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新版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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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家庭财产保险

第三章 家庭财产保险

保险价值10000元,保额8000元
损失额 比例方式 第一危险 5000 4000 5000 7000 5600 7000 8000 6400 8000 9000 7200 8000 10000 8000 8000
区别: 1、第一危险方式:无论是否足额投保,在保险金额内,赔 偿都是足额的 2、比例赔偿方式:如不足额投保,则按照比例赔偿
(2)分项总保险金额制方式下 的赔款计算应该使实际赔款控 制在分项保险金额和总保险金 额限度内 【例如】某家庭财产保险单列 明的总保险金额为20000元,其 中家具保险金额10000元,家用 电器保险金额7000元,衣物保 险金额3000元;发生保险责任 范围的保险事故后,经剔除折 旧因素并扣减残值,保险财产 的实际损失为:家具13000元、 家用电器9000元、衣物2000元, 总损失为24000元。由于保险金 额为20000元,保险人实际赔款 19000元(10000+7000+ 2000)。
(二)家财两全保险
两全的含义:损失补偿和期满还本
比如某人2006年3月投保5年期1 万元财产的两 全保险,交了280元保险储金,同年5月,家里 因失火获得保险公司5000元赔偿,到2008年3月 期满时,他照样可以从保险公司领回280元保险 储金。这样家庭财产和保险储金即获得两全。
利息抵充保费 定期还本:无论期内是否发生赔款 保险期限多样化:1年、3年、5年
八、赔偿方式
室内财产采用第一危险赔偿方式 房屋采用比例分摊赔偿方式
第一危险赔偿方式
保险人对第二危险责任(超过保险金额部分)不 承担赔偿责任,由被保险人自行负责。
第一危险赔偿方式示意图 120 100 80 60 40 20 0 保险金额 第一危险 第二危险 80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1. 保险合同状态本合同有效期自保险合同生效日起开始,至保险合同约定终止日止。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 财产范围本保险适用于居住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普通型家庭。

被保险财产范围包括:住宅、家具、电器、装修、贵重物品等。

3. 承保风险本保险承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入室盗窃、抢劫、纵火等犯罪行为带来的财产损失;•管道破裂、水池溢水等水患造成的财产损失;•火灾、盗窃等导致的贵重物品损失。

4. 免赔额和赔偿限额4.1 免赔额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承担不低于保险金额2%的自付金额(即免赔额)。

对于每次事故,保险人将按照实际损失和免赔额之间的差额进行赔偿。

4.2 赔偿限额保险人对于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不超过保险金额的80%。

5. 保险费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按时缴纳保险费。

保险费的具体数额以保险合同的约定为准。

6. 保险责任保险人对于保险事故给予赔偿,以实际损失为限。

赔偿范围包括:修复费用、替换费用、重置费用等直接与事故有关的合理费用。

7. 保险费的计算方法保险费的计算方法根据被保险财产的价值和风险等因素进行确定。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保费率将在保险合同中详细说明。

8. 保险事故处理程序8.1 保险事故的通知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和申请。

8.2 保险人的调查与赔付保险人在收到通知后将对保险事故进行调查,包括实地勘察、取证等。

根据调查结果,保险人将及时做出赔付决定,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赔付。

9. 终止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可以在以下情况下终止:•被保险人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保险期限届满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均未提出继续保险的意愿。

10.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保险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和法规。

如发生保险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至保险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财产保险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而在众多的财产保险产品中,“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也成为了越来越多人的选择。

那么,究竟什么是“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呢?它有哪些特点和优势?本文将解答这些问题。

一、“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定义“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是一种为普通家庭提供的综合保险。

它主要保障家庭成员的生命、身体和财产的安全,是一种较为全面的家庭保险。

二、“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保障范围1. 家庭财产保障此项保障主要是针对家庭财产遭受损失或损害时提供的经济赔偿。

其中包括房屋、家具、家电、装修等财产的保险保障。

2. 家庭意外伤害保障此项保障主要是针对家庭成员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进行保险赔偿。

例如家庭成员突然罹患重病需要医疗保障,或者家庭成员外出旅游时发生交通事故等。

3. 家庭责任保障此项保障主要是针对家庭成员在生活中可能会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时提供的保险赔偿。

例如家庭成员在公共场合被他人骑车撞倒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员伤亡等。

4. 家庭法律保障此项保障主要是在家庭法律纠纷中提供的保险赔偿。

例如家庭成员因为婚姻、继承、担保等法律纠纷而导致的法律诉讼。

三、“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特点和优势1. 综合保障“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是一种“全能型”保险,家庭成员只需购买一份保险,即可在众多保障范围内得到全面综合的保障。

2. 价格适中相比其他家庭保险,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价格适中。

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是极具吸引力和实用性的保险选择。

3. 保险责任清晰“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保险责任比较明确,保障范围也比较全面。

这样,家庭成员在购买保险时就能清楚地了解到自己享受何种保障,当发生事故时也能及时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4. 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互补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既包括财产保险,又包括责任保险。

这种保障方式可以使得家庭成员享受到财产和人身安全的双重保障,在保全家庭整体财产、避免家庭成员思想负担的同时,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相互校验,确保了家庭成员的全方位保险需求。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完整版)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完整版)

(合同范本)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W-HT-017401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General family property comprehensive insurance clause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完整版)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便于双方协调配合;为日后解决争议提供依据,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请先阅读并同意条款后使用)。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第一条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二、室内装潢;三、室内财产:(一)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二)衣物和床上用品;(三)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险人可自由选择投保。

第二条下列财产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第一条载明的财产;二、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三、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财产。

第三条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三、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五、无线通讯工具、笔、打火机、手表,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六、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险房屋不成一体的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七、政府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八、其他不属于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财产保险测试题及答案

财产保险测试题及答案

财产保险测试题及答案1、财产保险中所指的财产包括()。

A、不动产B、预期利润C、信用D、上述都包括2、企业财产保险一般条款中,货币、票证以及有价证券等属于()。

A、可保财产B、特约可保财产C、不可保财产D、预约可保财产3、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的保险责任不包括()。

A、暴雨B、雷击C、施救费用D、爆炸4、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与企业财产保险综合性共同的除外责任为()。

A、洪水B、暴雪C、龙卷风D、地震5、企业财产保险中,对艺术品等价值难以确定或价格波动较大的财产,其保险价值的确定方式一般为()。

A、采用重置价值确定B、采用账面余额确定C、采用市场价值确定D、采用定值保险6、企业财产保险中,通过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较,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属于()。

A、足额保险B、不足额保险C、超额保险D、重复保险7、企业财产保险的费率体系中不包括()。

A、基准费率B、行业标准费率C、灾害标准费率D、区域标准费率8、根据《保险法》规定,企业财产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承担。

A、保险人B、被保险人C、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共同D、被保险人补缴部分保费后,保险人承担9、企业财产保险中,每次事故免赔额的扣减是在()基础上。

A、财产损失赔偿金额B、施救费用赔偿金额C、财产损失赔偿金额与施救费用赔偿金额之和D、财产损失赔偿金额与施救费用赔偿金额之差10、企业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后,保险金额应根据赔款相应减少,具体冲减的金额为()。

A、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金额B、保险人的赔偿金额C、保险标的受损部分的市场价值D、保险标的的账面损失11、机器损坏保险中,所有投保机器按照()来确定保险金额。

A、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B、账面余额C、市场价值D、重置价值12、机器损坏保险承保的损失包括()导致的损失。

A、工人、技术人员操作失误B、火灾C、暴风雨D、以上都包括1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机器损坏保险的保险责任的是()。

家庭财产险

家庭财产险

利率联动
随着物价指数的上涨和央行不断升息,人们对保险 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利率联动型家庭财产保险应运 而生。投保此类险种除拥有相应的保障责任外,如遇银 行利率调整,随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同步、同幅调整, 分段计息,无论是否发生保险赔偿,期满均可获得本金 和收益。
保险范围:
可保财产
(1)自有居住房屋 (2)室内装修、装饰及附属设施 (3)室内家庭财产
灾害损失险
灾害损失险的保险标的包括被保险人的自有财产、由被保险人代管的财产或被保险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 通常包括: 1、日用品、床上用品; 2、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 3、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4、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副产品等。有保险人通常对以下家庭财产不予承保: 1、损失发生后无法确定具体价值的财产,如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等; 2、日常生活所需的日用消费品,如食品、粮食、烟酒、药品、化妆品等; 3、法律规定不容许个人收藏、保管或拥有的财产,如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毒品等; 4、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5、保险人从风险管理的需要出发,声明不予承保的财产。 家庭财产灾害损失险规定的保险责任包括:火灾、爆炸、雷击、冰雹、洪水、海啸、地震、泥石流、暴风雨、空中运 行物体坠落等一系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对于被保险人为预防灾害事故而事先支出的预防费用,保险人原则上不予 赔偿;但对于在灾害事故发生后,为防止灾害损失扩大,积极抢救、施救、保护保险标的而支出的费用,保险人将按 约定负责提供补偿。 保险人对于家庭财产保险单项下所承保的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1、战争、军事行动或暴力行为; 2、核子辐射和污染; 3、电机、电器、电器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造成的本身损毁; 4、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人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勾结纵容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或窗外 钩物所致的损失等; 5、其他不属于家庭财产保险单列明的保险责任内的损失和费用。 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依据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估计而定。若估价过低,会使保障不足;若估价过高, 一方面,保费将随之增加,另一方面,实际灾害发生时,保险人将根据补偿原则,以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作为赔偿上 限,因而被保险人也不可能靠此获利。投保人明智的做法是,对投保财产作出客观合理的估价,使保险金额尽可能接 近所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 普通家庭财产险的保险期限为1年,即从保单签发日零时算起,到保险期满日2一种具有经济补偿和到期还本性质的 险种。它与普通家庭财产保险不同之处仅在于保险金额的确 定方式上。 家庭财产两全险采用按份数确定保险金额的方式:城镇 居民每份1000元,农村居民每份2000元,至少投保1份,具 体份数多少根据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而定。投保人根据保险 金额一次性交纳保险储金,保险人将保险储金的利息作为保 费。保险期满后,无论保险期内是否发生赔付,保险人都将 如数退还全部保险储金。 它的承保范围和保险责任与普通家财险相同。到期还本 型家庭财产保险具有灾害补偿和储蓄的双重性质。投保时, 投保人交纳固定的保险储金,储金的利息转作保费,保险期 满时,无论在保险期内是否发生赔付,保险储金均返还投保 人。

泰康保险新版基本法XXX

泰康保险新版基本法XXX

泰康保险新版基本法XXX 家庭保险顾问治理方法〔2021版〕目录第一章总那么 (2)第二章组织架构及职责 (4)第三章人员治理 (8)第四章工作治理 (14)第五章品质治理 (16)第六章薪资和福利 (25)第七章晋升与坚持考核标准 (38)第八章相关说明 (44)第九章附那么 (46)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家庭保险顾问〔Family Insurance Consultant,简称FIC〕是泰康人寿保险股份(以下简称公司)银行保险系列一支高端的家庭保险规划团队。

为规范家庭保险顾问团队治理,明确家庭保险顾问的定位、职责和进展规划,依照监管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泰康人寿保险股份家庭保险顾问治理方法»〔2021版〕〔以下简称〝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家庭保险顾问〞是指符合公司聘用条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要紧从事银行保险销售和销售团队治理的人员,包括各级家庭保险顾问、营业组经理、营业部经理。

第三条本方法用词定义如下:一、家庭保险顾问〔FIC〕:是指依照公司与合作商业银行相关协议,受公司委派对银行人员举荐的客户提供专业的需求诊断、保险规划、新险种推介等家庭综合保险规划服务,并协助公司相关部门为客户提供保全、续期、理赔等相关服务的人员。

二、营业组经理:是指受公司委派对银行人员举荐的客户提供专业的需求诊断、保险规划、新险种推介等家庭综合保险规划服务、协助公司相关部门为客户提供保全、续期、理赔等相关服务,并对所辖团队的家庭保险顾问进行日常辅导,协助营业部经理治理团队、达成业绩指标的人员。

三、营业部经理:是指与合作渠道保持定期的联系,对所辖团队的家庭保险顾问、营业组经理进行日常治理、培训、辅导,并对团队的整体业绩达成负责的人员。

第四条家庭保险顾问所有权益和义务的产生均依靠于«劳动合同书»及相关附件,其中,本方法为«劳动合同书»的重要附件之一,因而不得随意更换,需严格执行。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是一种保险产品,旨在保障家庭财产,在家庭遭受突发意外或损失时,提供经济赔偿和其他便利服务,为家庭创造全方位的保障。

在全球范围内,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是非常常见的一种家庭保险产品,所以了解这一保险产品的内容和运作方式对每一个家庭都是非常重要的。

透过这份文件,我们将介绍以下内容: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定义,覆盖范围和保险金,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种类,联合营销等相关知识点。

定义、覆盖和保险金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英文名称为"Homeowners Insurance"或"Property and Casualty Insurance"。

这种保险产品通常包括三种保障:住宅建筑物保险、住宅家庭财产保险以及住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所有这些都是在同一保单下提供给家庭业主的完全综合保险。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通常覆盖以下方面的损失:1.因窃盗、失窃或气象灾害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

2.因家庭内意外或第三人事故造成的伤害,包括财产损失和人身意外伤害。

3.因住宅房产损失而导致的住宅出租期间的租金损失。

4.庭宅财产附属设备、工具和设施等因突发意外或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

保险金的具体金额取决于保险方案的选择,以及家庭财产的具体价值。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种类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根据不同的保障和保险金要求,可分为不同的类型。

常见的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种类有:1.基本型家庭综合保险:这种保险产品提供最基本的家庭保障,主要覆盖房屋建筑、房屋内部的设施、行窃失窃以及家庭人身意外伤害等方面。

2.全保家庭综合保险:在基本型家庭综合保险的基础上,增加覆盖家庭细节和宠物保障,还包括紧急医疗救援、灾难住宅保障、突发事件咨询和垃圾清理等服务。

3.豪华型家庭综合保险:在全保家庭综合保险的基础上,增加私人财产、钻石首饰、艺术品和收藏等针对高端家庭的专门保障。

联合营销现今的市场竞争激烈,许多企业开始联合营销,以提供更细致、更优惠的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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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新版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
保险文本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of both parties. If one party violates the agreement, the contract
is the basis for safeguarding their own rights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12278
2021新版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文本
1、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一)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
二、室内装潢;
三、室内财产:
(一)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
(二)衣物和床上用品;
(三)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险人可自由选择投保。

第二条下列财产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第一条载明的财产;
二、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
三、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财产。

第三条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
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
五、无线通讯工具、笔、打火机、手表,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
光盘;
六、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险房屋不成一体的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
七、政府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八、其他不属于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险责任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第五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责任免除
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盗抢;
二、核反应、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居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四、因计算机2020年问题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第七条保险人对下列损失和费用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四、座落在蓄洪区、行洪区,或在江河岸边、低洼地区以及防洪堤以外当地常年警戒水位线以下的家庭财产,由于洪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
六、行政、执法行为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七、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第八条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购置价或市场价自行确定。

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

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当时实际价值分项目自行确定。

不分项目的:按各大类财产在保险金额中所占比例确定,即室内财产中的家用电器及文体娱乐用品占40%(农村30%),衣物及床上用品占30%(农村15%),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占30%,农村农机具等
占25%.特约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

保险期限和保险费
第九条保险期限分别为一年、三年、五年。

均自保险单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期满,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十条被保险人根据下列规定交纳保险费:
一、保险费:基本险费率、附加险费率按费率表规定执行。

二、中途退保,按日平均费率计算应收保险费。

2、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二)
赔偿处理
第十一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下列方式计算赔偿:
一、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
(一)全部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值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二)部分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应根据实际损失或恢复原状所需
修复费用乘以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二、室内财产的赔偿计算: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在分项目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损失赔付。

三、特约承保财产的赔偿计算:参照本条第一、二款执行。

四、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按实际支出另行计算,不超过受损标的的保险金额。

若该保险标的按比例赔偿时,则该项费用也按相同的比例赔偿。

第十二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欺诈。

第十四条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先向第三者索赔。

如果第三者不予赔偿,被保险人应提起诉松。

保险人可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
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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