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7_财新—PPP分力前行
政策梳理 太全了!2014-2017年我国PPP政策文件全知道(建议收藏)

政策梳理太全了!2014-2017年我国PPP政策文件全知道(建议收藏)PPP总动员!财金〔2014〕76号2014年9月23日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被称之为我国PPP模式的总动员。
发改投资〔2014〕2724号2014年12月2日,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并随文下发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
2014财金〔2014〕113号文: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2014-11-29),以规范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各环节操作流程;财金〔2014〕112号:财政部《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11-30),并发布了第一批30个PPP示范项目名单;财金〔2014〕156号: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2014-12-30),制定下发《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加强对PPP合同的起草、谈判、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直至失效的全过程管理。
20151月19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关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财政部也公布了《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发布了PPP项目合同指南。
3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开发银行发布《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社会资本开出了更优厚的条件,其中包括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贷款利率可适当优惠等。
4月2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部、住建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等联合印发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将“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协商合作”作为特许经营实施的四项原则之一。
并强调“行政区划的调整、政府的换届、部门调整和负责人的变更都不得影响特许经营协议的履行”。
5月5日,国务院转发了文化部、财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等《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努力营造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良好环境,积极有序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并下发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成为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推进PPP模式的首个指导性文件。
贾康:PPP需公私共赢

贾康:PPP需公私共赢作者:暂无来源:《检察风云》 2014年第23期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简称PPP),即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在某些公用事业项目的建设或运营中进行相互合作的一种模式。
2014年下半年,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开启,如何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将会成为关键环节,并使PPP的创新意义凸显。
日前,在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主办的“鸿儒论道”论坛上,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指出,在过去十几年的城市化进程中,我国地方政府积累了近20万亿元地方债务,现在,又面临着新型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巨大资金需求压力,在这种背景下,改变城市化投融资方式,发展公私合作机制将大有可为。
未来几十年,中国社会必须处理好推行新型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所面临的压力,应对这两大挑战是无可回避的政府责任。
贾康: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的城镇化率已经从初期的10%出头,走到现在官方宣布的53%的水平,上升了40个百分点左右。
但是我们要看到,城镇居民中,大概有2亿出头的人,虽然定居在城镇,却没有取得和城市户籍人口一样的公共服务待遇。
要在这批人身上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还需要有可观的投入,中国的城镇化真实水平应在40%左右,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按照国际经验,一个国家的城镇化率要达到70%左右这样一个高位,才会转入较为低缓的发展阶段。
假设今后每年再上升一个点,从40%~70%还要走30年,也就意味着,未来的20年到30年仍然是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期。
城镇化所需要的投入,从数量级来看,有关部门领导曾经提出过40万亿元的概念。
有些人认为这个数字太大了。
但从我的认识来讲,我认为40万亿元可能说得还比较保守。
因为在未来的几十年内,大概中国还有4亿人口要从农村区域转入城镇区域定居。
按平均一个人投入10万元钱,静态算账就是40万亿元,而我观察10万元是打不住的。
因此,40万亿元绝对不是一个夸张的数字,这样的一个投入显然不是政府仅靠自己的财力能够解决的。
财政部金融巡视员刘健:PPP也是积极的财政政策

质量 ,不是看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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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 变革 ,使项 目的投资运 营从政府 转为社会 资本 ,
P P P 项 目的实施 。 必须鼓励机 构投资者进入这个领域 ,
在 国内主要是保 险公司 、养老金等 ,因为这些机构投
资者需要一个长期稳定的适 度 回报 。
政府 的责任从事前投入变成 了事后按绩效付费 。没有 服务 就没有收人 ,公 共部 门获得 了稳定 的长期服务 , 私人 部 门可 以获得 可靠 的 长期 收入 。只有宏 观上 有 需 要 、微 观 上机 制完 善 ,共 服务 领域 的投 资 才会 有
效益 。
从债务融资角度看 ,传统贷款 ,公司贷款基本上 靠 抵 押 品、质押 品 、担 保 ,转 到 P P P项 目,股债 应 该 是负债 率 比较高 ,投 资 比较大 ,公 司融资 比较 难 , 整个项 目要融资 ,得靠未来 项 目现金流去支付 。
P P P如果 在中国得到较好的实施 ,需要健全的法
P P P也是积极财政政 策重要 组成部分 ,在未来一
个相 当长时期有广泛的发展前景。
P P P项 目落地 问题 , 不少媒体报道认 为 “ 雷声大 , 雨 点小 ” 。要 知道政府 拿 出项 目有没有人去 投资 ,不 是你政府一家说 了算 。如果是市场不认可 的,就不能 做P P P项 目。怎 样看 P P P项 目的落 地?应更 多 地看
年半 的时 间走 过 了西方 很多 国家 可能是 几年 甚至是
十几 年走 的路 ,这在 发 展 中国家 是一个 范 例。现在
我们 常在 国际场合 ,与各 国分 享 中 国经 验 ,输 出中
国智慧 。
其实 P P P成 绩 的取得 主要 还是 受益 于 十八届 三
财金【2014】 112号

财金【2014】 112号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 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规范地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保证PPP示范项目质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范例,充分发挥示范效应,现就PPP示范项目实施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推荐,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天津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网络等30个PPP示范项目(名单见附件),其中,新建项目8个,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22个。
二、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各级财政部门要鼓励和引导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以TOT(转让-运营-移交)等方式转型为PPP项目,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存量项目的改造和运营,切实有效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
三、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财政管理职能,并与相关行业部门建立高效、顺畅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项目实施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一)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确保示范项目操作规范,符合《通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和标准化合同文本等一系列制度要求。
(二)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规定,采取竞争性采购方式,引入信誉好、有实力的运营商参与示范项目建设和运营。
(三)综合考虑项目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社会资本的收益水平,并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使社会资本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ppp项目发展历程

ppp项目发展历程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公私合作)项目是指政府与私营部门合作共同承担市场开发、投资、建设、管理和服务等项目的一种合作模式。
自20世纪90年代末起,PPP项目在国内开始兴起,并取得了显著的发展。
以下是对PPP项目发展历程的总结。
2000年至2005年期间,我国PPP项目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
在此期间,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始出台,政府开始鼓励和支持PPP项目的推进。
同时,一些基础设施项目如公路、港口等开始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和运营。
这些项目的成功推进和运营为后续PPP项目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006年至2010年,我国PPP项目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
国家层面开始加大力度推进PPP项目,相继发布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文件,明确了PPP项目的政策红利。
同时,PPP基金和PPP 专项债券等金融工具开始引入,为PPP项目的融资提供了新的渠道。
在这一时期,一大批PPP项目如城市轨道交通、水务等领域迅速推进,PPP项目的数量和规模大幅增加。
2011年至2015年,我国PPP项目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
在这一时期,政府加大了PPP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出了一系列鼓励措施。
同时,PPP项目的合作模式也趋于成熟,政府和私营部门的角色、权责和利益分配得到更好的理顺。
在这个阶段,PPP项目在交通、环保、能源等领域不断涌现,给我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2016年至2020年,我国PPP项目进入调整期。
在这一时期,政府更加注重PPP项目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加强了对PPP项目的监管和风险控制。
同时,PPP项目的合作模式也逐渐趋于多元化,引入了社会资本、国际合作等方式,为PPP项目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在这个阶段,PPP项目进一步拓宽了领域,如文旅、健康、养老等领域开始探索PPP合作。
总的来说,我国PPP项目经历了起步阶段、高速发展阶段、快速发展阶段和调整期等不同阶段。
新质生产力与高质量发展-2024年广东省公需课堂考试答案

新质生产力与高质量发展
单选题(共7题,每题5分)
3、2023年11月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引领地的
5、实施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工程,构建以()为核心的新制造生态系统。
A
多选题(共6题,每题5分)
判断题(共7题,每题5分)
2、2022年12月18日,商务部等14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
7、2024年1月31日,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讲述关于新质生产力有关内容。
要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
中国ppp的发展历程
中国ppp的发展历程
自从习近平主席提出推动以市场为导向的、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混合所有制”的“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展”理念以来,中国的PPP(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中国的PPP发展始于2010年,当时中国国务院批准了一批试
点项目,这些项目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领域,例如公路、桥梁、港口等。
试点项目的成功实施为PPP模式的推广奠定了基础。
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的PPP发展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
政
府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法规,为PPP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NDRC)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PPP模式形成一批示范项目的通知》,该通知明确
了PPP项目的审批和实施程序,进一步提升了PPP发展的透
明度和可预测性。
2015年,中国政府启动了“一带一路”倡议,将PPP作为推动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重要手段。
中国积极推动PPP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应用,为促进地区经济一体化做出了积极贡献。
随着PPP发展的深入推进,政府和市场的合作关系进一步加强。
政府通过出台税收减免、土地使用权等政策,吸引更多私人资本参与到PPP项目中。
同时,政府还加大对项目审计和
监管等方面的力度,确保PPP项目的顺利进行。
到2020年,中国的PPP项目已经涵盖了多个领域,包括交通、环保、农业等。
PPP模式已经成为中国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
工具之一。
未来,中国将进一步完善PPP制度,扩大PPP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PPP模式
从P P P模 式单 词 全 称字 面 上 可 以
看 出 ,P u b l i c 公 众 的 、公 共 的 ,P r i v a t e
达到 了较 大 的社会 成 果 ,社 会 资本 则
取得 了相 对平 和 且长 期稳 定 的投 资 回
报。
私 人 的 、私 有 的 ,P a r t n e r s h i p合 作关 系 、伙 伴 关 系 ,私 营企 业 就是 政府 所
是尽 可 能大 地 承担 自己有优 势方 面 的 政 策风 险 ,比如 ,项 目在运 营后 社会 资 本达 不 到基 本 的预期 收益 ,政府 可
政 从 以往 的单 一年 度 的预算 收 支管 理
逐 步向中长期财政规划转变 。
P P P模 式 有 助 于 拓 宽 融 资 渠 道 和
经 营 等 方 式 参 与 提 供 公 共 产 品 和 服
八 届 三 中全会 提 出 的 “ 使 市场 在资 源 配 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的具体体现 。
P P P模 式 是 一 种 目标 相 同 的 公 私 合 作 伙 伴 关 系
模 式 能够 倒 逼政 府部 门转 变职 能 ,由
过去的主导者变为合作者 。
有 利于 降低 项 目风 险 。按 照 风 险
P P P 模式下 的合 作双方可 以利用各 自的优 势规 避 风险 。该 模式 带来 的是
“
一
控 制 或拥 有之 外 的所 有社 会资 本 。简
而 言之 ,就 是政 府为 增加 公共 产 品和
加一 大于二 ”的效应 ,而合作双 方
服务 的供 给 能力 ,通 过特 许 经营 等方
式 。与 私 营企业 建立 利 益共 享 、风 险 共 担 的长期 伙伴 关 系 。换言 之 ,就是 让 社会 资 本所 掌握 的资 源 ,通过 特许
2.宏观经济背景下ppp项目的概念与相关政策-马小丁
二、PPP项目的执行框架
1、项目管理团队
法律专家:应当全面了解PPP项目的相关法律事务和潜在风险, 能够起草严谨的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和相关法律文件,规范PPP 运作过程,识别相关法律风险提出法律意见。 可聘请外部专家或法律事务咨询机构。 技术专家:应当精通政府购买服务的技术要求。技术专家团队 包括工程师、建筑师、承包商、项目经理、造价师以及其他技 术专业的专家 ,能明确规定PPP标书和合同中所含服务的质量参 数及标准 ,对投标方技术实力、技术方案和项目建设风险进行 评估,拟定业绩考核标准以及监督体制,
• --“合作伙伴”意味着双方要共同承担责任和风险,共同分享利益 和收益,即“各有所求、各取所需、各有所得”;
• --“合作伙伴”还意味着在合作过程中,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但 发挥的作用不同、各自的直接目的不同;
• --在中国的体制下,政府要做到与合作伙伴平等相处,需要付出努 力,尤其是在合作理念方面。“合作”而不是“恩赐”。
4、PPP合作协议
目 标:实现公私合营双方的双赢,给政府带来收益,给私营方 带来有商业吸引力的业务机会,为公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关键点: 1) 有能力的私营方供应商(合作伙伴) 2)量化、可考核的服务质量指标 3)足够的项目规模,具有潜在收益(直接、间接) 4)私营方拥有的创新空间和管理效率范围 5)充足的时间用以对PPP进行前期规划和签订合同 6)与其它项目或现行合同间的便于管理的界面 7)公平分担风险,保证经济活力
第一部分
PPP模式的应用
一、PPP模式的基本要求 二、PPP项目的执行框架 三、PPP项目的招标及谈判过程
四、管理PPP项目的要点
一、 PPP模式的基本要求
1、PPP项目应用的内外部条件 2、政府与私营部门责任 3、应用PPP模式应注意的问题
新收入准则下企业方PPP业务的会计处理
056p p p新收入准则下企处方PPP业务的会计处理本文以BO T模式为案例,阐述PPP业务在执行过程中企业方的会计处理。
文/潘正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 P P)校 式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方式,也是投融资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有 助于提升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解决融资约束问题。
目前,在PPP 业务中,企业方的会计处理主要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以下 简称“解释第2号”)。
但是新收入准 则发布之后,现行解释第2号的规定 与新收入准则之间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协调。
本文以B O T模式为案例,阐 述P P P业务在执行过程中企业方的会计处理。
解析会计准则目前,我国釆用BO T运作模式的 P P P业务的会计处理主要适用解释第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2017修订)(以下简称“新 收入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2018修订)(以下简称 “新租赁准则”)等。
1.解释第2号主要规范了企业方 BO T业务的会计处理。
新收入准则发 布后,符合上述解释第2号规定的BOT 交易,仍然适用该解释。
对于不符合解 释第2号规定的B O T交易,应分析其 交易实质,找出其适用的准则。
2.新收入准则较原收入准则(包括建造合同准则)发生了重大变化,对P P P业务的收入确认影响重大。
而目前我国对不同的企业采用了分阶段施行新准则的方式,因此,企业应就自身具体情况考虑准则实施影响。
3.新租赁准则同样进行了重大修订,对于P P P业务,特别是包含租赁要素的P P P业务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准则转换影响。
目前除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外,大部分企业仍然需要采用现行租赁准则对B O T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方主要会计处理事项(一)准则适用的问题。
目前实务中大部分B〇T业务釆用解释第2号进行会计处理,就PPP业务而言,其交易内容多样,交易架构复杂多变,企业应根据其交易实质判断是否适用解释第2号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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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PPP分力前行2014-12-17PPP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在中国并非新鲜事,但当前被认为是破解城市建设资金不足之困、替代地方融资平台债务、不增加政府存量债务的一种更规范的模式,引起各方热捧。
今年以来,国务院层面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到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均强调了PPP模式的重要作用。
发改委和财政两大系统从立法、实践指南到项目具体遴选、试点,都积极参与,12月4日两部委都发布了各自制定的操作指南和指导意见。
一位中部省份财政厅负责PPP工作的官员对财新记者表示,PPP不是某个具体部门的事情,光靠一个部门也推不起来,涉及整个政府部门。
项目选择是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不是财政部门或者发改部门单独确定。
该省的项目实施方案是授权行业主管部门来牵头,即住建、水利、农业、交通等,财政和发改部门只是一个牵头管理部门。
不少参与两部门PPP政策起草和讨论的专家表示,积极出台文件值得肯定,而且此次发布的相关文件并无原则性差异,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世坚称,对PPP的一些核心理念,两部委已有共识。
简言之,PPP模式首先强调的是政企合作、风险共担及合理回报,在评估阶段讲究的是公平竞争、择优选择、物有所值,而在实施阶段则注重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和契约精神。
但是,由于部门法规的法律层级较低,在实践中的指导意义值得担忧。
同时由于缺乏协调,各行其事,两个部门出台的文件在具体条款存异,未免会让PPP 项目的实际操作者感到困惑和无所适从。
两部委并进据财新记者了解,今年7月财政部即开始着手PPP操作指南的立项工作,在借鉴国际实践和国内过去PPP应用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多次修改指南草稿,并且下发地方财政部门,几次在部内司局征求意见。
最终,财政部网站12月4日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同时公布的还有财政部确定的30个PPP示范项目名单。
在11月25日至27日财政部举行的第三期全国性PPP培训班中,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孙晓霞表示,在试点初期,最好是选取价格调整机制相对灵活、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投资规模相对较大、需求长期稳定,并且以“使用者付费”为基础的优质、典型项目,这类项目的运作方式和合同式样相对标准,实践起来相对“好上手”一些,也可以为后续推广工作积累实践经验。
此次公布的30个PPP示范项目主要集中在污水处理、轨道交通、供水、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市场化程度都比较高,而且具有良好的“使用者付费”基础,其中新建项目8个,地方融资平台存量项目22个。
为了有效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财政部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鼓励和引导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以TOT(转让-运营-移交)等方式转型为PPP项目。
同日,发改委网站也挂出了PPP相关文件:《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2014版)》。
此前发改委的重心一直是牵头研究、调研并起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下称“特许经营法”)。
财新记者获悉,由于立法进程缓慢,分歧明显,今年9月国务院领导的最新批示是,由于条件并不成熟,很多事项并未确定,可能先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制定暂行条例,待条件成熟时再上升为法。
一位参与“特许经营法”起草的专家对财新记者表示,在完成第八稿之后,发改委转变了思路,觉得立法的事情不着急,可以缓一缓,先弄一个办法出台。
“这个办法主要是把第八稿中尚存争议的部分拿掉而形成的,最后基本上呈现出一个没有原则问题的大致框架。
”该专家表示。
12月8日,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巡视员欧鸿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指出,目前发改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多个涉及PPP模式细则。
而9月28日财政部PPP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次会议透露,国务院已同意财政部PPP工作思路,财政部牵头做好PPP工作责任重大。
立法工作也取得有效突破,国务院已同意将财政部和发改委列为特许经营权法共同起草部门。
多位PPP领域的专业人士评价道,两大部委对PPP模式的基本理念和原则认识已大致趋同,在大方向上共识已有。
同时参与了两部委相关文件起草的大岳咨询公司总经理金永祥对财新记者表示,两个文件都只是技术操作层面的指导,本身约束力并不强,没有根本利益和原则方面的冲突,只是需要在具体操作层面进行协调。
“两部委都支持PPP工作,这不是坏事。
”在PPP模式的主体资格方面,两大部委表述存异。
发改委在合同指南中对社会资本主体的界定为,“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或其他投资、经营主体”。
而在财政部的操作指南中,社会资本则为“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并明确“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
异同国有企业参与PPP,如何理解PPP中所谓“Private”的含义呢?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教授王守清一直参与“特许经营法”立法工作,他对财新记者称,这是此前的一个争议点,在中国如果不让国企、央企参与进来不现实,但若对这些企业不施加一些限制,又跟过去没有什么大区别,还是体制内运作。
最后研讨的结果为,如果一个国有企业,是受签约政府直接操控的,该企业和该政府签订的合同就不能算作PPP。
他举例道,如果武汉市城投和武汉市政府签订一个项目,那就不能算PPP,但如果武汉市城投去和上海市政府签约,这可以算作PPP。
“这次财政部文件中正是强调了这种情况,但发改委的文件里面没有明确。
”王守清表示。
从PPP的工作机制来看,财政部的操作指南中按照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和移交五环节,制定了一整套PPP项目工作机制与流程,财政部及下属PPP 合作中心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而基于国内现有的项目审批基本流程,发改委提出了项目储备和项目遴选的两个工作环节,并要求各省区市发改委建立PPP项目库,从2015年1月起相关项目进展情况按月报送。
发改委还首次提出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PPP项目联审机制。
刘世坚表示,今后各地实施的PPP项目,特别是财政系统推行的PPP试点项目,究竟应该同时遵循上述两套PPP项目工作流程,还是二者选其一,目前还没有确定的答案。
对于非财政系统推行的PPP项目,如果未能遵循操作指南的规定,是否还能够申请并享受财政部门有关PPP项目的优惠政策。
从两部委的文件可以看出,财政部把PPP项目的推动与政府采购服务紧密联系起来,以《政府采购法》框定PPP运作基础。
而实践中,由发改委牵头起草的《招标投标法》和由财政部牵头起草的《政府采购法》常年“打架”的状况在PPP项目上也再度体现。
金永祥表示,应用到PPP项目的具体执行中,《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各自有缺陷,给操作带来不便。
他表示,例如根据《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几乎无权对文件进行修改,而在PPP项目里面,复杂程度和运用模式各异,确定合作方和各种方案都得多轮协商,恰恰就是需要谈判。
此次财政部在操作指南中认定,项目采购应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现相关规章制度执行,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
财政部除了《政府采购法》中明确规定的方式,还结合PPP项目特点,首次引入“竞争性磋商”的方法。
对此,济邦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燎对财新记者表示,这是不容小视的制度创新,安排多种采购程序和方法来应对不同复杂程度的PPP项目需求非常必要。
发改委则在指导意见中明确,按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多种方式,公开择优选择社会资本作为合作伙伴。
对具体实践中可能产生的困惑,张燎称,表面上看发改委和财政部文件有不同说法,但是这两个文件的交集也是明确的,这个交集肯定是都能适用。
此前财政部官员曾透露,即将出台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明确将服务定义为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特许经营属于后者。
同时财政部还要求,抓紧研究制订PPP项目采购管理办法。
目前地方具体实践中采用招投标法的更多。
金永祥透露,此前虽然没有指导意见、操作指南这些文件,但在具体项目操作上也无大争执。
有的地方发改委强势一些,就按照《招标投标法》;如果财政负责牵头具体工作,就根据《政府采购法》来。
他表示,因为地方上在做项目这一条上目标一致,都可以协调。
在当前情况下,王守清认为,“比较实际的是,在地方项目层面,由具体办事的市政府成立协调机构,比如副市长牵头,把PPP项目所涉及的机构都纳入进来,工作展开都经过这个协调机构。
”但究其根本,还需要有统一的基础性法律出台做保障,不仅解决部门之间的分工不明、协调不足、重复审批、监管缺失等诸多问题,更是给试图进入的社会资本吃一颗“定心丸”,在规范的法律框架下可以安心汇入PPP大潮。
同信证券副总经理马宝华就对财新记者表示,虽然对开展PPP项目的融资业务很看好,现在处在研究、培训,与政府接触的阶段,但是目前参与PPP项目的难度还很大,一方面资金成本降不下来,另外券商资管投入也没有放开。
最关键的是,目前公布的文件法律层级较低,这种指导性、原则性意见无法保证社会资本利益。
他表示,“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框架保障项目现金流,仅凭股东协议去保证投资人的利益,恐怕不太令人放心。
”财政支持之困不少从事PPP研究及参与相关项目的专家认为,财政部推动PPP项目的重要抓手在于提供财政资金支持。
从目前的进展来看,宏观层面财政部尚未出台具体方案。
此次培训材料中透露,财政部有意设立中央财政PPP融资支持基金,对列入示范范围的重点项目垫付前期开发费用,通过债权、担保、股权等形式,为难以获得市场融资的PPP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在项目条件改善后择机退出,对市场不产生挤出效应。
张燎表示,做一个PPP开发基金,从国际经验来看比较常见,就是对项目前期开发阶段进行资金准备,实现一个资金支持,在项目开发成功之后,还是要由投资人来买单,把前期垫付的费用再补偿回来,回到资金池里面,相当于资金形成一个循环使用。
王守清对此则表示,这个基金涉及到国家预算的整个大盘子,可以拿出多少钱来,给什么项目,具体操作程序,现在都还不明确。
关于完善PPP融资支持政策,除了设立中央财政PPP融资支持基金,财政部还提出另外三点:抓紧修订完善现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PPP项目纳入支持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融资管理方式和融资产品,更好地匹配PPP项目需求;建立PPP项目投资交流机制,由财政部联合金融监管部门,邀请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有意向的地方政府参加,定期组织PPP项目交流对接,不定期开展联合现场调研和研讨交流等活动。
财政部9月24日发布的《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曾表示,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自身财力状况,因地制宜地给予示范项目前期费用补贴、资本补助等多种形式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