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

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
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

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 19号)精神,按照《北京市2006-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要求,结合全市党员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从源头上保持党员

队伍的先进性。

二、适用范围

1、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2、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三、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

决票。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

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

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

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党委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未通过票决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

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附:

1、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

2、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

3、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表

4、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汇总表

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

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

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表

党支部于年月日召开支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同意接收同志为预备党员进行了表决,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共发出表决票张,收回张,未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书面意见份。其中:有效票张,无效票张。

票决结果如下:

监票人(签名)

计票人(签名)

支部大会主持人(签名)

年月日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汇总表

党支部于--年一-月一一日召开支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同意一一同志按期转正进行了表决,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一一人,共发出表

决票--张,收回一一张,未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书面意见一一份。其中:有效票一一张,无效票一一张。票决结果如下:

监票人(签名)

计票人(签名)

支部大会主持人(签名)

年月日

发展党员票决制制度

发展党员票决制度 一、票决对象 1、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2、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办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票决人数要求:参加党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表决。 3、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票决,分别记票、汇总。 4、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党委会监票人和计票人由组织部门有关人员担任;党支部大会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须经到会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票。 5、投票人对同一票决对象,只能选择一个选项作为唯一意愿。对同一票决对象表达两种以上意愿的视为无效票。不表达意愿的视为弃权。 6、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可统计在票数内。 7、票决结果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同意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8、票决结果写入党支部大会决议,票决原始票据随同其它材料一并上报上级党委审批。 四、票决程序 1、主持人通报与会人数情况,提出监票人、计票人员建议名单,进行表决。 2、监票、计票人员领取、清点和发放表决票。 3、主持人作填写表决票的说明。 4、投票(收票)并清点票数。 5、当场计票并汇总,监票、计票及有关人员签字。 6、主持人宣布票决结果。 7、研究预备党员转正票决程序同上。 五、党委会票决办法参照执行。 六、本制度由党务工作科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 1、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样式) 2、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单(样式) 3、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样式) 4、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汇总单(样式) 附1: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真正把体现“xxxx”要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要求,制定以下制度: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党支部要坚持对党外群众特别是青年进行党的政治纲领、共产主义理想的教育,进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使他们接受党的主张,提高对党的认识,自觉向党组织靠拢;定期听取团支部的工作汇报,切实加强对“推优”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上党课。通过积极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二、发展党员民主推荐制度。 对申请入党的人员,要在党员中进行推荐的同时,组织一定数量的党外群众进行公开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党支部研究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对推荐票数较低的,不能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 三、发展党员培训制度。 对确定的重点培养对象,要集中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为

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并组织统一考试。经过集中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才能经一定程序确定为发展对象。 四、发展党员政审制度。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要对其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凡是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五、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党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前,要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党组织培养情况、政审情况、培养人意见等进行公示。公示一般以公开栏、宣传栏为基本形式。公示时间应不少于10天。如无群众举报,则可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表决;如有群众举报,要在有关问题调查清楚后,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六、发展党员预审制度。 基层党支部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之前,要将发展对象情况报上级党委进行预审,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是否列入了当年发展计划,入党手续是否完备。问题是否清楚、有无正式结论,是否经过集中培训,培养时间是否在一年以上。根据预审结果,确定是否准予发展。 七、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时间流程

一、初步培养、教育、考察阶段: 1.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要明确申请入党的资格,郑重庄严地向党组织递交一份规范的入党申请书。 2.(一般在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十五天内)与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书,要专门安排进行谈话。谈话人要做好准备,严肃认真地教育申请人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接受和争取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接受党组织的考验。主持人:党支部书记或委员 3.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帮助申请人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主持人:党支部、党小组 4.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各党小组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并将小组意见如实上报党支部。主持人:党小组 二、重点培养、教育、考察阶段: 5.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在党小组讨论推荐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党支部内外群众的意见和申请人的条件,讨论确定重点培养对象。主持人:支委会 6.确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必须由党性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的正式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党支部、党小组要充分发挥培养联系人的作用。主持人:支委会、党小组 7.(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与入党申请书上的时间要相距半年以上)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申

请人被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后,党支部要及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要收集保存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调查证明材料、政审材料、以及培训卡、预审表等有关材料。主持人:支委会 8.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和培养人要认真负责地加强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人要定期谈话,并向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听党课和参加一些党的其他活动;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主持人: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 9.讨论推荐计划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向党小组汇报培养情况并提出意见,党小组讨论提出计划发展的意见报党支部。主持人:党小组 10.(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的时间一般与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时间相隔10个月)确定计划发展对象: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专门召开支委会,确定年度计划发展对象,及时报告上级党工委。主持人:党支部 11.(成为发展对象后对其进行政审等一系列工作,具体时间不超过2个月,然后成为预备党员。)政审:党支部要明确政审的内容和方法,认真进行政审,并写出政审综合材料。主持人:党支部 12.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对计划发展对象继续进行培养、

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

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 19号)精神,按照《北京市2006-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要求,结合全市党员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从源头上保持党员 队伍的先进性。 二、适用范围 1、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2、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三、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 决票。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 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 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 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党委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未通过票决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 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附: 1、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 2、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 3、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表 4、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汇总表

党支部发展党员各类票决情况模板

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表 党支部于年月日召开支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同意接收同志为预备党员进行了表决,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共发出表决票张,收回张,未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书面意见份。其中:有效票张,无效票张。票决结果如下: 监票人(签名) 计票人(签名) 支部大会主持人(签名) 年月日

预备党员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票决情况汇总表 党支部于年月日召开支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同意 同志按期转正进行了表决,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共发出表决票张,收回张,未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书面意见份。其中:有效票张,无效票张。票决结果如下: 监票人(签名) 计票人(签名) 支部大会主持人(签名) 年月日

延长预备期的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票决情况汇总表 党支部于年月日召开支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同意 同志转正进行了表决,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共发出表决票张,收回张,未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书面意见份。其中:有效票张,无效票张。票决结果如下: 监票人(签名) 计票人(签名) 支部大会主持人(签名) 年月日

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的票决情况汇总表 党支部于年月日召开支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同意延长同志预备期进行了表决,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共发出表决票张,收回张,未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书面意见份。其中:有效票张,无效票张。票决结果如下: 监票人(签名) 计票人(签名) 支部大会主持人(签名) 年月日 处填写延长预备期时间。

取消预备党员的预备党员资格票决情况汇总表 党支部于年月日召开支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取消 同志的预备党员资格进行了表决,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共发出表决票张,收回张,未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书面意见份。其中:有效票张,无效票张。票决结果如下: 监票人(签名) 计票人(签名) 支部大会主持人(签名) 年月日

山西省农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山西省农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省农村(社区)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农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应放在村组(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务工经商人员、社工人员、热心公益事业的青年志愿者等素质高、有文化、有一技之长、“双带”能力强的优秀青年中。 第三条严格农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实行发展党员推荐(推优)制度;培养教育考察记实制度;公示制度;县(市、区)委组织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预审备案制度;各级党组织责任追究等制度。 第二章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 第四条党组织要充分重视并认真做好对农村(社区)群众的启发、引导和教育工作。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逐步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激发他们的入党愿望,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农村(社区)党支部应当接受符合《党章》、《细则》规定的申请入党条件、自愿要求入党且在本辖区居住半年以上居住者和流动人员的入党申请。 第六条党支部要指导入党申请人规范书写入党申请书,一般包括五方面内容:本人基本情况、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本人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情况;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签注本人姓名和申请日期。 第七条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后,应在一个月内派人(支委成员或党小组负责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详细了解其有关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入党动机,谈话时要做好谈话记录并签名盖章,同时要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报告。 第八条党支部要不断加强对入党申请人培养教育和考察,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提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三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和考察 第九条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程序: (一)党支部按照“公开平等、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属于共青团、工会、妇联、村(居)委会、行业协会等组织成员的入党申请人,由所在组织内部进行推优,并向所属党支部出具推荐材料;不属于上述组织的普通村(居)民入党申请人,由两名以上(含两名)正式党员联名向党支部出具推荐材料,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对象。推荐对象人选确定后,党支部组织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参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后,按得票数确定一定数量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计入实参会人员范围。推荐会应邀请群众(居民)代表参与监督; (二)党支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同时将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在村(居)党务公开栏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充分讨论,结合本人现实表现情况、推荐得票数、群众意见和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期从支部委员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学校2020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三】

范文:________ 学校2020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三】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4 页

学校2020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三】 xx年度我校新党员发展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学校党委3月21日会议精神,今年新党员发展坚持“总量控制、择优发展、严格政审、不搞平均”的原则,在已经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资格的50余名教师和高三学生中,选拔发展18名新党员,其中教师4名,学生14名。为了确保新党员发展工作有序进行,现将相关程序作出说明,望据此操作。 一、由各支部和高三班主任提出初选对象。 1、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共4名。 2、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励志班各2名,直升班、往届班各1名。 3、条件: ①年龄,xx年5月20日前满18周岁,查验身份证为准; ②品行:信仰坚定,积极自觉地向党组织靠拢,遵纪守法,参加工作以来或在中学阶段无任何违纪行为,热心公益,坚持正义,具有较好的组织领导能力,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师生中有良好的形象; ③成绩优秀:教师教学成绩突出,励志班学生位居班级前15名,直升班、往届班学生必须在班级前3名,以历次月考成绩为准; ④近三年内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取得培训证书 4、发放和填写《资格审查表》,由团支部和班主任签署推荐意见。 二、各支部和高三年级主任对初选对象进行认真复查并签署意见。 第 2 页共 4 页

三、党委对各班初选和支部、年级复核的名单进行研究,最后确定18名正式发展对象。 四、近三年来取得入学积极分子培训证书的教师、学生名单: 1、教师:张强何晓芳龚涛于正芳徐德高 2、学生:于果易帆夏超铭甘泉黄嵩吴晓帆丁超王鹏陈哲林文婷张蕴琪 杜睿廖治坤张洋周佳盛张娅蓉邵紫盈熊婉琪孙黄梦靖周威诸光勇陈凯 姜智吴维一胡芳张艳成春桃袁野刘超雷镭饶文姣刘先颖向精灵 涂斯特刘彦志龚佳琦肖金华邱星夏伍丁一雄杨丽雅谭谨柯 五、请各支部和高三各班主任将初选教师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资格审查表》在4月20日前上交党委办公室。 第 3 页共 4 页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海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上级组织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要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各基层单位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和实践意义,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日常性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要认真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四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第五条学校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形式多样的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的光辉历程和伟大业绩,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引导教职工和青年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工作的重点是业务骨干、一线教职工和青年学生。 第六条要更积极、更主动、更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虽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基础的对象应通过邀请参加党课、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其进行启发引导,使其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七条党支部收到书面入党申请书后,经一定考察,支委会或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将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由支委会指定1—2名正式党员(学生党支部可为预备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帮助他们总结成绩、克服不足,发扬优点,端正入党动机;经常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党员条件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党支部应及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

发展党员八项制度

发展党员八项制度 一、跟踪培养、培训制 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经支委会研究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在党内指定一至两名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在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进行经常性培养帮助,并定期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同时,由镇党委利用党校每年举办一至两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对本党委的入党积极分子在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方面进行培训,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逐步成熟,符合入党条件。 二、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制 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学习和社会表现等情况。考察的方法可以通过谈话、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等。考察结果要形成文字材料,及时载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党支部要根据培养联系人的意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具体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培养教育的意见和措施。 三、发展对象考试制 对于经过培养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

期满准备转正的预备党员,在接受短期培训后,要联系个人思想实际,做好个人总结,并参加由镇党委组织的统一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党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路线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等。考试成绩作为考试对象能否转正和是否具备入党条件的一项主要依据。 四、发展对象公开答辩制 对经过一年以上考察培养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公开答辩。答辩由党支部负责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先由入党积极分子向党支部汇报入党动机、目的和本人、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由入党积极分子的介绍人介绍培养发展情况;最后与会党员和群众代表向入党积极分子提问,入党积极分子当场回答。答辩情况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 五、发展对象民主测评制 在公开答辩的基础上,由党支部负责组织对拟发展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为本支部全体党员及部分群众代表。测评内容按照发展党员条件和有关要求设计制定。测评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结果由党支部负责统计,并在党内公布,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 六、接收党员票决制 党支部在讨论吸收预备党员、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时应采取

关于印发《党员发展管理规定》的通知.doc

中共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文件 厦金圆党委〔2017〕57号 中共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印发《党员发展管理规定》的通知 信托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为使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专此通知。 中共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7年7月10日

中共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党员发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党委统一领导集团系统发展党员工作,制定规划,加强检查和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要注意吸收生产一线有一定文化、技术水平的生产骨干及优秀青年职工入党,努力做到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为党员。 第四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党委及所属各基层党组织。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

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XXX局20XX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主动性、计划性,使发展党员工作健康、顺利、有序地进行,按照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XXXX分局20XX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新党章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大力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着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当、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XXXX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保证。 二、目标要求 20XX年我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目标是:培养入党积极分子XX名。 三、发展重点 重点要做好在一线XX、管理职工中发展党员,壮大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重视在XX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妇女中发展党员。 四、基本措施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以保持党先进性为着眼点,始终把发展党员的质量放在首位,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提高整体水平。 1、抓领导指导。要建立健全层层抓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要加强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2、抓组织建设,夯实基础。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建设,结合“三向培养”,努力把先进分子吸引到党组织周围。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基础。要建立定期分析制度,对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考核,实行动态管理,保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3、抓规范操作。规范发展程序,确保党员质量,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党支部要全面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各项要求,全面执行发展党员民主测评制、预审制、公示制、一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在发展党员的每一个环节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确保工作不走样、要求不降低,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 4、抓教育管理。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是提高新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环节和必然要求。要适应形势任

组织发展办法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 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及工作重点 ㈠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本着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有领导、有计划、有措施、遵程序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㈡发展党员重点是:生产一线的无党员班站、特别是班站长;高知识群体、优秀青年和专业技术骨干。 ㈢发展党员工作的主要环节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重点培养对象的培养和考察;发展对象的确定和政审;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要求入党的员工自愿向党组织递交书面申请,从其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起即为入党申请人。入党申请人经党组织教育、培养,由党小组推荐或团组织“推优”,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经党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程序

⑴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及时确定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组织委员要在15日内与申请人谈话,了解其入党动机及个人、家庭各方面情况,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了解入党申请人实际情况。 ⑶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⑷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同时报本单位党委(总支)备案。 2、团组织“推优”工作 共青团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团组织“推优”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步骤。各级团组织要把优秀团员,特别是其中的生产技术骨干和班组长,作为培养和推荐入党的重点对象。“推优”工作程序: ⑴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 ⑵团支部对推荐对象的现实表现进行考察,经团支部讨论,形成推荐意见。 ⑶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说明推荐理由,报本单位团委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⑷团委签署审核意见后,由被推荐团员所在团支部向所在党支部推荐。 ⑸推荐团支部书记及以上团干部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由上级

《细化标准严格程序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细化标准严格程序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 作》 严格程序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大连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推荐制、公示制、票决制、报告制以及失误责任追究制“五项制度”的意见》下发以来,瓦房店注重制度的操作性、普及性、规范性,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保证党员发展的质量。 细化标准,强化操作性。“五项制度”对发展党员工作几大重要环节程序在制度层面做了硬性规定,如何把“五项制度”的原则要求有机地融入到发展党员工作的过程中去,是贯彻执行制度的关键。为此,我们组织专门力量把“五项制度”规定的两推荐、四公开、四票决、四报告等相关要求分解、细化,并与《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以及瓦房店市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重新编制了瓦房店市《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说明》文本,反复征求不同领域、不同层次党务工作者的意见后加以修改完善。针对推荐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两个环节,我们特别做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要求参加推荐的党员数量要达到应到会党员总数的80%以上;对于推荐票、表决票和公示材料都制定了统一格式的票样或文本模板,让每个细节都没有盲点,不存在技术误区,进一步提高了制度的可操作性。 宣传标准,强化普及性。为了进一步明确“五项制度”在党员发展中的重要意义,我们注重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加大学习时,采取到乡镇随机参加基层支部党员大会、查看参会人数是否

合乎要求、会议程序是否规范、是否采取票决、是否进行公示等方式,进行规范性督促,确保基层党组织在党员发展程序上依法依规,严格按照“五项制度”标准操作。严格年末检查程序。采取自查、互查、集中检查和下发整改通知书相结合的“三查一整改”方式,全面检查基层单位年度党员发展过程中对“五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主要查看推荐票、公示单、表决票、报告、支部会议记录本等,针对存在的问题,逐条逐项明确在整改通知书上,让有关责任人员签字,限期进行整改,并把整改的情况向组织部进行反馈,保证了检查效果。 三年来,通过推荐制,共推荐积极分子1765多人、发展对象1920多人。通过报告制,基层党委纠正违规党组织数量6起;通过失误责任追究制,被追究的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人员和发展对象数量1人;有16名发展对象因公示反映有问题而被取消了发展资格,4名党员因在预备党员期间表现不好被延长了预备期。 xx年6月24日 第二篇:发展党员工作细化操作程序发展党员工作细化操作程序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教育和考察 1、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 在党外群众中积极开展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广泛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路线、方针、政策,启发、引导他们政治上要求进步,自愿向党组织正式提出书面入党申请。建立申请入党人档案。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对照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经与申请入党人谈话、征求党内外群众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_1_

石河子电大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从严治党,切实保证新党员的数量和质量,使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主动、稳妥地开展工作;必须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加快发展步伐,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必须严格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 第三条 学校党总支统一领导发展党员工作,制订政策和规划,加强监督和指导。各党小组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和在实践中具有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第四条 要特别抓好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和学生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尤其要以极大的热情和极端负责的态度加大在高学历高职称群体优秀中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第五条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严肃党的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于违反党章、党纪的,要严肃查处。 第六条 预备党员的接收和转正,党总支部要认真做好审查工作。 第二章 申请入党 第七条 按照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八条 要求入党的人,必须向本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本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历史、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自己的决心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第九条 党总支在接到入党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书后要建立培养档案。申请人

乡镇发展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发展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xx镇委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各党(总)支部: 为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提升我镇党员整体素质,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按照发展党员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影响我镇稳定健康发展的大事来抓,认真总结前几年发展党员的新创造、新经验,探索建立持续推动发展党员工作创新的长效机制。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建队伍、聚人才,抓基层、打基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革创新、争创一流,努力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全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二、预期目标 1、找准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杜绝发展党员信访案件的发生。 2、完善发展党员“六全程”制度,制定发展党员全程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及实施发展党员公认度测评办法。 3、将新办法、新制度全面运用落实到发展党员工作中去。 4、做好宣传,将新经验,新方法推广至全县贯彻实施。 三、方法步骤

1、开展全面自查。对近三年的发展党员工作做全面检查,看是否符合标准,程序是否规范,材料是否完备。对近年来发展党员信访案件的资料,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查找原因,制定相应措施,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2、实施发展党员全程联名推荐措施。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和确定发展对象时,由党员和群众联名推荐,并在党员和群众代表中进行公认度测评,合格之后方可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3、实施发展党员全程公开措施。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要由党员和群众联名推荐,并现场监票、唱票、计票、公布结果。研究发展党员工作、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党员大会,邀请群众代表“旁听”,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实施发展党员全程公示措施。做到“四公示”,即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将本人表现、培养考察及支部意见等情况以张榜方式公示,每次不少于7天,各党支部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党委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查实的一票否决。进行全程网上监控。经支部大会讨论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将在网上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者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在线学习,学分不低于60分,学习成绩将全程在网上公示。支部大会讨论的拟发展对象也将在e支部上公示后进行基层党支部网上票决,系统自动审核。经党(工)委研究的结果采取网上公示的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5、实施发展党员全程纪实措施。各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发展党员工作时,组织委员携带《发展党员工作全程记实本》列席会议并做好记录。基层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党委派人携带《发展党员工作全程记实本》参会并做好记录,最后上交镇党委统一存档保管。 6、实施发展党员全程审核措施。在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公示、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吸收为预备党员前,镇党委审查各类入党材料。对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吸收为预备党员。对各党支部上报的《入党志愿书》、《培养考察档案》及其他材料统一审核把关,确保材料规范、完善;在将材料上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前,安排组织委员逐人谈话,进一步考察其入党动机及对党的认识。

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

南京工业大学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 为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完善和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高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决定在全校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江苏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为准则,严格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程度,把好党员队伍的“入口”关,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和创造力。 二、基本内涵 发展党员票决制,是指支部党员大会在接收预备党员或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对申请人能否入党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的制度。 三、票决对象 1.拟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2.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四、基本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对票决对象必须一视同仁,确保应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客观、公正地参与票决。 2.逐人票决原则。对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票决对象的,应实行逐人讨论酝酿,逐人进行票决。 3.一人一票原则。对一个票决对象,投票人只投一票,不得多投票,也不得代替其他党员投票;填写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党

支部指定专人按其本人意愿填写;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但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4.唯一意愿原则。票决意见分为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种,投票人应作出唯一意愿。对票决对象表达两种或两种以上意愿的,视为无效票。不表达意愿的视为弃权。党员应慎重使用弃权票。 5.超过半数原则。到会有表决权党员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应尽可能通知全体正式党员参会;“同意”的表决票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同意接收预备党员”或“同意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支部大会决议。 五、基本步骤 (一)会前准备 党支部在组织召开支部大会前,必须准备好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考察和培训情况、政审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情况等相关材料;预备党员转正的,须做好预备党员转正答辩的有关工作(有关规定见《南京工业大学预备党员转正答辩制实施办法》),准备好预备期期间的表现、考察、公示情况等有关材料;同时,准备好表决票、票决情况汇总单、投票箱等。 (二)票决程序 票决开始前,应严格坚持发展党员的有关程序,包括票决对象汇报个人有关情况,入党介绍人、培养联系人、党支部报告票决对象的有关情况,与会党员对票决对象有关情况充分讨论并发表意见等,在此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票决的具体程序为: 1.经支委提名、支部大会表决通过,从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中确定工作人员,其中监票人一名、计票人两名; 2.工作人员清点到会人数;

党员发展工作办法

党员发展工作办法 第一条总则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坚持各项制度,努力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第二条培训教育制度 (一)党组织对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入党申请人,应该及时找其谈话,热情鼓励,积极帮助。 (二)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教育,要有组织,有计划,方法要切实可行,形式要生动活泼,具体方法是: 1、党支部制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个别帮助。 2、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短期班和党内组织的一些有教育意义的活动。 3、党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每季度至少与积极分子谈话一次。 4、要定期给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在实践中锻炼提高。 5、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内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小组推荐,支部大会讨论,认为基本具备党员

条件的,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6、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培训方式可以灵活多样,但务必讲求实效。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试,没有经过培训考试不及格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四)党委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档案。积极分子调出工作时,党委应将其档案转移给调入单位组织,确保培养、考察工作的连续性。 第三条考察写实制度 (一)对入党分子的培养、考察要认真进行写实、记录,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二)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党支部要按季度如实记载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工作情况、思想认识变化过程及其主要表现、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并签名盖章。 (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的填写要严肃认真,不得草率,字迹要求工整,不得随意涂改。 第四条政治审查制度 (一)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党组织要进行政治审查。 (二)政审的主要内容是: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和现实表现。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发展党员工作操作规范

发展党员工作操作规范 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切实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若干具体要求》以及保定市委组织部相关规定,不断提升我校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水平,现结合我校实际,就发展党员工作的五个阶段二十五个程序,制定操作规范如下。 一、申请入党 (一)递交入党申请书 按照入党自愿原则,由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1。申请书内容一般应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向党组织的表态等2,由本人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书写,特殊原因不能自己书写的,由本人签名或按手印。 没有递交入党申请的,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党组织派人谈话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由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书记指派支部成员同申请人谈话。通过谈话了解申请人基本情况,告知其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规定,为他们加入党组织指明努力方向。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三)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3,在入党申请人中推荐拟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选4,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党员大会,下同)研究,最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支部委员会会议情况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 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示5,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申请入党时间和个人主要事迹,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基层党组织电话和学校组织部电话7521314)。 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才可被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 (四)实行“三级建档”管理 对公示中没有发现问题和反映问题已经查清、不影响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报上级党委审查备案。基层党委汇总后,报党委组织部存档,领取《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党支部、基层党委、组织部必须建立发展党员档案,相关材料按时归档。 (五)指定培养联系人 党组织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2、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3、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4、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

苏州市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试行)

苏州市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试行) (2007年6月13日苏组通〔2007〕24号)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扩大党内民主,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为准则,严格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程度,把好党员队伍的“入口”关,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和创造力,为建设和谐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对票决对象必须一视同仁,确保应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客观、公正地参与票决。 2.逐人票决原则。对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票决对象的,应实行逐人讨论酝酿,逐人进行票决。 3.一人一票原则。对一个票决对象,投票人只投一票,不得多投票,也不得代替其他党员投票;填写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党支部指定专人按其本人意愿填写;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表决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但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4.唯一意愿原则。票决意见分为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种,投票人应作出唯一意愿。对票决对象表达两种以上意愿的,视为无效票。不表达意愿的视为弃权。 5.超过半数原则。到会有表决权党员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召开支部大会;“同意”的表决票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同意接收预备党员”或“同意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支部大会决议。 三、票决对象 1.拟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2.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四、基本步骤 (一)准备工作 党支部在组织召开支部大会前,必须准备好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考察和培训情况、政审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情况等相关材料;预备党员转正的必须准备好预备期间的表现考察情况等有关材料;同时,准备好表决票和票决情况汇总票。 (二)票决程序 票决前,坚持发展党员程序,包括票决对象汇报个人有关情况,入党介绍人、考察联系人、党支部报告票决对象的有关情况,与会党员对票决对象有关情况充分讨论并发表意见等。在此基础上,将举手表决改为无记名投票表决。具体程序为:1.支部大会从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中推选工作人员(监票人、计票人,一般不少于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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