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登记报告信息管理规范
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和管理制度

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和管理制度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和管理制度是指对死亡人员的死因进行统计、报告和管理的一套制度。
死亡登记是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措施,可以帮助政府和卫生部门了解死亡人口的情况,为制定相关政策和改善医疗服务提供数据支持。
下面是一份关于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和管理制度的报告。
一、背景和目的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和管理制度的建立旨在收集、统计和分析死亡人员的死因信息,以便掌握人口健康状况、指导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评估医疗服务质量和制定公共卫生政策。
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可以及时准确地获取死因数据,并对异常死亡情况进行监测和研究。
二、制度内容1.死因登记和报告要求(1)对于正常死亡的人员,家属、医院或相关机构应及时向卫生部门登记和报告。
(2)对于意外死亡、疑似传染病死亡或其他非正常死亡的人员,相关机构应立即报告给公安机关和卫生部门。
(3)登记和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死者的基本信息、死亡时间、死因等相关数据。
2.死因统计和分析(1)卫生部门应制定统一的死因分类和编码标准,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2)对登记和报告的死因信息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死因统计年报,并对重点疾病、高发地区和人群进行重点监测和分析。
(3)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数据共享和交流,为公共卫生政策的制定和疾病预防与控制提供支持。
3.死因信息保密和使用(1)死因登记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2)卫生部门在使用死因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时,应保证数据的安全,并注意数据的隐私保护。
4.死因登记和报告的指导和宣传(1)卫生部门应加强对医院、家属和相关机构的指导,提高死因登记和报告的意识和能力。
(2)开展死因登记和报告的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和管理制度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三、执行和监督1.卫生部门负责对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和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工作,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2.依法对不履行死因登记和报告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3.建立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和管理制度中的问题和不足。
死亡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死亡登记报告管理制度死亡登记报告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文档的目的是规范并有效管理死亡登记报告的填写、审核、报送和归档流程,以确保死亡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死亡登记报告的单位和个人。
二、术语定义1.死亡登记报告:指对人员死亡事件进行登记的报告,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死因、登记日期等内容。
2.登记机构:指负责进行死亡登记的相关机构,如公安局、民政局等。
3.填报人:指负责填写死亡登记报告的人员。
4.审核人:指负责审核死亡登记报告的人员。
5.报送人:指负责报送死亡登记报告的人员。
6.归档人:指负责将死亡登记报告进行归档管理的人员。
三、填写流程1.填报人应准确收集死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号码等,并在死亡登记报告中填写。
2.填报人应了解死亡事件的具体情况,包括死因、死亡地点等,并在死亡登记报告中填写。
3.填报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死亡登记报告的填写,并将报告交给审核人进行审核。
四、审核流程1.审核人应核对填写人填写的死亡登记报告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审核人应与填写人核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如死者的联系明、医生诊断证明等。
3.审核人应在审核完成后将死亡登记报告交给报送人进行报送。
五、报送流程1.报送人应确保死亡登记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登记日期的限制等。
2.报送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将死亡登记报告报送给登记机构。
3.报送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送工作,并将报送确认单交给归档人进行归档。
六、归档管理1.归档人应将已报送的死亡登记报告进行归档管理,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归档人应标注每份死亡登记报告的归档日期,并按照一定的分类规则进行归档。
3.归档人应妥善保存归档文件,确保其易查阅和保密性。
附件:1.死亡登记报告表格2.报送确认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公安局:指负责治安管理、刑事侦查等工作的机构。
2.民政局:指负责民事行政工作,包括婚姻登记、死亡登记等的机构。
2024年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三篇)

2024年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人口死亡信息登记报告管理制度一、意义通过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系统所获得的死因资料是公共卫生的基础资料,连续稳定的死因报告能够客观估计卫生需求,评估人群健康状况的变化。
死因数据是公共卫生信息的最重要和最基本的信息之一。
签发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是从事人口统计、生命统计等有关工作的基本信息来源,是判定死者死亡性质的基本法律依据。
二、____管理各级医疗机构都应有主要领导分管该项工作,并指定科室、配备必要的设备及网络,并有专(兼)职统计人员1-____名进行网络报告工作。
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报告质量进行督导检查及评估。
反馈其存在的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有关知识的培训。
三、人口死亡信息收集1、报告对象在____死亡的大陆居民、台____居民和外国人(含死亡的新生儿)。
2、报告单位和报告人报告单位。
负责接诊或死亡调查的医疗机构(包括急救中心和急救站)。
报告人。
负责救治的执业医师或负责死亡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
3、死亡个案的填报⑴医疗卫生机构死亡个案在医疗卫生机构或来院途中死亡(含出诊医生到现场已死亡),由负责诊治的医生作出诊断并逐项认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
不明原因肺炎或死因不明者必须将死者生前的症状、体征、主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记录在《死亡医学证明书》上的调查记录栏内。
⑵家庭、养老服务机构或其他场所正常死亡个案在家中、养老服务机构或其他场所死亡者,由所在地的村医(社区医生),将死亡信息定期报告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防保医生,根据死者家属或其他知情人提供的死者____、户口本及生前病史、体征或医学诊断,对其死因进行推断,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及调查记录。
⑶涉法死亡个案未经救治的院外死亡,医疗卫生机构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公安司法部门判定为正常死亡者,由负责救治或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签发《死亡证》。
死亡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死亡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死亡报告和死因统计工作的管理,提高死因报告工作质量,同时,为及时准确地发现诊断不明死亡病例,为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监测和预警提供基线数据,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死因信息责任报告人。
2、凡在医院发生的死亡个案(包括到达医院时已经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院内诊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均应由诊治医生作出诊断并逐项认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不明原因肺炎或死因不明者必须将死者生前的症状、体征、主要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记录在《医学死亡证明书》上的调查记录栏内。
3、在家中或其他场所死亡者,由所在地的村医根据死者生前的病史、体征或医学诊断,对其死因进行推断,填写《医学死亡证明书》报至乡镇卫生院。
4、医院死因监测管理人员收到《医学死亡证明书》后应逐项认真审核,如发现有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问题,立即向报告人进行核实、补充或订正,必要时组织医院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
5、对院内死亡病例收集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收集直报工作(县级医疗机构要确定根本死因并进行死因编码)。
6、对村级上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死因监测人员应在30天内完成审核,并通过网络进行报告。
7、医院死因监测人员要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8、医院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预防保健科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死亡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死亡登记报告管理制度死亡登记报告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机构内部对死亡登记报告的填写、审批和归档流程,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保密性,防止信息泄露和错误处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构内部所有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死亡登记报告的填写、审批和归档的工作人员。
三、定义1·死亡登记报告:指对个体的死亡情况进行登记的报告,包括死因、死亡时间、护理等相关信息。
2·报告填写人员:指负责填写死亡登记报告的工作人员。
3·报告审批人员:指负责审批死亡登记报告的工作人员。
4·归档人员:指负责对死亡登记报告进行归档和保管的工作人员。
四、报告填写流程1·报告填写人员收到相关信息后,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死亡登记报告。
2·填写报告时,必须准确记录死亡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户籍等基本信息,以及死亡时间、地点、原因等详细信息。
3·填写过程中,应及时核对信息的准确性,并在报告上签字确认。
4·填写完成后,将报告提交给报告审批人员。
五、报告审批流程1·报告审批人员收到报告后,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查,确保报告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审批人员应核对报告上所记载的信息是否与相关证据相符,如有疑问应及时提出并要求报告填写人员进行补充或修改。
3·审批人员在确认无误后,应在报告上签字审批,并将报告交给归档人员进行归档。
六、报告归档流程1·归档人员收到报告后,按照规定的要求对报告进行分类和编号。
2·归档人员应将报告存档,并制作存档目录,确保报告的保密性和易查阅性。
3·归档完成后,归档人员将报告交由主管部门备案,并进行统计和分析。
七、附件1·死亡登记报告样本。
2·报告填写流程图。
3·报告审批流程图。
4·报告归档流程图。
八、法律名词及注释1·死亡登记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机构对个体死亡情况进行登记的报告。
死亡登记报告管理制度模板

死亡登记报告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为了规范死亡登记报告流程,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三、职责1. 医疗机构负责建立和维护死亡登记报告系统。
2. 医务人员负责准确、及时地填写和提交死亡登记报告。
四、死亡登记报告流程1. 死亡确认:医生在确认患者死亡后,应立即进行死亡登记。
2. 填写报告:医生需填写《死亡登记报告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等。
- 死亡时间:具体到小时和分钟。
- 死亡原因:根据医学判断填写直接死因和相关疾病。
- 医生签名:负责医生需在报告上签名确认。
3. 提交报告:医生应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将填写完整的《死亡登记报告表》提交给医疗机构的相关部门。
4. 审核与录入:医疗机构的相关部门负责审核报告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在48小时内完成信息的电子录入。
5. 报告上报:医疗机构需按照国家和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定期将死亡登记信息上报至卫生信息系统。
五、隐私保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必须对患者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六、监督管理1.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死亡登记报告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法律责任追究。
七、培训与教育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死亡登记报告制度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法律意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疗机构所有。
3.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确保其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的具体要求。
医院死因网络报告工作制度

医院死因网络报告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死因网络报告工作,提高死因报告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规范死因报告流程,根据《全国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开展医疗活动的科室和部门,以及涉及死因报告的所有工作人员。
三、工作原则1. 依法报告:死因报告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确保报告工作合法、合规。
2. 及时准确:死因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确保信息及时上报。
3. 规范流程:死因报告应遵循规定的流程,各部门和科室应密切配合,确保报告工作顺利进行。
4. 质量控制:加强死因报告质量控制,对报告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和反馈,不断提高报告质量。
四、工作内容1. 死因报告范围:包括所有死亡病例,包括自然死亡和意外死亡。
2. 死因报告时限:死亡病例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完成死因报告。
3. 死因报告流程:(1)医护人员发现死亡病例后,应立即进行死因判断,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
(2)科室负责人审核死因报告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至医院死因报告管理部门。
(3)医院死因报告管理部门对上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上传至全国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系统。
4. 死因报告资料保管:医院应妥善保管死亡病例的相关资料,包括病历、死亡证明书等,以备查验。
五、工作要求1. 提高认识:各部门和科室应提高对死因网络报告工作的认识,将其作为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来抓。
2. 培训考核:定期对涉及死因报告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报告能力和业务水平,并进行考核。
3. 数据安全: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确保死因报告信息不被泄露、篡改,保障患者隐私。
4. 协同配合:各部门和科室应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死因报告工作顺利开展。
5. 质量监控:医院死因报告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死因报告工作进行质量监控,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六、奖惩措施1. 表彰奖励:对死因报告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是指对于每个死亡事件的原因和背景进行详细记录和报告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系统地收集和整理死亡事件的信息,帮助相关部门进行统计分析和制定预防措施,以提高公众的健康与生活质量。
以下是一个关于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的1200字以上的详细介绍:一、制度目的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医疗机构和专业机构的医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制度内容1.死因登记报告的要求:(1)完整记录死亡事件的基本信息,包括死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2)详细描述死亡事件的背景和相关信息,包括死亡地点、时间、环境等;(3)准确记录死因和病史,包括死者的主要疾病、并发症、治疗情况等;(4)对于疑似非自然死亡的情况,要做好相关调查和记录;(5)记录死亡事件的报告时间和人员。
2.死因登记报告的提交:(1)医疗机构应及时将死因登记报告提交给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2)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将死因登记报告汇总提交给上级部门,形成全国性的死因数据。
3.死因登记报告的保密:(1)死因登记报告的内容和数据应严格保密,不得用于非法目的;(2)禁止泄露死因登记报告的相关信息,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4.死因登记报告的利用:(1)相关部门可以利用死因登记报告进行统计分析,研究死亡事件的原因和趋势,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2)医学研究机构可以使用死因登记报告中的数据进行研究,推动医学科学的发展。
四、职责分工与要求1.医疗机构:(1)要建立健全死因登记报告的内部管理制度;(2)医务人员应认真负责地填写死因登记报告,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定期对死因登记报告进行审核并进行反馈。
2.卫生行政部门:(1)要建立完善死因登记报告的管理系统;(2)确保医疗机构上报死因登记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3)负责将死因登记报告的数据汇总上报上级部门。
3.相关部门:(1)应及时利用死因登记报告中的数据进行分析和研究;(2)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政策,提高公众健康和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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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联由出证单位寄送县(区) 疾控中,内容与第一联同, 可进行网络代报
第三联为户籍管理部门 注销户口凭据
第四联为殡葬火化凭据
出证单位保存
县(区)疾控中心保存
户籍管理部门保存
殡葬管理部门保存
网络报告
1.死因信息报告方式 《死亡医学证明书》及副卡通过《中国疾
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平台上的《全国死 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涉法死亡个案
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防保医生, 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
信息收集
4. 报告内容 《死亡医学证明书》
一般项目 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 其他项目
5岁以下儿童死因登记报告副卡 孕产妇死因登记报告副卡
死亡医学证明书各联流向
死亡医学证明书各联流向
第一联出证单位保存, 用于网络报告
信息管理
3、死亡信息的补报
各级疾控、妇幼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定期与公安、殡葬、计生等部 门核对死亡资料,发现漏报及时补报。村 医(社区医生)定期了解辖区内死亡情况, 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4、死亡信息的查重
每周对报告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报告信息进行 确认后删除;
资料保存与管理
1.报告单位和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妥善保 存死因登记信息原始资料,填报的《死亡医学证 明书》由录入单位和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2. 报告单位和县(区)疾控中心应定期下载个案数 据和储存本单位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并采取 有效方式进行数据的长期备份。
3.死亡统计资料或分析信息的管理和使用相 关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 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 公布。
4.对于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 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书应明 确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网络报告
2. 报告程序、时限 1)县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由病案室或防保科在7天内完成对卡片的审核和网络报 告。(将《死亡医学证明书》死因链、调查记录等原 始信息如实录入,并进行根本死因确定及编码。)
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医疗机构,收到《死亡医学证 明书》7天内向属地的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 出。
每个工作日需上网对辖区内报出的死亡信息、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 童死亡信息进行审核
对于核实无误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及副卡,应于7天内通过网络 进行审核确认。
县(区)疾控中心负责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报告死亡病例的 根本死因确定和死因编码(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下医疗机构 也可承担根本死因确定和死因编码工作。)
河南省死因登记信息网络 报告工作规范(试行)
巩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和管理
信息收集 网络报告 信息管理 资料的保存与管理
信息收集
1.报告对象 发生在辖区内的所有死亡个案均为死因登记报告的对象, 包括在辖区内死亡的户籍和非户籍中国居民,以及港、澳、 台同胞和外籍公民。
2.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1)报告单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均为死因信息报告的责
任单位。 (2)报告人: 1)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均为死亡信息的报告人。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疗卫生人员方可填报《死亡医学
证明书》。
信息收集
3. 死亡个案的填报 医疗卫生机构死亡个案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由诊治医生作出诊断并逐项认真填 写《死亡医学证明书》。
家庭或其他场所死亡个案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防保医生,填写 《死亡医学证明书》。
信息管理
2、死亡信息的订正
已审核确认的报告信息,如发生报告死亡 病例死因诊断变更或填卡、编码错误时, 应由填报单位及时报告县(区)疾病预防控制 机构,由后者负责订正。
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个案,应由属地 的妇幼机构对报告的病例进行追踪调查, 发现《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副卡信息有误 时,应及时做出订正。
人负责网络报告。 日常管理和原始凭证保管 参加疾控中心例会和技术培训 协助疾控与妇幼机构开展死因登报信息指控与相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报告卡后,应在5个 工作日内代为完成网络报告。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其他系统(军队、司法、农垦等)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按 照本规定进行死因登记报告。
信息管理
1、死亡信息的审核
医疗机构的死亡报告管理人员对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 自查,对有疑问的及时向填写医生核实;
县(区)级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机构的死亡报告管理人员 网络审核报告信息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履行以上职责的同时
审核 负责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报告死亡病例的根本死因确定和死
因编码 代报
妇幼保健机构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负责本辖区内的孕产 妇和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病例信息管理。具 有临床诊疗功能的机构还应负责死亡病例 报告的相关职责。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1.县及县以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 健全死因登报制度 填写、收集和及时报告《死亡医学证明书》,专
2、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1.加强组织管理 --负责本辖区死因信息工作管理、完善网络系 统,提供保障,并将死因登报工作纳入常规管 理和考核; -- 保证辖区内工作人员相对稳定; -- 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信息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2.部门协调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 本系统相关机构(疾控、妇幼、医疗、 医保)的协调 -- 与民政、公安、计生等相关部门协调 形成良性运转和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机制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专人负责(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建立健全制度) 数据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 系统的维护,提供技术支持 动态监视本辖区不明原因死亡病例 数据的安全管理和备份,数据安全 考核和评估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报告卡后,应在5个 工作日内代为完成网络报告。
网络报告
2)县级以下医疗机构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医生将收集到的 《死亡医学证明书》,在30天内完成审核并通过网络报 告;(将《死亡医学证明书》死因链、调查记录等原始 信息如实录入。)
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医疗机构,收到《死亡医学证明 书》后向属地的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