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 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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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填表说明
1. “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 ※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3. 标化分二100 X 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 总分-合理缺项总分。

4. 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
(1) 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 A 级; (2) 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 B 级; (3) 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 C 级; (4) 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 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6. 场所自身检查及奖惩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公共用品用具采购 索证制度;制订公共卫生事件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健康危害事故与建立传染病报告制度;公共用品 用具清洗消毒与保洁制度;卫生档案管理制度;房间清扫方式与程序卫生制度;洗衣房卫生管理制度(可 合理缺项);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___月_______ 日
卫生监督人员(签字): 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 日。

三至五星级宾馆饭店客房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三至五星级宾馆饭店客房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三至五星级宾馆饭店客房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总得分:标化分:核定等级:
注:
1、带※的项目为关键项,该项得分不足应得分50%的,若总得分不超过60分,按实际得分计分,评定为差;若总得分超过
60分,最终得分计为60分,评定为C级。

2、评分表总分为100分,核定分是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减去合理缺项后,应得的总分。

3、实得分是依据旅店业量化分级评分表对企业进行评定的实际得分。

4、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需标化。

标化分﹦实得分除以核定分×100。

5、标化后得分为90分以上者(含90分),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标化后得分为70分以上者(含70分),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标化后得分为60分以上者(含60分),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标化后得分低于60分者,评为差,核定为差。

6、卫生许可证过期超过三个月的单位总得分计零分,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不适用此表。

卫生监督人员(签字):、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
年月日。

各类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doc

各类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doc

附表1 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总得分:标化分:核定等级: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监督人员(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填表说明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28-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一般,核定为C级;(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附表2 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总得分:标化分:核定等级: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填表说明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16-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一般,核定为C级;(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附表3 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总得分:标化分:核定等级: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填表说明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28-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良,核定为A级;(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一般,核定为C级,(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填表说明
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28—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
(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量化分级打分表

量化分级打分表

附表1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总得分:标化分:核定等级:月日年月日填表说明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28-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附表4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总得分:标化分:核定等级: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填表说明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28-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卫生信誉度等级A级A级卫生状况优秀(等级)B级卫生状况良好C级卫生状况一般投诉举报电话:检查时间:年月日××卫生局(盖章)(表情标识)××业等级公示编号。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 理指南
• (四)卫生监督频次的确定。
• 公共场所日常监督频次参照其卫生信誉度等级确定。 等级越高,监督频次应越低。下表规定了不同卫生 信誉等级的最低监督频次,各地应根据实际,合理 调整监督频次。(由于行政任务和处理投诉举报而需要进行监督时不受此频次
限制。)
卫生信誉度
二、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 级评分表使用指南
• 第七项 体检培训 • 1、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
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众健康疾病的,治 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美容美发场所从业 人员(包括临时工)上岗前应当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 “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继续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健康合格证明”不得涂改、伪造、转让、倒卖。 • 2、实行上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 生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 训每两年进行一次。 • 3、抽查三人以上,缺一人扣2分;不足三人全部抽查,缺 一人扣2分,全部从业人员无健康、培训证明扣6分。
• 各省(区、市)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量化分级评分 表,可调整本指南中确定的公共场所量化评价内容、项目, 但对关键项目的调整不得低于本指南的要求。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 理指南
• (二)日常卫生监督量化评价。
• 对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时,要使用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公共场所 的卫生状况进行量化评价。根据量化评价结论确 定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监督频次。
• 2、无自查记录判定为不合格。 • 3、检查近6个月自查记录。
二、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二、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 级评分表使用指南
• (二)二级指标说明 • 第一项 卫生许可证(关键项) • 1、本条是对公共场所经营资格的规定。依据《公
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营单位须 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经营者在经营 时须持“卫生许可证”且在有效期限内。
• 2、卫生许可证应真实有效,不得擅自伪造,涂改、 倒卖或转让他人,逾期3个月未复验视为过期。
用英文大写字母填写。 • 4、单位名称:按照卫生许可证上单位名称填写。 • 5、地 址:按照卫生许可证上地址填写。 • 6、负责人:按照卫生许可证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填写。 • 7、卫生许可证:按照卫生许可证编号填写。 • 8、许可项目:按照卫生许可证上许可的项目填写。
二、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 级评分表使用指南
• 2、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场所卫生管理的 具体工作。专(兼)职卫生管理员应有从事美容美发场所 卫生管理工作经验,经过公共卫生管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具有法人资格单位或职工人数在二十人以上的单位,查文 件或会议记录,其它单位查会议记录或在卫生管理制度中 有明确规定,未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判定为不合 格。
二、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
级评分表使用指南
• 第四项 卫生管理制度
• 1、卫生管理制度包括:(一)证照管理制度;(二)从 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 (三)公共用品用具购买、验收、储存及清洗消毒保洁制 度;(四)场所自身检查与检测制度;(五)洗衣房卫生 管理制度;(六)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七) 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八)预防控制传染病 传播应急预案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九)卫生档案 管理制度;(十)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4类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评分表全解

4类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评分表全解

附表1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总得分:标化分:核定等级:告知:自收到该书面告知之日起3日内向济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提出复检申请,并在7日内整改,逾期不提出申请或不进行整改的,将按照告知的级别进行公示。

收到该告知书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填表说明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28-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附表2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总得分:标化分:核定等级:告知:自收到该书面告知之日起3日内向济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提出复检申请,并在7日内整改,逾期不提出申请或不进行整改的,将按照告知的级别进行公示。

收到该告知书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填表说明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28-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附表3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总得分:标化分:核定等级:告知:自收到该书面告知之日起3日内向济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提出复检申请,并在7日内整改,逾期不提出申请或不进行整改的,将按照告知的级别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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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实得分:标化分:核定等级: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审核人(签字):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合格在得分栏中用“√”标示。

合理缺项请在备注栏用“△”标示。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48-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
(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附表2 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实得分:标化分:核定等级: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审核人(签字):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合格在得分栏中用“√”标示。

合理缺项请在备注栏用“△”标示。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50-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
(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附表3 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审核人(签字):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合格在得分栏中用“√”标示。

合理缺项请在备注栏用“△”标示。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58-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
(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附表4 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审核人(签字):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合格在得分栏中用“√”标示。

合理缺项请在备注栏用“△”标示。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12-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
(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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