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矿有限公司资源税评估案例:数学推算还原税收真相
矿业企业收益法评估案例讲解

知》(2005年11月28日冀地税函 [2005]216号)“十六、按现行财 务会计制度规定,煤炭、矿山等采掘企业对井上固定资产和井下机 器设备应计提折旧,对井下建筑物(主要包括主井、副井、风井、 井底车场及运输大巷等)不提折旧。企业按吨产量标准提取的维简 费,主要是用于矿山生产正常接续的开拓延伸、技术改造等,以确 保矿井持续稳定和安全生产,提高效率。”
2020年1月30日
山西省:《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
的通知》(山西省地方税务局2003年7月17日晋地税税二发 [2003]65号)“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固定资产 都应按规定提取折旧,考虑到我省实际,煤矿企业的井下 固定资产可以提取维简费,但提维简费的井下固定资产不 能再提取固定资产折旧。”
84.36 设备 3,742.53 60万/吨规模的前期投入 4,277.61 采矿权 1,351.59 开办费 12,510.26 3,894.23
3,894.23 8,616.03
1、评估基准日2010年12月30日,神州李家寨煤业有限 公司账面资产总额 12510万元、负债 3894万元、净资 产 86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1159万元;非流动资产 11351万元;流动负债 3894万元。 上述资产数据摘自经北京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0 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评估是在企业经过审计后 的基础上进行的。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实物资产账面值 3,826.89 万元,占评估范围内 总资产的30.59 %。主要资产为办公用设备、车辆、在建工程等。在建 工程为在建土建,共3,742.53万元。企业的车辆均已取得车辆行驶证, 产权无瑕疵;企业的各项办公设备及车辆主要为2007-2009年购入,均 能正常使用。在建工程为企业60万吨技改项目的前期投入,包括勘察 设计费及土地征地费等,预计总投资约3.38亿元,处于建设初期。
铜矿资源评估与储量计算方法

未来发展展望
技术进步:采用更先进的勘探和开采技术,提高铜矿资源的利用率 环保要求:加强环保意识,采用环保型开采和冶炼技术,减少对环境的影 响 市场需求: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铜矿资源的需求将持续增长
政策支持:政府加大对铜矿资源开发的支持力度,推动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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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评估结论与建议
铜矿资源评估:根据铜矿储量、 品位、开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 合评估
储量计算方法:采用地质统计 学方法、数学地质方法等对铜 矿储量进行计算
评估结论:根据评估结果,提 出铜矿资源的开发利用建议
建议:加强铜矿资源的保护和 管理,提高开采效率,降低环 境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
铜矿资源评估与储量计算发展 趋势与展望
遥感技术法的局限性:受天气、地形等因素影响,准确性受限
铜矿资源储量计算方法
传统计算方法
地质统计学方法:利用地质统计学原理,对铜矿资源进行定量评估 经验公式法:根据经验公式,计算铜矿资源的储量 地质类比法:根据已知矿区的地质条件,类比计算未知矿区的储量 数学模型法:建立数学模型,模拟铜矿资源的形成和分布击输入目录标题 铜矿资源评估概述 铜矿资源评估方法 铜矿资源储量计算方法 铜矿资源评估与储量计算案例分析 铜矿资源评估与储量计算发展趋势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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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矿资源评估概述
评估目的和意义
了解铜矿资源的经 济价值
确定铜矿资源的可 开采性和可持续性
为铜矿资源的开发 和利用提供依据
等
提高储量计算 精度的措施: 加强地质研究、 改进开采技术、 提高数据质量
等
铜矿资源评估与储量计算案例 分析
评估实例介绍
案例背景:某铜矿公司需要进行资源评估和储量计算
评估方法:采用地质统计学方法进行资源量估算
资源税避税案例及反避税要点

资源税避税案例及反避税要点对资源税减免税情况的反避税应重点注意纳税人有无以下情况:(1)将非用于开采原油过程中加热、修井的自用原油记入加热、修井用油之中,扩大了免税用油量;(2)将对外销售的原油,记入开采原油过程中加热、修井用油,多报免税用油量;(3)多计在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的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损失,骗取减免税优惠待遇。
对油田在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原油免税情况的稽查,首先应审查企业会计核算资料、生产记录是否健全,即每次用于油井加热及维修时耗用的原油是否有使用手续和详细记录,是否进行单独核算。
如果没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和健全并行之有效的自用原油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建议企业尽快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有关制度。
对不能准确提供使用数量或不单独核算油井加热及维修用油的,不得享受免税待遇。
其次应审查“产成品”明细账及原油领用凭证,核实因采油用于加热、修井原油的数量。
也可以先根据已往耗用情况及本期生产情况,估算企业本期加热、修井耗用数量,然后与企业的申报数相比较,如果悬殊过大,再进一步审查核实。
最后,将核实的耗用数量与企业申报的免税数量相核对,看企业审报的免税数量是否真实,有无以少报多,扩大免税数量的情况。
对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原因造成重大损失而减免税情况的审查,应重点核实损失数量的真实性。
在稽查中可采取“账”、“实”对照的方法进行核查,即以各种资产账目为基础,核对企业的报损清单,对损失较大的资产或贵重资产进行实地清查,以核实企业损失的真实数量,看企业有无多报、虚报损失的情况。
同时还要认真审查“银行存款日记账”,查实有无保险公司的赔偿款数额,只有将保险公司的赔偿款减除后的余额,才是企业的净损失。
核实损失的基础上,再审核企业减免税的审批和执行情况是否真实、正确,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
对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反避税,要重点注意纳税人有无存在以下问题:(1)自销应税产品的,故意推迟销售实现时间,不及时履行纳税义务;(2)开采或生产的应税产品自用的,在移送使用时不记销售,偷逃资源税;(3)开采或生产的应税产品用于深加工的,在移送加工时,不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偷逃移送加工环节的资源税;(4)实行代扣代缴征收方式的,扣缴义务人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评估案例铜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评估案例铜矿采矿权评估报告评估案例铜矿采矿权评估报告1. 前言随着国家对资源环境的重视和对矿业行业的规范化管理,铜矿采矿权评估报告逐渐成为铜矿企业进行资产评估、融资贷款、招股上市、兼并收购等业务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本文旨在通过对一家铜矿采矿权评估报告案例的分析,展示铜矿采矿权评估报告的编制流程和重点内容,以及对报告中重要参数的解读和分析。
2. 报告的编制流程铜矿采矿权评估报告的编制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阶段:① 项目准备:进行前期调研和资料收集,了解该项目的背景、资源量、矿产储量、开采方式、勘探状况、环境保护情况等,初步确定评估方法和报告范围;② 数据整理:对收集到的各类资料进行整合和标准化处理,包括采矿权证、地质报告、采矿权管理信息、市场状况等;③ 评估过程:根据收集到的资料,进行评估方法、数据处理和模型构建,包括矿产储量评估、资产价值评估、产销情况分析、市场需求预测、经济效益和资产风险评估等;④ 编制报告:根据评估流程和结果,编写完整的铜矿采矿权评估报告,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给审批单位或指定机构。
3. 报告的重点内容铜矿采矿权评估报告的核心内容包括资源评估和资产评估两个方面。
① 资源评估资源评估是铜矿采矿权评估报告的基础,主要包括矿产储量评估和经济资源评估。
矿产储量评估:矿产储量是铜矿采矿权的核心资源,其准确性和可信度对矿产权评估及资产财务评价至关重要。
矿产储量评估按照规范要求,采用采样、测试、化验、估算等多种方法进行,并根据矿产储量估计的相关参数,如金属价格、运输费用、生产成本等,进行矿场经济资源评估。
② 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是铜矿采矿权评估报告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资产价值评估和市场营销评估。
资产价值评估:资产价值是对矿业企业进行资产财务管理和投资决策的基础,其评估结果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
资产价值评估包括净资产价值评估和税前净现金流量折现评估两种方法,具有不同的优点和适用范围。
市场营销评估:市场营销评估是对矿业产品市场需求和价格变化进行分析和预测的过程,通过评估市场状况和竞争环境,制定合理的市场营销策略和销售计划,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煤矿企业资源税税收筹划案例

第六章第二节资源税税收筹划案例:1一、案例名称:煤矿企业资源税税收筹划二、案例适用:第六章第二节资源税税收筹划三、案例来源:本案例来源于互联网四、案例内容:山西省某煤矿以生产煤炭、原煤为主,同时也小规模生产洗煤和选煤,某月该煤矿发生如下业务:(1)外销原煤5000吨,销售价为600元/吨。
(2)销售原煤2000吨,售价为550元/吨。
(3)销售本月生产的选煤100吨,选煤回收率为70%,售价1200元/吨。
(4)移送加工煤制品用原煤1500吨。
(5)用本月生产的80吨选煤支付发电厂电费。
当月煤矿购进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准予抵40的进项税额为250000元。
山西省原煤资源税单位税额为0.5元/吨,月底煤矿计算应纳的资源税和增值税为:应纳资源税课税数量为:5000+2000+100+1500+80=8680(吨)应纳资源税税额=8680×0.5=4340(元)增值税销项额为(5000×600+2000×550+100×1200+80×1200+1500×550)×17%=873970(元)应纳增值税=873970-250000=623970(元)五、筹划分析:由于有关财务人员不清楚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同时不了解增值税及资源税之间的关系以及煤炭类产品所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导致该煤矿多缴税312851.4元。
第一,选煤不缴纳资源税,但要依加工的回收率转化为原煤计缴资源税。
现行资源税税法中有关煤的规定主要有:(1)煤炭是资源税的应税项目,它仅指原煤,洗煤、选煤和其他煤炭制品不征税。
(2)原煤应税数量是外销或自用的数量。
(3)煤炭,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为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由此可见,只有原煤才征收资源税,对于洗煤、选煤以及其他煤炭制品,要根据加工的综合回收率折算为原煤后计缴资源税,因此,该矿厂实际应缴纳的资源税为:[5000+2000+1500+(100+80)/0.7]×0.5=4378.6(元)第二,资源税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资源,要以自用数量为课税对象缴纳资源税。
资源税计算案例

资源税计算案例
资源税是指国家对矿产资源开采者按一定比例征收的一种税收,是矿产资源利用的一种税收形式。
资源税的计算涉及到多个方面的因素,包括资源的种类、开采量、市场价格等。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说明资源税的计算方法。
假设某矿山开采了一定数量的铁矿石,铁矿石的市场价格为每吨1000元。
根据国家规定,铁矿石的资源税率为5%。
那么该矿山应该如何计算资源税呢?
首先,我们需要计算出矿石的开采量。
假设该矿山一年内开采了10000吨铁矿石,那么资源税的计算公式为,资源税=开采量×市场价格×资源税率。
将具体数值代入公式中,资源税=10000×1000×5%=50000元。
资源税的计算方法比较简单,但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市场价格的确定,市场价格是资源税计算的重要因素,需要根据市场行情及时调整,确保计算的准确性。
2. 开采量的统计,开采量的统计需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避免出现数据不实或者漏报的情况。
3. 资源税的缴纳,资源税的缴纳是矿山企业的法定义务,需要按时足额缴纳,避免因拖欠税款而导致的法律风险。
4. 税务政策的变化,资源税的税率和计算方法可能会受到国家税务政策的影响而发生变化,需要及时了解并调整计算方法。
通过以上案例和注意事项的介绍,相信大家对资源税的计算方法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资源税的合理计算不仅关乎企业的经济利益,也关乎国家的税收收入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希望各矿山企业能够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合理、准确地计算和缴纳资源税,共同维护资源税制的公平和有效。
矿业权评估案例
矿业权评估案例例1:某铜矿采矿权评估,在现时矿产品市场价格下核实后的矿产储量矿石量为2037.43万吨,其中资源量(2S11)为500万吨,基础储量铜平均品位为1%。
设计损失矿石量460万吨。
含有:伴生金品位为0.5克/吨、伴生银品位11克/吨、伴生硫品位5%。
生产规模采、选各80万吨/年,建设期为2年。
最终产品为铜精矿,铜精矿品位15%,采矿损失率为18%,矿石贫化率为16%,选矿回收率铜为93%,金为64%,银为70%,硫为45%。
铜精矿含铜价12000元/吨,铜精矿含金价68000元/公斤,铜精矿含银价900元/公斤,铜精矿含硫价100元/吨。
矿山建设需基建期2年。
计算可采储量金属量、生产年限、评估计算年限。
(例中的有些参数是为以后举例用的)首先,计算可采储量(矿石量):可采储量=基础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1确定基础储量:=核实后的矿产储量+资源量*资源可信度系数=1537.43万吨+500万吨*0.8=1937.43万吨2确定设计损失量=460万吨3确定可采储量矿石量=(1937.43万吨-460万吨)×(1-18%)=1211.49万吨4确定可采储量金属量=可采储量矿石量×平均品位,则:可采铜金属量=1211.49万吨×1%=12.11万吨可采金金属量=1211.49万吨×0.5克/吨=6.06吨可采银金属量=1211.49万吨×11克/吨=133.26吨可采硫金属量=1211.49万吨×5%=60.57万吨5计算年限生产年限(T )=年年年万吨万吨1802.18%)161(/8049.1211≅=-⨯ 评估计算期=18年+2年=20年由于存在矿山基建期,所以矿山生产年限与评估计算期是不同的。
评估计算期=基建期+生产年限例2:接例1计算年销售收入。
1确定采用的计算公式。
由于给出的是铜精矿含铜等的价格,即含量价,也就是金属价,所以确定采用金属价计算公式:J j y jj y jJ j P εαQ P βγQ P βQ Sq ⋅⋅⋅=⋅⋅⋅=⋅⋅= =精矿年产量×精矿品位×精矿金属价格=原矿年产量×产率×精矿品位×精矿金属价格=原矿年产量×采出矿石品位×选矿回收率×精矿金属价格2根据公式找出已知和未知的参数,通过已知条件,得出采用公式中第三式可行,其中只少“采出矿石品位”,又知采出矿石品位(原矿品位)=地质平均品位×(1-矿石贫化率)则:铜原矿(采出矿石)品位=1%×(1-16%)=0.84%铜原矿伴生金品位=0.5克/吨×(1-16%)=0.42克/吨铜原矿伴生银品位=11克/吨×(1-16%)=9.24克/吨铜原矿伴生硫品位=5%×(1-16%)=4.20%3计算年销售收入:铜:7499.52万元/年=80万吨/年×0.84%×93%×12000元/吨金:1471.41万元/年=80万吨/年×0.42克/吨×64%×68000元/公斤银:465.70万元/年=80万吨/年×9.24克/吨×70%×900元/公斤硫:151.20万元/年=80万吨/年×4.20%×45%×100元/吨合计:9587.83万元。
资源税筹划案例
资源税筹划案例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目前我国开征的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及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资源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
资源税实行级差调节、从量征收。
资源税的税收筹划主要是围绕税收优惠和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进行。
(一)分别核算矿产品可节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课税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减、免税产品课税数量的,不予减税或者免税。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
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的,从高适用税额计税。
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不仅要准确核算征免项目,而且对不同税目的产品要准确区分,以避免遭受不必要的税收负担,真正做到“该上的税一点不少,不该交的税一分不交”。
如果能做到这一点,本环节的筹划目的便达到了。
对兼营行为分开核算的例子在“增值税的税收筹划”中列举过,这里不再赘述。
(二)按“折算比”纳税有技巧税法规定,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因无法准确提供移送使用量而采取折算比换算课税数量办法的,具体规定如下:1.煤炭。
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2.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
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税务机关确定折算比一般是按照同行业的平均水平确定的,而各个企业的实际综合回收率或选矿比总是在围绕这个平均折算比上下波动。
这种情况给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即纳税人可预先测算自己企业综合回收率或选矿比,如果相对于同行业折算比较低,就无需准确核算提供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这样,税务机关在根据同行业企业的平均综合回收率或选矿比折算应税产品数量时,就会少算课税数量,从而节省不少税款。
矿产品开采企业纳税评估案例
矿产品开采企业纳税评估案例近日,X省赣县国税局税收管理员在对某矿产品开采企业进行案头审核时发觉,该企业1月~6月税负异常,低于其上年同期数据,同时也低于同行业税负水平。
税收管理员按规定对该企业财务人员李某进行了约谈。
李某解释说,因今年所开采的矿产品金属含量低,所以销售单价一直较低,从而造成税负水平下降较大。
但李某并未供应出其价格确定依据,疑点未能消退。
税收管理员在随后的实地核查中了解到,该企业今年开采出的矿产品品位与往年没有太大区分,而其他企业同类矿产品价格都比上年有所上涨。
该企业税负下降依据不充分,偷税嫌疑比较明显。
于是,税收管理员按规定将其移交稽查部门进行查实。
经检查人员深入检查发觉,该企业每月销售矿产品取得货款后,都会按一定比例支付给该企业矿点开采承包人张某后,将余额部分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在把握充分证据后,检查人员约谈了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温某,温某承认了分成的事实。
原来,自今年起,企业为激发一线采矿人员生产积极性,将井下采矿生产权统一发包给了张某。
利益安排上采取了矿产品销售分成形式,即张某开采的矿产品全部由企业统一销售,取得销售收入40%归张某、60%归企业;该企业则按60%收入入账,但考虑到投入产出数量不相符,所以又按全部销售数量作入账数量,这样就造成账面销售单价下降情形。
温某辩解说,因为这40%部分已支付给了张某,企业并未得到,所以企业不应担当纳税义务。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86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对承租或承包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者或发包者上缴租金或承包费的,应作为增值税纳税人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该企业将井下采矿生产发包给张某,但因企业把握矿产品开采经营许可权,统一销售矿产品,张某并没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此种承包行为应属企业内部经营管理行为,明显不符合上述规定。
所以,企业应就其销售矿产品全部销售收入担当增值税纳税义务。
资源税的计算方法
资源税的计算方法
嘿,你知道资源税咋算不?其实超简单!先确定计税依据,就像你买菜得知道菜价一样。
然后根据不同的资源税税率来计算。
那税率咋确定呢?这就得看是啥资源啦,就好比不同的菜有不同的价格。
计算的时候可不能马虎,得把数字都搞准确喽,不然那可就麻烦啦!
资源税计算过程安全不?稳定不?那必须的呀!只要你按照规定来,一步一步认真算,就不会有啥问题。
就像你走在平坦的大路上,只要不瞎折腾,就不会摔跤。
那资源税都啥时候用呢?比如说企业开采矿产资源的时候,这时候就得交资源税啦。
它的优势可不少呢,能让资源的利用更合理,避免浪费。
这就好比家里有好吃的,得省着点吃,不能瞎霍霍。
咱来个实际案例瞅瞅。
有个矿企,开采了好多矿石,通过计算资源税,让企业更加重视资源的合理利用。
这效果多棒呀!要是都不计算资源税,那不得乱套啦。
资源税的计算方法就是这么靠谱,能让资源利用更合理,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咱可得重视起来,认真算好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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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推算还原税收真相
——彭泽县某铜矿有限公司资源税评估案例
彭泽县某铜矿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注册资本53万元,2009年月1月1日被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属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该公司主要从事铜矿采选加工,以及铜精砂的销售业务。
该矿业公司2007年8月~2008年6月为采掘工程筹建阶段,由于种种原因,企业一直处于停产阶段,直至2010年10月才进入正常矿石采掘阶段,是一个集产、选、销为一体的矿山企业。
在约谈过程中,该公司财务人员郑某对纳税情况存在的疑点作了如下解释:
企业一直处于停产,而且选厂仍处于试产阶段,矿石加工回收率只有80%,生产的产成品———铜精砂虽然大部分已经发往了某铜业公司,但货款结算不及时,资金周转困难。
加上铜精砂和原矿品位不稳定,品位低,一般对销售的铜精砂以估计折算申报资源税。
通过约谈举证,该公司虽然承认资源税申报的随意性,但铜精砂与原矿的选矿比不能确定。
因此,按照《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分局负责人批准,评估人员向该矿业有限公司下达了《纳税评估实地核查通知书》,并依法进行了实地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该公司是由汪某、吴某、张某三方共同投资设立,股份分别为49%、41%、10%。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
二、通过对产品购销合同可知,该公司产品(铜精砂)均销售给某铜业公司,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购货方对每批产品都进行品位检测,2011年度共销售铜精砂352.056吨,品位为18.78%——22.21%不等,平均品位20.22%。
三、通过对产成品的核实,该公司2011年底库存产成品132.94吨,估价入账。
四、经过对该公司的工艺流程和地质勘探报告以及原矿品位检测报告的核查,评估人员发现该公司2011年度已经正常生产,尾矿比达20%。
原矿品位为1.18%——1.51%不等,平均品位1.345%。
根据以上核查事实,可得出以下两点结论:该公司不能准确确定选矿比,对资源税申报确实存在随意性。
鉴于该公司申报资源税的特殊性,认定该公司并非主观故意,在评估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积极配合、整改的态度,评估人员按照《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提请该公司自行补正申报、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为了便于纳税人能准确申报资源税,评估人员为该公司确定了选矿比(原矿重量与精矿重量的比值,既获得1吨精矿需要处理的原矿的吨位)为1:1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