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人寿公司员工薪酬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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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保基本法

太保基本法
寿险营销体制
主讲:
资深
资深 督 导 督导
经理
资深
高级
专务
经理 经理
高级
专务
业务员
见习业务员
主任 见习业务员 业务员
培训学员
资深 主任 高级 主任
基本法规定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分为组 织发展和个人发展两个系列。
1、组织发展系列(分4档10级) 业务员: 培训学员、 见习业务员、正式业务员; 主 任: 业务主任、高级主任、资深主任; 经 理: 业务经理、高级经理、资深经理; 督 导: 督导、资深督导。 2、个人发展系列
如果同一年内分别任见习业务员以上不 同职级,则分段累计计算。
报酬(各项收入)
5、业务主任
(1)佣 金: 同正式业务员 (2)增员奖金: 同正式业务员 (3)特别增才奖:同正式业务员 (4)辅导奖金: 同正式业务员 (5)绩效津贴: 同正式业务员 (6)个人年终奖:同正式业务员
报酬(各项收入)
5、业务主任 (7)管理津贴:
例如:
一位大专学历培训学员第一个月实发佣金 是 360元,第二个月实发佣金是280元, 第三个月实发佣金是370元。 第一个月其收入是660( 360+300)元; 第二个月是280 (280+0)元; 第三个月是970 (370+300 +300 )元,
三个月合计收入是1910元。
报酬(各项收入)
(A)业务室月佣金<2250元时;
主任管理津贴=业务室佣金*2.2%/2.4%/2.6%
主任 高级 资深
(B)业务室月佣金> 225#43;
(业务室佣金-2250)*22%/24%/26%]
报酬(各项收入)
5、业务主任
(8)室育成津贴 被育成室月佣金*8%(一年内) 被育成室月佣金*4%(第二年及以后)

保险公司年度员工薪酬管制暂行办法1.doc

保险公司年度员工薪酬管制暂行办法1.doc

保险公司年度员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1保险公司##年度员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为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水平,落实以效益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发挥考核的导向功能,体现公司薪酬与整体经营业绩的完成程度相依托,确保“保稳定、防风险、促发展、增效益”经营目标和年度经营计划的实现,结合分公司下发的《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年度中心支公司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二、指导原则1、贯彻“以绩效为导向、以市场为参考”的原则。

2、绩优多得,激励与约束有效结合的原则。

3、公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在保证公司人力资源需求的前提下,遵循最大化降低公司人力资源成本的原则。

三、市公司本部管理岗位员工薪酬(一)、薪酬构成1、中层干部薪酬构成(指税前收入)包括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和年终奖金三部分。

2、员工薪酬构成(指税前收入)包括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二)、薪酬的计算与核定1、薪酬的计算方式年薪酬总额=固定工资×12月+绩效工资×12月月薪酬总额=固定工资+绩效工资2、薪酬的核定①上收人员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核发,未上收部门经理参照上收人员部门经理工资标准进行核发。

②助理原有工资标准按职级核定后为中五级,按A档发放为2340元,即固定工资1638元,绩效工资702元。

③员工原有工资1200元标准按职级核定后为初四级,按A 档发放为1434元,即固定工资1004元,绩效工资430元。

员工原有基本工资1000元标准按职级核定后为初三级,按A档发放为1208元,即固定工资847元,绩效工资362元。

④客户服务中心员工每月由客服中心负责考核申报工资,综合办公室负责复核。

全辖所有客服人员公积金统一标准为每人140元/月。

四、业务员薪酬1、转正业务员1、基本工资500元。

(每月根据完成保费任务数按比例发放)2、绩效工资按车险3.5%,非车险4.5%比例计提,以拥金形式发放。

太平洋基本法之薪酬

太平洋基本法之薪酬

季度业务奖金= 季度内任职月份的FYC×奖金比率
见习业务员达到晋升考核标准,并获准晋升正式 业务员的,考核期内累计新保佣金超过晋升标准 2100/3150元(3个月指标/6个月指标)的部 分应按标准佣金率计发佣金,在转正后第一个月 发佣日补发未足部分(即考核期内超过晋升指 标部分的FYC×25%),并计入当月FYC。
计提周期内 月均FYC [800,1000] 计提档次 第一档
正式业务 员
100
高级专务
100
资深专务
100
[1000,1200]
[1200,1800]
第二档
第三档
150
300
150
350
150
350
[1800,2400]
[2400,3000] [3000,3600] [3600,4800] 4800及以上
优质续保奖= 当月实际领取的服务津贴×10%
长青部吴志贤伙伴2012年8月份入司, 由于8月底入司,8月份未举绩, 9月份FYC10190.44元,当月转正 10月份FYC6761.42元, 晋升高级专务 11月份FYC4999.54元, 12月份FYC21元, 1月份FYC1.8元, 2月份FYC1.2元。
季度奖金比率表:
任职月份月均FYC 正式业务员
高级专务 资深专务
[600,1200] [1200,2400] [2400,4800] [4800,7200]
5%
10% 13% 18%
5%
15% 19% 24%
5%
20% 25% 30%
[7200,12000]
12000及以上
21%
21%
27%
29%
第四档

太平洋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太平洋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太平洋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共同推动公司发展。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员工应根据岗位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第六条公司实行考勤制度,员工应按时上下班,遵守公司作息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部门经理请假。

第七条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能力等因素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调薪的依据。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提升团队凝聚力,增强公司竞争力。

第三章员工培训与发展第九条公司重视员工培训与发展,为员工提供学习机会,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条公司每年组织一次新员工入职培训,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文化、规章制度、业务知识等。

第十一条公司定期组织专业培训,提升员工专业技能,满足公司发展需求。

第十二条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外部培训,提高自身竞争力,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培训费用予以报销。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三条公司对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奖励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物质奖励、晋升机会等。

第十四条公司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将予以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五章保密与知识产权第十五条员工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技术、经营等信息。

第十六条员工在工作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对知识产权进行使用、转让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太平洋人寿公司员工薪酬管理暂行规定

太平洋人寿公司员工薪酬管理暂行规定

太平洋人寿公司员工薪酬管理暂行规定太平洋人寿公司员工薪酬管理暂行规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企业的不断壮大,企业员工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作为一家知名的保险公司,太平洋人寿公司也不例外。

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的员工薪酬,太平洋人寿公司制定了员工薪酬管理暂行规定。

员工薪酬是企业管理的核心,也是员工最为关注的问题。

太平洋人寿公司员工薪酬管理暂行规定旨在规范公司员工的薪酬管理,实现公司员工薪酬的合理化和透明化。

该规定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一、薪酬的基础太平洋人寿公司认为,薪酬的基础应该是员工的绩效表现和市场水平。

因此,公司将员工的岗位进行分类,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和市场水平,制定相应的薪酬待遇。

同时,公司还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根据绩效表现确定薪酬水平。

二、薪酬核算为了保证薪酬核算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太平洋人寿公司将薪酬核算分为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

岗位工资按照公司岗位分类和市场水平确定,绩效工资则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进行核算。

此外,公司还制定了考核标准和考核指标,以确保员工的绩效考核公正透明。

三、薪酬福利除了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太平洋人寿公司还提供了一些薪酬福利,包括五险一金、节假日福利、年度奖金等等。

公司将薪酬福利的种类和标准明确规定,确保员工薪酬福利的公平性和透明性。

四、薪酬调整由于市场变化和公司经营状况的不同,员工的薪酬待遇可能会受到影响。

太平洋人寿公司规定,员工的薪酬待遇要按照市场变化和公司经营状况进行调整,以保证员工的薪酬待遇与市场水平相符合。

五、薪酬保密太平洋人寿公司明确规定,员工的薪酬待遇必须保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严格的薪酬保密制度可以避免员工之间的不公平竞争,也可以避免各种薪酬纠纷。

以上是太平洋人寿公司员工薪酬管理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

这一规定的实施,可以保证公司员工的薪酬待遇公正合理,避免薪酬纠纷的发生,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并为公司员工的个人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保险公司员工工资薪酬方案

保险公司员工工资薪酬方案

保险公司员工工资薪酬方案
尊敬的员工:
本公司一直致力于为员工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

我们的目标是让每一位员工都感到自己的贡献得到了应有的回报。

为此,本公司特制定以下员工工资薪酬方案:
员工薪资
员工薪资将由其职位、资历和表现决定。

我们将每年对员工的工资进行评估并作出相应的调整。

补助和福利
本公司将向员工提供以下补助和福利:
- 健康保险:本公司为所有全职员工提供健康保险计划,降低医疗成本。

- 年度假期:员工在本公司满一年后将获得5天带薪年度假期,随后每年可逐步增加至20天。

- 退休计划:本公司为所有员工提供退休计划,帮助员工在退
休后安享晚年。

- 绩效奖金:本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提供绩效奖金。

- 学术补助:对于在本公司继续学术研究的员工,可以提供学
术补助。

股票计划
本公司将向员工提供股票计划,员工可以在适当的市场时机购
买本公司的股票,为员工提供更多的回报。

我们鼓励员工在获得基本工资之外,还可以通过表现和努力获
得更多的报酬。

我们相信,良好的薪酬方案将有助于吸引和留住优
秀员工,并激励员工在工作中不断进步。

感谢您对我们公司的支持和努力,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致力于为
员工提供更好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

此致
礼敬,
公司管理层。

太平洋保险工作时间及考勤管理暂行办法7.doc

太平洋保险工作时间及考勤管理暂行办法7.doc

太平洋保险工作时间及考勤管理暂行办法7 制度8: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时间及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严肃劳动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应不断提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以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员工。

第二章工作时间第四条公司一般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五条公司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经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其秘书、部门级管理人员、专职驾驶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二)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工作的员工;(三)其他因业务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所在公司应采取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员工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六条公司对因工作情况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部分员工,经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以周、月、季、年度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但应采取适当方式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三章加班管理第七条加班管理原则(一)公司提倡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

公司和员工不得擅自延长工作时间。

(二)如因工作需要和特殊情况,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三)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太平洋保险员工规章制度

太平洋保险员工规章制度

太平洋保险员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太平洋保险公司员工的行为,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利益,恪守职业道德和操守,努力提高工作素质,共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条公司领导对本规章制度负有最终解释权,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调整和补充。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第四条公司员工必须恪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管理,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第五条公司员工有权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项福利政策,包括但不限于薪酬福利、培训发展等。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该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素质,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七条公司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

第八条公司员工应该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积极主动地为公司做出贡献,不得怠于职守。

第九条公司员工应该妥善保管工作物品和公司财产,不得私自挪用、损坏或丢失公司财物。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条公司员工应该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司制定的各项规定。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应该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滋扰他人。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应该保持团结友爱的工作环境,不得进行人身攻击、诽谤他人,不得制造谣言。

第五章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公司领导应该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有私心私利,不得懒政怠政。

第十四条公司领导应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关心员工的生活和工作,建立和谐的工作氛围。

第十五条公司领导应该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做到公正、廉洁、清廉,树立正确的领导示范。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级、甚至开除。

第十七条公司员工如表现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将受到公司的相应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表扬、奖金、晋升等。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公司员工应当自觉遵守,不得有任何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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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员工薪酬管理暂行规定(本级)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总公司关于人才强司的重要战略。

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司的人力资源改革,充分利用公正透明的员工薪酬规划来体现公司对各类人才的重视和关心,引导他们为公司长效服务,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

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以岗位性质和个人学识技能为主要依据的员工薪酬规划体系,改变过去过多依赖行政职级来确定薪酬体系的格局,兼顾员工的岗位资历和贡献能力,公正、公平地实现每一个岗位员工的薪酬管理。

一、员工薪酬的组成:
(一)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不同的薪点系数结合当地的市场水平和公司经营成效来确定每月的固定发放额,保留档案工资。

员工薪点系数作为员工薪酬规划的一个核心指标,由本暂行办法加以确定。

临聘和返聘人员工资由各机构根据岗位另行确定。

除年休假和公假外,病假、哺乳假、丧假、婚假期间基本工资参照档案工资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

其中病假应根据病假管理规定执行,哺乳假应按档案工资80%执行,丧假按档案工资100%执行,婚假按档案工资100%执行。

事假根据请假天数扣发基本工资,旷工半天即扣发当日基本工资。

迟到或早退,每次扣发基本工资50元。

(二)奖金
主要以年终奖的形式进行发放,由总经理室根据各部门的岗位目标
考核、工作成效和总体经营效益等综合情况,确定每人的发放标准,不再完全与员工薪点系数挂钩。

业务部门的经理及以公司或团体业务的维护开拓为主要职能的管理人员,其奖金考核办法另行规定。

除年休假和公假外,其他假期均不发放奖金(此处指年终奖形式发放的奖金),旷工半天以上扣发当月奖金。

(三)福利
在尊重以往贯例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发放。

当月事假超过3天以上,旷工半天以上停发相关福利等。

二、员工薪点系数的确定
员工薪点系数主要由以下因素确定:
(一)岗位性质
1、岗位技术含量:根据岗位性质对技术要求的难易程度不同,岗位系数增加1-10分。

2、岗位要害程度:根据岗位性质中的风险管控的危害程度不同,岗位系数增加1-10分。

3、岗位可替代程度:根据岗位性质中达到岗位所需要熟练程度的时间不同,岗位系数增加1-10分。

4、兼职岗位以主导岗位为主,不能区分的,以多个岗位加权进行测算分值。

每一岗位系数参照《学历岗位匹配表》附表一。

(二)学历情况
1、不同岗位性质和要求,要求相应岗位人员应达到必要的学历要求(见《学历岗位匹配表》附表一)。

2、达到规定岗位学历要求标准等级以上的(本科及以上),岗位系数增加5分。

3、未达到规定岗位学历要求标准等级的,岗位系数减少5分。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岗位系数增加5分。

(三)专业技术职务和上岗资格证书情况
员工专业技术和上岗资格方面满足以下条件的可按情况增加系数:
1、取得总公司组织的上岗资格考试证书的,员级不增加岗位系数分,主任级经公司聘用并在相应岗位上的可增加岗位系数5分。

2、取得高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精算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证书的,并在相应岗位上的,增加岗位系数8-10分。

3、同一序列职称不重复计分,前四项内容不重复计分。

岗位系数分值就高不就低,最高不超过10分。

(《专业技术职务及上岗资格岗位匹配表》附表二)
(四)公司服务年限:按在公司服务年限每年2分增加岗位系数,至20分后不再增加,年限按周年计算,每年度未调整一次。

(五)行政管理责任:按岗位责任,增加岗位系数,现有的副科长、科长,分别按10分和20分增加岗位系数,部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分别按40分、50分、60分增加岗位系数。

专务对应相应的行政职务,按原有公司规定执行。

(六)贡献权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下一个年度的岗位系数增加(5-20分)或给予一次性奖金。

1、经总经理室确认,在公司经营管理、风险防范和重大攻关中为公司做出较大贡献的员工。

2、获得总公司级的个人先进和模范称号的。

3、达到业务员标准保费以上的内勤人员并在本年度岗位职责考核等地为称职及以上。

(七)行为考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减岗位系数。

1、年度考核为欠称职或不称职的扣减次年岗位系数的5-20分。

2、一年中投诉成立两次,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差错的,扣减当年岗位
系数5-20分(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

3、下级员工工作出现重大差错,或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视差错性质和部门人员编制情况,对其上级行政主管扣减2至6个月的职务岗位系数(不少于2个月),如果隐瞒或包庇下属,经查处后扣减6至12个月职务岗位系数(不少于6个月)。

4、员工认为行为考核扣减处罚不公,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八)计算公式
员工的薪点系数=按新办法计算出的个人累计分值/(截止04年底按新办法计算出的全体内勤人员的累计分值/截止04年底按老办法计算出的全体内勤人员的累计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三、其他
(一)本规定执行前就经职代会通过。

(二)业务人员的薪酬体系仍按业务人员的基本法执行,
(三)本规定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表一:《学历岗位匹配表》
附表二:《专业技术职务及上岗资格岗位匹配表》
附表一:
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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