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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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区“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区‘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我的书桌上,我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开始构思这个棘手的问题。

治理“小散乱污”企业,这可是个大工程,但既然接下了这个任务,就要做得漂亮。

一、背景分析我们得了解“小散乱污”企业的特点,这些企业规模小、分布散、管理乱、污染重,严重影响了区域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对于环境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我们必须采取行动。

二、目标设定1.全面排查区域内“小散乱污”企业,确保无一遗漏。

2.对排查出的企业进行分类整治,对严重违法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对合规企业加强监管。

3.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小散乱污”企业反弹。

三、具体措施1.成立专项治理小组,由区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形成合力。

2.制定详细的排查方案,明确排查范围、排查标准和排查流程。

3.对排查出的企业进行分类,对于严重违法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对于合规企业,加强监管,定期进行环保检查,确保企业合规经营。

5.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引导企业转型升级。

6.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治理成果。

四、时间安排1.2023年5月1日至5月31日,完成排查工作。

2.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对排查出的企业进行分类整治。

3.2023年7月1日至7月31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五、预期效果1.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2.企业环保意识得到提升,转型升级步伐加快。

3.长效监管机制建立,防止“小散乱污”企业反弹。

六、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2.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3.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4.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注意事项一:排查工作的细致性排查“小散乱污”企业时,可得千万细心,别让任何一个漏网之鱼。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滁政办〔2018〕46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滁政办〔2018〕46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正文:----------------------------------------------------------------------------------------------------------------------------------------------------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22号)等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和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和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努力形成制度完备、覆盖城乡、责任落实、监管高效的治理格局,实现工资基本无拖欠。

二、健全工资预防与保障机制(一)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在全市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将实施范围从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逐步扩大到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等易发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施工企业应向规划建设部门提供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和按照工程造价的2%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凭证。

严格执行工资保证金收缴、动用和退还规定,垫付农民工工资动用的保证金要及时补足。

探索推行业主担保、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积极引入商业保险机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二)建立健全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紧密结合当地产业、行业发展特点,建立健全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合理确定周转金的规模和标准,切实加强和规范周转金的使用管理。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城区城市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滁政办〔2015〕1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城区城市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滁政办〔2015〕1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城区城市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城区城市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滁政办〔2015〕1号琅琊区、南谯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市城区城市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1月14日滁州市城区城市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为进一步适应城市管理需要,推进“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营造整洁有序、优美靓丽的城市环境,依据《滁州市城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现城市长效管理为目标,以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为重点,以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制为抓手,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区为主、综合管理”的长效管理模式,推动城市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分散管理向集约管理转变,不断满足广大市民对城市环境的需求。

二、考核对象琅琊区人民政府、南谯区人民政府、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琅琊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考核内容由城市管理工作状态考核、城市管理事件办理督察督办考核、单项工作考核构成,考核分值为100分。

其中:(一)城市管理工作状态考核50分;(二)城市管理事件办理督查督办考核30分;(三)单项工作考核20分,每项5分。

四、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分类制定,具体内容见附件。

五、考核机构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管委)领导下,市城管办负责城区城市管理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考评工作。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布日期】2024.07.20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24.07.20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就业促进

正文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滁州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4年7月20日 滁州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市国家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在全市进一步提升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实现就业形势更加稳定、就业培训更加优质、就业服务更加高效的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就业优先战略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多措并举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确保我市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就业质量稳步提升。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社区赋能、产业赋能、人才赋能、数智赋能”四大工程,健全失业风险监测预警和劳动力协同适配机制,实现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匹配、劳动者技能与实体经济发展联动。 到2024年,城镇新增就业5万人以上,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3.6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0.79万人,完成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次以上。提升优化市本级高质量充分就业赋能中心1个、“就业驿站”“零工市场”60家,认定创新创业平台5家,开展“千企百校行”招聘会100场,开展线上线下各类创业培训5000人次,举办创业类赛事2场。培训公共服务人员300人,申报大师工作室累计超15个,加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建设“1+2+8”人力资源产业园体系(1个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2个市级人力资源产业园、8个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功能区), “智慧就(创)业一体化平台”基本建成。 到2025年,城镇新增就业5万人以上,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4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0.85万人,完成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次以上。提升优化8个县(区)级高质量就业赋能中心,新建“就业驿站”“零工市场”110家,认定创新创业平台5家,开展“千企百校行”招聘会100场,开展线上线下各类创业培训5000人次,举办创业类赛事2场。培训公共服务人员300人,申报大师工作室累计达20个,打造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国家级人力资源产业园,“智慧就(创)业一体化平台”高质量就业生态系统全面运行。 三、主要内容 (一)社区赋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1. 健全社区就业工作机制。建立组织、社工、人社、财政、民政、工会等部门协同的工作模式。制定社区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指导性标准,统一业务流程和规范,推动社区就业服务标准化、基层就业市场规范化。2024年,在市本级和琅琊区、南谯区选择30%的社区,其他县(市)选择20%的社区进行试点社区建设,通过先行先试,探索出符合地方特色的社区建设模式。到2025年,全市204个社区全部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2. 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社区设立就(创)业指导岗,明确岗位职责。建立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服务、创业服务等各项制度。健全县域分片包干服务机制,对基层服务网点开展就业服务帮扶。每个社区配备2名专(兼)职就业服务人员,将基层特岗招录、大学生就业见习岗位向社区倾斜。开展基层就业服务人员专业素质提升培训,对就业服务领域突出亮点工作和典型人物进行宣传和激励。 3. 精准帮扶重点就业群体。发挥社区网格化管理优势,推广“大数据+铁脚板”服务模式,建立就业需求清单库和岗位需求清单库,实现两库精准对接、精准匹配,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定制个性化就业服务,对重点人群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的精准帮扶服务,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4. 优化就业创业服务载体。建立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牵头,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等多方资源共同开展的社区就业创业服务。优化高质量充分就业赋能中心,打造具备就业数据汇聚展示、政策宣传、创就业服务、职业指导、就业招聘、微培训功能的复合型就业创业服务综合体。在人口密集、产业集聚的核心街道社区建设“零工市场”“就业驿站”,每周开展微宣传、每月开展微招聘。打造综合性智能就业指导室,开展职业指导、政策宣传和产业化、定制化培训,定期组织招聘活动。 (二)产业赋能,筑牢就业服务保障网。 1. 提升人力资源产业服务能力。建立“1+2+8”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体系,着力培育5A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双招双引”力度,到2025年,引进国内百强人力资源企业等各类规范诚信人力资源专业机构等共100家左右。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偿参与政府购买服务,举办大型供需对接会等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市场化就业服务,开展“2+N”品牌招聘、直播带岗招聘、夜市招聘、校园招聘活动。 2. 兜牢重点人群就业。对离校未就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实行实名制精准帮扶,在职业测评、生涯指导、模拟实训、实习实践等方面提供完整的职业指导与技能培育,实现帮扶率100%。鼓励高校毕业生及时就业创业,给予购房、租房和生活等补贴。推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全程网办”及人员分类信息化管理,将企业用工信息与就业困难人员进行智能配对、自动推送,变“人找工作”为“岗位找人”。监测农民工返岗复工、外出回流等情况,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鼓励和引导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搭建政府与社会、军队与地方、退役军人与社会各界之间沟通交流的桥梁,整合优秀企业家资源,优先安置退役军人。 3. 推进创业促就业行动。面向重点群体开展各类创业培训,常态化举办“训练营”“周六创业课”“创业沙龙”“创新创业大赛”“滁商大讲堂”等活动,满足各类创业者能力提升需求,培养更多优秀的创业者和市场主体。组织银行、证券、保险、基金、融资租赁、信托等金融机构召开专场融资对接会,积极为企业找资金、为资金找企业。以安徽“双创汇”活动为载体,以跨区域协同举办为契机,充分利用先进地域各项优质资源,不断提升活动影响力。开展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培育认定,建立省级服务平台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培育库,强化创业带动就业。 (三)人才赋能,大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 1. 拓宽渠道“引”才。优化“1+N”人才政策体系,落实“人才安徽行”活动重点任务,开展“会客虹桥”“才聚满天星·筑梦新滁州”“招才引智高校行”“千企百校行”“菁英学子滁州行”“周六招才”和人才“看滁州”等活动,每年招引博士以上等高层次人才400人左右,招引大学生和技能人才4万人左右。推动校企合作,强化校地协同创新,每年新选聘人才强市合伙高校10个。建立滁州籍优秀人才库,依托各地联络处、商协学会等,常态化对接联络推介活动,引导更多滁州籍人才返乡创业就业。 2. 紧扣发展“育”才。打造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面向各类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评价、竞赛和展示交流等公共服务,年均开展各类社会培训1万人左右。实施现代职业教育提质计划,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将滁州技师学院建设成为“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万人高水平技师院校。着力开展技工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竞赛集训、公共实训、就业服务等工作,打造“滁州工匠”培训品牌。支持县(市、区)引进3-4家职业学校,培养更多能工巧匠。加强校企合作,针对就业重点群体,精准实施订单式、项目制培训。每年开展补贴性技能培训达3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占比31%;年举办不少于10期高级工以上研修班,新增技能人才1.6万人以上、高技能人才0.6万人以上。 3. 搭建平台“用”才。高质量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标准谋划社会化技能人才评价,大力推进企业自主评价,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体系。对接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需求,支持县市区举办劳务品牌技能大赛和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支持行业开展特色竞赛、企业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每年举办技能比赛18场以上,每年新增选拔培养“滁州技术能手”达50名。完善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帮助各类创业人才“零成本、试创业”。到2025年底,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手段每年为2000名以上大学生和技能人才提供免费创业就业实践机会。 4. 优化环境“留”才。建立健全大学毕业生、技能人才购租房政策。精选一批创业项目,挖掘一批创业场地资源,梳理一套本地政策、服务、金融等“全链条”支持举措,向创业者精准推送、高效兑付。开展创业培训服务,组织一批创业导师进园区、进乡村,提供创业项目发展解决方案。深化“一窗一卡一网”服务体系,拓展“亭城英才卡”服务范畴,持续打造“滁周到”人才服务品牌。开辟审护签绿色通道,做好配偶工作、子女就学就医等服务。实施“劳动维权+就业帮扶”“调解仲裁+劳动监察”等模式,健全协商协调、争议处理、风险防控机制。 (四)数智赋能,打造智慧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1. 确立数据基座。健全“1+1+9”的“智慧就(创)业一体化服务”体系,确立1个数据基座,建立1个就业信息监测、风险预警系统,建立9项数智化业务服务体系,提升就(创)业服务的效能与品质。依托国家、省“一库一平台”系统,接入人社、政务、公共就业服务等数据,在确保信息访问和传输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全域劳动力数据、企业数据、公共就业服务数据的交换和共享。 2. 完善智慧就(创)业服务体系。开展线上就业创业课程培训、指导和实训服务,在就业定向、求职之路、职场人生三阶段给予全面指导和训练;借助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为重点群体提供高效的人岗匹配、技能匹配、位置匹配、薪资匹配等服务;运用数字技术和智能算法,将零工市场的服务进行数字化、智能化的升级和优化,提高求职者的技能、经验、偏好与雇主需求的匹配度与效率;将数字技术与人力资源服务相结合,优化人力资源机构服务、政策服务、法律咨询、人才招聘、培训、生涯规划、人才库管理、人事管理、劳务派遣等服务。 3. 提升信息监测预警能力。优化就业信息监测劳动关系风险预警智慧监管,通过实时数据采集与分析,提供高效的动态监测服务。利用数据挖掘、融合、预测、建模等人工智能技术,对就业形势、劳动关系等数据进行深度分析,预测发展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城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滁政[2014]73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城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滁政[2014]73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城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正文:----------------------------------------------------------------------------------------------------------------------------------------------------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城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滁政〔2014〕73号)琅琊区、南谯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滁州市城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9月1日滁州市城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为提升滁城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市容环卫管理(以下简称城市管理)科学化水平,强化城区各区(含琅琊区、南谯区、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滁现代产业园、琅琊山风景名胜区,下同)属地管理职能,根据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滁发〔2014〕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遵循城市管理基本规律,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统分结合、齐抓共管”的思路,改革城区城市管理体制,强化区级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和激发各级组织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着力构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系,建立权责明晰、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城市管理新体制。

二、基本原则(一)属地管理、权责统一。

充分发挥市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宏观调控、统筹协调和监督制约作用,落实区政府(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的主体地位和具体实施职能,按照属地管理、权责统一的要求,确定市、区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责权限。

(二)创新机制、提高效能。

建立“大城管”工作机制,明确各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在城市管理方面的职能,实现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整体联动,着力形成城市管理标准化、数字化、网格化体制机制。

小散乱污专项行动方案(三篇)

小散乱污专项行动方案(三篇)

小散乱污专项行动方案____年小散乱污专项行动方案是我国环保事业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全国各地的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为了全面深化小散乱污治理工作,加快推进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我国环保部门提出了以下行动方案:一、强化监管执法。

加大对小散乱污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大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于严重违法乱纪的企业要依法严惩,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治理小散乱污的重要性,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环保活动,共同维护美好的环境。

三、加强技术支持。

不断推进小散乱污治理技术的研究和发展,鼓励企业采用环保先进技术,提高治理效率和效果,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合作协作。

积极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小散乱污治理工作的开展。

五、加大经济支持。

政府应该增加对小散乱污治理工作的财政拨款,支持企业进行环保设施建设和改造,提高环保投入的效益。

六、建立健全考核机制。

加强对小散乱污治理工作的考核评估,激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环保职责,推动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

七、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小散乱污企业排放数据公开制度,实行动态监管,及时发布监测数据,让企业及时了解自己的排放情况,提高企业自觉性。

以上行动方案是我国环保部门今年小散乱污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内容,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努力,能够为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小散乱污专项行动方案(二)方案名称:小散乱污专项行动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工业化进程快速推进,但同时也伴随着大量小散乱污企业的涌现,给环境保护带来严重挑战。

为了解决小散乱污企业排污问题,保护环境,特制定小散乱污专项行动方案。

二、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小散乱污专项行动,有效整治小散乱污企业,达到以下目标:1. 减少空气、水域和土壤污染的风险;2. 提高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3. 推动企业产业升级,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人力资源管理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滁政办秘〔2018〕47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人力资源管理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滁政办秘〔2018〕47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人力资源管理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人力资源管理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市推进人力资源管理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4月17日滁州市推进人力资源管理改革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深化人力资源管理改革,加快人力资源集聚,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释放人力资源潜力,打造良好的就业创业和服务企业用工环境,结合我市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三个一整套”(一整套政策体系、一整套大数据信息平台、一整套工作推进机制),实现全市务工人员、大学生、技能和管理人才等就业群体“留得住、引得进、回得来”,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人力资源支撑。

(二)阶段任务。

到2018年底,初步建立全市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平台。

主要内容是构建“三库两系统”(构建人力资源数据库、企业用工信息库、政策信息资源库,构建覆盖面广、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政策支撑系统和信息集成、政策覆盖、对接顺畅、供需精准的信息系统)。

到2020年底,实现企业用工信息发布市域全覆盖,基本形成政策更完善、机制更健全、支撑更可靠、配置更高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新格局。

二、重点工作(一)开展系统大调研。

从就业人员、用工企业、外地政府、中介服务等不同层面开展调研,围绕如何挖掘本地人力资源潜力和吸引外地人力资源进行剖析,理清政府、企业、劳动者之间相互吸引、相互依存、服务发展的关系,明晰应有的责任,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29•【字号】滁政〔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政府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

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了11个方面共196项重点工作。

市政府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责任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同责任单位,同时把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持续跟踪督查,强力推进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有关会议和市委七届六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锚定打造长三角“四个地”、建设“七个强市”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主攻“新三样”,拼抢新赛道,加快打造全省“一二三”城,巩固和增强经济持续向好态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滁州。

一、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1.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

牵头责任领导:邓继敢。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

牵头责任领导:邓继敢。

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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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开展“小散乱污”企
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滁政办秘[2017]143号
【发布部门】滁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9.18
【实施日期】2017.09.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知
(滁政办秘〔2017〕1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滁州市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9月18日

滁州市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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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省环委办《关于集中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的指导意见》(安环委办
〔2017〕24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小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
境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滁州经开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琅琊山管委会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从2017年9月至12月,开展“小散乱
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各类“小散乱污”企业,摸清底数,建立台帐,按照
取缔关闭一批、整顿规范一批的原则逐一整治,并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严防反弹。
二、整治范围
本实施方案所指“小散乱污”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黑色和有色金属熔炼加工、橡胶生
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炭素生产、石灰窑、
砖瓦窑、采石厂(场)、石子加工、混凝土搅拌站、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炒货,
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其
他行业存在无证无照、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现象的小企业或小企
业群也应列入此次排查整治范围。
三、目标任务
(一)全面摸底排查。各地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作用,以三、四级网格
单位为排查主体,全面排查辖区内各类“小散乱污”企业,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不留死角、不落一户,并建立台账。
(二)分类实施整治。对清查发现的“小散乱污”企业,要明确整改方案、整改完成
时限及责任人,并按照取缔关闭一批、整顿规范一批的原则,逐一整治。一是对不符合
产业政策、布局规划,土地、环保、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手续不全,使用淘汰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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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属于临时建筑、非法建筑,无环保设施、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或无组织排放严重的违
法违规企业,一律按照“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
备)标准,严格取缔关闭。二是对不涉及上述取缔关闭情形且具备升级改造条件的企
业,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园区管委会组织实施治理改造,2017年底前完成整改,逾期未
完成整改的,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三)加强结果运用。各地要通过推进“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厘清“小散乱污”企
业用地,将搬迁整合、关闭取缔的企业用地通过土地置换的方式向园区整合,实现土地
资源的集约节约、高效利用,从根本上杜绝工业企业遍地开花、不利监管的局面,实现
生态效益、土地效益、经济效益的“三统一”。要积极引导工业企业向产业园区集中。
四、时间安排
(一)方案制定及排查阶段(2017年9-10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滁州经开区
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琅琊山管委会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辖区“小散乱
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各有关单位对辖区内“小散乱污”企业开展全面排
查,并于10月1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小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改情况表》(附
件)报送市环委办,联系电话:3069261。(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滁州经
开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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