钥匙管理规定(1)
备用钥匙管理规定1

备用钥匙管理规定
1、保安部备用钥匙是为紧急情况所准备应急钥匙,未经保安部经理
批准不得外借。
2、公寓各部门借用备用钥匙应填写借用钥匙申请单,经保安部经理
批准并签字同意后,方可借出。
3、所有备用钥匙必须存放在保安部专用的备用钥匙柜内,必要时使
用必须登记。
4、备用钥匙每年度由保安部内保主管进行核对一次。
5、客户、办公室、库房备用钥匙,主要用于火灾等紧急事件时使用,
消防中控人员发现异常时,进入办公室、库房须有保安部中控员及值班经理两人以上同行,钥匙使用完毕须两人同时登记签字,使用完毕需将钥匙放回原处。
进入客户房间必须有保安部、值班经理、管家部三方共同进入,需三方登记签字封存。
6、备用钥匙柜开启后,必须及时封锁,以防备用钥匙丢失。
7、钥匙柜内的钥匙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改动,不得损坏钥匙
标签。
8、交接班必须对钥匙柜内钥匙进行核对检查。
钥匙借用管理规定

钥匙借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单位内的钥匙借用行为,维护单位内部的安全和秩序,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钥匙借用行为管理。
第三条钥匙借用是指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暂时将负责钥匙管理的人员所保管的钥匙借用给其他工作人员使用。
第四条钥匙借用应按照合理、合法、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做到使用人员明确,并做好记录和归还工作。
第二章借用流程第五条钥匙借用需经过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钥匙借用申请单》,并注明借用钥匙的用途和借用时间。
申请单需由所在部门主管签字批准。
第六条负责钥匙管理的人员根据申请单的内容,确认借用的钥匙种类和数量,并予以借出,同时在申请单上签字并注明借用人和归还时间。
第七条借用人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用途使用借用的钥匙,严禁私自丢失、损坏或者擅自转借给他人。
第八条如果借用人因故不能按时归还钥匙,应提前向负责钥匙管理的人员申请延迟归还,并说明原因。
第九条借用钥匙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天,超过时间需要续借的,借用人应再次进行申请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钥匙借用期满或者不再使用,借用人应当按时归还给负责钥匙管理的人员,负责钥匙管理的人员应当核对钥匙的数量和状况,确认无误后在申请单上签字并注明归还时间。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负责钥匙管理的人员负责对钥匙借用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借用人的使用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负责钥匙管理的人员应建立钥匙借用登记簿,记录每次借用的钥匙种类、数量、借用人、借用时间和归还时间等信息,以便进行日常管理和核对。
第十三条负责钥匙管理的人员应定期进行钥匙的盘点和检查,确保钥匙的数量和完好无损。
第十四条如发现借用人擅自转借或者不按时归还钥匙的行为,负责钥匙管理的人员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终止借用行为并上报主管部门。
第四章处理措施第十五条如果借用钥匙的人员擅自转借或者不按时归还钥匙,应按照单位规定的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公司钥匙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钥匙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钥匙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安全防范能力,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钥匙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相关人员的钥匙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公司钥匙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包括:钥匙管理责任制、钥匙使用规定、钥匙归还制度等。
第四条公司领导层要高度重视公司钥匙管理工作,加强领导与监督,确保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门主管负责钥匙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钥匙的管理,定期核查钥匙数量,确保钥匙使用安全。
第七条公司内部所有员工都要认真遵守本管理制度,不得私自乱用公司钥匙。
第八条公司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将依法处理,情节严重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公司将定期对钥匙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钥匙管理责任制第十条公司将设立专门的钥匙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司所有钥匙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钥匙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的钥匙档案管理制度,详细记录每一把钥匙的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钥匙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公司内部钥匙进行清点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公司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的钥匙管理工作负责,确保钥匙的安全使用。
第十四条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要对公司内部钥匙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保障公司的安全。
第三章钥匙使用规定第十五条公司内部所有员工都要使用公司规定的钥匙,不得私自使用他人钥匙。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在使用钥匙时,要保管好钥匙,不得随意丢失。
第十七条公司员工在外出时,要将钥匙交给指定人员保管,不得擅自带出。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需要外借钥匙时,要经过领导批准并签署借用单,规定借用时间。
第十九条公司员工要按规定使用钥匙,不得私自复制或丢弃公司钥匙。
第二十条公司员工在使用钥匙时,要保持钥匙清洁干净,不得用力过猛。
第四章钥匙归还制度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在使用完钥匙后,要及时将钥匙归还指定人员,不得私自擅留。
第二十二条公司员工在离职或转岗时,要将手中的钥匙交还钥匙管理部门,不得私自保留。
钥匙管理规定

钥匙的保管责任
钥匙持有者:负责保管和使用钥 匙
钥匙借用:需经批准并登记
添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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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丢失: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 施
钥匙归还: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 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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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的管理规定பைடு நூலகம்
钥匙的领取和归还
领取钥匙:员工需填写《钥匙领取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到行 政部领取钥匙。
归还钥匙:员工离职或调岗时,需将钥匙归还至行政部,并填写《钥匙归 还登记表》。
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和程序
违规行为的定义:违反钥匙管理规定的行 为
违规行为的发现:通过监控、检查等方式 发现违规行为
违规行为的处理: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 度,采取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理措施
违规行为的记录:记录违规行为的时间、 地点、人员等信息,作为处理依据
违规行为的申诉:对于处理结果有异议的, 可以提出申诉,由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钥匙丢失:员工发现钥匙丢失后,应立即报告行政部,并填写《钥匙丢失 报告表》。
钥匙损坏:员工发现钥匙损坏后,应立即报告行政部,并填写《钥匙损坏 报告表》。
钥匙的借用和转借
借用钥匙需要填写借 用申请表,并经部门
负责人批准
借用钥匙需要登记借 用人、借用时间、归
还时间等信息
借用钥匙需要遵守借 用规定,不得擅自转
违规行为的预防:加强钥匙管理规定的宣 传和教育,提高员工遵守规定的意识
处理措施的执行和监督
处理措施的执行:根据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如罚款、警告、停职等。
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处理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处罚的公正性和 有效性。
反馈机制:对处理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处理措施,提高处理效率。
仓库钥匙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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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钥匙管理制度目录•一、总则•二、管理标准– 2.1 钥匙的保管– 2.2 钥匙的使用– 2.3 钥匙的归还•三、考核标准一、总则为加强公司仓库的安全管理,规范钥匙的使用和保管,削减潜在风险,特订立本《仓库钥匙管理制度》。
该制度涵盖了仓库钥匙的保管、使用和归还,旨在确保仓库工作的正常进行,并保证钥匙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二、管理标准2.1 钥匙的保管1.仓库管理员负责钥匙的保管工作。
仓库管理员应具备责任心和保密意识,严格遵守该制度的要求。
2.钥匙应存放在专用的钥匙柜中,每个钥匙都应有相应的标签,注明钥匙所对应的门或储物柜编号。
3.钥匙柜应位于仓库办公区域或其他安全掌控的区域,保持锁定状态,仅授权人员可进入。
4.钥匙柜的钥匙管理记录应认真表明钥匙的使用、归还等情况,并在电子或纸质记录中保存,备查不少于三年。
2.2 钥匙的使用1.仓库管理员在正常工作期间,可以申请领取需要使用的钥匙。
申领前需填写领用申请并由上级主管审批。
2.领用钥匙后,仓库管理员应妥当保管钥匙并妥当使用。
严禁私自复制钥匙或将钥匙交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3.在使用钥匙过程中,仓库管理员应将钥匙妥当存放,不得随身携带或放置在不安全的地方。
4.使用钥匙开启仓库门或储物柜后,应适时将钥匙放回原处,并保证门或储物柜已正确关闭。
2.3 钥匙的归还1.钥匙的归还应适时进行。
仓库管理员在结束使用后应立刻归还钥匙。
2.归还时,仓库管理员应将钥匙依照柜中的编号放回相应的位置,并确保钥匙柜处于锁定状态。
3.仓库管理员应向上级主管报告钥匙的归还情况,并填写相关归还记录。
三、考核标准为确保仓库钥匙的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进行定期的考核是必要的。
考核标准如下:1.钥匙保管:仓库管理员应按要求妥当保管钥匙,钥匙柜处于锁定状态的时间不少于95%。
2.钥匙使用:仓库管理员使用钥匙时,安全操作合规的次数不少于90%。
3.钥匙归还:钥匙归还适时、正确的次数不少于95%。
4.钥匙管理记录:仓库管理员钥匙管理记录的完整性和精准性充足规定要求。
物业项目钥匙管理规定

物业项目钥匙管理规定引言概述:物业项目钥匙管理是保障物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
合理规范物业项目钥匙的使用和管理,对于维护物业安全、保护业主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物业项目钥匙管理的规定。
一、钥匙的使用规定:1.1 钥匙的领取与归还:物业项目钥匙应由特定人员负责领取和归还,确保钥匙的安全性。
领取人应在登记簿上签字,并按时归还。
1.2 钥匙的使用范围:钥匙的使用范围应明确规定,不得越权使用。
不同区域的钥匙应分别管理,确保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进入相应区域。
1.3 钥匙的使用限制:除特殊情况外,钥匙不得借给他人使用。
若有需要,应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并记录借用人的信息和使用目的。
二、钥匙的保管规定:2.1 钥匙的保管责任人:每个物业项目应设立专人负责钥匙的保管,确保钥匙不丢失或被盗用。
2.2 钥匙的存放位置:钥匙应存放在专门的柜子或保险箱中,保证安全可靠。
存放位置应定期检查,确保无异常情况。
2.3 钥匙的密钥管理:对于重要区域的钥匙,应采用密钥管理制度,确保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获取密钥。
三、钥匙的备份规定:3.1 钥匙备份的目的:为了防止钥匙丢失或损坏,应进行钥匙备份。
备份钥匙可用于紧急情况下的开锁。
3.2 钥匙备份的数量:根据物业项目的规模和需要,备份钥匙的数量应充足,确保备份钥匙的有效性。
3.3 钥匙备份的保管:备份钥匙应与原始钥匙分开存放,存放位置应安全可靠,并定期检查备份钥匙的完好性。
四、钥匙的更新规定:4.1 钥匙的更换周期:钥匙应定期更换,以防止过多人员掌握相同钥匙的情况发生。
4.2 钥匙更换的程序:钥匙更换应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原始钥匙应收回并进行销毁处理。
4.3 钥匙更换的记录:每次钥匙更换都应有详细的记录,包括更换的原因、时间、人员等信息,以备查阅。
五、钥匙的丢失与遗失规定:5.1 钥匙丢失的报告:一旦钥匙丢失,应立即向物业管理部门报告,并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
5.2 钥匙遗失的处理:对于遗失的钥匙,应及时更换相关锁具,并通知相关人员,以确保物业安全。
酒店钥匙管理规定_1

酒店钥匙管理规定篇一:酒店钥匙管理规定酒店钥匙管理规定为确保客人人身及财物安全,保障酒店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依据本酒店门锁设备的配置,制定钥匙控制及管理规定如下:一、钥匙类别酒店门锁设备配置有两个不同的系统,一是电脑门锁系统,二是机械门锁系统。
电脑门匙,适用于所有客房楼层之门锁。
机械门匙,适用于除客房楼层外之其他门锁。
二、钥匙的种类及控制1、电脑门锁应急匙—开启所有电脑门锁应急匙设有两套,一套由总经理保管;另一套存放在前厅收银处的保险箱内,由财务经理在总经理及前台收银主管在场情况下装入信封封好,再由三人签名后注上时间,并编上号码(由001起始),于前台收银处开一交更簿用以控制钥匙的交收,每个前台收银当值交接时需在交更簿上签名确认收到该应急匙连信封。
在紧急事件中,只能限于酒店指定人员,行政总值(或前厅经理、当值大堂副理)和保安员同时执行任务,并需在记录簿上清楚地注明每次应急时用匙的情况,包括:a.用匙的日期和时间b.用匙的目的c.用匙的员工及用匙时的证人(最少应有一人)d.应急匙放回保险箱的时间e.用匙人和证人的签名f.用完锁匙,准备好新的信封,由用匙人、证人与当值前收当面办理签收,以旧信封编号为准,顺序编进新号码g.所有用过的信封,每月依顺序交核数主任,跟进年度存档。
2、电脑门锁主匙a.行政管家主匙—开启客房区所有客房;b.楼层主匙—开启指定楼层所有客房,楼层领班及楼层服务员按工作范围各发一条;c.行政管家主匙、各楼层主匙的发放必须做好登记、签收手续。
3、机械门匙本酒店除客房外,公共区、餐饮、娱乐、康乐营业场所、后勤及办公室全部采用不同品牌的机械锁,每锁三条钥匙,按如下办法分配管理:第一条:场所使用者(私匙,下同)第二条:存放于前台收银备用钥匙箱第三条:大堂副理紧急备用——前台收银主管应将所有门匙分部门及编号存放于前台的锁匙箱内,并设有专门的门匙领取登记本,场所使用者因特殊情形需调用,或在紧急情况下由指定人员(之前所指)及保安员到前台收银处签名领取。
工作钥匙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钥匙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安全,保障员工工作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钥匙的管理,包括办公室、车间、仓库、设备间等区域钥匙。
第三条公司钥匙管理遵循“责任明确、使用规范、监督到位”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行政部负责公司钥匙的统一管理,包括钥匙的购置、分发、回收、保管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钥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钥匙的日常使用、保管和监督。
第六条各部门员工为钥匙的直接使用者,应遵守本制度规定,正确使用钥匙。
第三章钥匙的购置与分发第七条公司钥匙的购置应按照实际需要,经行政部审批后统一采购。
第八条钥匙的购置应选择质量可靠、使用寿命长的产品。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时,由行政部根据岗位需要,为其分发相应的工作钥匙。
第十条部门调整、离职或因故需要更换钥匙时,应向行政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更换。
第四章钥匙的使用第十一条钥匙使用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钥匙仅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二)使用钥匙时,应佩戴工作证或出示身份证明。
(三)使用钥匙开门时,应迅速进入,不得长时间占用。
(四)使用钥匙时,应注意保管好钥匙,防止遗失或被盗。
(五)钥匙使用完毕后,应及时上锁,不得随意放置。
第十二条特殊情况需要使用他人钥匙时,应事先征得钥匙持有人的同意,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钥匙的保管第十三条各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钥匙的保管,确保钥匙的安全。
第十四条保管钥匙的人员应妥善保管钥匙,不得将钥匙带出公司范围。
第十五条保管钥匙的人员离岗或下班时,应将钥匙上锁,并告知相关人员。
第十六条钥匙的保管人员因工作调动、离职等原因离开岗位时,应将钥匙上交行政部,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章钥匙的回收与销毁第十七条员工离职或因故需要回收钥匙时,应向行政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回收。
第十八条行政部在回收钥匙时,应核对钥匙数量和完好情况,并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钥匙回收后,经检查确认无误的,由行政部统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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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管理规定(1)
二、钥匙管理规定第一条为管理办公场所物品的整洁及安全,特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总公司钥匙由行政部(办公室)统筹管理、复制,部门钥匙由部门负责人管理。
第三条总公司大门钥匙分配四把,各部门大门钥匙分配二把。
第四条如因公需使用钥匙,得向保管人说明使用目的,用毕后应立即归还。
第五条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钥匙的使用,不得任意复制或允许同仁借予他人使用,否则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条钥匙保管人应遵守下列条件,否则所受损失由保管人负担责任,并视情节轻重论处或依法查办。
(一)离职时应将钥匙缴交行政部(办公室)负责人。
(二)钥匙遗失时,应立即向管理单位报备。
(三)非经管理单位同意不得复制。
(四)不能任意借予外人使用。
第七条办公场所的桌、抽屉等钥匙应由行政部(办公室)、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统一保管一套,并依类保管,以备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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