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职改办[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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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成经职改[2007]49号 成经职改[2007]49号 成经职改[2007]49号 成经职改[2007]49号 成经职改[2007]49号 成经职改[2007]49号 成经职改[2007]49号 成经职改[2007]49号 成经职改[2007]50号 成经职改[2007]50号 成经职改[2007]50号 成经职改[2007]51号 成经职改[2007]52号 成经职改[2007]53号 成经职改[2007]54号 成经职改[2007]36号 成经职改[2007]37号 成经职改[2007]38号 成经职改[2007]38号 成经职改[2007]38号 由郫县转发任职资格通知 由金堂县转发任职资格通知 由双流县转发任职资格通知 由双流县转发任职资格通知 由双流县转发任职资格通知 由温江县转发任职资格通知 由新津县转发任职资格通知 由新津县转发任职资格通知 由新津县转发任职资格通知 由新津县转发任职资格通知
1971.07 成都恒通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填报单位:成都市经济委员会(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 作 单 位
时间:2007年3月
专业名 称 资格名称
联系电话:86641534
审批机关文号 市职改办 市经委
联系人:黄顺芳
备注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四川成都成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成都成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成都成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成都成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成都成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成都成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成都成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成都成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宏明双新精密模具零件有限责任公司 宏明双新精密模具零件有限责任公 宏明双新精密模具零件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南光机器有限公司 成都前锋电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成都成实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色釉料厂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华明玻璃纸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华明玻璃纸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华明玻璃纸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市金堂沱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川开电气有限公司 川开电气有限公司 森泰英格(成都)数控刀具有限公司 温江区裕康运输有限责公司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乘风阀门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乘风阀门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职改办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职改办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职改办〔2007〕19号部直属各单位: 为完善我部职称外语考试工作,根据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精神,结合我部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了《水利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五日 根据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要求,为规范我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工作,结合我部实际,现提出我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工作有关问题意见: 一、继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能力建设 外语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开展对外学术和技术交流的重要工具。

必须立足长远,继续坚持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的要求,不断提高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水平,促进水利事业发展。

二、关于职称外语考试的组织工作 我部专业技术人员应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

三、关于职称外语考试的等级与类别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参加A级相应类别的考试;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参加B级相应类别的考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参加C级相应类别的考试。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有第二外语要求的,应按上述对应等级参加第二外语考试。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得跨类别使用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

高等级的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或合格证书)可用于申报低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关于职称外语考试的分数线和有效期 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后,部职改办将根据情况确定水利部当年职称外语合格标准分数线。

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分数线的,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考试成绩的有效期不超过十年。

考试成绩达到水利部当年合格标准分数线的,其考试成绩仅限于当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doc

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doc

1.国务院关于发布《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27号)2.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0]4号3.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人职发[1991]11号)4.《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补充说明(人职发[1991]17号)5.关于贯彻人职发[1990]4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解答(人职司函[1991]15号)6.关于印发贯彻执行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及其它相配套的有关规定意见的通知》(鲁职改字[1991]7号)7.关于转发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补充说明的通知(鲁职改字[1991]第11号)8.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一些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和意见([1993]鲁人职函649号)9.关于印发《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鲁人职[1994]9号)10.关于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11.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人发[2001]124号)12.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有关材料的通知(鲁人办发〔2001〕74号)13.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1]97号)14.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15.关于印发《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2]26号)16.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5]6号)17.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15号)18.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19.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20.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0〕30号)21.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国务院关于发布《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中铁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标准

中国中铁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标准

上报评审材料目录一览表注:除评审表、考核表、大推荐表,其它表格材料和复印件均为A4纸集团公司关于2010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职改办发(2010)1号各施工单位、经营单位、各医院、学校: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职改(2010)002号文件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的具体实际,现就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政策调整1.股份公司取消企业二级法律顾问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委员会。

同时废止《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中铁股份职改〔2009〕002号)文件。

企业一级法律顾问岗位等级资格的评审由股份公司职改办统一委托国资委进行评审。

企业二级法律顾问岗位等级资格的评审纳入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下发高级经济师(企业二级法律顾问)任职资格,同时下发高级经济师技术资格证和企业二级法律顾问岗位等级资格证。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并按照规定进行注册后,在学历、资历方面具备经济师所需条件,可按集团公司社会考试的规定,审核聘任为经济师(企业三级法律顾问)。

2、自今年起,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停止对大专证书的中、初级职称评审,同时不再对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进行破格评审。

3、今年股份公司暂停教育、卫生高级和档案中级的评审,集团公司暂停技校系列中级的评审,上述系列可按评审权委托地方评审。

高级职称由股份公司、中级职称由集团公司职改办出具委托函。

4、在集团公司海外项目施工的技术人员申报工程系列中级职称,海外工作满两年,可免试计算机。

回国后参评仍需参加计算机考试。

5、有初级评审权的单位,在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或聘任中,要严格按照中央职改领导小组(职改字[1986]第78号)文件规定的学历、资历要求进行评审。

二、评审工作安排1、有初级评审权的单位,适时召开初级评审会。

五月十日前初级评审结果名单及高、中级评审材料报集团公司职改办。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五、考试大纲、考试辅导用书 2007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 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印发的全国会计专技 术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见附件二),考试用书的征订,应本着考 生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行要求考生购买。
各单位应结合考试报名工作做好考试用书的宣传,组织考生自愿订 购考试用书。
1.财务管理
1.中级 2.经济法
3.中级会计实务
2.初级 1.经济法基础
2.初级会计实务
1、报名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会计证、学历证 和学位证复印件,以备复查。
2、初级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 3、中级以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 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 考试方可取得资格证书;2006 年参加考试且有合格科 目的考生必填写 2006 年准考证上的“档案号”;若因 考生本人出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人近期 同底版小二 吋免冠照片
所学专业:⒈财经专业 ⒉其他 民 族:⒈汉族 ⒉少数民族
(用于办证)
学 历:⒈博士 ⒉硕士 ⒊ 双学士 ⒋本科 ⒌大专 ⒍高中 ⒎其他
单位性质:1.国有经济 2.集体经济 3.城乡个体经济 4.其它经济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 56 号 4-5 楼(红照壁与老南门大桥之间)
2
市 人 事 考 试 中 心 地 址 :中 南 大 街 56 号 4 楼( 红 照 壁 与 南 门 大 桥 之 间 ) 咨询电话:86150148、86150138、86150248、86150348。 市财政局会计处地址:金家坝街5号1楼,电话:86265511。 市人事考试中心东区报名点:建设北路一段 5 号 电话:83347057, 83360291。 市人事考试中心西区报名点:成都劳动保障大厦(营门口立交桥旁) 电话:87329246,89083265。 各单位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 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审查人必须签字,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必须审查报考 人员登记表和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不得以复印件为依据, 否则将视情况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申报评审农业专业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申报评审农业专业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申报评审农业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位职称【发文字号】成职改办[2007]258号【发布部门】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日期】2007.06.04【实施日期】2007.06.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申报评审农业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成职改办[2007]258号)各区(市)县职改办、市级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成职改办〔2004〕122号),切实做好我市2007年度农业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成都市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市)县职改办、中国成都人才市场以及在蓉企事业单位符合申报农艺、畜牧、兽医、农机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一)申报农艺、畜牧、兽医、农机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专业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积极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并做出贡献。

(二)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农艺、畜牧、兽医、农机业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1、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2、相关专业本科或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3、农业中专毕业生,担任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助理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2)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乡(镇)农业技术人员中级基础、专业知识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区(市)县、乡(镇)农业技术人员;(3)部、省级科技进步奖或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主要贡献者;(4)地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贡献者;(5)198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并一直在区(市)县、乡(镇)从事农艺、畜牧、兽医、农机技术工作的人员。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公布日期】2007.05.28•【字号】渝职改办[2007]61号•【施行日期】2007.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61号)各区县(自治县)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全市人事局处长会议精神和职称评审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07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为了确保申报评审及资格审查工作有序地进行,各地区、各部门须严格按《2007年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日程安排》(附表)中“评审材料受理时间”派专人报送高级职务申报材料。

二、申报程序㈠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下放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权限及简化资格考试证书发放程序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12号)的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由本人申报、单位审核、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申报材料直接送相关系列高级职务评委会挂靠部门。

㈡各高级职务评委会挂靠部门在申报材料收齐后,须将全部申报人员《送审名册》(一式二份)集中报送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后,再组织专家评审。

㈢对部分特殊情况申报者(如破格申报、“先评后补”等),须由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先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送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再送相关系列高级职务评委会参加评审。

三、申报材料要求㈠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均应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并按规定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交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有效成绩证明)、继续教育登记证(卡)、年度考核表、有关考试合格成绩、业绩成果证明、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以及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不须另搞鉴定)、学术报告等申报材料和有效证件(有关证件上报时可送复印件,复印件须经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成都市职改办职称评审办法及要求

成都市职改办职称评审办法及要求

成都市职改办职称评审办法及要求(一)评审条件:五大生(党校、职大、夜大、函大、成人教育、电大),有工作单位一、初级评审条件:中专毕业满5年参加评审大专毕业满3年参加评审本科毕业满1年参加评审二、中级评审条件:专科毕业满7年参加评审本科毕业满5年参加评审研究生毕业满2年参加评审三、高级评审条件:博士研究生毕业满2年(二)已取得相应职称晋升下一级别的:一、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初级职称满四年,可参加中级职称评审二、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中级职称满五年,可参加副高级职称评审三、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高级职称满五年,可参加正高级职称评审(以上为我市一般情况评定审职称所参照)(三)职称晋升及初、中、高级职称评审所需材料(申请人必须携带原件)1、毕业证、职称计算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一寸免冠彩照4张(A4纸张)2、结合本人申报专业论文(主要是本人工作经历以及参与过的工程建设)(3000字、A4纸张)3、《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1份、A4纸张)4、《政治思想和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500字、A4纸张)5、《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近3年工作考核,最多填写3份、A4纸张)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A4纸张)7、档案袋封面(1份、A4纸张)(四)职称申报时间以及证书下发时间:初级每个月都可以申报,申报后1-2个月发放证书;中级职称一年两次,上半年是在5月份申报资料,下半年是在10月份申报资料,都是在申报完资料的两个月左右发放批文和职称证书;高级一年只申报一次,在每年6-12月申报资料,次年的5月左右发放批文和职称证书;工程系列职称分类:建筑、建筑施工、园林设计、水利、水利水电、机械、给排水、机电、机械制造、电气技术、工民建公用设备、消防水电、电力、装饰装修、安全、通信工程、窑炉、水电安装、市政、自动化、园林、电子信息、冷冻、机械设计、计算机科学、道路与桥梁、环境艺术设计、电气、船舶技术、热处理、地质勘测、市政工程、机电一体化、土木工程、建筑预算、工程测量、冶炼、园林建筑、建筑工程、测量、电气自动化、生物技术、建筑管理、化工、测量、采矿、制冷维护、食品科学工程、建筑装饰、暖通、路桥、电子、医学检验、腐蚀与防护、平面设计、建筑设计、机电设备、机电设备安装、设备安装、电子仪表、汽车维修、材料学、检测、环境保护、勘测测量、爆破与拆除、工程经济管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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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职改办[2007] 262号
关于2007年度申报评审
工程技术园林、野生动物保护、林业等专业中(初)级职称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市)县职改办、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2007年职称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现就2007年度申报工程技术园林、野生动物保护、林业等3个专业中(初)级职称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各区(市)县、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所属从事园林、野生动物保护、林业技术相关专业的企(事)业单位和非国有企业(科技机构)申报中级(含市级有关单位初级)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程序
凡申报评审上述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查;区(市)县和非国有制企业(科技机构)的申报人员,由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政府人才交流机构按上述程序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人教处)。

三、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
1.《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一式一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3.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三个年度,一式一份)。

4.《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一式一份。

5.①“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一式一份。

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职务及业绩和贡献等。

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②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限3000字左右)。

6.本人代表作: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专题技术学术总结或创新成果、自主知识产权等,一式一份。

如系合作或集体完成,应具体说明本人承担的内容和所起的作用。

7.其他证明材料:最高学历证明,职称英语、计算机考试或免试等有效期内的证明,现任职称资格证,获奖证书、成果鉴定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均一式一份。

此项材料的复印件均需本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签章。

8.按照川人发[2004]42号文件要求,符合考评结合的人员,需出具参加《建筑施工专业理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份。

9.属委托评审的应报送委托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出具的委托函(一式一份)。

10.单位申报的需填写《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报名册》,同时提交有EXCEL文件形成的申报名册磁盘(一式一份)。

四、要求
(一)送审相关申报表格在成都市人事局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政策法规专栏下载或从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购买。

报送的评审材料可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也可电脑打印。

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体)要端正清楚,表格的各栏目必须全填,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必须写上“无”,非选择项目用笔划去。

(二)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证件、填写的业绩及所有内容(学历、资历、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材料)进行认真验证和核实,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的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将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评审通过人员将由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审核批准。

五、评审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中级200元/人次,初级100元/人次。

六、申报时间
评审材料受理时限为:2007年6月8日至9月30日止。

七、报送地点
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人事处(成都市九里堤南路95号3楼)。

咨询电话:87685609
联系人:李建宏、王文胜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职称评审申报通知
抄送:在蓉非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及科技机构)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7年6月5日印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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