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的条件和程序
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无条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如果出现了法定的事由,劳动者无需向用人单位预告 就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由于即时辞职,用人单位在暂时无人顶替辞职者岗位的情况下,会对正常的 生产和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因而,立法只限于试用期内或者在用人单位有过错行为的场合允许即时辞职。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我国《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 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 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宪法赋予我国公民的这一基本权利,就劳动者而言,主 要是通过社会保险实现。根据我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于拒不依法缴纳或延迟缴纳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 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由此可以看出社会保险具有国家强制性,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负责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负有代扣代缴本单位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因此,如果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上述社会保险费,就是对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侵害,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 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了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的几种情况,无效的劳动合已经履行的 额,或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包括劳动者行使一般解除权和行使特别解除权 两种情形。
(一)、劳动者行使一般解除权的条件和程序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劳 动者如要解除劳动合同,除通过与用单位协商一致后解除和依法行使即时解除权外,只要提前30日以书 面形式知用人单位,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本条规定了劳动者的辞职权,同时也规定了劳动者单方解 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劳动者行使一般解除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但必须提前 30日通知用人单位,以使用人单位进行必要的准备,避免影响其生产和经营,且应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 向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单独赋予劳动者一方履行提前30天预告通知程序即可无条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所体现的立法意义 在于: 第一,保障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者地位的劳动者,使劳动者享有充分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现代劳动立 法的理念是保护劳动者,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者地位,确保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权益实现与人 格独立是现代劳动法的立法宗旨和价值取向。劳动法的发展史和工人阶级斗争,都可以充分印证劳动法 保护劳工的正义追求。《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不仅是劳动自由的法律保障,更是劳动者根据人格独 立和意志自由的法律表现。 第二、有利于劳动者根据自身的能力、特长、志趣爱好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职业,充分发挥劳动者自身 潜能,从而有利于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必须要求不但优 化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劳动法将其作为一个重要调整目标来规范。如果立法赋予劳动者享有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自由,就会促使劳动者积极主动地不但调整劳动力资源的组合方式,不但优化劳动力 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改善。
规章制度的这14个常见规定,均无法律效力

规章制度的这14个常见规定,均无法律效力以下是规章制度中常见的、对员工不利的规定,不过这些都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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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正后缴纳五险一金只要入职,即建立了劳动关系,有劳动关系就需缴纳五险一金。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离职工资,待用人单位统一发放工资时再结清《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不过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规定,有些地方规定此情形属于违法,有些地方则规定可以根据约定,如已有约定则可以。
)三、离职的经济补偿待用人单位统一发放工资时支付《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四、违反操作规程发生工伤概不负责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而工伤的认定适用无过错原则,意为不问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原则,即不论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都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非能够证明系自残、自杀,以及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醉酒、吸毒导致伤亡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雇工合同“工伤概不负责”是否有效的批复》虽已失效,但也有参考意义“经研究认为,对劳动者实行劳动保护,在我国宪法中已有明文规定,这是劳动者所享有的权利。
张学珍、徐广秋身为雇主,对雇员理应依法给予劳动保护,但他们却在招工登记表中注明“工伤概不负责”。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摘要:一、介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的概念和作用二、讲解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的办理流程三、说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的法律效力及注意事项四、总结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的重要性正文: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由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用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保障自己权益的重要证明文件。
一、介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的概念和作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不仅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也是劳动者在重新就业时的必备材料。
在劳动者求职时,新用人单位通常要求劳动者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以了解劳动者的就业经历。
此外,在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等事务时,也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作为相关手续的凭证。
二、讲解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的办理流程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的办理流程相对简单。
一般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的要求。
用人单位在核实相关信息后,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
在办理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等相关材料。
三、说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的法律效力及注意事项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具有法律效力,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有约束力。
劳动者持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可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则是履行法定义务的表现。
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时,劳动者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应当由用人单位出具,以确保证明的真实性。
2.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应当包含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时间和双方签字等信息。
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应当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办理相关手续时使用。
四、总结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的重要性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凭证,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中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法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号)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中止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若违反法的规定将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因解除的原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弯叶中止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中止;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不仅仅就中止劳动合同本身达成一致一致,还应对一方或者双方明确提出的中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协商一致,比如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明确提出的激进商业秘密和补偿一定的培训费用,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明确提出的中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条件,只有双方对这些附加条件也达成一致一致的前提下,才就是劳动合同的弯叶中止。
当然,如果双方对中止劳动合同均未明确提出任何条件,也就不存有就条件达成一致一致的问题。
(二)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过失性辞退形式。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及时中止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轻微违背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 预告辞退的许可性条件:预告辞退是指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预告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提前终止权利义务关系。
"预告"是指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用人单位也可以发向劳动者支付与预告期间相等的补偿费的形式,取代预告通知。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4篇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4篇篇1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一种劳动关系合同,规定了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在一定条件下,雇主或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应遵守合同的解除程序和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要遵循法律规定和双方协议,以避免造成纠纷。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1. 协商解除:雇主和劳动者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进行协商,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签订解除协议。
2. 单方解除:根据《劳动法》规定,有以下情况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经济性裁员:企业出现严重经济困难,确需裁减人员时,应提前告知受影响的劳动者,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2)违法违纪: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擅自离职或严重失职,雇主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劳动者健康状况:劳动者因疾病或其他身体原因无法继续从事原工作,可与雇主协商解除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1. 协商:双方应当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确定解除的原因、时间、经济补偿等事项,并签订解除协议。
2.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书面通知对方,明确解除的原因和时间,确保双方都有时间准备。
3. 履行经济补偿:根据双方协商的解除协议,雇主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给劳动者,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存档备案:解除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当保留解除通知、解除协议等文件,作为备案和证明。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1. 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依法履行解除程序,避免违法或引起纠纷。
2.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尊重双方意见,通过协商解决问题,确保双方权益。
3. 维护劳动者权益:解除劳动合同时,雇主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支付经济补偿等。
4. 合同履行:解除劳动合同后,双方应当履行解除协议中的约定,确保解除合同的有效性。
总之,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中的一种解决方式,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和双方协议,避免引发纠纷和矛盾。
双方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要保持理性、公平、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解除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双方约定,其中规定了职工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工作报酬等方面的内容,同时也规定了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能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导致职工权益受到损害。
为了保护职工的权益,国家制定了一系列赔偿标准。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一、劳动合同期限到达当劳动合同期限到达时,用人单位可以进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向职工支付任何赔偿金。
但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职工。
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如果职工因为违反了规定和劳动纪律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进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针对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将证据提供给职工,并书面通知职工。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三、职工在试用期内在职工试用期内,如果用人单位认为职工的工作能力不符合公司要求,可以进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天通知职工,并与职工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还应当向职工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四、胁迫、欺诈如果用人单位用强制、胁迫或者欺诈手段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要求对该劳动合同进行注销。
用人单位应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注销劳动合同,并向职工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总之,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具有双方约定的法律效力,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会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尽量减少职工的损失。
同时,在劳动合同签订时,职工也应当认真阅读、了解相关条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终止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是劳动关系的常见法律行为。
在我国,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法律规定、条件和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劳动合同的变更1. 劳动合同变更的概念劳动合同变更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
劳动合同变更不包括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2.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1)双方自愿。
劳动合同变更必须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变更劳动合同。
(2)合法性。
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公平性。
劳动合同变更应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 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1)双方协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变更事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3)备案。
用人单位应当将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1. 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单方或者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2.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1)双方协商一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单方解除。
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有法定解除事由时,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 劳动合同解除的程序(1)通知对方。
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应当提前通知对方,通知期限根据劳动合同的履行期限和解除事由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2)办理手续。
双方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3)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的工龄和工资水平,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的终止1. 劳动合同终止的概念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自然消失。
劳动合同的解除形态分析

劳动合同的解除形态分析一、引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是双方权益的法律保障。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主、客观原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现象时有发生。
掌握劳动合同的解除形态,有利于正确处理劳动关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本文将对劳动合同的解除形态进行分析,以期为劳动合同的管理提供参考。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形态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形态主要包括双方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和经济性裁员。
以下对各种解除形态进行详细分析:1. 双方协商解除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通过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程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
在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若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若是由劳动者提出,则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而定。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优点在于,可以充分尊重双方的意愿,灵活处理劳动关系,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2.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况下,无需征求用人单位同意,即可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两种情形:(1)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预告解除的情况下,劳动者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
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即时解除的情况下,劳动者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优点在于,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市场的秩序。
3.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况下,无需征求劳动者的同意,即可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两种情形:(1)过错性辞退: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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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文档简介: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的内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约定的。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并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应认真履行。
如果一方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否则,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无效的。
劳动合同变更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对变更的内容签订书面协议。
【案例】:钱雯是北京某名牌大学毕业生,原是北京某中央企业国际贸易部的经理,与公司签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合同的变更,需要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
这是因为钱雯是国际贸易专业毕业,不希望做与专业无关的工作,公司为了留住她,答应了这些条件。
这也是她签订劳动合同的初衷。
一年以后,公司换了总经理。
出于工作的需要,新老总准备调钱雯去别的部门做经理,钱雯不同意,拿出合同来与公司争辩,要求恢复原工作岗位,被新老总拒绝,以这是总经理的权限不需要经得他本人的同意,并告诉钱雯要么以单位利益为重,服从单位的安排;要么走人。
钱雯特咨询律师:未经本人同意,用人单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吗?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评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的内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约定的。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并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2.更多交流尽在HR 法务沙龙QQ 群:173265467)
都应认真履行。
如果一方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否则,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无效的。
劳动合同变更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对变更的内容签订书面协议。
本案中,公司在没有取得钱雯同意的前提下,擅自调动钱雯的工作岗位,使劳动合同发生了变更,并且公司的行为事后(3.更多信息请关注义贤微博,@义贤律师事务所)也没有得到钱雯的同意,因此其行为是不合法的,并且也违反了公司与钱雯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有关约定,因此,公司的行为是违法、违约行为。
【新法新规】:新的《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基本保留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只是对于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家点评】:1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以为自己有
自主经营权和用工权,便觉得自己有权对(4.以上内容由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提供,更多信息可关注义贤新浪博客:/u/2749102171)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做出适当变更,其实这是一种很错误的理解,劳动合同变更必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或者在一定特殊情况下,变更才有效力,否则,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是无效的。
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 年7 月5 日)
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劳动合同法》(2007 年6 月29 日)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3、《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2002.2.1)
第四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超过法定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期限,或者按照非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二十五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继承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的,应当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名称。
第二十八条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其相关内容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以书面形式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4、《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六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一)双方协商同意的;
(二)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经修改的;
(三)企业合并、停产、转产或依法宣告破产的;
(四)因工致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应在15日内作出答复。
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变更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