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管理办法0901
公文管理办法

公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公文的起草、审批、发布和归档工作,提高公文的质量和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文是指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能、开展工作过程中发出的文件、函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的文件。
第三条全体工作人员都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公文管理职责,确保各项公文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传阅、发文、收文、登记和归档均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严格遵循工作纪律和规范。
第五条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要提高公文质量意识,加强对公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公文管理环境。
第六条具体公文的起草、审批、发布和归档工作需要参照本办法制定的相应细则进行操作。
第二章公文的起草第七条公文的起草一般由相关部门负责,负责人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要求,明确公文的目的、内容、形式和传达方式。
第八条公文的起草应当遵循准确、简练、得体、易读原则,杜绝错误、不清晰、冗长的表述,确保文风规范、用语准确。
第九条公文起草要注重层次清楚、结构合理、逻辑严密,遵循从简从快的原则,力求言简意赅,不得使用赘述的语句。
第十条公文起草要注重思想内容的表达和文体的规范,严禁出现语句重复、措辞模糊、表述含糊的情况。
第十一条公文必须准确反映事实,不得散布不实信息,不得侵犯他人的权益和名誉。
第三章公文的审核和签发第十二条公文的审核和签发由负责人或经过授权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和签发人员要负责对公文的内容、格式和法律法规的合规性进行审查。
第十三条公文的审核要重点检查文本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合理性,审查公文的用语、格式和附件是否规范,确保公文与实际情况相符。
第十四条公文的签发必须由有签发权限的负责人或授权的工作人员进行,签发人员要对公文的内容和形式负责,确保公文的准确、规范。
第十五条公文的签发要注重时效性和权威性,签发人员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签发,确保公文能够及时传达并得到执行。
国家档案局《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0901实施)

国家档案局《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7月28日发布2003年9月1日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子公文的归档管理,有效维护电子公文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和可识别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电子公文,是指各地区、各部门通过由国务院办公厅统一配置的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处理后形成的具有规范格式的公文的电子数据。
第三条电子公文形成单位应指定有关部门或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电子公文归档工作,将电子公文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纳入机关文书处理程序和相关人员的岗位责任。
机关档案部门应参与和指导电子公文的形成、办理、收集和归档等各工作环节。
第四条副省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子公文的归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电子公文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和可识别性,移交前由形成部门负责,移交后由档案部门负责。
第五条电子公文参照国家有关纸质文件的归档范围进行归档并划定保管期限。
第六条电子公文一般应在办理完毕后即时向机关档案部门归档。
第七条电子公文形成单位必须将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公文,制成纸质公文与原电子公文的存储载体一同归档,并使两者建立互联。
第八条需要永久和长期保存的电子公文,应在每一个存储载体中同时存有相应的符合规范要求的机读目录。
第九条电子公文的收发登记表、机读目录、相关软件、其他说明等应与相对应的电子公文一同归档保存。
第十条电子公文的归档应在“全国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电子邮件系统”平台上进行,各电子公文形成单位档案部门应配置足够容量和处理能力及相对安全的系统设备。
第十一条电子公文形成单位应在运行电子公文处理系统的硬件环境中设置足够容量、安全的暂存存储器,存放处理完毕应归档保存的电子公文,以保证归档电子公文的完整、安全。
第十二条电子公文形成单位应在电子公文处理系统中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操作日志,随时自动记录对电子公文实时操作的人员、时间、设备、项目、内容等,以保证归档电子公文的真实性。
公文管理办法

公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公文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公司正常、高效运行,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文,即公务文书,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产生的,按照严格的、生效程序和规范的格式制定的具有传递信息和记录事务作用的文书,包括收到的文件(以下简称“收文”)及发出的文件(以下简称“发文”)第三条公司内部所涉及到的公文种类主要有:决定、决议、通知、意见、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等。
第四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
第六条公司的公文是传达贯彻国家及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发布规章制度、措施;下达指令、决定,指导安排部署工作;向上级反映情况、问题或请示、报告工作,沟通公司内外部情况以及交流信息,商洽、协调、联系工作的主要工具。
第七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及公司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发文,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公司各部门对公司发文一律报送公司办公室。
上报公司请示类公文,不得同时抄送或发给与请示事项有关的单位。
第九条请示类公文应一文一事, 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
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请示应在成文日期下空一行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呈送公司领导批示的文件应为规范性文件,一律送公司办公室报批。
如遇特殊情况,直接报送领导已经批示的请示、报告等,事后送档案室保存管理。
第十一条对上级机关需贯彻的来文,如无具体贯彻意见,可将原文翻印下发,只在文件首页左上角加盖转发登记印章,注明日期即可,不必另外发文转发。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十二条公文处理管理包括对发文的格式的要求、发文管理、收文处理及公文的归档管理。
第十三条发文的格式要求是指按照发文的标准化、统一性,对发文的格式进行统一规定。
第十四条发文管理涉及发文的拟稿、审核、签发及保密性管理等。
公文管理办法

公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严格行文规则和办理程序,提高公文处理质量和效率,以有效的公文运行促进XXX检测公司高效运转,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要求和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规范公文规范公文办理程序第二条公司公文收发必须严格执行蓝凌OA办公系统文件报送、文件发布流程。
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个别事项或确需直接报送审批的敏感涉密项、重大突发事件及其他事项外,一律按程序办理。
第三章规范公文审核第三条拟稿。
拟稿本着“谁主办、谁拟稿”的原则进行,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规定和要求,要明确提出拟文观点和意见,行文关系、公文种类、公文格式要准确、规范,公文用语应力求准确、规范、精炼。
第四条核稿。
核稿一般由拟稿部门负责人负责。
重点核查文稿的内容是否符合拟文意图和工作实际。
第五条审核。
审核一般由党政办公室负责。
审核的重点:一是确定是否有发文的必要;二是行文方式是否妥当(上行、下行、文种);三是确定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四是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第六条根据以上审核内容,确定是否进入办文程序。
对不符合发文必要或行文规则的公文,可退回呈报部门不予发文或重新起草。
第七条签发。
签发前重点审阅看是否需要行文,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拟稿部门负责人是否核稿把关,是否经过党政办公室审核。
第八条复核。
复核由党政办公室文印人员负责。
复核的重点:一是检查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二是检查附件材料是否齐全;三是检查公文格式是否齐全;四是规定格式套版、印刷。
第九条校对。
校对本着“谁拟稿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以签发的文稿为标准,对印制的清样进行核对。
校对的重点:文件内容、主(抄)送单位、错别字、字体、标点符号、版式、时间等。
第十条严格退文制度公文报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办公室不予受理:(一)公文行文格式不规范的。
(二)公文要素不全或内容不符合规定的。
公文管理办法

公文管理办法
公文管理办法以保证文件格式流转的顺利、秩序,营造优良的公文管理氛围和良好的审批形式为宗旨,特制定有关公文管理办法。
一、公文标准:
1、每份公文必须按照要求认真整理、排版,形式标准统一。
2、公文文字必须正确、清楚,书写规范,语言文字规范,不准加入无关内容。
3、每份公文必须有主题、日期、秘书签发栏,必要时还需有密级、发文字号等其他项目,以确保文书形式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二、公文流转:
1、公文的收发必须正确完成,保证公文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公文收发记录必须完整,应由相关人员进行登记备案。
3、必要时可以建立正规的文档管理制度,以实现文书公文的便捷管理。
三、公文归档:
1、对公文按照时间、形式、主题等不同的分类,进行归档,保存安全可靠。
2、公文的存档必须有统一的格式,并及时备份,以预防公文信息的丢失。
3、文件的保管期限要明确,方便检索找齐,以确保文书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四、对违反本办法的,由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或其他必要的处罚。
以上是关于公文管理办法的讨论,希望大家能够真正遵守,确保文书流转顺利、有序,推动工作的高效进行。
公文管理办法0901

1. 目的:为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结合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本办法中的公文泛指公司红头文件、制度、内部通启、会议纪要3. 责任:3.1 公司营运管理部是公文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公文工作制度,加强公文的统一协调与管理,按期进行汇总分析,保证公文处理工作高效运转。
3.2 公司营运管理部配备文秘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文秘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正派、保密观念强且具备有关专业知识。
3.3 公司总经理室成员在各自权限范围内负责签发红头文件、制度;3.4 各部门负责人可在各自权限范围内负责签发部门级别的内部通启、会议纪要;3.5 营运管理部系统稽核室负责各类公文执行有效性的跟踪、反馈、督导。
4. 内容:4.1 定义: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4.2 公文处理的原则:4.2.1 公文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规范。
4.2.2 公文由营运管理部统一编号、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4.3 公司各类发文在有效期内均实行受控管理。
4.3.1 所谓受控文件就是指有效文件。
有效文件是指正在执行的指导和布置公司工作的文件。
4.3.2 有效文件分两类,一是有效的业务或职能指导性文件、规章制度:二是有效的工作安排性文件。
公司任何正式出台的文件均受营运管理部系统稽核室的稽核检查,通过受控的方式管理公文,是防止各部门、各分公司、各级机构出现执行无效文件的主要措施。
4.4 公文种类及使用范围4.4.1 公司的公文种类主要有:命令(令)、决定、决议、通告、报告、请示、通知、通报、批复、函、会议纪要等。
4.4.2 各类公文使用范围4.4.2.1 命令(令)。
适用于采取重大或强制性措施嘉奖或惩戒管理权限内的有关人员;撤销分公司不适当的决定等。
4.4.2.2 决定、决议。
(完整版)公文管理办法

(完整版)公⽂管理办法原版已签字...........有限公司公⽂管理办法司规字第02号第⼀章总则第⼀条为做好公司公⽂处理⼯作,明确公⽂的种类、格式、⾏⽂规则等,提⾼公⽂质量和⼯作效率,使公⽂处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所称公⽂是指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和规范体式的⽂书,是依法治企和进⾏经营、管理活动的重要⼯具。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公⽂处理是指公⽂的办理、管理、整理(⽴卷)、归档等⼀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作。
第四条公司综合经营管理科负责各类公⽂起草的组织、各项制度并指导和监督执⾏;督促、检查公⽂运转和办理情况,统⼀管理公⽂收发、审核、⽤印、归档和销毁等⼯作。
第五条公司⽂员、内勤应不断提⾼公⽂专业知识、技能,专(兼)职负责公⽂处理⼯作。
处理公⽂⼈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第六条公⽂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效的原则,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公⽂处理必须严格执⾏有关保密规定。
第⼆章公⽂种类第七条公⽂主要包括命令、决定、决议、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批复、函、会议纪要等。
⼀)命令(令)适⽤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重⼤强制性⾏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员。
⼆)决定适⽤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科室及⼈员,变更或撤销公司的决定事项。
三)决议适⽤于经过会议讨论、研究、表决通过后制定和形成的意见及要求贯彻执⾏的事项。
四)通知适⽤于转发上级有关部门的公⽂;传达要求公司有关科室、公司周知或者执⾏的事项;发布规章;任免⼈员等。
五)通报适⽤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六)议案适⽤于向股东代表⼤会及董事会提请审议事项。
七)报告适⽤于各科室或公司汇报⼯作,反映情况,答复股东代表⼤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询问。
⼋)请⽰适⽤于向上级部门请求指⽰、给予答复、审核与批准,主要包括:申请开办新业务、新产品,对规章制度有疑问或执⾏中存在问题,以及⼈事需求、机构管理、固定资产购置等经营管理⽅⾯的事项。
公文管理办法

公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文的起草、审核、批准和管理程序,提高公文的质量和效率,保证公文的合法、准确、及时、完整,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公文的分类与用途第二条公文分为命令、决议、通告、通知、指示、批复、报告、请示、函件等类型。
第三条公文的用途包括领导决策、组织协调、行政批准、信息传递以及其他必要的沟通。
第三章公文的起草第四条公文的起草要遵循准确、简明、规范的原则,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排版整齐清晰。
第五条公文的起草应遵循逻辑清晰、层次分明、事实准确、立场鲜明等要求。
第四章公文的审核第六条公文的审核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对内容、格式、语言、逻辑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第七条公文的审核人员要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保证审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章公文的批准第八条公文的批准权限应明确,由合适的领导层级进行批准。
第九条公文的批准人员要对公文的内容进行仔细审阅,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规定。
第六章公文的印发和归档第十条公文的印发应确保印件质量,防止错误和遗漏,同时要注意保密和文件流转的安全。
第十一条公文应根据归档要求及时归档,并建立归档管理系统,方便查阅和调取。
附件:附件1:公文起草规范示例附件2:公文审核注意事项附件3:公文批准权限表格附件4:公文印发流程图附件5:公文归档标准及要求法律名词及注释:1.领导层级:指组织机构中各级别的领导层次,包括一级、二级、三级等。
2.印发:指将公文正式制作成印刷品并投放使用。
3.归档:指对公文进行分类整理,将其存档管理。
4.保密:指对涉及机密信息的公文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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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为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结合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本办法中的公文泛指公司红头文件、制度、内部通启、会议纪要3. 责任:3.1 公司营运管理部是公文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公文工作制度,加强公文的统一协调与管理,按期进行汇总分析,保证公文处理工作高效运转。
3.2 公司营运管理部配备文秘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文秘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正派、保密观念强且具备有关专业知识。
3.3 公司总经理室成员在各自权限范围内负责签发红头文件、制度;3.4 各部门负责人可在各自权限范围内负责签发部门级别的内部通启、会议纪要;3.5 营运管理部系统稽核室负责各类公文执行有效性的跟踪、反馈、督导。
4. 内容:4.1 定义: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4.2 公文处理的原则:4.2.1 公文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规范。
4.2.2 公文由营运管理部统一编号、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4.3 公司各类发文在有效期内均实行受控管理。
4.3.1 所谓受控文件就是指有效文件。
有效文件是指正在执行的指导和布置公司工作的文件。
4.3.2 有效文件分两类,一是有效的业务或职能指导性文件、规章制度:二是有效的工作安排性文件。
公司任何正式出台的文件均受营运管理部系统稽核室的稽核检查,通过受控的方式管理公文,是防止各部门、各分公司、各级机构出现执行无效文件的主要措施。
4.4 公文种类及使用范围4.4.1 公司的公文种类主要有:命令(令)、决定、决议、通告、报告、请示、通知、通报、批复、函、会议纪要等。
4.4.2 各类公文使用范围4.4.2.1 命令(令)。
适用于采取重大或强制性措施嘉奖或惩戒管理权限内的有关人员;撤销分公司不适当的决定等。
4.4.2.2 决定、决议。
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的安排,用“决定”。
经过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
4.4.2.3 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向员工或者往来单位公布应当遵守或者需要知晓的事项。
4.4.2.4 通知。
适用于发布规章制度(包括规定、办法、章程、规程、细则等)和措施;传达上级有关单位的指示;要求下级单位办理或者需要知晓的事项;转发上级有关单位、同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印发公司领导的讲话;人事任免事项等。
4.4.2.5 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4.4.2.6 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回复上级单位询问或交办事项的处理结果。
4.4.2.7 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的事项。
4.4.2.8 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或相关单位的请示事项。
4.4.2.9 函。
适用于平级单位之间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4.4.2.10 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4.4.3 公司的公文类别主要包括:4.4.3.1 红头文件(格式见附件一)。
公司的发字文件文种代号为“川安发字[xxxx]xxx号”。
公司人事劳资配备单独发文字号,发文字号为“川安人字[xxxx]xxx号”。
4.4.3.2 规章制度(格式见附件二)规章制度的编号按《制度编写、审核及发放》的相关规定执行。
4.4.3.3 内部通启(格式见附件三)内部通启一般不用编号,各部门发布的通启可根据部门内需要自行编号管理。
4.4.3.4 会议纪要(格式见附件四)需在全公司范围内传达会议精神的会议纪要应按发文程序办理并交行政管理室发文,会议纪要通报报文种代号为“川安会字[xxxx]xxx号”。
4.4.4 公文格式4.4.4.1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字号(文件编号)、标题、正文、发文单位、印章、主题词、主送、抄送、拟稿、签发人、校核等部分组成。
(各类格式详见附件)4.4.4.2 涉密公文应当根据密级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绝密”、“机密”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公文是否定为密级文件由拟稿部门和营运管理部根据公文内容共同掌握。
4.4.4.3 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
4.4.4.4 发文单位标识应当使用发文单位全称。
4.4.4.5 发文字号应当包括单位代字、年份、序号,由营运管理部统一编号。
4.4.4.6 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
4.4.4.7 主送单位指公文的主要受理单位,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4.4.4.8 主送单位置于标题之下、正文之上,顶格排列。
有些不便于在首页列出主送单位的公文,如决定、决议、会议纪要、法规性文件等,主送单位可以写在公文末页抄送单位之前。
主送、抄送一律用全称或规范的简称。
4.4.4.9 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成文时间之前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4.4.4.10 公文除会议纪要和内部通启外,应当加盖印章。
红头文件使用公司公章,规章制度、规范类文件使用公司营运管理部印章。
4.4.4.11 公文成文日期原则上以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特殊情况应在正文中明确说明。
4.4.4.12 抄送单位指除主送单位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单位,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4.4.4.13 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
4.4.5 公文行文4.4.5.1 要按照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行文。
一般不越级行文,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同时抄送越过的机关。
4.4.5.2 公司发文行文规则:a. 凡是对全公司范围内发文,如公司发布指令、决定、决议等使用红头文件;b. 颁布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等用制度格式。
c. 报告、请示等使用内部通启,应根据内容写明主送单位,如需同时发送其他单位,还应写明抄送单位。
“请示”应坚持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请示”不得抄送下级单位。
d. “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e. 精简公文。
对可发可不发的和能用电话、面谈等方式解决问题的事项,不要行文。
4.5 发文办理4.5.1 发文办理是指以本文所列种类的各类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拟稿、会签、核稿、签发、校对、用印、传递、登记、立卷存档等程序。
4.5.2 拟稿。
拟稿一般按照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和日常工作程序,谁主管谁主办。
涉及两个部门以上的事项,应以一个部门为主,与有关部门协商一致后再办理行文。
4.5.3 草拟公文应当做到:4.5.3.1 符合公司《公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5.3.2 情况属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晰,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4.5.3.3 引用公文应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然后再引公文中的内容。
4.5.3.4 除规章制度按照《制度编写、修改及发放管理规范》的相关编号规则以外,其他公文结构层次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4.5.3.5 公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4.5.3.6 公文呈批要按照《文件拟发意见单》(附件五)要求,详细、准确填写有关内容。
4.5.3.7 公文拟稿应采用A4纸型,同时必须提供电子版文件;会签、核稿、签发必须用钢笔、签字笔书写,签名应写清姓名、日期。
4.5.3.8 对公司重大事项或涉及多个部门,又需有关部门配合解决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交相关部门负责人填写《文件拟发意见单》后再签报主办部门的分管领导审阅,分管领导根据情况签署是否发文或提出处理意见。
如公司主管领导批示发文,则由主办部门按本办法的相关格式要求拟定电子文稿、《文件拟发意见单》以及经公司领导签字获批的纸质文件一并交至营运管理部行政管理室文档管理员。
4.5.4 公文审核。
4.5.4.1 公文审核实行层层负责制。
拟文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对所拟公文进行初审,对发文的必要性、文稿内容、文内数字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签名后送营运管理部行政管理室。
4.5.4.2 各类发文在送营运管理部行政管理室后,由行政管理室文档管理员负责核稿把关。
4.5.4.3 核稿工作要求。
a. 审核文稿与纸质签批文件的口径是否一致;b. 审核文稿内容是否需要行文;c. 审核文稿内容是否符合公司有关政策;d. 审核文稿内容部门间的一致性;e. 审核文稿中所提解决问题的意见、办法、措施是否切实可行;f. 审核文稿格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文字表达是否准确精练,专用术语和引文是否正确,标点使用是否正确,文字书写是否规范;g. 审核公文主送、抄送单位等发送范围是否恰当等等。
h. 营运管理部预对文稿做大的改动,应征求主办部门的意见;对不合格的文稿,营运管理部有权退回拟稿部门进行修改。
4.5.5 发文编号、打印、校对、盖章、分发。
4.5.5.1 公文打印、编号由营运管理部负责。
密级公文要指定专人打印,并根据先急后平、先上报后下发、先公文后资料的原则进行安排。
急件随到随办。
4.5.5.2 公文校对由拟稿人或拟稿部门负责。
4.5.5.3 属于密级的公文和上报的各类报表均由经办人亲自校对,要求做到准确无误;4.5.5.4 校对人如发现原稿有问题时,应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未经签发人同意不得随意改动。
4.5.5.5 公文盖章按《公司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办理。
4.5.5.6 公文分发:a. 拟稿人通过OA发送发文协同时应明确分发范围。
b. 行政管理室应通过OA发文系统发放公文,公文一律采用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保存方式,对于已发放的公文须由行政管理室打印并盖章后存档。
4.5.5.7 发放公文时要在《文件发放登记表》(见附件六)上登记分发部门,名。
4.5.6 公文的更改。
4.5.6.1 公文的更改应由文件原起草部门拟定文件修改稿或补充稿,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签发。
4.5.6.2 文件修改稿或补充稿应在原文件受控范围内发放,即保证修改后的文件发放到所有拥有原文件及原文件复印件的各分公司、各机构和各部门。
4.6 公文管理4.6.1 公文被撤销,视作自始不产生效力;公文被废止,视作自废止之日起不产生效力。
4.6.2 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当将本人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个人不得保存文件。
5. 其他:5.1 本规定试行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试行期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并发布正式版;5.2 由公司营运管理部负责解释。
6. 相关文件:《制度编写、审核及发放程序》7. 附件:7.1 附件一:红头文件格式7.2 附件二:内部通启格式7.3 附件三:会议纪要格式7.4 附件四:《文件拟发意见单》7.5 附件五:《文件发放登记表》川安发字[XXXX]XXX号标题(仿宋体,小二号字体,加粗)主送单位:(仿宋体,四号字体)正文(仿宋体,四号字体)发文机关(仿宋体,四号字体)日期(仿宋体,四号字体)主题词:主送:抄送:拟稿:签发人:校核:(未经许可不得翻印)会议标题----------------------------精选资料纪要[会议日期]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议程主题[指定的时间][议程主题] [提出者][指定的时间][议程主题] [提出者]文件拟发意见单公文发放登记表精选资料精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