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

合集下载

成都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及业务办理指南.doc

成都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及业务办理指南.doc

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及业务办理指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以及省、市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并据实申报参保职工人数和缴费基数,按月足额统一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一、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范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一)基本养老保险(1)参保缴费范围●按照《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细则》(成劳社发[2006]134号文)的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城镇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劳动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法律、法规规定或经省、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和人员都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职工上月工资收入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项目的实际收入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职工上月工资收入总额低于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高于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007年缴费基数可在2006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100%两档中确定一档;2008年及其以后年度,缴费基数按缴费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

(3)缴费比例●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

成都历年社保缴费标准表

成都历年社保缴费标准表

成都历年社保缴费标准表法律分析:1、用人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个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

2、2021年1月1日起,按四川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分别按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300%和55%核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

3、2021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分别按上一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的300%和60%核定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

4、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发布前,暂时使用2019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69267元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待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发布后,将启用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此期间已申报工资与该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后,应及时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成都社保历年缴费基数成都社保历年缴费基数是多少成都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是多少法律分析:一、养老保险: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下限为3082元;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585.58元,个人246.56元;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4392.42元,个人1849.44元;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19%,雇工8%;二、医疗保险: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462.4元,个人95.48元;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2311.8元,个人465.36元;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10%,雇工2%+3元;三、失业保险: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082元;2、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84.944元,个人46.236元;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0.2%;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0.8%,雇工0.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成都市社会保险缴交政策(五险一金)

成都市社会保险缴交政策(五险一金)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涉及到“职工平均工资”,使用上一年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
基本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工资收入低于职工平均工 资60%的缴费基数(元/
月)
工资收入在职工平均工资 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
(元/月)
1428 实际工资收入
1364 实际工资收入
1364 实际工资收入
1364 实际工资收入
1364 实际工资收入
1364 实际工资收入
工资收入高于职工平均工资300% 的缴费基数(元/月) 7140 6819 6819 6819 6819 6819
注:根据《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如何确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问题的函》(成社险[2007]17号 政府令第154号)、《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劳社发[2006]91号)、《成都市人 互助补充保险按实际工资申报,按60%保底,300%封顶后作为缴费基数。
二○
眉山市社会 眉社
眉山市社 关于征收2010
各区、县社保局(中心),市属以上参保单位: 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适用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基数问题的通知》(川 会保险参保缴费及养老保险待遇计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以企业在岗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其缴纳201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最低按1429元,最高按714 (二)以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自由职业者、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其缴纳201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 4572元、5148元、5724元。2010年度缴费截止时间统一确定为2010年10月31日。超过规定时间缴费的,按规定加收利息。 (三)2010年当年办理基本养老金领取手续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按28563元核定,涉及养老金补发的,在2010年8月补发到 (四)2010年度内领取基本养老金后死亡的人员,其丧葬费计发基数按28563元核定,涉及丧葬费补发的,在2010年10月前补发到位

社会保险缴纳比例计算

社会保险缴纳比例计算

社会保险缴纳比例计算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社会保险缴纳比例的计算方法,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通过本文的阅读,大家将了解如何计算各项保险的缴纳比例,以及在实际应用中的意义。

一、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职工而言,单位和个人都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

具体缴纳比例如下:单位缴费比例为19%,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缴费比例为8%,全部划入个人账户。

二、医疗保险缴纳比例医疗保险也是社会保险中的重要险种,旨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

单位缴费比例为8%-10%,个人缴费比例为2%。

不同地区的具体比例可能存在差异,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三、失业保险缴纳比例失业保险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

单位缴费比例为0.5%-1%,个人缴费比例为0.2%-0.5%。

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执行。

四、工伤保险缴纳比例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及时救治和补偿而设立的。

单位缴费比例为0.2%-1.9%,个人无需缴费。

工伤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执行。

五、生育保险缴纳比例生育保险是为了保障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能够得到一定的经济和医疗保障而设立的。

单位无需缴纳生育保险费,个人缴费比例为0.8%-0.9%。

生育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社会保险缴纳比例的计算涉及到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利益,了解各项保险的缴纳比例对于保障自身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应用中,具体缴纳比例还需根据当地政策规定进行调整。

社会保险缴纳意见书尊敬的领导:我谨以此信表达我对社会保险缴纳的关注和建议。

社会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养老等多项保障。

然而,在实践中,我发现社会保险缴纳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改进。

首先,缴费标准不明确。

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缴费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导致一些参保人员不知道该如何缴纳社会保险,甚至出现漏缴、少缴的情况。

《社会保险登记表》数据填写说明

《社会保险登记表》数据填写说明

《社会保险登记表》数据填写说明医院护理质量控制指标是衡量医院护理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准,也是保障患者安全和护理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护理质量的控制,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从而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基础护理质量指标是衡量医院护理服务最基本的质量指标,包括患者床单位的清洁、消毒和铺床法,患者的身体约束和口腔护理,以及患者的头发清洁和梳理等。

这些基础护理质量指标的合格率是保障患者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的重要保障。

专科护理质量指标是衡量医院各专科护理服务质量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专科领域的护理服务质量。

这些指标涵盖了各专科领域的护理操作规范、技能水平、服务质量等方面,是保障患者安全和健康的重要保障。

危重患者护理质量指标是衡量医院对危重患者护理服务质量的指标,包括患者的生命体征监测、基本生活护理、专科护理措施等方面。

这些指标是保障危重患者生命安全和健康恢复的重要保障。

医院感染控制质量指标是衡量医院感染控制水平的指标,包括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手卫生规范、隔离防护措施等方面。

这些指标是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安全的重要保障。

通过对护理质量的控制,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从而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通过对基础护理质量指标、专科护理质量指标、危重患者护理质量指标和医院感染控制质量指标的监测和控制,可以保障患者安全和健康,减少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发生。

促进医院管理水平的提高通过对护理质量的控制和管理,可以促进医院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医院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

同时,通过对护理质量的监测和分析,可以为医院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提高医院的综合竞争力。

医院护理质量控制指标是衡量医院护理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准,也是保障患者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基础护理质量指标、专科护理质量指标、危重患者护理质量指标和医院感染控制质量指标的监测和控制,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从而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2011年4月新社保缴费指南

2011年4月新社保缴费指南

合计
285.6
114.24
88.66
27.28
27.28
13.64
13.64
155.16
431.54586.7 Nhomakorabea原综保的非本市户 非本 籍农民工 市户 171.36 籍农 2011年4月1日后新 民工 参保的非本市户籍 农民工
8.18 114.24 34.1 0 27.28 0
优惠反馈 缴费8.18 正常缴费 是13.36
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及业务办理指南
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 按照60%档次, 项目 基本养老保险 人员缴费类别 2011年3月31日前 已经参加城镇职工 城镇 社会保险的劳动者 职工 2011年4月1日后新 参保的本市户籍劳 动者或者非本市户 籍的城镇职工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依照养老基数为1428 基本医疗保险 单位缴纳 其他基数为1364 单位:元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 大病医疗 个人缴费 单位缴费 总额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单位缴纳 单位缴纳 总额
0
114.24
249.1
363.34
原综保的本市户籍劳动者 171.36
114.24
1。47.74 2。61.38 3。75.02 4。88.66
27.28
27.28
13.64
13.64
155.16
262.74
417.9

2020年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20年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20年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2020年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上海市作为我国的经济前沿地带,其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也备受人们关注。

今天,我们就来深入探讨一下2020年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相关内容。

1. 背景介绍让我们来了解一下2020年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的背景情况。

上海市作为我国的经济中心,其社会保险制度一直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2020年,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不同的保险项目有着各自的缴费比例和金额要求。

2. 具体标准让我们逐一来了解2020年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具体缴费标准。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2020年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如下:- 养老保险: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16%和8%,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

- 医疗保险: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10%和2%,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

- 失业保险: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1%和0.5%,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

-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具体标准由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3. 政策变化除了具体的缴费标准外,2020年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在政策方面也有了一些变化。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上海市不断推出各项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社会保险。

比如针对创业者和自由职业者,上海市推出了社保缴费补贴政策,帮助他们更好地解决社保问题。

上海市还加大了对于社保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了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4. 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2020年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的确是比较符合实际情况的。

通过不断的政策调整和优化,上海市的社会保险制度已经逐渐健全起来,在保障职工权益的也能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的发展。

2011年成都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1年成都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1年成都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发布时间:2011-10-1作者:李桂云律师【字体:大中小】成都市社保局2011年个体人员银行代扣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标准●本市原国有破产企业分流自谋职业人员和参加住院统筹社会保险月缴费标准●温馨提示:每年将按省、市有关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省平工资”和“市平工资”调整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在当年“省平工资”公布前,已按上一年度缴费标准缴纳了当年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参保人员,应当足额补缴当年度使用“省平工资”调整前的差额缴费部分。

二〇一一年七月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政策一、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Σ(职工月缴费基数×各险种单位缴纳比例+职工月缴费基数×各险种个人缴纳比例)二、企业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温馨提示:1、根据成府发[2011]5号文、成办发[2011]31号文、成办发[2011]32号文、成办发[2011]33号文、成人社发[2011]8号文的规定,2011年4月1日起综合社会保险并轨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各险种按不同人员类别缴费。

2、非本市户籍农民工及其用人单位,可自愿选择参照本市户籍劳动者接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3、非本市户籍农民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4、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根据成劳社发[2005]156号文的规定,每年4月调整浮动费率。

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政策-2011年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职工本人工资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统计局《2010年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0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原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3112元;根据成都市统计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0年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成统计办[2011]26号),成都市2010年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30515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
温馨提示:
1、根据成府发[2011]5号文、成办发[2011]31号文、成办发[2011]32号文、成办发[2011]33号文、成人社发[2011]8号文的规定,2011年4月1日起综合社会保险并轨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各险种按不同人员类别缴费。

2、非本市户籍农民工及其用人单位,可自愿选择参照本市户籍劳动者接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3、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4、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根据成劳社发[2005]156号文的规定,每年4月调整浮动费率。

5、文件下载:
2011年职工申报工资低于保底的各项社会保险费金额
温馨提示:
以上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金额未包括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