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联合审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联合审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28•【字号】常政办发〔2017〕105号•【施行日期】2017.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联合审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105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联合审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28日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联合审查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务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常发〔2017〕11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效能,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提速增效,现就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联合审查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借助互联网技术发展和电子签章、签名的推广应用,建立全市统一的数字化“多图联审”平台,实行市、辖市(区)两级建筑施工图、消防设计图、人防工程施工图、防雷装置设计施工图、卫生和信息基础设施施工图“一窗受理、网上流转、联合审图、数字交付”,变传统的“人带着图纸跑”为“图纸在网上走”,有效解决辖市(区)“联合审图”功能不全、部门审查信息共享不够和图纸运输、存储、人工盖章不便等问题,最大限度地方便服务对象,压缩审图时限。
二、工作任务(一)推进市和辖市(区)施工图“一窗受理”。
市和辖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设立“联合审查”综合窗口,负责报件受理、网上申报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
加强市、辖市(区)两级图纸审查联审联动,建设单位的各类施工图可在所在辖市(区)就地一次性报审,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各自业务职能同步审查,审查意见由综合窗口统一向建设单位反馈。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22•【字号】常政办发[2010]108号•【施行日期】2010.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常政办发〔2010〕108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0〕5号),市政府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接待办公室、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
一、职责调整(一)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督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运转枢纽作用。
(二)加强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市政府会议和全市性重要活动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起草市政府领导同志部分讲话和其他文稿。
(三)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其他地区发送市政府的文电。
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辖市、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辖市、区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六)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常政办发〔2019〕110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常政办发〔2019〕110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常州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9月29日常州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新媒体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9〕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政务新媒体是指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级部门办公室或指定的专门处室是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新媒体工作。
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新媒体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政务新媒体是各级政府推行信息公开、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手段和平台,各地各部门应当坚持正确导向、需求引领、互联融合、守正创新的原则,贯彻实施网络强国战略,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立足功能定位,加强统筹规划,明确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运营管理,强化常态监督,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章备案管理第五条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按照“谁开设、谁主办”原则确定,履行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7.02
•【字号】常政办发〔2018〕92号
•【施行日期】2018.07.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常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
知
常政办发〔2018〕92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根据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常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期待,深入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统筹协调、重点突破,按照《常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部署,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
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实效。
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资源力量整合,做好督查评估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地方绩效考核和部门工作考核体系,有效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并在本方案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在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开。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06•【字号】常政办发〔2020〕67号•【施行日期】2020.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6日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着力推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依据我市《城市容貌综合治理标准》,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五大明星城市”建设,以宜居美丽明星城市为指向,以城市长效综合管理为抓手,对标先进城市标杆,以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和卓越心,积极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抓长效,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实现城市环境更洁美、交通更畅通、治理更智慧,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多策并举全面开展城市容貌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升管理效能,全市在三个方面实现全面提升,一是补齐市容管理短板,建设精品示范街道,提升绿化景观水平,打造便民畅通交通,全市市容市貌全面提升。
二是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科学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三是坚持管理创新,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长效综合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二、重点任务(一)对标先进城市,提升市容环境品质1.建设精品示范街道。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常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常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8.19•【字号】常政办发〔2022〕67号•【施行日期】2022.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常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关于公布江苏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57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编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公布常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依法编制各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全市统筹、分级负责、事权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编制并公布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
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编制常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报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县(市、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办)负责组织梳理上级设定、本地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抄送上一级协调办。
常州市编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不得超出江苏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范围;县(市、区)编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不得超出常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范围。
常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原则上应当于2022年8月底前编制完成;县(市、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原则上应当于2022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并汇集至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
常州市政府关于明确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常州市政府关于明确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调配
【发文字号】常政发[2017]19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2.20
【实施日期】2017.02.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常州市政府关于明确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常政发〔2017〕19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结合工作需要,决定对市政府领导分工进行调整。
具体分工如下:
丁纯: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兼管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国有资产、人民武装方面工作。
分管编办、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国资委。
曹佳中: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发展改革、服务业、人力资源、公务员管理、社会保障、统计、税务、金融和金融商务区建设、物价、经济协作和政务公开方面工作。
协助分管财政、审计、国有资产工作。
分管市。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29•【字号】常政发[2006]178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06〕178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常州市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常州市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考核,建立奖惩机制,根据《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苏政发〔2006〕95号)和《江苏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苏政公开发〔2006〕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工作部门和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机构)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实行政务公开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政府办公室会同监察、法制、人事、审计等部门组织实施。
设立政务公开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政务公开考核工作。
必要时,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和新闻工作者参加。
第四条政务公开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政务公开考核每年进行一次,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自查由各单位对照要求,自行组织,形成书面自查材料报政府办公室;抽查由考核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核单位,进行全面考核或重点考核。
第六条政务公开考核可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依法行政、机关效能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年度考核一并进行,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七条政务公开考核的基本程序:(一)考核小组根据拟被考核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制订考核方案,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二)考核小组提前1个月向被考核单位发出自查通知,提前15天向被抽查考核单位发出抽查通知;(三)考核小组采取实地考察、明查暗访、查阅资料、综合评议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考核;(四)考核小组在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级意见,在政府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公示10个工作日后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五)考核小组将审定意见及考核结果及时通知被考核单位,同时抄报本级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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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的通知
【法规类别】信息公开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17]92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6.09
【实施日期】2017.06.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7〕92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常州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
常州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7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
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大政务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扩大开放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加强预期引导,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
及时公布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最新政策,同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政策亮点等。
及时公开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等政策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
通过邮寄、网络查询等多种方式为参保人员提供个人权益记录。
(市人社局牵头落实)及时发布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等,按月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围绕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的交流沟通,及时传达政策意图,同步深入解读,主动回应关切,增强宏观经济引导,提振市场信心,稳定社会预期。
(市发改委、财政局、人行常州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新媒体推送、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及时公布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月(季、年)统计资料,诠释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统计数据,注重反映经济增长新旧动能转换、新经济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社会民生以及经济运行质量、效益、结构
等成效方面的内容,正确引导社会各界认识经济形势。
(市统计局牵头落实)做好中央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开,尤其要加大问题和整改结果的公开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
(市审计局牵头落实)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重点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时公布新出台的税制改革、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政策。
利用网站发布、新媒体推送等形式发布我省推进税制改革以及落实减税降费相应税收优惠的政策举措。
围绕国家和省市出台的降费政策措施,做好公开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
及时转发全省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并将清理规范相关收费基金文件按权限通过网站公开,实时更新年度内收费基金政策调整情况,切实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政策公开力度。
做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互联网+税务”、纳税信用管理等事项的公开和解读工作。
(市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
(市经信委牵头落实)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及时公布年度市重点项目,充分利用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政府网站做好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结果信息公开,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
建成规范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及时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
(市发改委、政务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全面落实国家关于PPP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公开要求,做好PPP项目推介、实施、典型示范、经验总结等方面公开工作,加大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汇报机制等内容的
公开力度,及时公开PPP工作最新进展、政策文件、项目中标公告、咨询机构名单等信息,定期向社会发布最新的PPP项目入库和试点名单,督促各地及市有关部门及时更新和完善所属PPP项目信息,促进入库PPP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开,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
(市发改委、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重大改革事项落到实处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投资核准事项清单、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各类清单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动态调整。
全面落实省、市、县权力清单“三级四同”(即省、市、县相同权力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其权力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统一),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通过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
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其他平台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及时公开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