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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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度政府新闻发布会工作计划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度政府新闻发布会工作计划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度政府新闻发布会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5.23•【字号】常政办发[2006]46号•【施行日期】2006.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度政府新闻发布会工作计划的通知(常政办发〔2006〕46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办发〔2005〕16号)、《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常办发〔2005〕17号)以及《关于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的实施办法》(常办发〔2006〕17号)三个文件精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编制了2006年度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新闻发布会计划表(见附件),为认真落实好今年的政府机关新闻发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提高认识。

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对外通报、发布重要新闻信息或表达意见的工作制度。

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是新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是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内聚人气、激扬民气、促进发展、树立形象的需要。

建立权威、规范的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对于我市实施科学发展方略,落实率先发展举措,推进“两个率先”、富民强市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2.加强领导。

各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新闻发言工作,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好新闻发布工作。

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办发〔2005〕l6号)的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对新闻发布工作的整体策划,确保每一次新闻发布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3.精心准备。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10.31
•【字号】常政办发〔2016〕144号
•【施行日期】2016.10.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
三五”规划》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6〕144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22•【字号】常政办发[2010]108号•【施行日期】2010.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常政办发〔2010〕108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0〕5号),市政府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接待办公室、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

一、职责调整(一)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督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运转枢纽作用。

(二)加强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市政府会议和全市性重要活动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起草市政府领导同志部分讲话和其他文稿。

(三)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其他地区发送市政府的文电。

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辖市、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辖市、区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六)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对接联网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对接联网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对接联网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08•【字号】常政办发〔2016〕24号•【施行日期】2016.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对接联网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6〕24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做好对接联网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8日做好对接联网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1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95号)精神,加快我市对接联网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2016年6月底前,完成我市并联审批平台与已经建成的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对接联网,建成横向联通项目审批所有职能部门、纵向贯通各级政府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二、工作安排(一)执行投资项目全国统一编码制度按照规定,对所有申请办理审批、核准、备案的投资项目,由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受理,即时生成项目代码,作为项目全国范围内唯一身份标识,贯穿项目全生命周期各个环节和每个事项。

结合我市实际,由市政管办负责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预受理窗口,对所有申请办理审批、核准、备案的投资项目实行统一受理(具体受理程序按照“并联审批系统”预受理业务流程设置执行);预受理通过后,由窗口统一负责向省平台申请取得项目编码,并将项目编码分发至市级相关审批部门、告知项目建设单位。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04•【字号】常政办发[2010]62号•【施行日期】2010.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常政办发〔2010〕62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五月四日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0〕5号),常州市外事办公室更名为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挂常州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增加港澳事务工作和涉外工作的协调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我国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决定。

(二)负责拟订本市外事工作规章制度、提出工作规划建议;协调本市重大外事工作、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本市重大涉外事务。

(三)负责本地区的外事调研工作,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本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四)负责组织接待来访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负责接待、管理来本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协助市委、市政府对本市需要统筹协调的重要外事事项实施综合归口管理;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负责指导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人和来本市采访的外国记者的接待工作。

(五)审核本市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或市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出访和邀请外国人现职副部长级以上人员来访的报批事宜;承办或审核、报批本市县处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代拟市政府出国任务批件;负责申办本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签证手续,签发应邀来访外国人的签证通知函以及其他领事业务;负责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商务卡的申办和管理事务。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科技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科技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科技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5.19•【字号】常政办发〔2023〕19号•【施行日期】2023.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科技计划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科技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常州市科技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5月19日常州市科技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强化全市科技招商工作理念,提高全市科技招商工作水平,提升“双招双引”效能,加快壮大科技型企业集群,汇聚产业创新发展蓬勃之势,以产业创新升级助推城市能级跃升,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今年全国两会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锚定科技自立自强走在前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立足加快落实“532”发展战略,推进“两湖”创新区建设,全力打造“新能源之都”的实际需要,通过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支撑有力的科技招商政策、专业有为的工作队伍、“六度空间”的科创载体、开放包容的科创生态,构建常州科技招商新格局,助力打响“全国青年创新创业最向往城市”品牌,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奋力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常州答卷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是高站位谋划。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引领,协同推进科技招商工作,形成科技型企业前端招引与后端培育的无缝衔接,加速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办公室、研究室主任、副主任工作分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办公室、研究室主任、副主任工作分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办公室、研究室主任、副主
任工作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05]19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03.02
【实施日期】2005.03.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办公室、研究室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5〕19号)
各处室及所辖单位:
经办公室党组研究决定,现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副主任内部分工通知如下:周建伟同志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

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审核工作、议案提案办理和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老干部工作;
1 / 1。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15•【字号】常政办发〔2023〕35号•【施行日期】2023.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9月15日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门《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1380号)、省发展改革委等23部门《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苏发改社会发〔2022〕482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儿童事业纳入常州“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建设总体布局。

贯彻“一米高度看城市”理念,完善儿童政策体系,优化儿童公共服务,加强儿童权利保障,拓展儿童成长空间,改善儿童发展环境,全面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让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行动、责任和事业,培养广大儿童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注入活力。

二、建设目标让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成为常州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导向,让儿童在常州真正实现“善育常在”“优学常在”“健康常在”“宜居常在”“快乐常在”“安全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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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和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暂行规定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03]31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3.03.03
【实施日期】2003.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和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3〕31号)
各处室: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和《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暂行规定》已经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执行。

二○○三年三月三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工作,确保完成信息工作目标任务,更好地为市领导决策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处、计划政法处、经济贸易处、财税金融处、科教文卫处、农村经济处、对外开放处、城建城管处、督查处,研究室综合研究处、发展研究处、政策研究处,市新闻出版局全体公务员。

办公室的秘书处、组织人事处也要积极报送信息。

二、考评办法
以处为单位,采取采用指标和计分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采用指标:每人每年被省政府办公厅或国务院办公厅采用信息2条以上,采用综合调研信息1条以上。

此为必保指标,全年未完成此项任务视为未完成全年信息工作目标任务。

(二)计分办法:凡列入考评的对象,每人全年完成基本得分40分,指标下达到处室。

1、国办或省办约稿的信息每条加10分。

2、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每条计20分。

3、被省政府办公厅《信息简报》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其中简讯采用每条计5分;被《江苏信息摘报》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被《专报信息》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被《信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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