费用为42埃磅,延期费用为42埃磅。

真实案例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与索赔

真实案例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与索赔

真实案例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与索赔真实案例: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与索赔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日益凸显。

工程施工不合规范、建材质量不达标等问题频频出现,给人们的生活和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面对这些问题,许多业主和建筑公司不得不诉诸法律手段,进行索赔。

本文将以几个真实案例为例,详细探讨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与相应的索赔管理。

案例一:居民住宅施工质量问题2018年,在某城市郊区,一栋新建的居民住宅楼发生了严重的质量问题。

随着业主陆续入住,楼体表面出现了多处裂缝,墙壁砂浆脱落,甚至有部分墙体发生位移。

经过专业人员的检测后发现,房屋的结构设计不符合规范,施工中使用了劣质建材,导致了这些质量问题的发生。

在业主的维权行动下,建筑公司被迫承担了相应的责任。

根据合同约定,业主可以要求建筑公司进行质量整改,并进行相应的赔偿。

在该案例中,建筑公司最终支付了巨额的赔偿款,同时对楼房进行了全面的修复,以确保业主的安全居住环境。

案例二:商业综合体工程质量问题同样在2018年,一座位于市区中心的商业综合体工程遭遇了质量问题。

该建筑包括商场、写字楼和停车场等多个功能区域,但仅仅投入运营不到半年,就发生了一系列问题。

写字楼层的办公室存在漏水、电线线路隐患等安全问题,商场的地面瓷砖出现开裂,停车场的排水系统设计不合理,导致积水等问题。

业主和商场经营者对工程质量问题感到愤怒,他们选择了诉诸法律。

经过一段时间的纠纷和调解,建筑公司最终同意承担整改和赔偿责任。

他们重新进行了办公室和商场地面的维修,并对排水系统进行了全面改造,以确保商业综合体工程的质量安全。

案例三:公共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问题公共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出行和基本生活。

在某城市,一座新建的道路桥梁在通车不久后,就频繁出现路面坍塌的情况,给交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和安全隐患。

经过专家的检测,发现桥梁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问题,关键部位的钢筋数量不足,混凝土配比不合理,导致了这些安全问题的发生。

建筑工程施工索赔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施工索赔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施工索赔案例分析概述:建筑工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多个环节和各种各样的风险。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索赔事故。

本文将以一个真实的建筑工程施工索赔案例为例,对案例进行详细的分析,探讨施工索赔的原因、程序和解决方法。

案例介绍:该案例是某公司在某地进行的一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工期为12个月。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问题,最终导致了索赔的发生。

下面将详细分析该案例中的索赔原因和解决方法。

索赔原因分析:1. 质量问题: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单位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导致了一些质量问题。

例如,砌筑墙体时出现了裂缝,导致后期需要进行修补工作,增加了工程的成本和时间。

2. 工期延误:由于施工单位没有按时完成工程进度,导致整个工程的工期延误。

这可能是由于施工单位自身的原因,如人力不足、施工方式过程不当等,也可能是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如天气原因等。

3. 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要求进行设计变更,导致原有的施工方案无法适用,施工单位需要重新制定施工方案,增加了施工工期和成本。

4. 补偿问题: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方案不完善或者过于粗略,导致施工单位需要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一些额外的工作,这些工作在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导致了施工单位需要额外索赔。

索赔解决方法:1. 双方协商解决:在施工索赔发生后,施工单位和业主可以选择通过协商解决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双方可以就索赔的原因、金额和解决方法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达成一致意见。

例如,双方可以通过调整工期、支付额外费用或者重新制定合同来解决索赔问题。

2. 仲裁机构介入: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选择将索赔问题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解决。

仲裁机构是一个公正的第三方机构,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索赔进行判决。

双方在仲裁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3. 法律诉讼:如果仲裁机构的判决结果无法满足某一方的要求,双方可以选择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索赔问题。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案例分析(二) 案例七背景:某建设工程系外资贷款项目,业主与承包商按照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签订了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专用条件》规定:钢材、木材、水泥由业主供货到现场仓库,其他材料由承包商自行采购。

当工程施工至第五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因业主提供的钢筋未到,使该项作业从10月3日至10月16日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零)。

10月7日至10月9日因停电、停水使第三层的砌砖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

10月14 至10月17因砂浆搅拌机发生故障使第一层抹灰迟开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

为此,承包商于10月20日向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意向书,并于10月25日送交了一份工期、费用索赔计算书和索赔依据的详细材料。

其计算书的主要内容如下:1。

工期索赔:a。

框架柱扎筋10月3日至10月16 停工,计14天b。

砌砖10月7日至10月9日停工,计3天·c.抹灰10月14日至10月17日迟开工,计4天总计请求顺延工期:21天2.费用索赔:a.窝工机械设备费:一台塔吊14×234=3276元一台混凝土搅拌机14×55=770元一台砂浆搅拌机7×24=168元小计:4 214元b。

窝工人工费:扎筋35人×20。

15×14=9873.50元砌砖30人×20。

15×3=1813。

50元抹灰35人×20。

15×4=2 821。

00元小计:14 508。

00元c.保函费延期补偿:(1 500×10%×6%o÷365)×21=517。

81元d.管理费增加:(4 214+14508。

00+517.81)×15%=2885.9775e.利润损失:(4 214+14 508.00+517。

81+2 885.97)×5%=1 106。

29元经济索赔合计:23 232。

工程索赔典型案例分析

工程索赔典型案例分析

⼯程索赔典型案例分析案例1:关于精装修吊顶增加⾓钢加固背景:某⼤型公共建筑精装修⼯程,由于⾛廊天棚处管道密集,吊顶吊杆⽆法固定,设计院的解决⽅案是在⾛廊四周增加⾓钢来⽀撑吊顶龙⾻,然后再做吊顶饰⾯板。

施⼯单位对加固⾓钢提出⼯程费⽤索赔。

施⼯⽅索赔理由:⼀⽅⾯设计院出图了,另⼀⽅⾯⾓钢确实增加了,费⽤增加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业主⽅反索赔理由:费⽤要不要增加要看合同约定,是否是深化设计与施⼯合同,是否进⾏了施⼯现场踏勘是判断该案例的关键点,⽽与设计院是否出图⽆关。

如果合同是深化设计与施⼯合同,且进⾏了施⼯现场踏勘,那么这笔费⽤是属于施⼯⽅设计深度不到位造成的,业主⽅是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的。

如果合同只是施⼯合同,施⼯⽅没有深化设计的权利和义务,只能根据图纸和清单描述来报价(因为装饰施⼯图没有管道系统的内容),⼜如果现场踏勘时管道⼯程刚巧还没有施⼯完成,这样虽然进⾏了现场踏勘但对于该处吊顶的报价也是⼀个空⽩,有经验的承包商可能会提出疑问,但⼤多数还是不做判别按清单描述来报价,这样后期引起的索赔争议则看双⽅的协商结果,或者业主⽅买单,或者按⼀定的责任⽐例分摊。

案例2:关于⼟⽅报价背景:建筑⼯程⼯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规定:⼟⽅按设计图⽰尺⼨以基础垫层底⾯积乘以挖⼟深度计算,施⼯⽅报价时按清单⼯程量乘以⼀定的系数计算得出⼟⽅的综合单价。

施⼯⽅索赔理由:施⼯报价的⼟⽅⼯程量与现场实际⼟⽅⼯程量相差较⼤,要求按实际施⼯的施⼯⽅案进⾏⼟⽅⼯程量结算。

业主⽅反索赔的理由:投标报价时基础、沟(槽)等⼟⽅的挖、填、运,除按⼯程量清单提供的⼯程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外,还应按施⼯组织设计提供实际的⼟⽅量(施⼯组织设计中应当列明⼟⽅计算式及⼟⽅量)进⾏计算和报价。

如果投标⼈未按施⼯组织设计提供实际⼟⽅量,或者提供的实际⼟⽅量严重不符,且回标分析时按该项的有效标中最⾼报价予以修正后仍中标者,中标后原投标综合单价作为合同单价。

建筑工程保险索赔与理赔实践与案例分析与实践指南

建筑工程保险索赔与理赔实践与案例分析与实践指南

建筑工程保险索赔与理赔实践与案例分析与实践指南一、引言在建筑工程领域,保险起到了保护利益的重要作用。

然而,在建筑工程保险中,索赔与理赔是难免的一环。

本文将分析建筑工程保险索赔与理赔的实践情况,并通过案例分析和实践指南,为读者提供相关指导和建议。

二、建筑工程保险索赔实践情况1. 建筑工程保险索赔的背景建筑工程保险索赔发生的主要原因包括自然灾害、人为破坏、工程质量问题等。

索赔者通常是工程业主、承包商或供应商。

2. 索赔流程(1)通知保险公司一旦出现保险事故,索赔人需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交相应的索赔文件。

(2)保险公司的评估与调查保险公司在收到索赔通知后,会进行评估与调查,以确定索赔是否符合保险条款的规定。

(3)理赔金额的确定一旦索赔被保险公司接受,保险公司将确定理赔金额,并与索赔人达成协议。

(4)赔款支付一旦理赔金额确定,保险公司将支付赔款给索赔人,以满足索赔人的损失。

3. 索赔过程中的问题与挑战(1)索赔文件的完整性与准确性索赔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完整、准确的索赔文件,以便保险公司进行评估与调查。

(2)保险公司的调查效率与公正性保险公司的调查效率与公正性对索赔结果具有重要影响。

一些索赔人可能面临保险公司调查的拖延问题,需要加强监督与维权。

三、建筑工程保险理赔实践情况1. 理赔流程(1)索赔人提交理赔申请索赔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包括索赔通知书、索赔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保险公司的审核与评估保险公司在收到理赔申请后,会进行审核与评估,以确定索赔是否符合保险条款的规定。

(3)理赔金额的确定保险公司在审核评估完毕后,将确定理赔金额,并与索赔人达成协议。

(4)赔款支付一旦理赔金额确定,保险公司将支付赔款给索赔人。

2. 理赔过程中的问题与挑战(1)理赔申请材料的准备索赔人需要准备完整、准确的理赔申请材料,以便保险公司进行审核与评估。

(2)保险公司的审核与评估标准保险公司的审核与评估标准可能因公司而异,索赔人需要了解保险公司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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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筑装饰工程索赔及案例分析【摘要】装饰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是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而索赔则是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本论文通过对自己主管的上海项目的商务管理,分析装饰施工现场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讨论了施工现场合同风险分析及处理办法,如何加强现场合同管理、积极地开展索赔工作。

【关键词】建筑装饰工程;合同管理;现场签证;索赔;举证1 建筑装饰工程索赔的案例分析自从建筑装饰专业,进入建筑装饰行业到现在的十年期间,作为一名全职的建筑装饰行业的从业人员,我本人曾负责材料管理、施工管理,整体项目管理,直至今在上海处理公司的重点监控项目的全面的商务管理。

本项目是一著名港资企业开发的精装修商品房小区,定位为高档住宅区,我司负责承建室内和公共区域的精装修工程,工程施工面积累计4万平米,原合同产值近八千万;鉴于本项目的整体工期一再延误,在实际施工工程中的大量的设计变更,过程中的各单位交叉破坏索赔等等,这给项目极大增加了施工成本,现今估值结算在将近一亿才能达到公司的宏观保本点,所以本项目的后期的签证索赔的商务工作将是影响本项目的综合效益考评的最重要工作。

如何遵循合同约定的合理的索赔,保障公司利益的最大化,这也是总部在近期安排我派驻上海项目的工作的主要目标。

在现在我所主管的项目为港资上市公司所投资的项目,故项目管理的本身是采用国际管理的专业咨询公司的管理模式,而相应的合同管理参照fidic条款。

在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前提下,遵循施工合同文本,按常见的索赔目的分类,可分为两类:1.1 工期索赔。

由于非承包商责任的原因导致施工进程延误,要求批准顺延合伺工期的索赔,称之为工期索赔。

工期索赔形式上是对权利的要求,以避免在原定合同竣工日不能完工时,被发包人追究延期违约责任。

一旦获得批准合同工期顺延后,承包人不仅免除了承担延期违约赔偿的风险,还可能因提前完工得到奖励。

本项目中的工期索赔工作准备相对充分,原合同工期是在2008年11月,但因为相关配合单位的场地交接,专业施工前后移交之后,甲供材料和设备延误,和业主产生的大量设计变更等非我司自身原因所致使的装饰工程延误,并且在工程中我司通过大量的文件如实纪录了以上原因,并在过程中的工程会议纪要中连续的反映了影响到关键施工工序等重大事件,故合理的保护了自身利益,在向业主委托的建筑师管理代表提出工程延期交付并得到了同意。

1.2 费用索赔。

费用索赔的目的是要得到经济补偿。

当施工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导致承包商增加开支,承包商对超出计划成本的附加开支要求给予补偿,以挽回不应由他承担的经济损失就属于费用索赔。

这将通过项目的实际例子来做主要研讨。

2费用索赔(以下简称“索赔”)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而且因为装饰工程设计和环境的多样化,尤其是设计方案本身及业主或是最终使用方的审美关的差距,将是索赔发生的根本原因,当然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装饰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大量的索赔。

在常见的装饰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索赔的主体不同将有如下的索赔现象:2.1 承包商与业主间的索赔。

这类索赔大多是有关工程量计算、工程变更、工期、质量和价格方面的争议,当然也有终止合同等其他违约行为的索赔。

2.2 承包商与其他分包商间的索赔。

若在大项目管理中,按业主或是专业咨询公司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管理体系和合同关系,既存在总承包又存在分包合同,就会涉及到总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索赔。

这种索赔一般情况下体现为:分包商向总承包商索要付款和赔偿;总承包商对分包商罚款或者扣留支付款;分包商与分包商彼此之间产生的索赔等。

2.3 承包商与供应商间的索赔。

这种索赔多体现在分包商自身的商品买卖方面。

如商品的质量不符合技术要求、商品数量上的短缺、迟延交货、运输损坏等。

2.4 承包商向保险公司要求的索赔。

这类索赔多是承包商受到灾害、事故或损失,依照保险合同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综合本项目在商务索赔管理的实际情况,将重点研讨上述承包商与业主间的索赔,以及承包商与其他分包商间的索赔的两类情况。

3 索赔的常见类型及处理方法3.1 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在工地施工过程中,由于工地上不可预见的情况、环境的改变或为了节约成本等,在业主授权的工程师(或是管理代表)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外形、质量或数量做出变更。

任何此类变更,承包商均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合同作废或无效,但如果工程师确定的工程变更单价或价格不合理或缺乏说服承包商的依据,则承包商有权就此向业主进行索赔。

例如在本项目,因为业主方提出的关于使用功能变更,装饰饰面设计效果的变更等,是本项目产生索赔的最主要,也是最多的工程索赔。

这需要在过程中,对相应的变更指令,包含口头指令,及时作出纪录并按合约要求上报相应的索赔文件。

3.2 加速施工费用的索赔一项工程可能遇到各种意外的情况或由于工程变更而必须延长工期。

但由于业主的原因(例如:该工程已经预售给买主,需按议定时间移交买主),坚持不给延期,迫使承包商采取赶工措施来完成工程,从而导致工程成本增加,即为加速施工费用的索赔。

在如何确定加速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合同双方可能差距很大,因为影响附加费用款额的因素很多,如:投入的资源量、提前的完工天数、加班津贴、施工新单价等等。

最理想是在原合同中予以“奖金”约定的办法,鼓励合同当事一方克服困难,加速施工,将促使承包商早日完成工程,早日投入运行,而且计价方式简单。

在目前处理的上海项目中,就因为原合同无明确约定此调侃,计算加速施工、延长工期、调整单价等许多容易扯皮的繁琐计算和讨论,给目前的索赔带来了极大难度。

3.3 业主不正当地终止工程而引起的索赔。

由于业主不正当地终止工程,承包商有权要求补偿损失,其数额是承包商在被终止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的全部支出以及各项管理费用、保险费、贷款利息、保函费用的支出减去已结算的工程款,并有权要求赔偿其盈利损失。

上海项目就因为配合业主的验收计划而多次停工配合验收,并因其他单位的施工的原因而不能通过验收,产生多次的非正当停工;并且在其他单位发生安全事故的同时,应业主要求而全地盘提供,鉴于此,我司也向业主方提出了相应的索赔。

3.4 物价上涨引起的索赔。

物价上涨是08-09年国内建筑装饰市场的普遍现象,尤其在上海等中心城市,由于物价上涨,使人工费和材料费增长,引起了工程成本的增加,如何处理物价上涨引起的合同价调整问题,这是我所主管上海的项目最大风险。

目前的合同是参见香港专业咨询公司制作,并实施的“闭口合同”,按合同精神,不因物价涨价因素等原因调整合同价值,但实际自07年到09年到因为国际的石油,钢材等生产资料大幅攀升,包含人工费的大额上涨,使得工程直接成本远远超出工程投标期间的估算。

现目前在上海市政府的相关的调整工程造价的指导意见为依据,拟常用的办法有以下三种:3.4.1 对固定总价合同不予调整,但这种方法适用于工期短、规模小的工程;3.4.2 按价差调整合同价。

在工程结算时,对人工费及材料的价差即现行价格与基础价格的差值,由业主向承包商补偿。

即:(1)材料价调整数=(现行价-基础价)×材料数量(2)人工费用调整数=(现时工资-基础工资)×(实际工作小时数+加班工作小时数×加班工资增加率);(3)对管理费及利润不进行调整。

但此部分的索赔必须征得业主的谅解和同情后,才有机会得到相应的索赔;4 索赔的处理原则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遇到索赔事件时,工程师必须以完全独立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审查索赔要求的正当性,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的了解,以合同为依据来公平处理合同双方的利益纠纷。

由于合同文件的内容相当广泛,包括合同协议、图纸、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以及许多来往函件和变更通知,有时会形成自相矛盾,或作不同解释,导致合同纠纷。

根据我国有失规定,合同文件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4.1 本合同协议书;4.2 中标通知书;4.3 投标书及其附件;4.4 本合同专用条款;4.5 本合同通用条款;4.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7 图纸;4.8 工程量清单;4.9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 索赔管理合同索赔的管理,应重点做好事前控制和事中的管理。

5.1 事前控制的目的是进行工程风险预测,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对策,尽量减少或控制由于自己的原因而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另一方或第三方所造成的权利的侵害和造成损失后果的程度。

5.1.1 熟悉和理解设计文件、设计要求、招标文件,分析合同价款构成因素,明确工程费用中最容易突破的潜在的部分和环节,从而明确项目投资控制的重点。

5.1.2 较为详尽的收集整理和系统的分析建设工程项目的各类信息,包括建设地或建设国的政治、法律、社会、经济、人文、地理、气候、地质、水文及特有的文化氛围,建立风险识别与评价模型,预测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索赔的诱因,制定相应的防范对策,从根本上减少或控制对合同另一方及第三方带来的其合法权利侵5.1.3 分析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及其组成文件,减少和杜绝违约事件的产生。

5.2 事中管理是一项具体细致、持续性的工作,而索赔的成立与否,大都与此相关。

5.2.1 详细记录施工现场的各种情况,及时提出施工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及需要合同第三方配合的要求,不造成违约和对方索赔的条件。

5.2.2 加强各类工程建设人员的风险意识的培训与教育,使风险管理贯穿经营管理与合同索赔管理以及施工管理之中。

5.3 事后管理是一个总结的过程,在索赔事件结束后,各类索赔文件应及时整理归档,根据各类索赔事件发生的概率及结果,总结分析下步如何更好的规避合同风险。

6 索赔的技巧组成一个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文件内容及形式比较多,一般由以下文件组成: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人的投标书、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专用条款中所列的组成本合同的其它文件,正因为内容及形式较多,且参建各方利益不同,往往使工程参建各方,对索赔事件的合同理解存在分歧,影响合同索赔的管理,但无论何种理解,其基本立足点应是在法律精神的框架下的合法的理解,这种理解的本身是合同中任何条款不得显失公平,因此合同索赔的管理过程中,是需要技6.1 投标报价的策略,为合同索赔奠定基础。

这种技巧来源于合同当事人的历史经验,始于工程建设的前期,一般可用的策略为:6.1.1 不平衡报价:即一部分项目高报,部分项目低报。

预计到工程量可能增加的部分,单价高报;而工程量可能减少的部分,单价低报;设计不明确或设计深度明显不足的部分,工程量可能增加的,单价高报;招标文件中无工程量而只有单价的高报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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