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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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的通知

各学院:

请销假制度是学生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请销假制度是保障学生学习,加强教学秩序管理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维护好正常的教学、生活、学习秩序,保障校园安全稳定,现将学生请销假制度相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考勤内容

1.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注册者,应当履行请假或暂缓报到、注册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未经请假且逾期两周仍不能到校注册者,按退学处理。

2.正常上课期间,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课时,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者,按旷课论处。请假2天以内者,由班主任审批;两天以上由学院院长审批;病假两周以上或事假一周以上,由学院院长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

因病请假两天以上(含两天)应有医院证明。因公因事请假应有必要的证明,并由本人亲自办理。每次请假不超过2周,一学期请假不得超过6周。学生不按时销假或续假,其超假时间以旷课对待。学生请假离开学校的,须向班主任说明事由和目的地,班主任应记录相关信息并向辅导员通报,辅导员应经常与班主任、学生沟通了解情况。

3.学生在校外从事各类实习、实验等教学活动,若需请

假,须经带队教师或指导教师同意,请假3 天以上须经所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开。带队教师或指导教师批准的学生请假,应及时向辅导员或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通报。班主任应经常与实习实验带队教师或指导教师沟通了解学生情况。

4.公休日、节假日(不包括寒暑假)期间,学生若离校外出或回家须办理相应的手续。若离校到兰州市四区(安宁区、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之内者,须向舍长说明情况,并到班长处进行登记(附件1),班长应向班主任通报相关情况。若离校到兰州市四区之外或回家的,须向班主任请假并进行登记(附件2)。若擅自离校并超过节假期者,则从离校之日起连续计算离校天数,并进行考勤。

5.每学期结束时,学生应按规定时间离校。离校时应向班主任说明离校时间和去向,到达目的后应向班主任报平安,班主任应对相关信息进行登记(附件3)。若因学习或其他事宜需要滞留学校者,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工作要求

1.节假日期间,学院应做好值班安排,要求班主任履行工作职责,掌握学生的去向和动态,并于节前将学院学生出行情况统计表(附件4)汇总报送学工部教育管理科。

2.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严禁学生参加各类社会非法集会、非法宗教和各类封建迷信、赌博、传销组织及活动。

3.严禁任何学院、班级、学生团体私自组织学生集体出

行。学生班级集体出行,须经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同意,报学工部备案,应至少有1名老师带队;学生集体出行进行教学实践活动,须经学院分管教学工作领导同意,报教务处备案;学生社团集体出行,须经学校团委负责人同意,应至少有1名老师带队。

4.要告知学生离校外出一定要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保证通讯畅通并及时返校。出行时要注意交通及财产人生安全,晚间尽量不要外出,特别是女同学一定要结伴而行。发现同寝室同学夜不归宿要及时联系,并向班主任报告情况。

5.要注意防火、防盗,随手关闭门窗、水、电。严禁在宿舍使用各种电器,严禁在宿舍做饭,谢绝校外人员进入宿舍,严禁在宿舍留宿他人,严禁在校外留宿和租住民房。

6.要教育学生加强自律,文明上网,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

7.如果发生紧急事件或意外情况,请告知同学们自觉维护现场及秩序,采取恰当的措施自卫或保卫生命财产安全,并在第一时间报案并告知学院,若在校内应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反映。

附件

1.公休日、节假日学生离校外出登记表(兰州市四区内)

2.公休日、节假日学生离校外出登记表(兰州市四区外)

3.寒暑假学生离校登记表

4.节假日学生离校外出情况统计表

特此通知

公休日、节假日学生离校外出登记表(兰州市四区内)

学院名称:班级名称:

附件2:

公休日、节假日学生离校外出登记表(兰州市四区外)

学院名称:班级名称:

5

寒暑假学生离校登记表

学院名称:班级:

附件4:

节假日学生离校外出情况统计表

学院名称: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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