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有限公司 内控合规监察/审计办事处管理办法
大型保险公司内控合规工作手册

4.省级分公司纪委工作职责…………………………………………………………6
5.分支机构内控合规重点工作………………………………………………………8
6.总公司监察审计部/法律合规部工作职责及内容………………………………14
7.总公司各部门内控合规员工作职责…………………………………………….24
8.公司特邀监察审计员工作职责………………………………………………….26
二、按照监管要求,协助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室推动实施全面的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建立、健全内控组织体系,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组织执行机制。组织开展内控合规基础工作,尤其明确业务一线部门、岗位的首要和第一位的合规责任,加强依法合规经营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的考核、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促进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的内控三道防线,保障公司依法合规经营。
第三道防线:由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组成。主要职责:针对公司已经建立的风险管理流程和各项风险的控制程序和活动进行监督。
第四章 省级分公司纪委工作职责
省级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按照《依法合规和风险管理责任状》要求,负责部署落实省级分公司本部及下辖机构内控合规和风险管理工作,并对发生的重大风险、合规事件承担责任。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发挥公司治理机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保险从业人员的保险经营管理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以及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
本办法所称的合规风险是指保险公司及其保险从业人员因不合规的保险经营管理行为引发法律责任、财务损失或者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合规管理是保险公司通过建立合规管理机制,制定和执行合规政策,开展合规审核、合规检查、合规风险监测、合规考核以及合规培训等,预防、识别、评估、报告和应对合规风险的行为。
合规管理是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完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合规管理责任,构建合规管理体系,推动合规文化建设,有效识别并积极主动防范、化解合规风险,确保公司稳健运营。
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当倡导和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努力培育公司全体保险从业人员的合规意识,并将合规文化建设作为公司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保险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倡导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念,推行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等合规理念,促进保险公司内部合规管理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第五条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应当建立集团整体的合规管理体系,加强对全集团合规管理的规划、领导和监督,提高集团整体合规管理水平。
各成员公司应当贯彻落实集团整体合规管理要求,对自身合规管理负责。
第六条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章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的合规职责第七条保险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合规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履行以下合规职责:(一)审议批准合规政策,监督合规政策的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评估;(二)审议批准并向中国保监会提交公司年度合规报告,对年度合规报告中反映出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三)决定合规负责人的聘任、解聘及报酬事项;(四)决定公司合规管理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能;(五)保证合规负责人独立与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沟通;(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12.30•【文号】保监发〔2016〕116号•【施行日期】2017.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16〕116号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进一步完善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制度,提高保险合规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现予以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设置合规管理部门、合规岗位,并配备符合规定的合规人员,相关工作应当于2017年7月1日前完成。
二、本办法实施以前,保险公司合规负责人兼管资金运用、内部审计等可能与合规管理存在职责冲突的部门,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应当于2017年7月1日前予以调整。
三、2017年7月1日以后,保险公司申请核准任职资格的合规负责人由总经理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的,须提供拟任合规负责人任职期间不兼管业务、财务、资金运用和内部审计部门等可能与合规管理存在职责冲突的部门的声明。
中国保监会2016年12月30日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发挥公司治理机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保险从业人员的保险经营管理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以及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
本办法所称的合规风险是指保险公司及其保险从业人员因不合规的保险经营管理行为引发法律责任、财务损失或者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合规管理是保险公司通过建立合规管理机制,制定和执行合规政策,开展合规审核、合规检查、合规风险监测、合规考核以及合规培训等,预防、识别、评估、报告和应对合规风险的行为。
保险中介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险中介公司的经营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保险法》、《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分支机构及合作伙伴,旨在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提升公司整体风险管理水平。
第三条本公司合规管理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和行业标准;(二)风险控制: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三)客户至上: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保险服务;(四)持续改进:不断完善合规管理制度,提高合规管理水平。
第二章合规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本公司设立合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合规管理的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合规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公司合规管理制度;(二)组织开展合规培训和宣传教育;(三)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合规审查;(四)建立健全合规风险预警机制;(五)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和报告;(六)与其他部门协调,共同推进合规管理工作。
第三章合规管理制度第六条合规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合规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合规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和报告流程;(二)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确保业务合规开展;(三)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财务合规;(四)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范员工行为,确保员工合规;(五)信息技术管理制度:保障信息安全,确保信息技术合规;(六)合规培训制度:提高员工合规意识,确保合规培训效果。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合作伙伴应严格执行合规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合规。
第四章合规风险管理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定期评估合规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合规风险。
第九条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以下内容:(一)合规风险评估: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全面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合规风险;(二)合规风险控制: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确保合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三)合规风险报告:对合规风险进行报告,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和监管部门报告;(四)合规风险跟踪:对合规风险进行跟踪,确保风险得到有效化解。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制度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制度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制度是指保险公司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风险管理和合规性的有效运作。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内控制度建设:保险公司应制定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原则、目标、职责等,确保合规性、有效性和适度性。
2. 风险管理制度:保险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测等环节,确保风险得到合理管理和控制。
3. 合规监管制度:保险公司应建立合规监管制度,包括合规检查、内部审计、风险识别和合规培训等措施,确保公司员工和业务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4. 内部控制流程:保险公司应建立内部控制流程,包括业务流程、审批流程、风险管理流程等,确保业务运作的连续性、安全性和规范性。
5. 内部控制报告:保险公司应定期向监管机构提交内部控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风险管理情况、合规监管情况等,监管机构依据报告对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管和评估。
以上是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制度的一般内容,具体要求和控制措施可能因国家、地区和监管机构的要求而有所差异。
保险公司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合理制定和执行相应的内部控制监管制度,提高风险管理和合规能力。
(完整版)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完整版)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版)一、定义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保险公司为了保障公司财务、管理、运营等方面的有效控制,从而达到合规经营、风险控制和利益最大化的目的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规范和流程。
二、内部控制的目标1. 合规经营:确保公司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开展业务。
2. 风险控制:有效管理各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降低风险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3. 资产保护:保护公司的各类资产,防范盗窃、灾害和风险事件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4. 决策支持:提供准确、及时、完整的信息,为公司管理层决策提供支持。
5. 持续改进:通过不断优化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和质量。
三、内部控制的要素1. 控制环境: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和道德风险,确保员工诚实、守信并具备适当的技能和能力。
2. 风险评估:对公司各个环节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重要风险领域,并制定相应控制措施。
3. 控制活动:在公司各个业务流程中建立和执行适当的控制措施,包括授权、审批、核查等。
4. 信息与沟通: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和沟通机制,保证公司内部信息的准确传递和及时反馈。
5. 监督与反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及时调整完善。
四、内部控制的重要性1. 防止财务失误和舞弊行为,保护公司利益。
2. 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3. 降低公司面临的风险,保障公司安全稳定发展。
4. 提升公司声誉和形象,增强投资者和合作伙伴的信心。
五、内部控制的实施步骤1. 确定内部控制目标和范围。
2. 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制定制度的指导原则、具体要求和流程规范。
3. 分配内部控制责任,明确各个岗位和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4. 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并进行相关培训和沟通。
5. 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
六、内部控制的评价指标1. 合规性:内部控制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2. 效力性: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8.10•【文号】保监发[2010]69号•【施行日期】2011.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的通知(保监发〔2010〕69号)各保险公司、各保监局:为加强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提高保险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保险公司合规、稳健、有效经营,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一○年八月十日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提高保险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保险公司合规、稳健、有效经营,保护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等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依据《保险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保险公司各层级的机构和人员,依据各自的职责,采取适当措施,合理防范和有效控制经营管理中的各种风险,防止公司经营偏离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机制和过程。
第三条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一)行为合规性目标。
保证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规范、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诚信准则;(二)资产安全性目标。
保证保险公司资产安全可靠,防止公司资产被非法使用、处置和侵占;(三)信息真实性目标。
保证保险公司财务报告、偿付能力报告等业务、财务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四)经营有效性目标。
增强保险公司决策执行力,提高管理效率,改善经营效益;(五)战略保障性目标。
保障保险公司实现发展战略,促进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保护股东、被保险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保险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和重点相统一。
保险公司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监管要求

保险公司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监管要求保险业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风险保障和财富保护的重要使命。
为了确保保险公司的健康发展和保障投保人的权益,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的内控合规和风险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
下面将介绍保险公司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监管要求。
一、内控合规内控合规是指保险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和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加强组织管理,规范业务运作,保证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和稳健性。
以下是保险公司内控合规方面的监管要求:1.制定健全内控制度:保险公司应制定适用于其业务特点和规模的内控制度,明确组织结构、职责分工、授权审批、风险管控等方面的要求。
2.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框架: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框架,明确风险管理的目标、任务、职责和流程,并将其纳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之中。
3.风险分类与评估:保险公司应对公司所涉及的各类风险进行分类,根据风险等级和可能性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管理的重点和优先级。
4.制定应急预案:保险公司应根据可能发生的风险情景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在危机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5.实施内部控制: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业务流程、内部审计、信息系统等进行有效控制,减少内部操作错误和违规行为的风险。
6.加强合规培训:保险公司应定期开展内控合规培训,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确保员工严格遵守内控制度和合规要求。
二、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指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通过识别、评估、控制、监测和回报五个环节,全面管理风险,保证公司的健康发展。
以下是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方面的监管要求:1.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保险公司应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并明确风险管理的目标、原则和方法,确保风险管理与经营战略相一致。
2.建立多层次风险管理体系:保险公司应建立多层次、多维度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战略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多个方面。
3.识别和评估风险:保险公司应对所涉及的各类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包括风险的概率、影响程度和紧急程度等,为风险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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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合规监察/审计办事处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各内控合规监察/审计办事处(以下简称内控办事处)的职能作用,保障内控办事处各项工作规范、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控办事处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独立运行原则。
内控办事处行政上隶属于省分公司,业务上接受省分公司监察部/审计部、合规部的指导,根据工作职责在辖区内独立开展工作。
(二)垂直管理原则。
内控办事处的工作安排、财务开支、人员调配、干部任免、业绩考核、薪酬福利等事项均由省分公司负责。
(三)精干高效原则。
内控办事处的人员编制实行精简优化、合理配置,日常行政事务依托所在地市级分公司,以有效控制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第三条内控办事处分别设在郑州市、新乡市和漯河市,统一以驻地城市命名,称“****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内控合规监察/审计办事处”。
第四条内控办事处的辖区划分。
(一)郑州内控办事处辖区:三门峡市分公司、洛阳市分公司、开封市分公司、商丘市分公司、新乡市分公司、漯河市分公司。
(二)新乡内控办事处辖区:安阳市分公司、鹤壁市分公司、焦作市分公司、濮阳市分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三)漯河内控办事处辖区:许昌市分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信阳市分公司、周口市分公司、平顶山市公司、南阳市分公司。
第五条各内控办事处配置4-5人,其中:主任1人,工作人员3-4人。
第六条内控办事处人员从系统内部调配。
主任由省公司党委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组织考察任免;一般工作人员从现有审计人员中选聘,缺编的从所在地市分公司在编员工中择优聘用。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七条内控办事处按照省分公司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负责对所辖市级分公司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及时向省分公司提交检查稽核情况报告,并根据检查稽核情况就加强和改进所辖市级分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管控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内控办事处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根据省分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在省分公司职能部门的组织协调下,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合规风险监测,识别、评估和报告合规风险。
(二)监督检查国家保险政策、法规及中国保监会、中国人保集团公司、人保财险总公司和省分公司的重大决策、重大决定以及指示、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
(三)监督检查公司经营授权管理、规章制度、业务流程、操作规范等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内控合规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撰写报告,提出建议,上报省分公司。
并根据情况适时提出制定或者修改内部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意见建议,为省分公司决策提供服务。
(四)围绕业务、财务等经营情况,开展依法合规经营、数据质量、政策措施落实、内控制度和“六条禁令”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撰写报告,提出建议,上报省分公司。
(五)根据省分公司的安排,对所辖市分公司及县区支公司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撰写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上报省分公司。
(六)根据省分公司的安排,对所辖公司进行经济效益审计或其他专项审计。
撰写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上报省分公司。
(七)督促被检查或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和整改建议。
(八)根据省分公司的安排,对有关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或案件进行调查或督查,撰写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建议,上报省分公司。
(九)做好与辖区内有关监督部门的沟通工作,加强与监察、业务、财务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和工作配合,反馈相关意见和建议。
(十)每季度向省分公司提交检查、审计发现问题的归纳分析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和案件要随时报告。
每年度、半年度撰写工作报告及其他合规报告,上报省分公司。
(十一)负责做好本办事处的检查、审计有关业务数据统计、分析、上报和文档管理工作,加强对本办事处员工的教育、培训和绩效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做好办事处的日常行政管理,固定资产和各种费用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三)完成省分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管理体制
第九条内控办事处是省分公司的派出机构,由省分公司管理,接受省分公司党委、总经理室的领导。
第十条省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内控办事处的人员管理职
能部门,具体负责内控办事处的人员调配、业绩考核、薪酬福利等事项。
第十一条省分公司监察部/审计部、合规部是内控办事处的业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对内控办事处业务的计划管理和监督指导。
第十二条省分公司财会部是内控办事处的经费管理职能
部门,具体负责内控办事处各项经费预算和决算的管理。
内控办事处的财务实行报账制,其行政管理经费及其他预算费用由省分公司统一拨付,委托所在地市分公司代办。
第十三条内控办事处的党、工、团等接受省分公司的指导,日常活动依托所在地市分公司本部开展。
第十四条内控办事处列入公司有关文件发放范围,主任出席省分公司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
第五章薪酬待遇
第十五条内控办事处主任薪酬参照省分公司本部高职等
部门正职薪酬标准核定;一般工作人员薪酬参照所在地市分公司高职等岗位薪酬标准核定,并适当发放工作津贴。
第十六条内控办事处主任薪酬由省公司负责发放;一般工作人员薪酬由省分公司划拨,委托所在地市分公司代为发放。
第十七条内控办事处主任的社会保险、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由省分公司统一管理。
一般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由原公司管理。
第十八条内控办事处所有人员的节日费、防暑降温费等日常福利比照所在地市分公司标准确定,由所在地市分公司代为办理、发放。
省分公司于每年年底与所在地市分公司统一进行结算。
第六章办公场所及设施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省分公司职能部门依据本办法、结合公司有关规定,负责制订相关的具体管理制度,以完善内控办事处的各项制度建设。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