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权增值权股权激励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与股票增值权的税务处理有何不同?

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与股票增值权的税务处理有何不同?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是两种常见的激励方式,它们在税务处理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本文将从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的定义、税务处理原则、具体税务处理方法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一、股票期权与股票增值权的定义1. 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是指公司给予员工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
股票期权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激励性股票期权(ISO),另一类是非激励性股票期权(NSO)。
激励性股票期权通常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而非激励性股票期权则适用于其他员工。
2. 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是指公司给予员工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按照公司股票价值增长的一定比例获得收益的权利。
股票增值权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限制性股票增值权(RSU),另一类是非限制性股票增值权(NSRU)。
限制性股票增值权通常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而非限制性股票增值权则适用于其他员工。
二、税务处理原则1. 股票期权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股票期权的税务处理原则如下:(1)激励性股票期权(ISO):在股票期权行权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股票出售时,按照股票转让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
(2)非激励性股票期权(NSO):在股票期权行权时,按照股票市场价值与行权价格之间的差额,计算个人所得税;在股票出售时,按照股票转让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
2. 股票增值权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股票增值权的税务处理原则如下:(1)限制性股票增值权(RSU):在股票增值权授予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股票增值权实现时,按照股票增值部分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
(2)非限制性股票增值权(NSRU):在股票增值权授予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股票增值权实现时,按照股票增值部分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具体税务处理方法1. 股票期权(1)激励性股票期权(ISO)①行权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3)虚拟股权:激励对象享有相应比例的虚拟股权收益。
七、激励计划的实施与管理
1.设立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管理与监督;
2.制定详细的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办法,包括但不限于激励对象、激励额度、激励条件、行权安排等;
3.定期评估激励计划的实施效果,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对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权激励是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旨在建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本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二、激励目的
1.增强公司凝聚力,提高员工归属感;
(3)股权收益权:激励对象享有相应比例的股权收益。
七、激励计划的实施与管理
1.设立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管理与监督;
2.制定详细的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办法,包括但不限于激励对象、激励额度、激励条件、行权安排等;
3.定期评估激励计划的实施效果,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对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2.建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长期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3.激发员工潜能,提升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4.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降低员工流失率,提高员工忠诚度。
三、激励对象
本方案激励对象包括以下几类: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研发人员;
3.关键业务骨干;
4.公司认为有必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五、激励额度
1.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可获得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根据公司业绩、个人岗位、贡献等因素综合评定;
2.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可获得的股票期权数量,根据公司业绩、个人岗位、贡献等因素综合评定;
股权激励的四种主要模式

股权激励的四种主要模式
股权激励的四种主要模式分红权、增值权、实股、期权激励。
一、分红权
分红权是很多成长性企业采用的股权激励模式,就是让人熟知的名字叫着干股。
我们经常有听到别人说,老板给他多少干股,指的就是给他多少比例的分红权,他并不享有真正的股权或股份,只是按照协议享受利润分红,分红权是最简单也是最容易操作的一种模式,也是成长型性企业最多用的一种模式。
二、增值权
这种方式适合盈利比较稳定的企业,如果企业要成为行业的领先企业,未来要上市,这时候利润就不能全部分掉,要预留作为未来发展的需要。
三、实股
简单来说就是给员工股权股份,但是员工要卖的话是有条件限制的,这个条件一般指公司业绩条件,如果没有达到条件,就按约定的来处理,比如由公司按原价格回购注销等等。
四、期权激励
这个模式大部分适用于上市公司。
激励对象有权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权,当公司股票价格高于授予期权所指定的价格时,激励对象可以卖出股票获利,期权在国内有非常多的实践基础,是除了分红外最多使用的工具。
股权激励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从而留住员工,企业选择哪种激励模式主要还是看企业处于哪个发展阶段,以及业绩如何等。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是一种组织利用股票或股票期权等方式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员工忠诚度和业绩的激励机制。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已经成为吸引人才、优化企业治理结构、激发员工创新和积极性的一种重要方式。
本文将重点介绍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概念、设计原则和实施步骤,帮助企业了解如何制定和实施有效的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一、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概念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是指企业为了激励员工,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设立一种奖励机制,使员工能够通过持有或者获得企业股票或者股票期权等金融工具来分享企业未来增值收益的一种激励计划。
通过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员工可以因企业未来股价上涨而分享到资本增值的一部分,这样的激励方式可以有效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归属感,增强企业内部的凝聚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设计原则1. 目标明确: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设计应该明确明确激励的对象、目标和期限。
激励对象一般包括关键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才等员工,激励目标一般包括企业业绩目标、股价目标等,期限一般包括激励计划的实施阶段和激励权益的行权期限等。
2. 公正合理: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应该制定公正合理的激励标准和激励机制,避免出现过分倾斜或者不公平的现象。
应当对激励对象的激励权益进行合理评估和定价,确保员工获得的激励权益与其对企业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相匹配。
3. 风险可控: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设计时应当充分考虑企业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避免因为激励计划而带来企业的不稳定因素。
应该合理设定激励权益的行权条件和制约条件,确保员工只有在企业能够持续稳定发展的情况下才能享受激励权益。
4. 税收规划: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设计时应当充分考虑员工在享受激励权益时需要承担的税收问题,合理规划激励方案,减轻员工因为激励权益而带来的税负压力。
5. 激励效果: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设计时应当充分考虑激励效果,确保激励计划能够有效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新意识,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绩效水平。
2024年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设计方案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设计方案背景作为一家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员工,我们决定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归属感。
设计方案我们的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股票期权我们将为公司的优秀员工授予股票期权,以此来激励员工的表现和绩效。
股票期权的赋予应以员工的工作表现为基础,衡量的指标包括绩效评估和工作年限等。
股票期权的期限将分为长期和短期,长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期限不低于3年,短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期限不低于1年。
员工可以在设定的行权期限内,按照预定比例购买公司的股票,并按照市价向公司出售,以此来获得收益。
2. Phantom Stock计划除了股票期权,我们还计划为优秀的员工设立Phantom Stock计划,这种方式将是在员工离开公司的情况下,向员工支付相应的权益回报。
具体而言,Phantom Stock计划是一种虚拟的股票计划,公司可以计算每个员工所拥有的“股票”数量以及相应的对应市值。
离开公司时,公司将根据员工所持有的“股票”数量,支付相应的权益回报。
3. 股票兑现我们还计划,将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股票兑现方案。
公司将在员工符合条件时,以市价向其购买所持有的股票,以此来为员工提供相应的流动性。
员工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兑现所持有的股票:-; -。
4. 限制性股票除了授予股票期权之外,我们还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以此来鼓励员工通过长期积累股份来体现对公司的忠诚和贡献。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员工将被要求在一定时间内持有股票,这期间暂不得出售。
一旦期限到期,股票将变为自由流通状态。
为了鼓励员工获得更多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还将设置一些条件以限制和约束员工的行为。
结论以上就是我们为某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的股权激励方案,我们相信这个计划可以激励员工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我们也将不断完善这个方案,使其更符合公司的需求和发展方向。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是一种激励员工参与公司发展和增长的方式。
在这个计划中,公司提供给员工一定数量的股票增值权或认股权,并设定了一些条件,如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等,员工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后才能行使这些权益。
这种计划旨在激励员工为公司发展作出更多的贡献,同时也可以增加员工的积极性和忠诚度,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
股票增值权是指根据公司股票的市场价值增长而产生的一种权益。
当员工满足一定的条件后,他们可以按照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的股票,随后在股票市场上以更高的价格出售,从而获得差价作为收益。
这种计划能够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发展,因为他们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的业绩密切相关。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企业和员工都有一定的益处。
对于企业而言,这种计划可以吸引、留住并激励高素质的员工。
员工参与公司的增长与股票价格的上升有直接的关联,这将增加员工对公司股票的持有和公司整体业绩的关注,从而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另一方面,对于员工来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可以使他们从公司的增长中获得经济上的回报。
通过这种方式,员工的收入不再仅仅依赖于固定的薪资,而是与公司的业绩紧密相连。
如果公司的业绩好,股票价格上涨,员工的回报也会相应增加。
这种激励机制可以增加员工的积极性和投入度,促进员工更积极地为公司的目标努力。
然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和挑战。
首先,对于员工来说,这种计划可能是一种风险。
股票市场的波动不可预测,可能会导致员工的投资产生损失。
此外,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需要建立复杂的规则,以确保员工符合条件后可以行使权益。
这需要公司投入大量的时间和资源来管理和执行。
另外,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也可能带来一些公司治理和道德方面的问题。
如果内部控制不严格,员工可能会利用其持有的权益来谋取自己的私利,而不是为公司的长远利益着想。
因此,公司对这种计划的监督和管理非常重要,以确保计划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总体而言,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可以是一种有效的激励员工的方式,可以促进员工更加积极地参与公司的发展。
公司增值权激励计划方案

公司增值权激励计划方案一、计划目的通过实施增值权激励计划,将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利益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工作热情,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和市场竞争力。
二、计划对象本计划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对公司业绩有重要影响的核心员工和关键岗位人员。
三、计划内容1. 授予增值权: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职位等级、贡献程度等因素,授予员工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增值权。
员工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并享受股票增值带来的收益。
2. 行权条件:员工必须满足一定的行权条件才能行使增值权,如达到特定的业绩目标、工作满一定年限等。
行权条件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行权期限:员工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限内行使增值权,过期则作废。
行权期限可以根据公司的需要进行设置。
4. 股票来源:公司可以通过定向增发、回购等方式获取股票用于增值权激励计划。
具体方式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5. 税务处理:员工行使增值权产生的税收问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公司可以提供必要的税务咨询和协助。
四、计划实施1. 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公司应制定详细的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方案,包括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行权条件、行权期限、股票来源等具体内容。
2. 公告与沟通:公司应通过内部公告、邮件等方式向全体员工宣布增值权激励计划,并详细解释计划的内容、目的和意义。
同时,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及时解答员工的疑问和反馈。
3. 授予增值权:根据实施方案,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授予增值权,并签订相关协议。
4. 跟踪与评估:公司应定期对增值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同时,应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行使增值权。
五、风险控制1. 股市风险:股票市场存在波动和风险,公司应提醒员工注意投资风险,并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增值权激励计划。
2. 法律风险:增值权激励计划涉及法律法规众多,公司应确保计划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避免产生法律风险。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协议范本8篇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协议范本8篇篇1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高公司业绩,同时促进员工与公司的共同发展,决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为明确双方权益关系,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股权激励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乙方参与甲方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股权激励方式甲方采取以下方式对乙方进行股权激励:1. 股票期权:甲方授予乙方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为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既定业绩目标。
2. 股票增值权:乙方享有公司股票增值带来的收益权,具体收益根据乙方持有的股票增值额度确定。
3. 利润分享:乙方参与公司的利润分配,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乙方贡献度确定分配比例。
三、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条件1. 乙方需在甲方公司工作满三年,且在职期间表现优秀。
2. 乙方需完成与公司签订的业绩目标。
3.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4. 其他约定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股权激励计划细节约定1.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时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约定行权日止。
2. 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根据乙方业绩及贡献度,甲方授予乙方________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股________元。
3. 股票来源:甲方通过定向增发、二级市场购买等方式获得股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4. 收益分配:乙方行权后,根据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参与利润分配。
5. 股权转让限制:在行权期限内,乙方持有的股票不得转让、出售或用于担保等。
6. 离职处理:若乙方在行权期限内离职,甲方有权按照公司规定处理乙方持有的股票。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根据公司需要调整股权激励计划,但应提前通知乙方。
2. 乙方有义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完成业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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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权增值权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已出版要点有限公司推出的股权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
股权增值权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为了进一步完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实现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激励与约束,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防止人才流失,同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参与企业经营,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模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股权增值权的模式进行激励。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基本原则1. 依法依规的原则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
2.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激励对象的考核、筛选、确定、股权的授予、解锁的条件等方面,通过严格的法定程序操作,确保形式与结果公正。
3. 自愿参与的原则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激励对象自愿参加的原则4. 相结合、相对称的原则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遵循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风险与收益相对称的原则。
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1. 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2. 公司股东会决定成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定和修订股权激励计划,报公司股东会决定,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处理相关事宜。
3. 公司监事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象的适合性,并对本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进行监督。
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1. 确定激励对象的法律依据本计划激励对象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 激励对象的职务依据及范围本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3.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被证券交易所或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直接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未满三年的。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股转公司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3)其他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激励对象职务变更成为不能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人员。
(6)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考核不合格、触犯法律、违法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者被公司解聘的。
(7)激励对象辞职。
(8)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负伤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
(9)激励对象死亡(如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死亡,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执行)。
(10)公司章程规定或双方约定不得享受股权激励的其他情形。
如在本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以上不得参与本计划情形的,公司有权终止其参与本计划的权利。
4. 具体激励对象名单见附件,以每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布的名单为准。
六、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权的来源、数量及价格1.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权的来源股权增值权不涉及实股,以有限公司的股权为虚拟标的股权。
2.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权的数量公司在本激励计划中拟授予激励对象公司全部股权 %的股权增值权。
3.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本次股权计划的行权价格为股权增值权草案公布前日的公司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时限1.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权增值权授予之日起的个月。
2. 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公司股权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3. 等待期等待期为股权增值权授予日至股权增值权首个可行权日之间的期间,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为自股权增值权授权日起个月。
4. 行权期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获授股权增值权日起满个月后可以对获授的股权增值权申请行权。
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分3次申请行权,具体行权比例见如下规定,行权后激励对象可以获得行权当日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与行权价格的差价。
阶段时间安排股权增值权行权比例第一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个月后的次日起至第十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个月后的次日起至第十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个月后次日起至第十日止%八、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和行权条件1.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限制性股权的授予条件激励对象享受本次激励计划除满足上述关于资格的限定条件外,还需满足公司认为的其他必要的授予条件2. 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1)公司层面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股权增值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年至年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阶段业绩考核目标第一个行权期年的净利润较年增长%及以上第二个行权期年的净利润较年增长%及以上第三个行权期年的净利润较年增长%及以上(2)个人层面考核要求根据公司制定的《有限公司年股权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个人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时,激励对象对应当年的限制性股权方可解除限售。
九、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1. 公司的权利与义务(1)公司有权要求被激励对象按其所聘岗位的要求为公司工作。
(2)公司具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解释权和执行权。
(3)公司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如有)。
(4)公司确定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并不构成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
公司仍按与激励对象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确定对员工的聘用关系。
(5)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 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1)激励对象应当按公司所聘岗位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2)激励对象有权且应当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
(3)在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应当分次行权,且须及时向公司提交《行权申请书》。
(4)激励对象获授的股权增值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5)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6)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其它相关权利义务。
十、本激励计划异动发生时的处理1. 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合并或分立当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合并或分立时,本计划不做变更,按本计划的规定继续执行:2. 公司不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公司如出现如下情形之一时,应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的尚未行权的股权增值权不得行权,由公司作废处理。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无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3.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1)激励对象在公司内发生正常职务变更,其获授的股权增值权完全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进行。
(2)激励对象如因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而失去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权增值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股权增值权作废。
A: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B: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C: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D: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E: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F: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G:单方面提出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H:与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期满,个人提出不再续签;I:因个人原因而致使公司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包括被公司辞退、除名等);J: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权增值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并在6个月内完成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增值权作废:A: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B:经和公司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C:到法定年龄退休且退休后不继续在公司任职的;D:因公司经营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裁员),公司单方面终止或解除与激励对象订立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4)激励对象因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A:激励对象因执行公司职务而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其获授的权益将完全按照丧失劳动能力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行权条件。
B:激励对象非因执行公司职务而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其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权增值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其未获准行权的股权增值权作废。
(5)激励对象身故,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A:激励对象因执行公司职务身故时的,其获授的权益将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其获授的权益按照身故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行权条件。
B: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身故的,其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权增值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其未获准行权的股权增值权作废。
(6)如果在本股权激励方案公示之日至股权激励实施完成期间,公司成功登陆资本市场(包括但不限于国内主板市场,三板市场,及国外市场)对股权激励存在相关业务规则,本股权激励计划需按照业务规则要求修改,最终激励计划以修改且通过当时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为准。
(7)其它未说明的情况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并确定处理方式。
十一、本激励计划的实施部门1. 本股权激励计划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经股东审议通过后实施。
2.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解释、实施权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