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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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等级划分标准

危房等级划分标准

危房等级划分标准危房是指因建筑结构、建筑材料、自然灾害等原因,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和财产造成危害的房屋。

为了科学、合理地对危房进行划分,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危房等级划分标准,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和治理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首先,危房等级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建筑结构的稳定性,建筑结构的稳定性是划分危房等级的重要指标之一。

一般来说,建筑结构受损程度越严重,危房等级越高。

例如,墙体倾斜、柱子开裂、梁柱连接处出现裂缝等情况,都会导致建筑结构的不稳定,从而被划分为危房。

二、建筑材料的质量,建筑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房屋的安全性。

如果房屋使用的建筑材料质量不合格,容易导致房屋出现裂缝、变形等现象,从而被划分为危房。

三、自然灾害影响,自然灾害是导致危房的重要原因之一。

例如,地震、洪水、风灾等自然灾害对房屋的影响,都会直接影响危房的等级划分。

四、其他安全隐患,除了以上几点,还有一些其他安全隐患也会影响危房的等级划分,例如房屋周围环境的安全性、房屋使用年限等。

在实际工作中,危房等级划分一般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危房、二级危房和三级危房。

一级危房是指建筑结构严重受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需要立即进行维修和加固的房屋。

这类房屋一般会出现严重的倾斜、裂缝、墙体脱落等情况,如果不及时处理,可能会发生倒塌等严重事故。

二级危房是指建筑结构受损程度较轻,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需要及时进行维修和加固的房屋。

这类房屋一般会出现轻度的倾斜、裂缝、墙体开裂等情况,如果不及时处理,可能会对居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一定的危害。

三级危房是指建筑结构受损程度较轻,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的房屋。

这类房屋一般会出现轻微的裂缝、墙体渗水等情况,如果及时进行维护,可以保证居民的生活安全。

总的来说,危房等级划分标准是为了科学、合理地对危房进行分类和管理,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和治理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能够严格执行危房等级划分标准,加强对危房的监测和管理,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房屋危险性鉴定标准

房屋危险性鉴定标准

房屋危险性鉴定标准房屋危险性鉴定是指对房屋结构、材料、设备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以确定房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房屋危险性鉴定标准是保障房屋安全的重要依据,也是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下面将从房屋结构、材料、设备三个方面介绍房屋危险性鉴定的标准。

一、房屋结构。

1. 房屋结构的稳定性,包括房屋的基础、墙体、梁柱等结构部分的稳定性,是否存在倾斜、开裂、变形等现象。

2. 房屋承重能力,房屋承重能力是指房屋结构能够承受的荷载大小,包括自身重量、风荷载、雪荷载等。

房屋承重能力不足会导致房屋倒塌、结构破坏等安全隐患。

3. 房屋结构的材料质量,房屋结构所使用的材料质量直接影响到房屋的安全性,包括混凝土、钢材、砖瓦等材料的质量。

二、房屋材料。

1. 房屋外墙材料,外墙材料的防水、保温、耐久性是评定房屋危险性的重要指标,如外墙破损、渗水等情况会导致房屋结构受损。

2. 房屋屋顶材料,屋顶材料的防水、抗风、抗震能力是评定房屋危险性的重要指标,如屋顶渗水、风吹漏等情况会影响房屋的安全性。

3. 房屋地板材料,地板材料的承重、防潮、防火性能是评定房屋危险性的重要指标,如地板变形、发霉等情况会影响房屋的使用安全性。

三、房屋设备。

1. 电气设备,房屋的电气设备包括配电箱、电线、插座等,电气设备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漏电、短路等情况会引发火灾。

2. 水暖设备,房屋的水暖设备包括水管、水龙头、热水器等,水暖设备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用水安全,如漏水、爆管等情况会造成水灾。

3. 燃气设备,房屋的燃气设备包括燃气灶具、燃气管道等,燃气设备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用气安全,如燃气泄漏、燃气管道老化等情况会造成燃气事故。

综上所述,房屋危险性鉴定标准涉及房屋结构、材料、设备等多个方面,只有对房屋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才能确保房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因此,房屋危险性鉴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abcd级危房鉴定标准

abcd级危房鉴定标准

abcd级危房鉴定标准
一、房屋结构类型鉴定
根据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施工工艺等因素,对房屋的结构类型进行鉴定,以确定房屋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

二、房屋外观损坏程度鉴定
检查房屋的外观,包括墙体、屋顶、门窗等部位是否有损坏或老化现象,以及房屋的维护状况,以评估房屋的使用状态。

三、房屋危险程度鉴定
根据房屋的结构类型和外观损坏程度,对房屋的危险程度进行评估,分为A级(安全)、B级(较安全)、C级(一般危险)、D级(严重危险)四个等级。

四、房屋构件耐久性评估
对房屋的主要构件进行耐久性评估,包括墙体、屋顶、楼板、柱子等,以确定这些构件是否能够满足房屋的安全使用要求。

五、房屋结构安全性评估
根据房屋结构类型、外观损坏程度、危险程度和构件耐久性评估结果,对房屋的结构安全性进行评估,以确定房屋是否能够安全使用。

六、房屋改造可行性评估
对需要进行改造的房屋进行评估,包括改造方案、施工难度、预算等方面,以确定改造工程是否可行。

七、房屋抗震性能评估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对房屋的抗震性能进行评估,以确定房屋在地震等自然灾害下的安全性能。

八、房屋使用功能评估
根据房屋的使用历史和用途,对房屋的使用功能进行评估,以确定房屋是否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九、房屋综合评估
根据以上各项评估结果,对房屋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房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使用寿命等性能指标。

根据评估结果,可以提出相应的维修或改造建议,以确保房屋的安全使用。

2023危险房屋评估标准

2023危险房屋评估标准

2023危险房屋评估标准
一、结构安全性评估
1.检查房屋结构是否稳定,有无倾斜、裂缝、变形等现象。

2.评估房屋的承重能力,包括梁、柱、墙体等关键部位的承载能力。

3.检查房屋的地基是否稳固,有无沉降、开裂等现象。

4.评估房屋的结构安全性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电气安全性评估
1.检查房屋内的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包括电线、插座、开关等。

2.检查房屋的接地系统是否完善,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3.检查房屋的电气线路是否老化,有无短路、漏电等现象。

4.评估房屋的电气安全性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火灾安全性评估
1.检查房屋内的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烟雾探测器等。

2.检查房屋内的电器线路是否符合防火要求,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3.检查房屋的逃生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等现象。

4.评估房屋的火灾安全性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四、水管及卫生设施安全性评估
1.检查房屋内的水管系统是否完好,包括阀门、管道、水龙头等。

2.检查房屋的卫生设施是否干净、整洁,有无漏水、渗水等现象。

3.检查房屋的排水系统是否畅通,防止污水滞留等问题。

4.评估房屋的水管及卫生设施安全性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五、危房鉴定标准
1.结构严重损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2.电气线路严重老化,存在火灾隐患。

3.水管及卫生设施严重损坏,影响居住安全。

4.存在其他重大安全隐患。

根据以上评估标准,对危险房屋进行评估,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分进行详细记录和报告,为后续的危房改造或拆除提供科学依据。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结构状况:房屋结构老化、室内地面破裂、动火造成的结构
损坏等会造成房屋存在潜在危险。

2.设施状况:日常使用的家具、设备、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存在违章设置和损坏情况,以及是否存在电器短路故障等。

3.环境状况:有无放射性物质、有无辐射源或者气体超标等危
险污染,以及房屋周边环境是否安全。

4.建筑材料状况:房屋的墙面、地面、阳台、屋顶及其他建筑
材料是否存在损坏,是否受潮、受污染等特殊情况。

这四个方面应该综合考虑,彻底检查并对照当地的一般质量要求,以此来有效的鉴定一个房屋是否适合实际使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危险因素。

危险房屋安全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安全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安全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安全鉴定的标准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结构安全:房屋的结构要能够承受正常使用和自然灾害的力量,如地震、风暴等。

需要检查墙壁、楼梯、地基等是否存在裂缝、松动或其他结构问题。

2. 电气安全:要求房屋的电气系统符合相关的法规和标准,电线电缆应正常接地、无老化、破损或暴露。

插座和开关应安装正确、使用方便,并且没有电流漏电的情况。

3. 消防安全:房屋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包括灭火器和烟雾报警器的设施、疏散通道的设置和标识等。

同时,需要检查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如明火烧烤设施、易燃物品存放不当等。

4. 通风和通气安全:房屋内应有足够的通风和通气系统,确保空气质量良好,没有潮湿、发霉或异味等问题。

5. 水电设施安全:水、气、热等管道设施的安装要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没有渗漏、堵塞或损坏的情况。

水龙头、淋浴等设备应正常使用,没有漏水或水压异常等问题。

6.危险品存放安全:如果房屋存放危险品,如化学品、易燃物品等,则需要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设施和设备应符合标准,避免引发事故。

以上仅是一些常见的危险房屋安全鉴定标准,具体还需要根据当地法规和规范进行评估。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6.09.01•【文号】•【施行日期】1986.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的通知》(发布日期:2000年3月1日实施日期:2000年3月1日)废止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一九八六年九月一日CJ13-86发布)1引言1.1为确保住用安全,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特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

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可参考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

1.3本标准提及的构件,是指承重构件;提及的结构,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1.4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提及的结构,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1.5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2危险构件鉴定2.1危险构件是指构件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2.2构件单位2.2.1基础a.独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单位;b.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c.满堂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单位。

2.2.2墙以一层高、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单位;2.2.3柱以一层高、一根为单位;2.2.4梁、搁栅、檩条等以一个跨度、一根为单位;2.2.5预制板以块、捣制板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2.2.6屋架以一榀为单位。

2.3地基、基础2.3.1地基因滑移,或因承载力严重不足,或因其他特殊地质原因,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2.3.2地基因毗邻建筑增大荷载,或因自身局部加层增大荷载,或因其他人为因素,导致不均匀沉聊,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危险房屋检测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检测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检测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检测鉴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筑物的基本信息,包括建筑物名称、用途、建筑年代、建筑面积等。

2. 建筑物的主要构件,包括房屋结构、墙体、屋顶、地基等。

3. 建筑物的使用状况,包括建筑物是否有使用证明、是否存在破坏等情况。

4. 建筑物的病害检测,包括结构病害、装修病害、防水病害等。

5. 建筑物的结构安全评估,包括承载力评估、稳定性评估、抗震评估等。

6. 危房的级别鉴定,根据《城市房屋安全评估与防灾减灾技术规范》中的相关标准进行判定。

《危险房屋检测鉴定标准》按A、B、C、D,4个级别对房屋的危险性进行评估。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按完好房、基本完好房、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4个级别对房屋完损程度进行评估。

此外,危房鉴定机构须到所在地的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处委托鉴定,有关人员将按照预约上门巡查。

并不是说就是一个特定的部门鉴定,可以从事相关鉴定的单位不止一家,实务中发生此类问题一般都是诉讼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多信息,建议查阅《危险房屋检测鉴定标准》原文件第四章“鉴定评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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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房屋鉴定标准1 引言1.1 为确保住用安全,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特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

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可参考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

1.3 本标准提及的构件,是指承重构件;提及的结构,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1.4 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

1.5 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2 危险构件鉴定2.1 危险构件是指构件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2.2 构件单位2.2.1 基础a.独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单位;b.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单面长度为单位;c.满堂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2.2.2 墙以一层高、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单位;2.2.3 柱以一层高、一根为单位;2.2.4 梁、搁栅、檩条等以一个跨度、一根为单位。

2.2.5预制板以块、捣制板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2.2.6 屋架以一榀为单位。

2.3 地基、基础2.3.1地基因滑移,或因承载力严重不足,或因其他特殊地质原因,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2.3.2 地基因毗邻建筑增大荷载,或因自身局部加层增大荷载,或因其他人为因素,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2.3.3 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2.4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2.4.1 柱、墙2.4.1.1柱产生裂缝,保护层部分剥落,主筋外露;或一侧产生明显的水平裂缝,另一侧混凝土被压碎,主筋外露;或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

2.4.1.2墙中间部位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或伴有保护层剥落。

2.4.1.3柱、墙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高度的1/100。

2.4.1.4 柱、墙混凝土酥裂、碳化、起鼓,其破坏面超过全面积的1/3,且主筋外露,锈蚀严重,截面减少。

2.4.2 梁、板2.4.2.1 单梁、连续梁跨中部位,底面产生横断裂缝,其一侧向上延伸达梁高的2/3以上;或其上面产生多条明显的水平裂缝,上边缘保护层剥落,下面伴有竖向裂缝;或连续梁在支座附近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在支座与集中荷载部位之间产生明显的水平裂缝或斜裂缝。

2.4.2.2 框架梁在固定端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斜裂缝,或产生交叉裂缝。

2.4.2.3 简支梁、连续梁端部产生明显的斜裂缝,挑梁根部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斜裂缝。

2.4.2.4 捣制板上面周边产生裂缝,或下面产生交叉裂缝。

2.4.2.5 预制板下面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

2.4.2.6各种梁、板产生超过跨度1/150的挠度,且受拉区的裂缝宽度大于1mm。

2.4.2.7 各类板保护层剥落,半数以上主筋外露,严重锈蚀,截面减少。

2.4.2.8 预应力预制板产生竖向通裂缝;或端头混凝土松散露筋,其长度达主筋的100以上的。

2.4.3 屋架2.4.3.1 产生超过跨度1/150的挠度,且下弦产生裂缝大于1mm竖向裂缝。

2.4.3.2 支撑系统失效导致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屋架高度的2/100。

2.4.3.3 保护层剥落,主筋多处外露、锈蚀。

2.4.3.4 端节点连接松动,且有明显裂缝。

2.5 砌体结构构件2.5.1 墙2.5.1.1 墙体产生缝长超过层高的1/2、缝宽大于2cm的竖向裂缝,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

2.5.1.2 梁支座下的墙体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

2.5.1.3 门窗洞口或窗间墙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或竖向裂缝或水平裂缝。

2.5.1.4 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5/10 0(三层以上,超过总高的0.7/100),或相邻墙体连接处断裂成通缝。

2.5.1.5 风化、剥落,砂浆粉化,导致墙面及有效截面削弱达1/4以上(平均达1/3以上)。

2.5.2 柱2.5.2.1 柱身产生水平裂缝,或产生竖向贯通裂缝,其缝长超过柱高的1/2。

2.5.2.2 梁支座下面的柱体产生多条竖向裂缝。

2.5.2.3 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2/100(三层以上,超过总高的0.5/100)。

2.5.2.4 风化、削落,砂浆粉化,导致有效截面削弱达1/5以上(平房达1/4以上)。

2.5.3 过梁、拱2.5.3.1 过梁中部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端部产生明显的斜裂缝;或支承过梁的墙体产生水平裂缝;或产生明显的弯曲、下沉变形。

2.5.3.2筒拱、扁壳、波形筒拱,拱顶母线产生裂缝;或拱曲明显变形;或拱脚明显位移;或拱体拉杆松动,或锈蚀严重,截面减少。

2.6 木结构构件2.6.1 柱2.6.1.1 柱顶撕裂、榫眼劈裂,柱身断裂。

2.6.1.2 因腐朽变质,使有效截面减少,柱脚达1/2以上,柱的其他部位达1/4以上。

2.6.1.3 蛀蚀严重,敲击有空鼓声。

2.6.1.4 明显弯曲,曲背产生水平裂缝。

2.6.2 梁、搁栅、檩条2.6.2.1 中部断裂;或产生明显的斜裂缝;或产生水平裂缝,其长度与深度分别超过构件跨度与构件高度的1/3。

2.6.2.2梁产生超过跨度1/120的挠度,搁栅、檩条产生高度1/100的挠度。

2.6.2.3 因腐朽变质,使有效截面减少达1/5以上。

2.6.2.4 蛀蚀严重,敲击有空鼓声。

2.6.2.5榫头断裂,支座松脱。

2.6.3屋架2.6.3.1 支撑系统松动失稳,过度变形,导致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屋架高度的4/100。

2.6.3.2上、下弦杆断裂;或产生明显的斜裂缝;或产生明显的弯曲变形。

2.6.3.3 上、下弦杆因腐朽变质,使有效截面减少达1/5以上。

2.6.3.4 蛀蚀严重,敲击有空鼓声。

2.6.3.5 主要节点,或上、下弦杆连接失效。

2.6.3.6 钢拉杆松脱;或严重锈蚀,截面减少达1/4以上。

2.7 其他结构构件2.7.1 土墙2.7.1.1 墙体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1.6/100。

2.7.1.2 墙体风化、硝化深度达墙厚的1/4以上:或有墙脚长度的1/4,其受潮深度达墙厚。

2.7.1.3 产生两条以上的竖向裂缝,其缝深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2/3。

2.7.2 混合墙、乱石墙2.7.2.1 墙体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2/100。

2.7.2.2 墙体连接处产生竖向裂缝,其深度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1/2;或墙体产生多条竖向裂缝,其缝深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1/2。

3 危险房屋鉴定3.1 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整幢危多和局部危房:a.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b.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3.2 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a.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b.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3.3 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3.4 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a.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b.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3.5 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应考虑下列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a.结构老化的程度;b.周围环境的影响;c.设计安全度的取值;d.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e.危险的发展趋势。

3.6 危险范围的判定3.6.1 整幢危房3.6.1.1 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可能危及主体结构,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3.6.1.2 因墙、柱、梁、混凝土板或框架产生的危险,可能构成结构破坏,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3.6.1.3 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整个屋盖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3.6.1.4 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整个拱体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3.6.2 局部危房3.6.2.1 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可能危及部分房屋,导致局部倒塌的。

3.6.2.2 因墙、柱、梁、混凝土板产生的危险,可能构成部分结构破坏,导致局部房屋倒塌的。

3.6.2.3 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部分屋盖倒塌,或整个屋盖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3.6.2.4 因搁栅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整间楼盖倒塌的。

3.6.2.5 因悬挑构件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梁、板倒塌的。

3.6.2.6 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部分拱体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3.6.2.7 危险点是指单个承重构件,或围护构件,或房屋设备,处于危险状态的。

4 危房及危险点处理4.1 危房需由鉴定单位提出全面分析、综合判断的依据,报请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定。

4.2 对危房,应按危险程度、影响范围,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轻、重、缓、急,安排修建计划。

4.3 对危险点,应结合正常维修,及时排除险情。

4.4 对危房和危险点,在查清、确认后,均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

5 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划分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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