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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次、临近保质期商品处理流程

残次、临近保质期商品处理流程

残次、临近保质期商品处理流程一、适用范围1、日用品;2、保质期6个月(含)以上的生鲜类冻品;3、食品1(冲调、即食食品、粮油、南北干货、乳品、调味品);4、食品2(黄油奶酪、酒、冷冻肉类、速冻面点类、速冻蔬菜类、休闲食品、饮料)。

二、不适用范围1、生鲜类商品及保质期6个月以下的生鲜冻品适用《生鲜商品出清规则》。

2、食品2(冰品雪糕、低温加工品、低温饮品)中涉及的商品不适用折价操作,所有临期、过期及破损均与供应商退换货。

三、残次、临近保质期商品定义1、残次商品:保质期内出现商品外包装破损,污染,但标签信息完整,不影响商品品质等情况,仍可以出售的商品。

注:禁售三无商品(无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日期、生产地址)。

2、临近保质期商品:按照以下标准界定的商品。

四、残次、临近保质期商品处理流程第一步:确认商品及数量。

门店盘点核实残次或临近保质期商品的品名与数量,确认商品是否可以退换货,如果可以,按照商品退换货流程进行退换货,对于不可以退换货的商品,确定折扣,并发起残次、临近保质期商品处理申请。

第二步:确定商品折扣。

门店按照商品临期的时间,确定对应的折扣,标准如下。

注意:①门店必须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陈列和售卖,严禁门店故意将正常商品隐藏,至临期时再折价出售。

②严禁将正常商品按照残次、临期商品折扣处理的办法出售。

③运营、防损、财务根据残次、临期商品的折价状况,提出整改措施提升门店业绩。

第三步:线下申请。

门店整理残次、临期商品明细,填写残次、临近保质期商品登记表(见附表1),按照以上标准初步拟定折价方案,发送给运营经理审批(必须是邮件),运营经理同意后,门店按照折价方案在系统里申请折价条码。

第四步:门店在管易通系统中申请折价条码。

①进入管易通系统→选择“业务”板块→残次、临期品处理单→新增②输入商品编码→输入折价处理的商品数量→在处理原因处选择“过期临期”或“残次破损”→处理措施选择“削价”→填写削价后的售价→选择折价的结束日期→如有情况需要详细说明,可在“处理描述”和“备注”中写明→增加→提交并审批→确定→发送注:1、折价申请没有金额限制,审批流都要经过营运经理。

临期品处理规定

临期品处理规定

临期品处理规定的1/3内送货验收,距截止日期6个月为临期商品,距截止日期3个月退货。

(如属于小包试用装的,报公司或分公司领导特批)。

四、临期商品的处理一)食品类商品1、临期商品不得再销售,必须予以清退。

2、清退时要在商品包装上标注“临期商品”,并在清退单上注明清退原因、数量、单价、金额等详细信息,经过财务审核后进行结算。

3、临期商品的处理要及时,不得拖延,以免影响商品的质量和公司的利益。

二)化妆品1、临期商品不得再销售,必须予以退货。

2、退货时要在商品包装上标注“临期商品”,并在退货单上注明退货原因、数量、单价、金额等详细信息,经过财务审核后进行结算。

3、临期商品的处理要及时,不得拖延,以免影响商品的质量和公司的利益。

五、临期商品的监督和检查1、各店应当建立临期商品的台帐,并每月上报总部。

2、总部会定期进行抽查,对违反规定的店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严重违规的店铺进行处罚。

六、总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修改。

架,妥善存放,以免影响其他商品的销售。

同时,门店应及时向营运管理部报告退换货情况,以便及时处理。

根据商品的保质期和有效期,门店需要对商品进行不同的验收和处理。

对于日杂、日化以及个人卫生用品、家用清洁用品等商品,距保质期止前6个月停止验货,在距保质期前4个月为临期商品,距保质期前3个月退货。

对于只有生产日期或截止日期标注的商品,也有相应的验收和处理规定。

门店需要加强对商品先进先出管理,实施质检全员负责制,对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相关责任人需要买单。

对于可退换货的临期商品,门店需要及时办理退换货手续,并向营运管理部报告情况。

为保证门店商品的质量和服务,门店需要严格执行退换货和临期商品的处理规定。

退换货:门店应当在商品销售时告知顾客退换货的规定,并在收银台设置相关提示。

对于退换货的商品,门店应当在门店仓库内集中陈列,并按单进行封箱,单上应注明箱内商品的明细。

对于可换货的供应商,门店应坚持“先换货,后验收”的原则。

临近保质期商品处理

临近保质期商品处理

临近过期商品是指离保质期只有 6 周或以下的商品, 门店直接对该类商品做出相应的处理,可以控制和减少商店损失,促进商品流通。

临近过期商品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 . 所有临近过期的食品:A. 该类商品由店内自行进行降价处理,一般情况下,清仓商品每周降价一次,降价幅度遵循 20%的原则;B. 具体商品的清仓比例由商场管理层根据商品平时的销售及库存决定,如某商品库存已经很少,清仓比例可以较小;而大库存的临保期商品,为了减少损失,可以适当将清仓比例加大, 目的是将临保期的商品尽快销售完,同时降低商店的清仓 降价金额。

2. 其它临近过期的非食品如果是可退货供应商,由门店进行索赔退货;如果是不可索赔供应商,由门店进行清仓处理,清仓频率和清仓比例请参照以上第一点:临近过期食品的处理方法。

1. 如果全部临近过期商品为 DI 删除(此商品状态需要采购系统设定)商品,部门立即填写店内清仓商品跟进单 ,直接向总经理申请清仓, 针对整批商品的清仓, 不需要打感应标签 覆盖原条码销售;2. 如果只是部份商品过期,价格由总经理直接确定并签名, 并由门店打印感应标签覆盖原条码再销售。

3. 所有临近过期商品统一陈列在指定的清仓区域销售,并保证有清仓价格旗标; 如果出售的是临近过期的食品,必须保证包装完好. 如果出售的是临近两周过期的食品(鲜食商品除外),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要求,需要在陈列处使用刺猬牌写上“温馨提示:临近保质期期限”。

4. 所有正在出售的临近过期商品应在有效期前一周停止销售,冻品可以在有效期前一天撤架, 由门店填写 报损 申请表, 交由总经 理审批后,作降价为零丢弃处理;1. 设立部门“店中店”计划以加强对有保质期商品的定期检查,减少商品临近过期的状况和数量;2. 部门在补货时,要严格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以尽量减少临近过期商品的出现;3. 收货部收货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收货标准收货; 备注:所有临保商品第一次降价需走公司签报流程、审批完成后方可执行降价处理,后续降价按流程执行即可。

临期商品处理办法

临期商品处理办法

关于食品临近保质期撤架的规定各部门、各购物广场:商品质量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是当今商业竞争中的一个主要部分,但一直以来各购物广场质量问题仍层出不穷,特别是对临近过期商品的处理存在着严重的不足。

为了加强对临近过期商品的管理,杜绝过期商品的存在,维护公司在消费者心中的良好声誉,特做如下规定:一、有效期为一天的,当天未售完的须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二、有效期为七天以下(含七天)、一天以上的,截止保质期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三、有效期为半个月以下(含半个月)、七天以上的,截止保质期前一天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四、有效期为三个月以下(含三个月)、半个月以上的,截止保质期前七天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五、有效期为一年以下(含一年)、三个月以上的,截止保质期前一个月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六、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截止保质期前两个月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

七、公司责令处理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购物广场必须按要求及时清理。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各购物广场必须严格执行,凡未按本规定执行的,一经查出,将对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临期商品清理(一)、可退货临期商品清理1、临期商品由各分店商品部统计并提报给采购部,同时抄送一份给物价部;统计和申报责任人为商品部主管。

2、临期商品清理申报时间,商品临期前35天提报;采购中心需将处理方案在商品临期前30天反馈给分店商品部,同时抄送给物价部。

如果处理效果较差(时间过半,销售数量没有过半)可申报二次处理。

(注:此条要求的使用范围,保质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商品)3、所有临期商品原则上要在处理期全部清理完毕,如有少量剩余,按退货操作。

(二)、不可退货临期商品清理1、操作流程与可退货临期商品清理相同。

2、保质期为6个月以下(含6个月)、三个月以上的,在保质期前一个月进行清理申报;保质期为一年以下(含一年)、六个月以上的,在保质期前三个月进行清理申报;保质期为两年以下(含两年)、一年以上的,在保质期前五个月进行清理申报;保质期为两年以上的,在保质期前八个月进行清理申报,采购部在收到分店提报日起五天内必须将处理方案反馈给分店商品部。

临期商品处理办法

临期商品处理办法

关于食品临近保质期撤架的规定各部门、各购物广场:商品质量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是当今商业竞争中的一个主要部分,但一直以来各购物广场质量问题仍层出不穷,特别是对临近过期商品的处理存在着严重的不足。

为了加强对临近过期商品的管理,杜绝过期商品的存在,维护公司在消费者心中的良好声誉,特做如下规定:一、有效期为一天的,当天未售完的须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二、有效期为七天以下(含七天)、一天以上的,截止保质期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三、有效期为半个月以下(含半个月)、七天以上的,截止保质期前一天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四、有效期为三个月以下(含三个月)、半个月以上的,截止保质期前七天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五、有效期为一年以下(含一年)、三个月以上的,截止保质期前一个月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六、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截止保质期前两个月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

七、公司责令处理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购物广场必须按要求及时清理。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各购物广场必须严格执行,凡未按本规定执行的,一经查出,将对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临期商品清理(一)、可退货临期商品清理1、临期商品由各分店商品部统计并提报给采购部,同时抄送一份给物价部;统计和申报责任人为商品部主管。

2、临期商品清理申报时间,商品临期前35天提报;采购中心需将处理方案在商品临期前30天反馈给分店商品部,同时抄送给物价部。

如果处理效果较差(时间过半,销售数量没有过半)可申报二次处理。

(注:此条要求的使用范围,保质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商品)3、所有临期商品原则上要在处理期全部清理完毕,如有少量剩余,按退货操作。

(二)、不可退货临期商品清理1、操作流程与可退货临期商品清理相同。

2、保质期为6个月以下(含6个月)、三个月以上的,在保质期前一个月进行清理申报;保质期为一年以下(含一年)、六个月以上的,在保质期前三个月进行清理申报;保质期为两年以下(含两年)、一年以上的,在保质期前五个月进行清理申报;保质期为两年以上的,在保质期前八个月进行清理申报,采购部在收到分店提报日起五天内必须将处理方案反馈给分店商品部。

临期及问题商品处理流程

临期及问题商品处理流程

临期商品处理管理规定商品质量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是当今商业竞争中的一个主要部分,但一直以来各购物广场质量问题仍层出不穷,特别是对临近过期商品的处理存在着严重的不足。

为了加强对临近过期商品的管理,杜绝过期商品的存在,维护公司在消费者心中的良好声誉,特做如下规定:各品类商品按以下日期进行验收有效期为一天的,当天未售完的须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

有效期为七天以下(含七天)、一天以上的,截止保质期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

有效期为半个月以下(含半个月)、七天以上的,截止保质期前一天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

有效期为三个月以下(含三个月)、半个月以上的,截止保质期前七天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

有效期为一年以下(含一年)、三个月以上的,截止保质期前一个月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

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截止保质期前两个月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

公司责令处理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各分店必须按要求及时清理。

临期商品清理可退货临期商品清理临期商品由各门店店长统计并提报给采购部;统计和申报责任人为各门店店长。

临期商品清理申报时间,商品临期前35天提报;采购中心需将处理方案在商品临期前30天反馈给门店店长,同时抄送给运营中心。

如果处理效果较差(时间过半,销售数量没有过半)可申报二次处理(注:此条要求的使用范围,保质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商品)。

所有临期商品原则上要在处理期全部清理完毕,如有少量剩余,按退货操作。

不可退货临期商品清理操作流程与可退货临期商品清理相同。

保质期为6个月以下(含6个月)、三个月以上的,在保质期前一个月进行清理申报;保质期为一年以下(含一年)、六个月以上的,在保质期前三个月进行清理申报;保质期为两年以下(含两年)、一年以上的,在保质期前五个月进行清理申报;保质期为两年以上的,在保质期前八个月进行清理申报,采购部在收到分店提报日起五天内必须将处理方案反馈给门店店长。

所有临期商品原则上要在处理期全部清理完毕,如有少量剩余(剩余数量少于申请数量的20%),按报损操作。

临期品处理办法及流程

临期品处理办法及流程

临期品处理办法及流程一、目的:通过专人日常排查工作,及时发现临期商品,提前做出处理办法,从而达到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损耗的目的。

二、临期商品界定三、临期商品处理要求1、所有可退、换的临期商品,仓管及时填写《临期商品统计表》,每周一中午12点前将表格传递采购部,由采购部相关人员联系供应商进行退、换货。

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沟通退换、货原因、数量及约定退、换货日期等,并做系统《退货单》或直接补进相对应的商品。

2、不可退、换的临期商品,由收货部与运营部沟通是否可以作为赠品使用经运营部确定并报批后进行在线削价销售或消库处理。

3、对于下架的商品,由收货部与行政部沟通是否可以采取内购方式处理。

4、对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由收货部、财务部、行政部做商品报损处理。

四、临期商品处理流程1、临期商品退换货处理流程以先换货后退货的原则执行,以降低公司及供应商损失1)仓管人员整理可退换货临期商品,并填写《临期商品统计表》,并在每周一中午12点之前将《临期商品统计表》传递至采购部。

2)采购部与供应商沟通退换货,确定是按照退货处理,还是换货处理,并约定退、换货日期、退换货数量等内容。

如要做退货处理,采购直接做系统《采购退货单》,并跟进账务处理。

如要做换货处理,采购直接手工填写《供应商调货单》,仓库根据《供应商调货单》做相对应的商品入库。

3)调换货到货后,仓库做正常商品的入库处理。

2、不可退换货临期商品处理流程-绑定销售或赠品处理流程使用范围:商品剩余有效期为商品保质期的1/6时,商品保存原有的使用价值,不影响正常销售的商品。

1)仓管人员整理不可退换货临期商品,并填写《临期商品统计表》,并在每周一中午12点之前将《临期商品统计表》传递至运营部。

2)运营部根据临期状况界定商品临期状况,如可以用于绑定销售或赠品使用的,填写《临期商品处理意见表》,并注明商品处理意见及方式方法,并由运营、财务、总经理等相关人员确认签字。

3)根据处理意见表,运营部做《活动计划方案》,并将《活动计划方案》、《临期商品处理意见表》一同回传仓库,在仓库收到客户订单时直接绑定或做赠品使用,并作消除库存处理。

临期商品处理办法

临期商品处理办法

临期商品处理办法关于食品临近保质期撤架的规定各部门、各购物广场:商品质量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是当今商业竞争中的一个主要部分,但一直以来各购物广场质量问题仍层出不穷,特别是对临近过期商品的处理存在着严重的不足。

为了加强对临近过期商品的管理,杜绝过期商品的存在,维护公司在消费者心中的良好声誉,特做如下规定:一、有效期为一天的,当天未售完的须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二、有效期为七天以下(含七天)、一天以上的,截止保质期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三、有效期为半个月以下(含半个月)、七天以上的,截止保质期前一天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四、有效期为三个月以下(含三个月)、半个月以上的,截止保质期前七天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五、有效期为一年以下(含一年)、三个月以上的,截止保质期前一个月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六、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截止保质期前两个月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

七、公司责令处理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购物广场必须按要求及时清理。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各购物广场必须严格执行,凡未按本规定执行的,一经查出,将对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临期商品清理(一)、可退货临期商品清理1、临期商品由各分店商品部统计并提报给采购部,同时抄送一份给物价部;统计和申报责任人为商品部主管。

2、临期商品清理申报时间,商品临期前35天提报;采购中心需将处理方案在商品临期前30天反馈给分店商品部,同时抄送给物价部。

如果处理效果较差(时间过半,销售数量没有过半)可申报二次处理。

(注:此条要求的使用范围,保质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商品)3、所有临期商品原则上要在处理期全部清理完毕,如有少量剩余,按退货操作。

(二)、不可退货临期商品清理1、操作流程与可退货临期商品清理相同。

2、保质期为6个月以下(含6个月)、三个月以上的,在保质期前一个月进行清理申报;保质期为一年以下(含一年)、六个月以上的,在保质期前三个月进行清理申报;保质期为两年以下(含两年)、一年以上的,在保质期前五个月进行清理申报;保质期为两年以上的,在保质期前八个月进行清理申报,采购部在收到分店提报日起五天内必须将处理方案反馈给分店商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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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临期商品处理管理规定编制 / 修订采购部文件编号营运制度 -0001审核董静发布日期2017 年 9 月 7 日批准胡展梅版本第 1 版是否受控是发布综合管理部适用范围全公司分发号控制执行部门综合管理部临期商品处理管理规定商品质量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是当今商业竞争中的一个主要部分,但一直以来各购物广场质量问题仍层出不穷,特别是对临近过期商品的处理存在着严重的不足。

为了加强对临近过期商品的管理,杜绝过期商品的存在,维护公司在消费者心中的良好声誉,特做如下规定:1.0各品类商品按以下日期进行验收品类保质期验收日期备注天数≤ 3第一天早上送货验收3< 天数≤ 7前 2 天送货验收7< 天数≤ 15前 3 天送货验收15< 天数≤ 30前 5天送货验收食品、1 个月 <天数≤ 3前 7天送货验收个月鲜食类畅销品3 个月 <天数≤ 6前 15 天送货验收除外个月6 个月 <天数≤前 1个月送货验收12 个月12 个月 <天数前 3个月送货验收非食品所有前 1/2 保质期内且在生产日期后一年内送货验收1.1有效期为一天的,当天未售完的须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

1.2有效期为七天以下(含七天)、一天以上的,截止保质期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

1.3有效期为半个月以下(含半个月)、七天以上的,截止保质期前一天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

1.4有效期为三个月以下(含三个月)、半个月以上的,截止保质期前七天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

1.5有效期为一年以下(含一年)、三个月以上的,截止保质期前一个月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

1.6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截止保质期前两个月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

1.7公司责令处理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各分店必须按要求及时清理。

1.8 临期商品清理1.8.1可退货临期商品清理1.8.1.1临期商品由各门店店长统计并提报给采购部;统计和申报责任人为各门店店长。

1.8.1.2临期商品清理申报时间,商品临期前 35 天提报;采购中心需将处理方案在商品临期前30 天反馈给门店店长,同时抄送给运营中心。

如果处理效果较差(时间过半,销售数量没有过半)可申报二次处理(注:此条要求的使用范围,保质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商品)。

1.8.1.3所有临期商品原则上要在处理期全部清理完毕,如有少量剩余,按退货操作。

1.8.2不可退货临期商品清理1.8.2.1操作流程与可退货临期商品清理相同。

1.8.2.2保质期为 6 个月以下(含 6 个月)、三个月以上的,在保质期前一个月进行清理申报;保质期为一年以下(含一年)、六个月以上的,在保质期前三个月进行清理申报;保质期为两年以下(含两年)、一年以上的,在保质期前五个月进行清理申报;保质期为两年以上的,在保质期前八个月进行清理申报,采购部在收到分店提报日起五天内必须将处理方案反馈给门店店长。

1.8.2.3所有临期商品原则上要在处理期全部清理完毕,如有少量剩余(剩余数量少于申请数量的20%),按报损操作。

1.8.3临期商品清理注意事项1.8.3.1退货处理,门店店长需在采购要求的时间内将所有临期商品清理归位,并及时向采购反馈清退进度。

1.8.3.2降价(买赠)清仓,必须在指定的区域进行销售,并明确标示出“清仓处理”等字样,此类促销不允许出现在排面上。

1.8.3.3所有处理方案必须经采购总监审批后下发门店。

如需负毛利操作必须先向总经理申请;审批后执行。

2.0监督机制2.1如在卖场货架上出现超过临期的商品时,部门第一责任人将按售价全额买单,运营中心不定期负责检查处理。

2.2门店在申报临期商品明细时,如出现迟报或漏报导致临期商品无法在有效陈列期内清理完毕的,由部门第一责任人按进价全额买单。

2.2.1采购接到门店提报的临期商品处理明细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给出可操作性方案的,由采购相关责任人承担此批临期商品的全部金额。

2.2.2门店接到处理方案没有按要求操作导致临期商品无法在有效陈列期内清理完毕的,由部门第一责任人按进价全额买单。

如门店经过二次申报处理后,仍有较大量临期商品无法处理完时,将追究相关采购人员的责任。

(标准:剩余商品数量超过申请数量30%,责任承担金额为剩余商品金额的50%,其余报损)注:“商品有效陈列期”即商品从进场陈列到临期撤架日这一段时间,在这一段时间内如果各门店不积极对商品组织售卖,或者商品不上架销售等因门店原因致使商品临期,由店长全额买单。

临期商品统计表日期:年月日部门条码商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到期日期备注经手人:部门主管:店长:有问题商品处理、报废程序1.0目的为了及时发现有问题商品,正确分析有问题商品出现的主要原因,及时处理有问题商品,保持超市库存的有效性、合理性,防止有问题商品上架销售,减少有问题商品所带来的损失,维护超市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程序。

2.0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超市所有门店有问题商品(包含但不限于顾客退货、残次、滞销品等)处理的全过程。

3.0术语3.1有问题商品:是一个相对于正常流转销售商品的概念,泛指因各种原因而不能正常销售的商品,包括滞销商品、临界保质期商品、残损变质过期商品、质量不合格商品以及媒体发布的质疑商品。

3.2滞销商品:超市规定销售不佳、周转慢(生鲜部30 天,食品部 50 天,家百部 80 天)或当季销售未完具有一定剩余库存量的季节性商品为滞销商品。

3.3临界保质期商品:距保质期到期日小于1/6 期限的商品称为临界保质期商品。

3.4残损、变质、过期商品:指在销售或储运过程中已经损坏、已经超过保质期限的商品或虽未超保质期但已经发生霉变不能再继续正常销售的商品。

(包括来货整包装内的残次商品)。

3.5质量不合格商品:符合下列几种情况之一的商品为不合格商品:3.5.1不符合花阳田超市有关商品质量控制标准规定的。

3.5.2被当地政府机构(技术监督局)抽检判定为不合格商品的。

3.5.3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抽检不合格,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共新闻媒体上披露检验不合格信息的。

3.5.4同种商品在 30 天内发生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三次以上(含三次)退货的。

3.6质疑商品:指媒体发布的怀疑商品有质量问题但未经质检部门检验确定是否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

3.7库存有效率:除去有问题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的库存金额占库存总金额的比率。

4.0职责4.1超市总经理负责对本程序进行审批并监督检查门店的实施、对超出门店权限之外的有问题商品处理方案进行审批。

4.2门店店长负责对门店范围内有问题商品处理方案的审核批准,监督检查处理方案的实施过程,并对超市商品库存的有效率进行检查。

4.3财务部负责各类有问题商品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并进行相关帐务处理调整。

4.4采购人员负责滞销商品品种滞销原因的分析及淘汰,协调有问题商品的进一步处理(退货或出清)。

4.5卖场理货人员负责发现残损变质商品、临界保质期商品、超保质期商品并向卖场课长提报品种数量及原因,并按批复意见对有问题商品进行处理。

5.0内容5.1滞销商品5.1.1滞销商品的发现5.1.1.1采购员每月按单品销量、商品的陈列面积、商品毛利贡献率等指标对商品分品类进行排名,在每个品类中排名后1/10 的以及排名后2/10 、但排名连续下滑幅度较大的单品可以判定为滞销商品(新品除外)。

5.1.1.2季节性和流行性的商品,在季节和流行即将结束时,由采购员按市场动态及季节性因素根据经验预测判定是否为滞销商品,如即将过季商品。

5.1.1.3卖场理货人员根据上货频率和顾客反映,每月一次反馈销售不佳的商品品种。

5.1.1.4采购员对商品周转速度进行统计分析,全年商品周转不足 4 次(即三个月以上未周转一次)的商品可以判定为滞销品。

5.1.2商品滞销的原因分析采购人员及门店店长一起对发现的滞销商品品种的滞销原因进行分析,一般情况下滞销原因有以下几精选文库种:5.1.2.1商品本身性能特点或质量有问题,不能适应消费者需要,不受消费者欢迎5.1.2.2商品的销售价格高于市场价格过大5.1.2.3供货商供货不及时延误了销售时机5.1.2.4商品陈列不合理5.1.2.5供应商对市场支持力度不够,缺乏强有效的广告促销5.1.2.6采购人员市场预测不准或贪图厂商搭赠、折扣,一次进货量太大影响商品周转5.1.3滞销商品处理根据商品滞销原因,分管采购人员负责制订解决方案,可供选择的解决方案有:5.1.3.1强化促销对一些市场销售趋势看好、超市希望继续经营销售,但因市场支持不力、陈列不佳或过度进货原因造成滞销积压的商品,可联系供应商采用特价、买赠活动、特殊陈列等方式进行促销,分管采购人员应积极争取供应商的促销支持。

5.1.3.2降价处理(出清)需要降价处理的,由门店店长提报商品明细传相应采购负责人,采购按照商品促销程序进行变价。

商品出清产生毛利水平低于标准毛利或负毛利,由门店店长填写《超市有问题商品报告单》传相应采购签字标明处理意见后,由采购总监签字最终确定商品出清方案,制作商品促销单传回门店。

5.1.3.3(作废)淘汰对一些商品质量存在问题、市场销售趋势看淡、超市不必要继续经营销售或因供应商支持乏力、合作不佳造成的滞销商品,可进行淘汰。

淘汰商品的确定及淘汰办法由采购员、门店店长建议、采购总监审批。

淘汰商品的处理办法有退货、强化促销至售完为止、降价处理。

如果需要淘汰一个商品品类,则淘汰方案由采购总监审核后必须报花阳田超市总经理批准。

5.2残损变质过期商品的处理5.2.1残损变质过期商品通过以下途径发现理货员日常理货销售过程中发现和盘点时发现以及超市领导检查时发现或因顾客投诉发现的残损、变质和过期商品。

5.2.2残损、变质、过期商品的处理5.2.2.1发现残损、变质、过期商品后,一律停止销售,理货人员报告门店店长后从卖场撤架封存,对于能退货的商品,门店店长制作《商品退货通知单》通知供应商退货。

店长、供应商共同清点退货商品数量,清点完毕,店长按照实退数量在退货通知单上准确填写退货数量,并生成〈商品退货单〉。

A.退货注意事项:A.1 如以后与供应商不再发生业务的,采购员看供货商是否有货款抵扣,如果有货款抵扣就通知财务在付款时扣除;A.2如无货款抵扣或抵扣不足的,则暂不作退货处理,应该与供货商联系,协商补偿方式(如返货款或补货),若用其他商品补偿的,对补货商品按正常进货手续进货。

补货后,对残损、变质、过期商品做退货处理。

若返还货款则在收到货款后再退货。

5.2.2.2供应商不可以退调货的,由采购员根据商品质量状况判断商品是否仍有剩余使用价值。

5.2.2.3如商品无使用价值或商品不能正常销售和退货的,则做报废处理。

A.1 生鲜商品报废:见《超市生鲜运营管理制度》。

A.2 食品类、家百类商品报废流程食品类、家百类商品报废由卖场主管制作《超市有问题商品报废单》报经门店店长审核签字,由采购总监签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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