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分级诊疗实施方案范文(2篇)

2024年分级诊疗实施方案范文____年分级诊疗实施方案引言:分级诊疗是指在基层医疗机构与高级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起的一种分级协作、逐级就医的诊疗模式,旨在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减轻高级医疗机构的压力,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优化医疗资源的利用。
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已成为解决医疗资源紧缺、就医难等问题的重要举措之一。
为了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地和完善,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根据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本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将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到每个地区、每个居民,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减轻高级医疗机构的压力,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二、具体措施1. 建立分级诊疗网络建立由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医疗机构、市级医疗机构和高级医疗机构组成的分级诊疗网络。
在每个区域设立高级医疗机构的分支机构,提供特殊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服务。
同时,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高级医疗机构之间的联系与协作,实现患者的逐级转诊。
2.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增加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提高设备和人才的配置水平,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培养和引进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诊断和治疗水平。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与高级医疗机构的培训和交流,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能力。
3. 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诊疗指南,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诊疗范围和分工。
加强对医生的医疗行为和质量的监管,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和惩罚机制。
加强对患者的宣传和教育,引导患者合理就医,避免滥用医疗资源。
4. 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实现医患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
同时,建设统一的医疗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数据的互联互通,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5.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人才培养设立专门的培训机构和培训基地,加强对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综合素质和诊疗水平。
加强对医生的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的教育,提高医生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了实现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地,必须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要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这需要通过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基层医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同时,还要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的联动,确保病人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和转诊。
二)建立完善的分级诊疗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建立完善的分级诊疗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是实现分级诊疗制度的关键。
这需要建立完善的医疗服务网络,包括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医疗机构和市级医疗机构等。
同时,还要建立完善的转诊和急救机制,确保病人得到及时的治疗和转诊。
三)加强分级诊疗的宣传和推广为了让更多的病人了解和使用分级诊疗服务,必须加强分级诊疗的宣传和推广。
这需要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和推广分级诊疗制度,让病人了解分级诊疗的好处和使用方法,提高病人的诊疗意识和健康素养。
四)建立激励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必须建立激励机制。
这需要通过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经济补贴和激励措施,吸引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医疗机构,提高基层医疗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同时,还要建立完善的医保支付机制,确保病人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合理调控医疗资源配置是非常重要的。
各县(区)需要按照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编制并实施本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这样可以构建合理布局、适宜规模、优化结构、完善功能、分级分工和高效运行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每个县(区)至少要建设一所公立综合医院、一所公立中医医院和一所保健院。
同时,要统筹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有序发展增量、合理调整存量的原则。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也需要完善,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增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并为亚急性患者和术后恢复期患者提供治疗和护理服务。
此外,需要大力发展儿童、精神、传染和中西医结合等资源紧缺的专科医疗机构。
为慢性病、老年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接续性医疗服务,需要完善接续性医疗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慢性病长期照护机构。
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分级诊疗实施方案篇一:分级诊疗实施方案】分级诊疗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和对口帮扶机制的建立,加快形成“小病在乡镇,大病进医院,康复回乡镇”的就医新格局,加快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和90%的患者在县内治疗的医改工作目标,加快缓解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医改基本原则等文件精神,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统筹共享、合理利用乡村医疗卫生资源,构建就医新格局;加快推进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全面落实各项惠农便民举措。
二、基本原则(一)患者知情自愿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二)就近分级治疗原则。
根据病情需求,能在门诊治疗的不收住院;能在村卫生室治疗的,不到卫生院治疗;能在卫生院治疗的,不到县级医院治疗;能在县级医院治疗的,不到市级医院治疗;能在市级医院治疗的,不到省级医院治疗;因病情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坚决按程序转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治疗;按规定需要转诊到定点医院诊疗的病种,坚决按要求转定点医院治疗。
(三)医技资源共享原则。
认真落实同级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相关规定,建立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和对上级医疗机构相关检查“直通车”,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参合农民就医的经济负担,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无缝隙”对接原则。
逐步建立上下协调、严密有序、高效实用的转诊渠道,为患者享受到分级诊疗带来的连续、完整、快捷、有效、价廉的医疗服务。
三、就诊范围划分(一)村卫生室: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治。
(二)乡镇卫生院:主要接诊a型病例暨病种单纯,病情较稳定的一般门诊、住院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病例,包含: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人;3、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4、需要长期治疗与管理的慢性病人;5、老年护理病人;6、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7、上级医院下转的康复期病人。
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分级诊疗实施方案分级诊疗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慢性病患者数量的增加以及医疗资源不足等问题的突出,传统的医疗服务模式已经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为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我国推出了分级诊疗制度,旨在通过合理分流患者、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和高效的医疗服务。
二、实施步骤(一)明确责任主体政府部门要健全相关政策法规,并加强卫生部门的领导和协调。
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分级诊疗制度的组织架构,明确各级医院的职责和权限。
同时,还需要加强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形成分级诊疗的良好运行机制。
(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根据患者的疾病情况和就医需求,将医疗服务划分为不同的等级。
重症、疑难病症、急性危重病等患者需在二级或三级医院就医;一般疾病和慢性病患者应首先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就医,如需进一步治疗,则会根据情况进行分流。
(三)建立科学的转诊机制对于需要转诊的患者,要建立科学的转诊机制,确保转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一方面,医疗机构要加强与上级医院的合作,建立转诊制度,及时将需要进一步治疗的患者转诊到二级或三级医院。
另一方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要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作,建立规范的转诊流程,确保患者得到及时转诊。
(四)完善医疗服务网络为了实施分级诊疗制度,还需要完善医疗服务网络。
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力度,提高其诊疗能力和服务水平。
同时,还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医疗机构,提高医疗资源的供给能力。
三、实施方案的意义分级诊疗实施方案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分级诊疗,可以将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的服务重点区分开来,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
重症患者优先在二级或三级医院就医,一般疾病患者则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就医,从而减轻了二级或三级医院的负担,提高了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分级诊疗实施⽅案分级诊疗实施⽅案 下⾯是⼩编精⼼为⼤家整理收集的分级诊疗实施⽅案,供⼤家阅读参考。
分级诊疗实施⽅案1 为推进全县分级诊疗⼯作,提⾼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率,解决⼴⼤群众的看病就医便捷价廉问题。
根据《省卫计委、省⼈社厅关于湖北省分级诊疗试点⼯作的指导意见》(鄂卫⽣计⽣发[xxx4]45号)和《省卫计委关于进⼀步推进新农合分级诊疗的指导意见》(鄂卫⽣计⽣发[xxx4]25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为本,因病施治,合理利⽤基层医疗卫⽣机构的卫⽣资源,增强医疗机构整体服务功能,推⾏基层⾸诊、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就医模式,引导群众科学就医、合理就医,不断推进形成健康有序的医疗新格局。
⼆、⼯作⽬标 以病⼈正当利益为导向,综合运⽤医疗、医保、价格等⼿段,形成有效的医疗分流机制,逐步建⽴完善基层⾸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的就医制度;构建长期稳定的县级公⽴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协作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建⽴各级医疗机构间便捷的转诊通道,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普通卫⽣院转诊率不超过50%,中⼼卫⽣院转诊率不超过45%,⼆级医疗机构转诊率不超过10%,⼆级和⼀级医疗机构平均住院⽇分别控制在9天和6天以内的⽬标。
三、⼯作原则 (⼀)患者知情⾃愿原则。
坚持以⼈为本,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就近分级治疗原则。
根据病情需求,科学引导患者能在门诊治疗的不需住院治疗,能在村卫⽣室治疗的不到卫⽣院治疗,能在卫⽣院治疗的不到县级医院治疗,能在县级医院治疗的不到市级医院治疗,加快形成“⼩病在乡镇,⼤病进县城,康复回乡镇”的就医格局。
医疗机构应根据《⽵溪县医疗机构疾病分级诊疗⽬录(试⾏)》收治患者,需要转诊的按照就近、⾃愿、安全、属地的原则引导转诊治疗;特殊病例特殊转诊。
(三)医技资源共享原则。
认真落实同级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相关规定,建⽴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和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相关检查结果应⽤“直通车”,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切实减轻民众就医负担,促进卫⽣资源的合理利⽤。
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分级诊疗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分工协作机制和科学保障机制,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构建以协同服务为导向的医疗服务体系,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通知》(云办发[2016]16号)、《昆明市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实施方案》(昆卫[2015]55号)文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要求,明确我院服务职能,提升我院服务能力和水平,着力构建科学合理、流程简化、行为规范、服务到位、保障有力、分级诊疗的就医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2016年5月1日,我院要全面开展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工作。
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基层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到65%以上,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转诊率控制在10%以内,我院转诊上级医院转院率控制在4%以下,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到2020年,形成以“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为核心的较为完善的分级诊疗模式,基本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
三、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公平可及。
坚持把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明确和落实我院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患者提供合理、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二)政策引导,群众自愿。
充分尊重患者的就医知情权、选择权,发挥城乡医保引导患者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的杠杆作用,引导患者常见病、多发病基层或我院首诊,逐步形成分级诊疗的有序就医习惯,降低医疗费用。
(三)上下联动,提高效率。
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形成科学有序的转诊制度,提高我院效益和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四)因地制宜,稳步推进。
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我院世界,积极稳妥推进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工作的全面落实。
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

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分级诊疗制度是指将医疗卫生服务按照不同层次分为基层、县级、市级和省级医疗卫生机构,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和医疗卫生资源的分布情况,合理引导患者就医,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患者看病成本,促进医疗服务的公平和可及性。
为了有效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一、总体要求。
1.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群众就医便利度和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全面实施。
2. 充分发挥政府在资源整合和政策引导方面的作用,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分级诊疗制度的建设和实施。
3. 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和支持,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引导患者就近就医。
二、具体措施。
1.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2. 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的政策和法规体系。
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范围和能力,规范分级转诊和转诊衔接流程。
3. 加强医疗卫生资源的整合和共享。
通过建立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资源的共享和互联互通,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度。
4. 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通过开展分级诊疗制度相关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技术水平,保障患者得到规范、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5. 加强对患者的宣传和教育。
通过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和医疗卫生政策解读活动,引导患者理性就医,提高就医效率和满意度。
6. 健全医疗卫生服务监管机制。
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三、保障措施。
1. 加大对分级诊疗制度实施的财政投入,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2. 完善医疗保险政策,鼓励患者选择分级诊疗,降低患者看病的负担,提高就医便利度。
3. 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的考核评估机制,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成效进行评估,激励先进,惩罚违规。
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分级诊疗实施方案分级诊疗是指将医疗资源按照不同的医疗需求和医疗水平进行分级分类,并在各级医疗机构中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以达到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需求的目的。
为了有效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与推广,制定以下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坚持分类指导、逐级负责的原则,推动医院按病种分科、按诊疗技术水平分级。
(二)建立完善的分级诊疗评价体系,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三)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用,提高基层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
(四)积极推动信息化技术在分级诊疗中的应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二、分级标准(一)按照医疗资源配置、诊疗能力、服务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将医疗机构分为三级、二级、一级、社区四个级别。
(二)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具体服务范围和诊疗能力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的相关标准。
三、分级管理(一)建立健全分级诊疗的管理体系,强化对各级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二)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分级诊疗制度的认识和执行能力。
(三)建立健全患者转诊制度,引导患者就近就便就医,合理利用医疗资源。
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提高其服务水平和诊疗能力。
(二)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与专科医院开展合作,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
五、信息化建设(一)推动各级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共享平台,方便医务人员查询患者诊疗信息。
(二)加强医疗信息安全保护,防止患者隐私信息泄露。
六、宣传推广(一)通过各种媒介宣传分级诊疗政策,普及患者就医知识,引导患者理性就医。
(二)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宣传,提高其知名度和信誉度。
七、经费保障(一)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财政投入,提高其服务能力。
(二)建立健全医保支付机制,保障患者享受分级诊疗政策带来的实惠。
以上即为分级诊疗实施方案的详细内容,各级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该方案执行,以期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全面落实,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需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形成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疾病诊治连续化管理的机制,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湘发〔2006〕11号)精神,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建立二三级医院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上下对口业务联动、优势互补、疾病整治连续化管理的工作机制,最终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特制订《雨花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初稿)》。
一、工作目标
以病人利益为导向,综合运用省市医疗机构、医保、价格等手段,形成有效的医疗分流机制,逐步建立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的就医制度;构建稳定的省市医院与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城市医院分工协作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完善预约诊疗服务机制,提升医疗服务便捷性和可及性;建立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控制外转诊比例,力争18年底前实现区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科学引导。
以为病人提供合理、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为导向,运用医保差别化支付、拉开价格差距、强化医疗机构间转诊服务平台建设等手段,引导病人合理有序就医。
——分级管理。
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病人在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为主,急危重症、疑难疾病病人在省市医院诊疗,康复期的病人回基层医疗机构诊疗。
——专病专治。
充分考虑医院专科、专病特色,提高转诊患者疾病诊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资源共享。
建立有效、畅通的转诊程序,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资源共享和无缝衔接,并原则上实行检查结果通用。
三、主要内容
(一)实行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制。
除危急患者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以及手术病人复诊、急诊和特殊情况(如在外
地工作等)外,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的患者应在区域内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首诊,由首诊医疗机构根据病情确定予以诊治,如需转诊,由首诊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
未经转诊,自行到区外医院就诊的,其门诊、住院医疗费用自负比例要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20%以上。
(二)健全差别化医保支付制度。
完善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门诊、住院和重大疾病报销政策。
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与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门诊报销比例差别不低于20%,住院报销比例差别不低于10%,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康复病床,提高老年人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60岁以上老年人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其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引导老年人常见慢性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
实行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不同起付标准的住院起付线政策,转诊病人采取累计起付线政策,乡镇、县、市、省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阶梯式提高。
对于经转诊的病人,不同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可累计计算。
(三)合理设定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
严格执行浙江省各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让省、市、县、乡镇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保持合理差距,引导患者分流就诊。
已评定为甲等乡镇卫生院和省级及以上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可参照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执行。
(四)建立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各医疗机构要成立双向转诊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对外公布双向转诊办公室电话。
制订合理便捷的转诊流程和相关制度,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可追踪、可调控、可监管的双向转诊平台。
实行转诊前医疗机构负责制,对于需要转诊的患者,由转出医疗机构负责联系相应的转入医院,并负责向转入医院提供患者的病史、病历、诊治情况。
转诊患者优先获得转入医疗机构的门诊与住院服务。
患者经治疗病情稳定,需要继续治疗、康复治疗经转诊平台转下级医疗机构。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与县中医院要建立合作关系,积极开展对口转诊。
严格控制患者未经转诊直接到省、市医院就诊。
避免盲目转诊,县级医院转诊率不超过10%。
(五)完善预约诊疗服务机制。
加大预约诊疗宣传力度,提高预约就诊率。
通过手机预约、网上预约、分时段预约,逐步实现普通门诊预约面向大众、专家门诊预约进入社区的局面,县级各医院选择部分专家号源专门作为基层医疗机构唯一预约号,由基层医疗机构的责任医生帮助预约,鼓励引导病人基层医疗机构预约,促进分级诊疗和合理就医秩序的形成。
让群众看病就医更快捷方便。
(六)推行责任医生签约服务。
强化基层医疗机构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制定全科(责任)医生按服务人口、服务质量获取报酬的相关制度。
1.确定签约服务对象范围。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辖区内的服务人口为签约服务对象,由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辖区居民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2.规范签约服务内容。
为签约居民提供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全程健康管理。
重点提供院前、院后服务项目。
如:提供预约诊疗服务,慢病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院后服务主要为居民提供下转、社区随访及居家健康管理等服务。
并结合签约服务对象的个体情况开展有偿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有偿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按浙江省有关医疗服务定价标准执行。
3.完善签约服务引导政策。
经签约的居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责任医生处首诊的,一般诊疗费由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统筹支付;签约对象如疾病需要使用非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可由医联体对口支援的县级医院供应基本药物,属于省、市级医院转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治疗和康复的,其使用药品可由县级及以上医院提供。
(七)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
1.深化县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医疗用房、仪器设备、信息化平台等要素配置,为辖区居民提供较好的就医环境和医疗服务,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供应保障制度,让慢性病患者在基层用到常用、有效的药品,让下转患者能够不出社区就能够得到等同于大医院的住院康复服务。
完善我县“2+10”医联体功能和工作机制,甲等镇卫生院或省级及以上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依托医疗技术联合体,选择增加一部分慢性病、老年病、特色专科药品,县级医院使用的基本用药品种目录与医联
体内的基层医疗机构用药品种目录的匹配率达80%。
2.积极培育基层医疗机构特色科室。
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特色科室建设,培育和扶植一批适合基层开展的特色服务项目,创建一批特色和优势明显的县级和市级基层医疗机构特色专科(专病),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
3.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新机制。
对设有床位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鼓励发展老年病、慢性病、康复等专科,县级医院应设立老年病专科,基层医疗机构要设立老年病服务窗口和老年病床位,提高床位利用率,对开展老年病健康管理服务,设置老年病床位的基层医疗机构,在明确统计口径的基础上,财政对实际占用的老年病健康管理总床日数按每日每床3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八)推进区域医疗协同服务的信息化建设。
建立覆盖全县各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和教育网络,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共享。
逐步推广医疗资源区域协同服务,建立预约诊疗、上下转诊、检查结果查询和费用结算等集约化服务。
建立县域内临床医学检验、医学影像诊断、心电会诊等七个中心,实现检验检测等医技资源共享与检查结果互认。
建立和完善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区域HIS、区域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双向转诊系统,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
建立分级诊疗体系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到18年90%患者在县域内就诊这一医改目标的重要保障。
各政府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卫生主管部门要着力于分级诊疗的制度设计和执行监管。
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完善医保报销政策。
物价部门负责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
财政部门要给予资金保障。
(二)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的落实。
加强监管,督促全县各级医疗机构严格实行首诊责任制和转诊审批制。
对违反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规定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要作出严肃处理,并要求其限期整改,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健康知识和科学就医的宣传,扩大社会知晓率,提高患者基层首诊、分级诊疗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