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件需提交材料清单
单独选址建设用地报件材料规范文本

单独选址建设用地报件材料规范文本单独选址建设用地报件材料目录(一)文字材料1 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2 建设项目用地报件材料审查意见3 建设用地申请表及建设单位有关资质证明4 建设用地项目“一书四方案”5 关于补偿费用合法性,安置途径可行性及妥善安置被征地农牧民生产、生活保障措施情况说明6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7 建设项目的核准、备案或批准文件8 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他设计批准文件9 是否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的有关文件或意见10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意见书及备案表11 拟征地块的书面告知文书及听证材料12 拟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的确认书、土地权属证明材料13 补充耕地协议书或验收文件14 建设项目用地现场查看记录表15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审查表或铁路建设项目用地审查表16 林地审核同意书17 土地估价报告、草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二)图件材料18 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和勘测定界图19 土地利用现状图(1:1万)20 补充耕地位置图、补划基本农田位置图(1:1万)2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2 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或线形工程平面图××××人民政府文件××××〔××××〕×号签发人:×××关于(建设项目名称)建设用地的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我盟(市)(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是经(批准机关名称)批准的项目。
该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园地××公顷,林地××公顷,草地××公顷,其它农用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涉及农用地转用面积×××公顷。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申报材料(共五篇)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申报材料(共五篇)第一篇: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申报材料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申报材料1.市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2.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意见3.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4.建设用地申请表5.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6.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其它立项批准文件7.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它设计批准文件8.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审核意见9.用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需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登记表和专家组审查意见。
10.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其中建设用地需提供土地使用证11.听证相关材料12.征地补偿费50%存入专户证明材料13.信访会审情况责任说明表14.征地协议书15.补充耕地验收文件(补充耕地“边补边占”的,须加附建设单位瑟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订的补充耕地协议,落实资金,明确责任和义务)16.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须加盖市、县两级地籍审核专用章及负责人签字)17.土地利用现状图(须加盖市、县两级地籍审核专用章及负责人签字)18.补充耕地位置图(须加盖市、县两级地籍审核专用章及负责人签字)19.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或线形工程平面图20.其它要求(1)涉及规划局部调整的,加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总调整方案和调整前后的局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须加盖规划审核专用章及负责人签字)。
(2)占用基本农田的,加附补划基本农田方案及补划基本农田位置图。
(3)以有偿使用方式供地的,加附草签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占用林地的须加附林业部门同意使用林地的文件21.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还须提供:(1)建设拟征(占)地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须填写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号)(2)以有偿使用方式供地的,须加附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核算及准备情况的说明。
(3)地方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合法性、安置途径可行性的说明(具体要求:简述征地情况;说明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的合法性;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情况作出具体说明;地方政府对补偿安置工作的其他说明及对安置情况作出保证和承诺。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材料清单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材料清单(本模板适用于一般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材料要求,具体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一、项目概况材料1.项目概况说明书:包括项目的规模、性质、产业定位、投资总额等基本情况的介绍。
2.建设项目背景材料:包括项目的背景、市场需求分析、经济社会效益预测等相关资料。
二、选址依据材料1.选址必要性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选址的原因、选址范围、选址条件等的分析与论证。
2.十里评价图:包括项目选址周边的区域概况、自然环境、交通设施、公共设施等情况的地图展示。
3.现场勘察与实地调研报告:包括项目选址地点的实地考察结果、现状情况的调研报告。
三、用地预审材料1.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包括项目的用地性质、用地规模、用地要求等相关信息的报告。
2.用地平面布置图:包括项目用地的平面布局、规划设计方案的展示。
3.用地设计说明书:包括项目用地设计的详细说明、设计标准及技术要求等的说明材料。
4.用地保障方案:包括项目用地的保障方案、土地供应计划等相关材料。
5.用地准备情况报告:包括项目用地的准备情况、土地出让手续等相关资料的报告。
四、环境影响评价材料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包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监测等相关信息的报告。
2.环境影响评价公示材料: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公示材料、公示结果等相关资料。
五、其他相关材料2.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包括项目建设所需要遵守的相关法规、政策文件等资料。
3.公共意见征询材料:包括项目的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相关材料。
以上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材料清单的模板,根据具体项目的要求进行调整,以满足实际需求。
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保证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材料组成顺序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材料组成顺序
1.目录
2.建设用地申请表
3.“一书四方案”(书: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四方案:A农用地转用方案B补充耕地方案C征收土地方案D供地方案)
4.建设拟(占)地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5.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6.征收土地数量及安置农业人口情况汇总表
7.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安置情况表
8.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表
9.标注拟占用土地位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10.标注拟占用土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
11.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及勘测定界图
12.农用地转用计划通知书
13.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审核表
14.集体土地所有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
15.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16.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17.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他设计批准文件
18.环保部门有关批准文件
19.是否压覆重要矿床证明材料或压覆重要矿床评估报告
20.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21.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或线型工程平面图
22.占用林地的,林业部门审核同意书
23.建设规划部门许可证
24.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验收结果的文件
25.征地告知书、征地告知书送达证明、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
26.预存款证明及银行进账凭证
27.其他材料。
单独选址征地材料

盘锦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材料)
1、市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
2、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
3、建设部门用地申请
4、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
5、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6、地籍证明表(权属情况汇总表,须填写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号)
7、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其他立项批复文件
8、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他设计批准文件
9、县(区)政府提供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合法性、安置途径可性说明材料
10、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和勘测定界图
11、拟占用土地的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12、补充耕地位置图(在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标注)
13、征地协议书(征地服务站)
14、信访表(市县区信访部门)
15、交纳补偿费收据及已到资金专户说明
16、县区政府用地申请
17、土地所有(使用)权证(地籍科)
18、征求村集体及农民意见(结论性)
19、听证材料(法规科)
20、单独选址用地还需提供建设用地申请表
21、经批准的总平面图或线型工程图
22、地质灾害压占矿床情况
23、涉及规划局部调整的,加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和调整前后的局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需加盖规划审核专用章及负责人签字)
24、占用基本农田的,加附补划基本农田方案及补划基本农田位置图。
25、以有偿使用方式供地的,加附草签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6、占用林地的须加附林业部门同意使用林地的文件。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件需提交材料清单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件需提交材料清单1.用地请示(用地单位);2.建设用地申请表(用地单位);3.拟征收(用)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勘测定界单位);4.拟征收(用)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勘测定界单位);5.建设用地预审批复文件(国土部门);6.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核准或备案批准文件(发展与改革部门);7.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发展与改革部门);8.县人民政府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说明(县人民政府);9.县劳动保障部门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说明(县劳动保障局);10.州劳动保障部门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初审意见(州劳动保障局);11.国土资源部门关于是否同意压覆矿产资源的说明(国土部门);12.环保部门的环评意见(环保部门);13.国土资源部门关于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有关材料和备案表(有资质的单位);14.国土资源部门对土地复垦方案的审核文件(国土部门及有资质的单位);15.土地复垦方案(有资质的单位);16.涉及规划调整的,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调整说明(国土部门);17.建设项目规划局部调整方案表,其中涉及基本农田调整的,需附规划调整方案、补划基本农田位置图及省国土资源厅评审意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听证材料,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及专家论证意见(国土部门);18.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勘测定界单位);19.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勘测定界单位);20.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复印件(国土部门);21.耕地开垦费交纳凭证复印件(用地单位);22.标注建设项目用地位置的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勘测定界单位);23.标注建设项目用地位置的标准分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勘测定界单位);24.涉及规划局部调整的,附规划调整批复文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及标注建设项目用地位置的调整前、后标准分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国土部门);25.用地涉及林地的需提供林业部门的审核意见;用地涉及水域水利设施的需提供水利部门的审核意见;用地涉及文物保护区域的需要提供文物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林业部门、水利部门、文物管理部门);26.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有资质的单位);2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建设项目用地应提交的报批材料清单

附件1 :建设项目用地应提交的报批材料清单
1、项目立项或备案(核准)文件(5份)
2、用地预审批复文件(5份)
3、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5份及PDF
扫描件1份)
4、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5份)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5份)
6、规划选址意见及附图(5份)
单独选址所需要的材料清单
1、建设用地申请表(原件5份)
2、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复印件5份)
3、用地预审批复文件(复印件5份)
4、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复印件5份)核准、备案项目除
外
5、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其他设计批准文件(复印件5
份)核准、备案项目除外
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确认意见(复印件5份)
7、压占重要矿床鉴定意见(复印件5份)
8、使用林地批复文件(复印件5份)不涉及占用林地的除
外
9、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和勘测定界图(原件5份)
可编辑电子版1份,PDF扫描件1份
10、规划选址意见及附图(复印件5份)。
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材料要件_

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材料要件_单独选址建设用地预审办事指南需提交的材料目录3份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原件3份)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原件3份)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原件或者复印件3份,核准制与备案制不需要次文件)4.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需附补充耕地的措施,补充耕地措施务必明确委托开垦耕地的单位及缴纳耕地开垦费的标准(原件3份)5.州(市)、县国土资源部门项目用地预审的初审意见(原件3份)6.经批准的行业规划。
(复印件3份)7.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原件3份,加盖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工章)8.注明用地位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土地利用现状图(3份,数字化彩图或者扫描彩图,其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须加盖州、县两级国土部门公章)9.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核准报告(原件或者复印件3份)10.属于《土地管理法》第26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需附经有关部门与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与修改规划的听证会纪要。
11.项目用地的权属基本情况材料。
12.其他有关材料。
(视具体情况另行通知提交)13.投资主管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文件或者建设项目备案文件(原件或者复印件1份)14.凡涉及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燃煤发电、修建公路铁路与兴修水利设施等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破坏的,需附经专家论证的土地复垦方案。
注。
资料请按上述顺序装订、电子文件用u盘、移动硬盘上报。
备注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应当包含土地利用的章节,内容包含规划选址情况、用地规模与用地类型、补充耕地的措施;2.凡应进行预审的建设项目,未办理预审的,国土部门不受理建设用地申请。
3.注。
电子文档为pdf格式文件,文字报告不得大于10m,图片不得大于5m。
4.报省国土厅的资料一式三份,报州级的一式二份,报县级的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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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件需提交材料清单
1.用地请示(用地单位);
2.建设用地申请表(用地单位);
3.拟征收(用)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勘测定界单位);
4.拟征收(用)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勘测定界单位);
5.建设用地预审批复文件(国土部门);
6.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核准或备案批准文件(发展与改革部门);
7.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发展与改革部门);
8.县人民政府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说明(县人民政府);
9.县劳动保障部门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说明(县劳动保障局);
10.州劳动保障部门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初审意见(州劳动保障局);
11.国土资源部门关于是否同意压覆矿产资源的说明(国土部门);
12.环保部门的环评意见(环保部门);
13.国土资源部门关于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有关材料和备案表(有资质的单位);
14.国土资源部门对土地复垦方案的审核文件(国土部门及有资质的单位);
15.土地复垦方案(有资质的单位);
16.涉及规划调整的,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调整说明(国土部门);
17.建设项目规划局部调整方案表,其中涉及基本农田调整的,需附规划调整方案、补划基本农田位置图及省国土资源厅评审意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听
证材料,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及专家论证意见(国土部门);
18.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勘测定界单位);
19.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勘测定界单位);
20.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复印件(国土部门);
21.耕地开垦费交纳凭证复印件(用地单位);
22.标注建设项目用地位置的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勘测定界单位);
23.标注建设项目用地位置的标准分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勘测定界单位);
24.涉及规划局部调整的,附规划调整批复文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及标注建设项目用地位置的调整前、后标准分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国土部门);
25.用地涉及林地的需提供林业部门的审核意见;用地涉及水域水利设施的需提供水利部门的审核意见;用地涉及文物保护区域的需要提供文物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林业部门、水利部门、文物管理部门);
26.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有资质的单位);
2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用地报件材料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的需要一式三份,报国土资源部审批的需要一式六份,复印材料需由提供材料单位盖章确认材料内容与原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