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V-11对承办商评估程序
GSV反恐程序—员工安全政策定期评估更新程序

GSV反恐程序—员工安全政策定期评估更新程序
一、目的
本程序的目的是确保我公司在员工招聘、离职及政策日常生产过程中,遵守美国海关的C-TPAT安全指导,防止在生产、组装、包装过程中,有机会被恐怖分子利用。
限制未授权人员和物品进入上述区域。
二、范围
本措施适用我公司在产品生产车间、组装车间、包装车间等重点敏感区域过程中。
三、参考文件
C-TPA T美国海关贸易伙伴防止恐怖安全指导,公司反恐文件体系。
四、程序
1.每12个月一次,对相关招聘员工的人事保安程序,面试和筛选程序,背景调查与核实指
引,员工解雇程序等进行重新评估与更新。
2.对相关的人事记录进行审查,如有漏洞说明问题并制定相应解决方法予以解决。
3.对《反恐程序文件》、《反恐安全手册》每12个月一次,进行更新发布并实施。
五、记录/附件
1.《反恐文件及招聘人事定期评估记录》
2.《反恐程序文件》
3.《反恐安全手册》。
GSV程序文件

GSV手册1 反恐总则 (2)2 人员安全 (4)员工筛选 (4)识别系统 (9)教育/培训/意识 (12)3 实体安全 (15)厂区安全 (15)边界安全 (19)内外部照明 (20)保安 (21)出入控制/访客控制 (23)货物出入 (26)车辆停放 (33)生产/装配/包装安全 (35)4 电脑安全 (36)5 船务信息控制 (37)6储运安全 (38)船务装运 (38)7承包商控制 (40)8出口物流 (42)本GSV手册样式及附件、表格仅供参考版本变更说明:Ver-01 2008-08-18 --- 首次发放Ver-02 2008-11-05 --- 应Wal-mart要求:货物集装箱离开工厂时必须使用‘高安全封条’,更改集装箱货物及其车辆封条流程图。
1 反恐总则反恐政策本公司制定及运行C-TPAT / GSV反恐体系,以确保本公司在产品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及与本公司相关的供应商、承包商、访客的人员出入,产品的产品生产、储存、运输过程等各供应链环节全面遵守美国海关的C-TPAT(海关-贸易伙伴反恐)的安全指导标准。
反恐组织架构及职责简述公司任命体系部经理/主任(编者注:填写职务,避免人名)❑负责公司内部反恐体系的全面管理及监督❑负责公司内部反恐体系的定期内部审核及不符合项的改善预防❑负责向外部相关方(政府、海关及客户)报告反恐事件公司任命行政人事部经理/主任(编者注:填写职务,避免人名)❑负责公司承包商的反恐安全具体事务❑负责分发及管理涉及预期及敏感岗位/区域的锁/锁匙/门禁卡公司任命生产部经理/主任(编者注:填写职务,避免人名)❑负责公司产品生产及包装的反恐安全具体事务公司任命物流及货仓部经理/主任(编者注:填写职务,避免人名)❑负责公司货物储存及运输的反恐安全具体事务及封条的管理公司任命行政部保安队长(编者注:填写职务,避免人名)❑负责公司人员出入/货物出入/车辆出入/邮件包裹分发的反恐安全具体事务❑负责公司厂房边界/照明/监控/门禁等实体的反恐安全具体事务程序1.由体系部每12个月对全公司范围内反恐体系进行预先通知或突击的内部审核。
GSV全球供应链安全验证

全球供应链安全验证将多个 全球供应链安全计划整合, 包 括 C-TPAT、 PIP、 AEO以 及 其他相互认可的国际标准。
我们的使命是与国际供应商 和进口商合作,推动全球供 应链安全验证过程的发展。 为所有参与者增加安全保 障、管理风险、提高效率和 节约成本。
商业效益
→ 帮助进口商和供应商通过共 同的行业平台和协作来分享合 作成果。
提升可见性和管理 风险
经过2001年9月11日的事件之后,全世 界各地的政府和海关机构都开始实施新 的供应链安全标准。这有助于保护贸易 流量、打击违法交易和保护商人和企业 的安全。
现时供应链安全标准(包括C-TPAT、PIP 和AEO)得到了全球贸易社区的认可和 执行。为执行和遵守国际供应链安全标 准,公司必须对其供应链进行评估,以 识别、降低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风险。
→ 透过系统有效的数据收集、 分析和报告功能。这些能够为 供应链合作伙伴降低风险和作 出更知情的决策。
我们的全球供应链安全验证 项目包括:
→ 存放和配送 → 装运信息管理 → 记录和文档 → 承包商管理 → 人员安全 → 供应链透明度 → 实体安全 → 信息存取管理 → 出口物流
全球供应链安全验
证项目的验证标准:
C-TPAT(美国)
海关商贸反恐怖联盟
PIP(加拿大)
Partners in Protection
→ 供应商可与各类进口商分享 认证报告,减少重复审核对生 产和业务运作的干扰。令企业 集中把资源放在学习和持续改 进绩效。
→ 所有参与者采用一致的评分 方法。并结合使用自动化工具 来提升审核效率、提升一致性 和提供更好的报告。
Intertek开 发 的 全 球 供 应 链 安 全 验 证 (GSV)为必须满足市场细分要求和希 望理解供应链风险的公司提供了一个解 决方案。
石化企业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

Impact From Dropped or Falling Objects Threat Limitation on Lifting Over Live Hydrocarbon Containment System Lifting System (Safe System of Work for L ift) Physical Protection Of Live Hydrocarbon Containment System
01 July 2010 © Det Norske Veritas AS. All rights reserved. 15
爆炸冲击波频率等高线
01 July 2010 © Det Norske Veritas AS. All rights reserved. 16
F-N 曲线- 社会风险
A B
C D
• • • •
21个城市 30个办公室 900名员工 15个国籍
01 July 2010 © Det Norske Veritas AS. All rights reserved. 7
HSE风险技术服务领域
QHSE 管理咨询服务
• • • • QHSE 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与评估 国际安全评级(ISRS) 现代安全管理咨询 事故调查和应急方案等
01 July 2010 © Det Norske Veritas AS. All rights reserved. 3
DNV 的四大业务领域
世界领先的船级社 通过全球领先的技术,提 供清洁能源(包括天然气 、风能、电能、核能等) 行业安全和可靠的运作, 并提高客户的业绩水平
DNV 海事部
DNV 清洁能源和天然气部
更完善的风险评估
石油化工、天然气勘探、生产、储运等
GSV 标准介绍

5
身份识别证明应仅限进入授权区域。
工厂应定义受限制区域,通常受限制区域包括货物处置区如成品包 装区,成品仓库,装卸货区域和电脑房等。
CORDS AND DO
良好范例
进入装卸/包装区域的特别身份识别应包括以下任意一种或多种方 式:
° 颜色识别 °编号识别 ° 符号识别 °电子门禁识别
在受限制区域设立保安或门禁系统核查员工的身份以监管受限制 区域人员的进出。
要求
实施细则
工厂有政策要求所有安保程序都要文件化 应建立书面的政策规定所有安保程序都要文件化
工厂拥有反恐安全部门/人员,同时也指定 了安全负责人。
有负责工厂反恐安全的人员或部门。工厂已经指定一位工厂代表负责: 厂房安全,人员安全,承包商安全,物流安全,反恐审核或评估等事 务。
工厂之前进行过反恐审核
反恐审核可以是内部反恐审核或第二方,第三方反恐审核(如,GSV 审核)
对丢失或被盗的钥匙进行的替换应记录在案, 发放,取消或更改进入厂区的身份证明(如钥匙,钥匙卡等)的程
相关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给工厂管理层。
序应书面化。应书面记录钥匙丢失的报告情况和替换情况。
相关物品的丢失情况(丢失人姓名,证件号码 通过相关记录或书面通知知会保安人员有关的工厂身份识别证明 等)应知会保安人员,以防止未经授权的使用。 的丢失情况。
全球安全核查计划介绍
关于此项标准
全球安全核查计划标准是由Intertek基于国际供应链安全要求而建立的,旨在帮助进口商 以及供应商评估自身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的一个计划。
目的及范围
1) 鉴于国际恐怖主义和海盗的威胁日益增加,全球各国的政府及海关部门已经实施了供 应链安全标准以保护贸易往来,防范恐怖分子以及防止非法的人口贩卖。
GS标志认证程序指南

根据德国《设备与产品安全法》(GPSG)制定的德国莱茵集团GS标志认证程序指南德国设备产品安全法(GPSG)的修订版于2004年5月生效后,TÜV莱茵也相应对其GS标志认证程序进行多处调整。
根据德国设备产品安全法(GPSG)的第7条第1款,只有技术工作设备或者现成可用商品才能附带GS标志。
TÜV莱茵集团仅为结构适合或针对德国市场并且100%符合GPSG和GS要求的产品提供GS认证服务!对于已经通过GS认证的产品,GS证书仍然有效。
但是,如果认证的产品发生修改或者标准升级,下列所有条件都必须满足。
1、 GS标志基本要求:TÜV Rheinland GS markGS标志显示测试产品符合GPSG第4条第1-3款中的要求及其他的法规(关于安全和健康保障)。
以下列出的项目代表最常提及的问题。
不同的产品可能有不同的附加要求。
1.1、使用说明书必须提供在德国市场上配给的所有型号的安全和/或健康相关的德语的使用说明书以及警示标志(德国设备产品安全法(GPSG)第4条第4款第2部分)。
必须以书面形式(不接受CDR)向终端用户提供安全和/或健康相关的信息和使用说明。
(来源:EK1/AG1,2003年9月25日第10次会议草案)必须在认证程序开始之前的文件提交期间提供安全和/或健康相关的使用说明书。
检查表:项目要求已提供(是/否)1、德语的相关的安全和(或)健康使用说明书应当是:2、对GS证书上列出的每一个型号都有效如果您对提供德语的使用说明书有困难,TÜV莱茵可以为您提供翻译服务。
请与我们联系!1.2、名称和地址的标记欧洲经济区(EEA )内的制造商、代表或者出口商的名称和地址(非电子邮件地址)必须打印在消费者产品和包装上(保修卡也被认作是包装的一部分),或者在使用说明书中提供,为此可认为这些详细资料已为用户所熟知。
(德国设备产品安全法(GPSG)的第5条第1款第1b 部分)检查表: 项目要求 已提供 (是/否) 1、产品 2、包装,或者 3、保修卡 制造商、代表或者出口商的名称和地址提供在4、使用说明书1.3、电磁兼容性(EMC )TÜV Rheinland EMC mark有必要出具产品符合所有适用的EMC 要求的证明。
2020GSV(CTPAT SCAN SCS)验厂文件-农业安全防止木质包装材料及集装箱中有害生物污染控制程序

文件分发范围更改记录1.目的:防止公司营运活动中断,保护重要营运过程不受大故障或灾难影响,将灾难和安全缺失可能造成的中断情形降低到可接受等级。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重大营运中断3.职责:BCP小组3.1 BCP小组推动计划时,必须充分得到高级主管的支持和认可,因此,计划需由行政总监主管启始、承诺推动并充分给予资源。
3.2 推动架构及范围确认3.2.1 总指挥负责计划制定,整体调控;3.2.2 副总指挥负责计划的发布,对外发言,整体调控;3.2.3 行政管理负责人员调控,场地管理,公司内外资源协调;3.2.4 生产管理负责生产现场的组织管理,监控,协调,生产调整;3.2.5 销售管理负责与客户沟通,协调生产与交付;3.2.6 设备管理负责技术与设备的管理,维护与恢复,协助生产;3.2.7 财务管理负责资金周转与调拨。
3.3联系清单4.风险评估4.1 企业风险评估是用于鉴别重大风险及应对危机处理方案的活动,风险评估结果分五等级:4.2 BCP运作需依据风险评估展开细节规划,制定相应应变计划,危机管理和复原计划。
5.影响6.风险分析6.1 当主电网发生故障突然停电时,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供电设备进行检查、属本单位供电设备故障时,应向生管室及电气主管工程师报告;简单故障,由本单位组织电工排除;超出本单位处理能力时,由主管电气工程师会同技术部制订处理方案,生管室组织实施处理。
生管室对因停电而影响正常生产计划完成的情况,应及时调整作业计划,在恢复供电后组织各生产单位补班作业,确保产品按时交付。
结果由销售向客户汇报。
6.2 当生产用水突然中断时,(1)由管理部及时查明原因。
若是外网停水,应启用备用水源供水,确保生产需要;若是公司内管网损坏,应及时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供水。
(2)若因生产用水突然中断影响正常生产计划完成的,生管室应及时调整作业计划,在恢复供水后组织生产单位补班作业,确保产品按时交付。
新GSV审核项目资料

新GSV工厂所要完善的项目及资料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好好学习社区新GSV工厂所要完善的项目及资料1. 总体检查1.1 是否有政策规定要以书面列明所有保安规章制度?1.2 厂内是否有保安部门/保安人员?1.3 是否已委派一位公司员工负责工厂及员工之保安工作?1.4 是否有指定的厂内员工负责保安检查或保安评估工作?1.5 是否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保安评估以查找不足并采取必要改善措施?1.6 是否已制定工厂保安计划并每半年对此进行检讨/更新?2. 员工保安2.1 是否以书面形式制定了员工保安规章制度,并每半年对此进行评估?2.2 是否依据出现的保安问题对员工保安规章制度进行评估?2.3 员工保安规章制度是否适用于临时雇员及兼职人员?2.4 是否依照雇佣申请程序进行所有招聘工作?2.5 是否所有应聘者都进行了面试?2.6 是否对所有应聘者进行了合法的背景审查?2.7 应聘者的背景审查是否包括了过往任职记录及犯罪记录调查?2.8 应聘者的身份验证是否包括核实身份证及学历证明?2.9 是否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定期更新所有雇员的背景审查资料?2.10 是否为每一位员工开立永久之个人人事档案,内含员工姓名、出生日期及身份证号码?2.11 员工出入工厂时是否需出示由厂方签发附有照片的员工证?2.12 是否由某一指定部门负责签发及管理员工证?2.13 是否制定了收回员工证及/或消除门禁出入授权的相关程序?2.14 补发丢失的员工证时,是否已将丢失的员工证注失并通知保安人员?2.15 出入限制区(包括收货及出货区)是否需使用指定数字编码的专用员工证?2.16 是否由保安员监控厂内限制区的出入情况?2.17 新员工在入职培训时已获明确告知在厂内需时刻佩带员工证?2.18 新员工在入职培训时已获明确告知如若发现身份不明的人员、违反使用计算机安全守则及内部员工不法勾当之行为时,需向厂方汇报?2.19 是否已要求新员工若发现保安设施出现保安问题(如门锁、窗及厂房设施损坏)时需进行汇报?2.20 工厂内是否有编制画面的保安意识课程并对全体员工进行相关培训?2.21 是否对所有的新员工培训进行记录 (包括主题、日期、参加人员等)?2.22 是否有建议制度或设置服务热线以鼓励员工报告违规行为、可疑活动及违反保安规定的情况?2.23 是否将保安规章制度在厂内以海报或公告板的形式加以公布?3. 厂房保安3.1 厂房内是否安装了入侵厂区监测器或警报系统?3.2 所有出入口 (门、窗、大门等) 是否都装有完备的锁闭装置?3.3 是否存有员工领取钥匙、员工证或密码的记录?3.4 厂内限制区是否装置了由钥匙或门禁卡开启的门锁?3.5 员工离职时是否已归还了钥匙/门禁卡/员工卡或是否已更改密码设置?3.6 是否制定了相关制度在员工离职或转职后立即取消其出入权限?3.7 是否每季度将所有获发出入限制区权限之员工名单提交给管理层?3.8 所有厂房建筑物使用的建筑材料是否可防止非法进入?厂房是否修葺完好?3.9 如适用,厂区周边是否安装了链式栅栏、石栏、钢制围墙或其它类似围栏以有效阻止非法进入?3.10 是否每周巡查厂区的周边环境,以视察是否有围栏/围墙有否损毁、试图非法进入及需维修之情况?3.11 是否有相邻/倒挂之建筑物或树叶阻挡视线,导致可在非法及监测不到的情况下进入厂区?3.12 与厂区相连的地下位置(如电缆管道、设备管道、污水管道)是否已采取保安措施以阻止非法进入?3.13 是否仅授权保安主管及指定的厂方管理人员持有厂门钥匙或出入厂门控制权?3.14 晚间或天色昏暗时,整个厂区及周边围墙的照明设施是否亮着?3.15 入口、出口,运货/出货区是否配备了「外部泛光照明」?4. 工厂保安评估4.1 只有授权人员才能控制照明开关?4.2 未装货/已装货的集装箱是否存放于指定区域并由保安员负责巡查?4.3 存放在指定区域的集装箱是否按照门对门的形式摆放?4.4 厂内是否有指定的保安队伍每天 24 小时值班?4.5 中央保安办公室和外设值班岗亭是否配备了呼叫通话机?4.6 保安员是否接受了有关工厂保安的专业培训?4.7 保安员是否接受了关于危机意识、未授权进入厂区及应对非保安使用计算机及内部员工不法勾当的专业培训?4.8 厂方有否为员工提供有关危机意识的培训,以便了解保安危险及隐患?4.9 厂方是否与当地的执法机构保持直接沟通?4.10 保安员是否将事故情况向保安主管汇报?4.11 上班期间,厂门口是否有保安员巡查及监控录像?4.12 下班后,厂门口是否有保安员巡查及监控录像?4.13 是否有员工出入厂门的记录?4.14 是否有保安员在厂内巡查?4.15 是否安装了闭路电视摄像系统(CCTV)以监控厂内外的活动?4.16 是否将 CCTV 纪录保留45 天?4.17 当班保安员或保安人员除履行其它职责外是否定时查看 CCTV 纪录?4.18 供货商拜访前是否需提前通知?4.19 是否采取了有效核实身份的方式以登记所有来访者及来访供货商?4.20 来访登记是否记录了所有出入情况?4.21 是否登记访客牌的收发情况以便对访客牌进行有效管理?4.22 访客在来访过程中是否有员工陪同?4.23 访客是否需要出示身份证明才能进入工厂?4.24 是否订立了安检程序对所有寄来的包裹及信件,在分发前进行安全检查?4.25 是否订立了安检程序对出入的货车进行安全检查?4.26 是否对出入的运输车进行登记,包括司机姓名、车牌号及拜访事由?4.27 是否要求送货司机和运输司机出示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4.28 对离开车辆的检查是否包括了查看货物清单、记录集装箱号及封条号?4.29 但凡发现离厂运输车的封条号不符或封条号破损,是否立即向负责保安的管理层汇报情况并检查集装箱?5. 工厂船务保安评估5.1 将货物提交给供应链下一环节时是否再次核对集装箱封条号的准确性?5.2 进出货停车场是否与其它停车场分开?5.3 是否禁止访客及员工将车辆停放在货物运输车附近?5.4 访客及员工停车场是否由保安员进行监控并与工厂其它出入口隔离?5.5 工厂周边围栏区是否禁止停放车辆?5.6 访客车辆停泊区是否有识别(使用不同彩色的泊车线、泊车带、车窗标示牌)?5.7 是否采取了措施预防货物在生产、组装及包装过程中被干扰?5.8 是否采取了措施以检测并汇报货物在装入集装箱时发生数目不符的情况?6. 存取信息之控制6.1 是否制定了书面规章制度以识别哪些员工获准操作自动化系统?6.2 是否制定了相关制度以挑选哪些员工可接触船务档?6.3 是否制定了相关制度以挑选哪些员工可查阅货柜出货运输数据?6.4 是否制定了相关制度以识别哪些员工获准接触高度保安封条?6.5 是否采取了保护信息系统密码的措施?6.6 只有相关员工才获编配个人计算机系统账户?6.7 是否强制定期更改计算机密码?计算机密码在数次输入错误后是否失效?6.8 是否制定了相关制度以调整及解除计算机的使用权?6.9 是否有一指定的系统管理员负责开立计算机使用者账户?6.10 是否对未经授权使用电子信息系统的情况进行调查及记录?6.11 是否将计算机信息储存于备用系统? 是否制定了在计算机故障时如何恢复系统数据的计划?7. 运输数据之控制7.1 是否指定员工负责提供出货产品之准确数据?7.2 是否有指定员工已接受了关于出货到美国所需资料之培训?7.3 是否保存所有的出货记录?7.4 工厂是否有进行季检或突击抽查以确保出货数据得到妥善的保存?8. 货物储存及配送8.1 国际货物与国内货物是否在厂内分开处理?8.2 是否由保安主任及/或工厂管理人员监督集装箱的装运过程?8.3 是否获授权人员才可出入装货区?8.4 是否采取了保安控制措施以防止在装货过程中将非货单上的物品装入集装箱?8.5 货物档及装箱单是否准确、清楚、完整?8.6 是否有相关政策规定将发现的运输及/或连带单据的异常情况向管理层汇报?8.7 是否制定了书面程序追踪商品/集装箱在国内运送的情况?8.8 货物箱是否贴好标签并在装载前秤重?8.9 装货前是否按照 7-点检测步骤查看集装箱的完好情况,并将纪录保存45 天?8.10 是否有订立了书面程序以确保在运至美国的集装箱上均使用 ISO-17712 高度保8.11 是否有订立集装箱密封条的锁上、更换、记录及追踪,及保存相关密封条记录的制度?8.12 是否有订立制度以记录获授权接触高度保安密封条及封条管理记录的员工名单?8.13 是否只有指定的厂方管理人员或保安主管才能接触到高度保安密封条及封条管理记录?8.14 封条管理纪录需保存 6 个月?8.15 对于如何挑选需进入厂内进行工作的承包商,是否制定了书面规定?8.16 挑选承包商时,是否有考虑其保安措施及人员雇佣方法?8.17 公司是否有向承包商提供书面保安标准及守则(合同、手册等)8.18 是否制定了相关程序以便承包商向厂方管理层汇报保安违规情况?8.19 是否与承包商进行了非正式雇用约定?9. 出口物流–承运商9.1 在挑选国内承运商时,是否考虑到其保安历史情况及人员雇佣方法?9.2 国内运输服务合同是否规定了至码头或集散地的驾驶路线以及是否订明了运输时限?9.3 国内运输服务合同是否有订明集装箱的追踪管理、中途停留/休息时间及沿途过夜的具体规定?9.4 国内运输服务合同中是否有订明需将运输途中发生的保安违规情况向厂方管理层汇报?9.5 厂方是否定期进行保安突击抽查以确保运输保安合同已经履行?9.6 保安检查纪录需保存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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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承办商评估程序
1.0目的:为明确突击审核事项加强我公司日常工作中符合反恐手册内容及客户要求的调查,更加真实的反应文件的执行情况,从而强化反恐体系动作。
2.0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承办商。
3.0职责:
3.1安全主任:实施公司内部突击审核。
3.2行政部和采购部:对承办商进行突击审核,以确保其是否符合反恐要求。
4.0定义:无
5.0内容:
5.1内部突击审核
5.1.1准备:
5.1.1.1由安全主任根据公司反恐体系运行状况确定突击审核部门。
5.1.1.2由安全主任通知相关人员和形成突击审核小组(不宜超过3人),也可由安全主任单独进行审核,具体情况应视审核任务多少而定。
5.1.1.3突击审核时间由安全主任自行确定,对其他人员尤其是被审核部门保密。
5. 1.2.1审核内容:根据检查表形式逐条对实际情况进行“是、否”判断。
5. 1.2.2其他审核情况参照《内审管理程序》。
5.1.3审核结果:审核组人员将审核结果计算成以100分为满分的分数。
5.1.4审核组在审核末尾召开被审核部门末次会议,公布突击审核分数,并公布不符合项。
会议中由被审核部门负责人填写《纠正预防措施报告》提出整改措施。
5.1.4.1如果因为文件编写与实际不符的,由文件实施部门提出文件修改申请表,交由安全主任进行审核其合理性,如果审核通过由总经理批准生效。
5.1.4.2如果因为缺乏资源实施文件规定内容,由相关人员提出安全改进计划,交由安全主任审核及总经理批准.
5.1.4.3在突击审核的末次会议上,各方可提出改进意见,形成安全改进计划。
5.1.5由安全主任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进,且对安全改进计划进行实施。
5.1.6突击审核频率为每年一次,形成突击审核报告存档。
5.2承办商突击审核
5.2.1被定义为高风险的承办商应每年至少接受一次我方突击审核。
5.2.2突击审核小组由行政部和采购部组成,并根据供应商类型编制点检表,尤其要关注在合格供应商评估中出现的不符合项内容。
5.2.3突击审核小组到达供应商处通知其进行审厂,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
如果供应商因各种理由拒绝审核的,我方将在30-120天内进行第二批突击审核。
此时供应商将不得再次拒绝审核,否则将立刻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终止与我方一切合作。
连续三次审核不合格将取消与我厂合作资格。
5.2.4对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由反恐领导小组进行总结报告,并协助供应商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后需向我方提供整改文件及实地拍照。
如果在限期内没有整改完毕,将被剥夺合格供应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