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定稿版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简洁范本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简洁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小区的所有业主和住户。
第三条物业服务收费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用、保洁费用、绿化费用、安保费用等。
第四条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原则是公开、公正、透明、合理。
第五条小区业主有义务按时支付物业服务收费。
第六条物业公司要向业主提供服务并按照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第七条业主和住户享有监督物业服务收费的权利,并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提供收费明细。
第八条物业公司有义务配合业主委员会对物业服务收费向业主做出解释。
第九条物业公司应当将物业服务收费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保洁、绿化、安保等事项,并进行及时公示。
第十条物业公司要保障业主和住户不受不合理的物业服务收费。
第二章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第十一条物业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1.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和保养;2.公共区域的清洁和卫生管理;3.绿化景观维护和景观照明;4.小区安全和消防设施维护;5.小区门禁、巡逻和安保工作。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由物业公司提出,并经过业主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公示于小区公告栏及物业公司网站。
第十四条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合理制定。
第三章缴纳方式及期限第十五条物业服务收费按月缴纳,业主负责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七条物业服务费用的缴纳期限为每月的5日至15日之间,逾期将产生滞纳金。
第十八条业主若长期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公司有权采取限制使用公共设施、限制进入小区等措施,并保留采取法律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四章监督与投诉第十九条业主和住户有权对物业服务收费进行监督,并有权向物业公司提出收费核查和申诉。
第二十条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业主投诉处理制度,并及时处理收到的投诉。
第二十一条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报告物业服务收费情况,并接受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业主委员会有权对物业公司收费情况进行审查,对异常收费行为进行纠正。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制度(三篇)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维护小区良好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所有业主和物业服务提供方。
第三条物业服务收费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便民原则。
第二章收费项目及标准第四条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基础物业管理费:用于小区公共区域的日常维护、保洁、绿化等工作。
2、物业安全管理费:用于小区安全设施的维护、巡查、保障等工作。
3、公共设施维护费:用于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等工作。
4、车辆管理费:用于小区车辆进出管理、停车场维护等工作。
5、环境卫生费:用于小区环境卫生的清扫、垃圾清运等工作。
6、绿化保护费:用于小区绿化植物的养护、维护等工作。
7、开放区域管理费:用于小区公共区域的开放、管理等工作。
8、装修使用费:用于业主进行装修时,对小区公共设施的使用、损坏等工作。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经过小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并在每年年初通过适当渠道向业主公示。
第三章收费管理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委托给专业的第三方机构,由其负责收费和管理。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应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业主可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窗口缴纳物业费。
第八条业主缴纳物业服务费应凭有效身份证件和产权证明,根据实际面积或套内面积计算缴费金额。
第九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及时、准确、透明。
业主可以随时查询自己的缴费记录和明细。
第四章优惠与减免第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有合理的优惠和减免政策,包括但不限于:1、老年人、残疾人可享受一定比例的减免;2、临时停车者可享受临时停车减免;3、积极向小区提供志愿服务的业主可享受一定比例的减免;4、敬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减免。
第十一条优惠和减免政策应经过小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并在每年年初通过适当渠道向业主公示。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对于拒不缴纳物业服务费或拖欠服务费的业主,物业公司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书面催缴通知;2、限期缴纳通知并责令限期缴纳;3、停止提供相关物业服务;4、向有关部门申请强制执行。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制度范本(3篇)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社会发展的进步,物业服务管理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
为了保证物业服务的高效、规范和公平,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收费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对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概述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制度是指针对物业服务费、停车费、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收取和管理规定,旨在保证物业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
三、物业服务收费的原则1. 公平原则: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公开、公正、公平,确保每个业主按照公共资源的实际使用情况支付相应费用。
2. 透明原则:物业服务收费应当事先告知业主,并明确收费标准、收费项目,确保费用的透明度。
3. 合理原则: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合理,遵循市场原则,不得设置不合理的收费项目或规定过高的收费标准。
4. 协商原则: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经过业主大会或物业委员会的讨论,并征得大多数业主的同意。
四、物业服务收费项目1. 物业管理费:包括基础管理费、公共维修费、绿化费等,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的运营和维护物业设施设备。
2. 停车费:用于小区内停车场的维护和管理。
3. 维修基金: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和更新。
五、物业服务收费的程序1. 收费通知:物业公司应提前向业主发送收费通知书,明确收费标准、收费周期和缴费方式。
2. 缴费时间:业主在收到收费通知后的指定时间内缴纳物业服务费,逾期未缴纳的将按照规定进行滞纳金的处罚。
3. 缴费方式:业主可以选择线上支付或线下缴费,为提高便利性和效率,物业公司应提供多种缴费方式供选择。
4. 发票开具:物业公司应及时开具缴费发票,并交给业主,确保缴费记录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5. 费用监督:物业公司应及时公示收取物业费的台账和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监督和质疑。
六、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1. 费用核算:物业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费用核算制度,确保收入和支出的准确记录和分析。
2. 财务审计: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通过第三方机构对财务状况进行审查,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正规范本(通用版)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以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收费透明度。
本文将详细阐述物业服务收费的种类、计费方法和收费标准,并说明收费管理的要求和流程。
2. 物业服务收费种类物业服务收费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几类:•物业管理费:用于维护小区公共设施、绿化、保洁等日常管理工作。
•保安费:用于维护小区安全和秩序,包括门禁管理、巡逻等。
•清洁费:用于小区楼栋、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费用。
•绿化费:用于小区绿化植物养护和花坛管理等费用。
•水电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收取,用于维护小区水、电设施及相关设备的使用费用。
3. 物业服务收费计费方法物业服务收费的计费方法主要有几种:•按套内建筑面积比例计费:根据业主的住房面积,按比例确定收费金额。
•按物业管理服务等级计费:不同的服务等级对应不同的收费标准,业主可以根据需求选择适合的服务等级。
•按使用量计费:水电费等费用可以根据实际使用量进行计费。
4.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根据当地市场行情、物业服务质量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定,同时要确保收费合理合法。
具体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以小区业主大会或业委会的决议为准,并及时向业主公示。
5.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要求为保证物业服务收费的公正、透明和规范,需要满足要求:•收费公示:物业公司应当向业主公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周期等信息,并定期更新公示内容。
•收费通知:物业公司应提前将收费通知发送给业主,明确收费金额、收费周期和缴费方式等信息。
•缴费方式多样化:为方便业主缴费,物业公司应提供线上和线下多种缴费方式,如、、银行转账等。
•收费监督:业主有权对物业服务收费进行监督,物业公司应接受业主的咨询和投诉,并及时解决问题。
6.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流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流程应包括几个环节:1.收费项目确认:由物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并经过小区业主大会或业委会的批准。
2.收费公示:物业公司向业主公示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周期等信息,并定期更新公示内容。
物业管理费收取规定范文(3篇)

物业管理费收取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物业管理,保障业主权益,促进住宅小区的和谐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物业管理费是指小区内的业主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费用,用于小区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修。
第三条物业管理费由小区业主依据本规定及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通过的方案确定,并在小区内公示并告知全体业主。
第四条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原则是公平、合理、透明,费用必须用于小区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支出。
第五条物业管理费由小区集成服务公司或由小区业主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负责收取和管理。
第六条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应根据小区的具体情况确定,并在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上进行讨论和决定。
第二章收费标准第七条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小区内的住宅面积、公共设施的数量和质量以及维修管理费用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物业管理费可以采取固定金额、按住宅面积比例或按照其他相关规定确定。
第九条对于新建小区,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应当参照当地相关政策和市场价格,并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十条对于已建小区,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执行。
第三章缴纳方式第十一条业主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将物业管理费支付至指定的收款账户。
第十二条业主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一年或半年的物业管理费,也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按月或按季度缴纳。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方式可以采取线上缴费、线下缴费、银行转账等多种方式,以方便业主缴纳。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费应当及时公示,告知全体业主缴费时间、方式和金额,并提供缴费的发票或收据。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五条物业管理费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可以用于小区日常维护、保洁、绿化、保安、消防安全等费用。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费可以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修,包括公园、游泳池、健身房、道路、电梯等设施的建设和维修费用。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费的使用应当经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讨论和决定,并及时向全体业主公示。
物业服务收费制度细则范本

物业服务收费制度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二章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第四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并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服务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第五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制度,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周期等,并告知业主。
第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和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增加收费项目。
第七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提供收费明细,业主有权查询和监督物业服务收费情况。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物业服务收费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应当开具合法的收费凭证。
收费凭证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收费时间等内容。
第九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合理使用收费资金,保证收费资金的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收费资金。
第十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收费争议处理机制,对于业主的投诉和质疑,应当及时予以回应和处理。
第三章违规行为的处理第十一条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细则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一)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二)擅自增加物业服务收费项目的;(三)其他违反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行为。
物业管理费收取规定模版

物业管理费收取规定模版一、总则1.1 本规定是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工作,保障业主权益,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的管理办法。
1.2 物业管理费是指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费用,用于维护、管理和改善小区的公共设施和服务。
1.3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必须合法、公平、公正、透明,并且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二、费用项目及标准2.1 物业管理费的费用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保安人员工资、环境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公共设施维护费用等。
2.2 物业管理费的标准应当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合理确定,并经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收费方式3.1 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方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定期收费、季度收费、年度收费等合理方式,并应当向业主公示并征得其同意。
3.2 物业管理费的收费应当提前通知业主,并明确收费的时间、方式和账号,确保业主了解并能够按时支付。
3.3 物业管理费的收费应当提供发票,并保留相关收费记录和凭证,以备核查。
四、费用使用4.1 物业管理费应当专款专用,用于维护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和绿化养护等公共服务。
4.2 物业管理费的使用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相关业主的监督,并定期向业主公布费用使用情况。
4.3 物业管理费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法违规使用或挪用。
五、费用调整5.1 物业管理费的调整应当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和服务质量的变化来确定,需征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5.2 物业管理费的调整应当提前通知业主,公示调整的原因、依据和调整后的费用标准,并征得业主的意见或同意。
5.3 物业管理费的调整应当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确保调整合法合规。
六、费用监督6.1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接受相关业主的监督,及时回应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并改进服务质量。
6.2 物业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应当向业主公开,接受业主的监督和查账。
小区物业收费规章制度模版

小区物业收费规章制度模版一、收费原则:1.1. 公平合理原则:小区物业收费应公平合理,根据业务性质和实际工作量进行合理收费,不得歧视或偏袒任何业主。
1.2. 费用明细原则:小区物业收费应明细列示各项费用,确保收费合理性和透明度。
1.3. 费用公示原则:小区物业收费应提前公示,确保业主知情权和监督权。
1.4. 费用调整原则:小区物业收费如有调整,应提前通知业主,并通过业主大会决定。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2.1. 物业管理费:根据小区面积定期收取,按每平方米每月不超过X元的标准执行。
2.2. 公共维护基金:用于小区公共设施和绿化的维修和保养费用。
根据小区面积定期收取,按每平方米每月不超过X元的标准执行。
2.3. 清洁费:用于小区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洁和卫生费用。
根据小区面积定期收取,按每平方米每月不超过X元的标准执行。
2.4. 绿化管理费:用于小区绿化维护和植物更新费用。
根据小区面积定期收取,按每平方米每月不超过X元的标准执行。
2.5. 安保费:用于小区安保人员工资和安全设备维护费用。
根据小区面积定期收取,按每平方米每月不超过X元的标准执行。
三、收费管理:3.1. 通知收费:小区物业公司应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收费标准、期限和支付方式。
3.2. 缴费期限:业主应按时缴纳物业费用,如逾期一周以上未缴费的,物业公司有权采取措施催缴。
3.3. 缴费方式:业主可以选择银行转账、现金支付、支付宝等方式缴费。
物业公司应提供多种缴费方式,方便业主缴费。
3.4. 缴费凭证:物业公司应为业主提供缴费凭证,并保留缴费记录。
四、费用使用:4.1. 物业管理费用:用于物业公司日常运营费用,包括人工工资、办公费用、设备维修等。
4.2. 公共维护基金:用于小区公共设施和绿化的维修和保养费用。
4.3. 清洁费用:用于小区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洁和卫生费用。
4.4. 绿化管理费用:用于小区绿化维护和植物更新费用。
4.5. 安保费:用于小区安保人员工资和安全设备维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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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四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
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着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第九条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第十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
第十一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第十二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收费采取酬金制方式,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第十五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第十六条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十八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企业已接受委托实施物业服务并相应收取服务费用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重复收取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服务收费由双方约定。
第二十一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督。
物业管理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印发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费[1996]266号)同时废止。
(编辑:乔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