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征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规[20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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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征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征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规〔2014〕3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常州市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征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颁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5月16日常州市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征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征用工作,增强人民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而实施的应急征用和征用补偿工作,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应急征用,是指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应对突发事件中,为维护公共利益,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暂时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相关物资、场所的行为。
第四条应急征用的对象包括单位或者个人所有的为应对突发事件所急需的能源、工业品、食品、粮食、饮用水、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卫生资源、动物防疫用品、建设工程机械、交通设施设备及运输工具、体育场馆、学校、地下防空建筑、公园绿地、宾馆等物资、场所。
第五条常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征用工作,各辖市(区)人民政府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征用工作。
常州钟楼政务服务中心合同工

常州钟楼政务服务中心合同工
【最新版】
目录
1.常州钟楼政务服务中心合同工招聘启事
2.招聘岗位及要求
3.招聘程序和注意事项
4.工作待遇和福利
5.报名时间和地点
正文
近日,常州钟楼政务服务中心发布了一则合同工招聘启事,计划招聘若干名合同制工作人员。
根据招聘启事,本次招聘的岗位及要求如下:
1.招聘岗位:窗口服务人员、办公室文秘等。
2.招聘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录用五个环节。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常州钟楼政务服务中心合同工报名表》。
报名地点为常州钟楼政务服务中心人事部。
注意事项如下:
1.报名时间:自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前。
2.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录用后的合同工将享受以下工作待遇和福利:
1.工资待遇:按照常州市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2.福利待遇: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3.培训和晋升:提供相关业务培训,表现优秀的合同工将有机会晋升为管理岗位。
此次招聘旨在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常州钟楼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力量,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用字管理意见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用字管理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4.12.08•【字号】•【施行日期】2004.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语言文字工作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用字管理意见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关于加强社会用字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八日关于加强社会用字管理的意见为加强社会用字管理,纯洁祖国语言文字,促进社会用字规范化、标准化,维护城市文明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江苏省社会用字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管理范围(一)单位和个人在本行政域内使用的面向社会公众的示意性文字,包括计算机用字、出版印刷用字、影视屏幕用字、公共场所用字;宣传物品和广告;奖牌、证书、价目牌和票据凭证;商贸活动和会议用字等。
(二)社会用字管理的重点是:户外面向社会公众的各种牌匾(招牌)、标志牌、指示牌等示意性文字。
主要包括有:1、沿街各商店、企事业单位利用公共或自有场地的建(构)筑物、橱窗、空间制作的各种牌匾、灯箱、霓虹灯、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使用的文字;2、利用交通工具(包括水上运输工具和空中飞行器)设置、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或标语中使用的文字;3、以其他形式在户外设置、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或标语中使用的文字。
二、规范标准(一)社会用字必须遵循下列规范标准:1、简化字以1986年国务院批准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为标准;2、异体字中的正体字以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1955年公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为标准;3、汉字字形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1988年联合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为标准;4、汉语拼音以1958年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汉语拼音方案》为准。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09•【字号】常政办发〔2018〕96号•【施行日期】2018.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警务督察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96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常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7月9日常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的辅助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公安部等五部门《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履行职责、管理监督和职业保障等。
本办法所称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依法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统称“辅警”。
治安联防、治安志愿者、护村队、护校队等社会群防群治力量以及在公安机关从事膳食、保卫、保洁等后勤服务工作的人员,不属于警务辅助人员。
第三条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在市、辖市(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公安机关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使用和监督;机构编制部门会同公安、财政、人社等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核定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员额;民政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警务辅助人员烈士评定及烈属抚恤工作;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保障、经费预算、经费核拨和经费使用监管;人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用工管理和社会保险的政策和业务指导。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区港联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0]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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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区港联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区港联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0]52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常州市“区港联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七日常州市“区港联动”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我市口岸平台功能,进一步深化口岸与各辖市区的互动合作,放大口岸效应,更好地推动全市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常州市“区港联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常州港为龙头,以口岸查验服务平台及出口加工区为依托,进一步整合资源、叠加功能、延伸政策、互动合作,完善口岸功能,创新监管方式,打造物流平台,强化协调运作,加快推动口岸功能向辖市区、经济开发区延伸辐射,增强口岸综合效能与服务效应,吸引更多企业从常州口岸进出货物,努力实现“便捷、高效”通关,推进常州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1.建立联动平台。
加快建立常州口岸(常州港口岸、陆路口岸、出口加工区等)、各查验部门与辖市区、经济开发区、重点企业、专题园区之间的联动机制和互动平台。
2.增强辐射能力。
全面启动“多点申报、码头放行”通关模式,将口岸功能和快速通关便利延伸到各辖市区,增强口岸辐射能力,放大“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快速通关效应。
3.发展口岸物流。
积极做大做强常州港物流平台,大力发展口岸物流产业,加快构建口岸物流体系。
三、工作重点1.全面启动“多点申报、码头放行”通关模式。
通过常州港进出口的集装箱货物,可就近选择查验部门本部、直通点、出口加工区及武进、溧阳办事处等办理通关手续,并根据需要选择“二次转关”、“直通”、“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等通关查验模式。
常州市武进区社区工作者考试题库2024

常州市武进区社区工作者考试题库2024 第一部分常识判断1.几个规模很大的厂商或生产者垄断一个行业的市场属于()。
A.完全垄断市场B.寡头垄断市场C.完全竞争市场D.垄断竞争市场【答案】:B2.当消费者的收入没有改变时,某种普通商品价格的上升会()A.对该消费者所能购买的最大商品组合没有影响B.使消费者对该商品的需求量增加C.减少该消费者的总效用D.改变该消费者的偏好【答案】:C3.一国政府为了控制CPI的快速上涨,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一般情况下,这会导致()。
A.通货膨胀B.经济增长速度放慢C.恩格尔系数上升D.就业机会增加【答案】:B4.下列不属于基本的货币政策工具的是()。
A.公开市场业务B.存款准备金C.税率D.再贴现【答案】:C5.在古代人们尊称对方的妻子:()1/ 11A.令尊B.令正C.令爱D.令弟【答案】:B6.“五经”,是儒家作为研究基础的古代五本经典书籍的合称。
其中,被誉为“群经之首,大道之源”的是()A.《诗经》B.《春秋》C.《周易》D.《尚书》【答案】:C7.不属于民本思想的是()。
A.民可近,不可下B.夫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C.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D.争天下者,必先争人【答案】:B8.我国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是()。
A.土地国有B.农业合作化C.农工商联合体D.集体农庄【答案】:B9.“社会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指的是()A.社会同自然界一样是合乎规律的辩证发展过程B.社会同自然界一样是自发的发展过程C.社会同自然界一样是不受意识影响D.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是没有区别的【答案】:A10.1935年,全国抗日救亡运动出现新的高潮,其标志是()。
2/ 11A.中国共产党发表《八一宣言》B.中共确定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方针C.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D.一二・九运动的兴起【答案】:D11.公文《××市人民政府关于××大桥封闭维修改造的公告》选用文种错误,应该选用()。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21•【字号】常政办发〔2022〕55号•【施行日期】2022.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21日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坚定不移地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2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服务“六稳”“六保”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59号)、《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苏协调小组〔202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分工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扣“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推进“532”发展战略。
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要素资源顺畅流动和高效配置,切实维护公平竞争,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奋力推动常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走在前列。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1年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的通知-常政办发[20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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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1年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的通知正文:----------------------------------------------------------------------------------------------------------------------------------------------------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1年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的通知(常政办发〔2011〕7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了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政务公开,根据《立法法》、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常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常政发〔2001〕68号),市政府法制办在广泛征求并吸纳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订了市政府2011年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
现经市政府同意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各部门应当成立由分管领导、业务处室负责人和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组成的起草班子,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负责起草工作。
对未列入计划的规范性文件项目,市政府原则上不予审议发布。
确有特殊情况需审议发布的,有关部门应当向市政府法制办提出申请,由市政府法制办提请市政府秘书长批办。
二、各部门起草文件草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擅自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收费。
文件草案涉及其他部门的,应当主动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未经征求意见的不得上报审核。
三、文件草案完成后,起草部门除了按照原来规定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送审报告、草案文稿和起草说明一式5份外,还应当报送政策解读草案一式5份,同时附有关依据材料、征求意见反馈材料。
对报送材料不齐全的,将予以退回,由有关部门补齐材料后重新报送。
四、规范性文件审核过程中,市政府法制办将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组织听证和论证等,请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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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05]97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10.27
【实施日期】2005.10.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
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5〕9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和市人事局《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消防任务日益繁重,警力不足矛盾较为突出。
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充实到基层消防单位,有利于缓解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的矛盾,加强地方消防力量,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
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消防工作,适应城市化、工业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增加资金投入,充实消防力量,不断提高消防工作水平,为创建“平安常州”、推进“两个率先”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缓解常州市现役消防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根据省政府苏政办发〔2005〕25号文和常州市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精神的要求,现制定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
一、征招对象及要求
年龄在18-25周岁之间,初中以上学历,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符合应征青年入伍体格检查条件,自愿从事消防工作的男性青年,退役消防战士和其他退役军人、地方职业学校消防毕业生优先录用。
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公开向社会征招,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协议期满服务关系即行终止。
因工作突出,经本人申请和劳动、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后,可续签合同。
二、征招时间及步骤
自2005年起分3年完成。
具体操作步骤,在每年5月底之前,由市消防支队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向社会公告征招条件、人数和报名等有关事项及要求;6月份公开招聘并办理相关手续;7至9月份,进行统一培训。
经考核合格后,分配到消防部队基层一线,参加执勤灭火、抢险救援和其他辅助性工作。
三、征招人数及分配计划
自2005年起三年内共征招300名。
参照公安现役消防站建(编)制标准,为确保征招名额分配科学合理,根据常州市区、辖区(市)建城区面积及《常州市城市消防规划(2004-2020)》消防站建站数量等因素,三年内征招人数计划分配如下:常州市区150名、武进区100名、金坛市和溧阳市各25名。
其中,常州市区计划2005年征招80名、2006年征招50名、2007年征招20名,分配到天宁、钟楼、戚墅堰和新北等各辖区消防站。
根据分配计划并结合各地实际,本着“权利与义务平等”的原则,武进、金坛、溧阳三地按照此方案,自行制定3年实施计划,各自负责本地的征招工作并保障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具体操作,与常州市区的征招工作同步进行,并确保当年征招的人数不低于三年内征招总人数的30%-50%,以便在统一时间内进行培训。
今后凡新建消防队(站)所需人员,在国家没有增加现役人员编制的情况下,仍采用招聘合同制消防人员的办法解决。
四、工资待遇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文件规定,对征招的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的工资及有关费用,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一)工资(共计:15600元/人.年)
1.基本工资850元×12=10200元/人.年;
2.奖励工资350元×12=4200元/人.年;
3.年度奖金1200元/人.年.
(二)社会保险费(共计:1300元×33.8%×12=5272.8元/人.年)
1.养老保险费1300元×21%×12=3276元/人.年;
2.医疗保险费1300元×8%×12=1248元/人.年;
3.失业保险费1300元×2%×12=312元/人.年;
4.工伤保险费1300元×2%×12=312元/人.年;
5.生育保险费1300元×0.8%×12=124.8元/人.年。
(三)公积金
1300×10%×12=1560元/人.年
(四)劳动派遣管理费:每人每年840元。
(五)其他费用(共计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