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的规定
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

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
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一般遵循以下规定:
1. 请假申请:机关干部请假前需向上级单位提出请假申请,说明请假事由、时间和请假时段等。
申请需事先报备,并经上级单位批准后方可请假。
2. 请假事由:请假事由通常包括疾病、个人事务、公务出差等。
疾病请假需提供相应的病假证明,个人事务请假须提供合理的事由,公务出差请假需要提供出差任务的相关文件。
3. 休假时长:一般规定了各种假期的最长持续时间,如年休假、调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
机关干部请假时需根据具体情况申请相应的假期,并在假期结束后按规定返岗。
4. 请假记录:机关干部请假后,上级单位需在档案中记录请假情况,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相应调整,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5. 销假程序:机关干部在请假期满后,需及时向上级单位提出销假申请,并说明回岗时间。
经确认后,方可返岗工作。
以上是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的一般规定,具体的规定可能因机关部门、行业和地区而有所不同。
机关干部应根据上级单位的具体规定和要求,请假和销假,以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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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3篇)

2024年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一、病假(一)请假手续1、请假请病假七天以上的,须本人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医疗专家出具的病休意见,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
2、续假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须本人每月到单位(本人确实不能回单位的,单位须派人面见本人核实病情)办理续假手续后方可继续休假。
病休期满恢复工作后,不是因为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而是原串疾病本来就没好,恢复工作一年内又续假的,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3、医务鉴定请病假六个月以上的,单位须对请假者进行医务鉴定。
经县级以上医务鉴定部门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拒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
经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办理病退手续。
经鉴定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但又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准其继续休假;每满六个月再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准予继续休假。
超出国家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的,根据国家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
(二)病假待遇1、基本工资①工作人员病假不满两个月的,发给基本工资。
②工作人员病假两个月以上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____%;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照发。
③工作人员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____%;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____%。
试用期人员请病假的,以其试用期工资为基数计发病假工资;其试用期相应延长。
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①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生活性补贴。
对工作性补贴,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②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基础性绩效工资。
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机关单位请销假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请销假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请销假管理是每个机关单位都需要建立和完善的制度,目的是为了规范员工的请销假行为,提高请销假的效率和管理水平,使其更加符合单位的工作需要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部在职员工,包括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工勤人员等。
三、请假的种类和条件1.年休假: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员工经过一年的连续工作后,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
员工需要提前申请,注明请假时间和原因,经过上级批准后方可享受年休假。
2.病假:员工如有疾病需要请假,需提供本人或法定亲属的医疗证明,由单位指定医院或医生作出诊断并出具医疗证明,经过上级批准后方可享受病假。
3.事假:员工如有特殊事情需要请假,需要提前向上级申请,注明请假时间和原因,经过上级批准后方可享受事假。
4.婚假、丧假、产假等其他假期的申请和享受,按照国家法律和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四、请假程序1.请假申请:员工需要提前向上级申请请假,注明请假时间和原因,并填写请假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请假审批:上级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批准或驳回的决定。
如需驳回请假申请,上级需要给出理由。
3.请假通知:单位需要将请假的决定及理由通知请假人,并告知请假的时间和具体要求。
4.请假登记:单位需要将请假的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包括请假的时间、天数、种类、原因等,以便于进行假期统计和管理。
五、销假的程序1.销假申报:员工在请假结束后,需要主动向单位申报销假,注明销假的时间和原因,并填写销假申请表。
2.销假批准:单位对销假申请进行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批准或驳回的决定。
如需驳回销假申请,单位需要给出理由。
3.销假通知:单位需要将销假的决定及理由通知请假人,并告知销假的时间和具体要求。
4.销假登记:单位需要将销假的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包括销假的时间、天数、种类、原因等,以便于进行假期统计和管理。
六、制度监督和考核1.监督机构:单位请销假管理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监督,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请销假工作的督查和总结。
机关事业单位请销假制度

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请销假制度为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的请销假制度,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文件规定,结合我局的实际,现将有关休假管理制度规定发布如下,请局机关全体人员及局属各管理单位认真按制度执行。
一、病假(一)病假凭医生证明两天以内的须经科室负责人批准,超过两天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二)病假证明与职工请假呈批表应及时(三天内)报组织人事科备案。
(三)因急诊来不及请假时,应尽快以电话等方式说明情况,并在事后补办有关请假手续。
如无病历证明,则按事假处理。
二、事假(、工作人员请假一天,由科室或者所属单位负责人批准;超过两天,由分管领导批准。
超过三天,须经局长批准。
由正职领导批准。
经分管领导批准。
如因身在外地或者交通原因未能填写请假呈批表的,可先通过电话请示科室或者所属单位负责人,事后须及时补办书面手续,如未按上述手续办理的将视为旷工处理。
(二)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天的,基本工资按本人日基本工资的(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天,下同)天的基本工资按本人日基本工资的天的,超过天数本人基本工资停发。
(三)按旷工处理的人员,旷工期间停发本人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当月奖金不发。
三、婚假、晚婚假、丧假、探亲假及计划生育假(一)婚假和晚婚假干部、职工持结婚证,经批准,可享受婚假天。
实行晚婚者(男方周岁,女方周岁),可增加婚假天;休婚假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作为计算假期的天数。
(二)丧假工作人员的配偶及直系亲属死亡时,可赋予处理丧事假天,工作人员的岳父母或者公婆死亡后,经单位领导批准,也可赋天的丧假。
对于需要到外地办理丧事的,可酌情赋予路程假,休丧假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作计算假期的天数。
(三)计划生育假期计划生育假期具体按《广州市计划生育假一览表》执行。
(四)探亲假、享受探亲假待遇的范围和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干部、职工,与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探亲对象居住在异地,并且双方居住地相距在公里以上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父母亲的待遇。
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的规定 -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的规定一、请假制度1.1 请假类型机关工作人员的请假类型包括:•年休假•病假•事假•婚丧假•产假、陪产假•探亲假•其他假1.2 请假申请1.2.1 请假时间机关工作人员请假,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或人事部门提出申请。
请假时间应尽量避开工作繁忙时段,如遇不可抗力或突发情况产生请假需求,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或人事部门请假。
1.2.2 请假手续请假时,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附加请假原因和请假时间的证明材料,并交与上级主管或人事部门,经批准后才能请假。
1.2.3 假期安排请假后,应根据申请的时间安排好工作和任务,确保假期内工作不受影响。
1.3 请假管理1.3.1 请假记录机关工作人员请假时,需在请假表上填写假期类型、请假时间、请假天数等信息并由领导审批签字。
请假记录需保存在员工档案中,以便管理和核对。
1.3.2 请假扣工资机关工作人员的请假,根据请假条款和规定,按照相关标准扣除工资。
二、销假制度2.1 销假申请机关工作人员请假结束后须及时向管理部门提交请假销假申请。
2.1.1 填写销假申请表请假者需填写销假申请表,包括销假日期和销假原因,并经由上级主管或人事部门审批,确认销假。
2.1.2 提交申请表销假申请表需交由申请人个人或职务代表本人携带,递交至管理部门,等待管理部门确认后申请者可重新回到工作岗位。
2.2 销假管理2.2.1 销假记录机关工作人员销假后,管理部门应记录销假信息,并统计销假请假天数信息。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管理部门应确保每个销假记录均符合连续消除销假日期的规定。
2.2.2 工资核算销假前后,管理部门应统计请假天数、销假天数,按照请假手续规定,结合相应的工资标准,核算工资。
三、注意事项3.1 请假时间的安排机关工作人员请假时间要尽量避免工作繁忙时段,避免对工作产生负面影响。
3.2 请假申请的填写机关工作人员请假时合法合规的填写相关申请表,附上请假时间的证明材料,否则影响员工的请假通过率。
机关考勤请销假管理制度

机关考勤请销假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机关单位工作纪律,规范员工考勤管理,保障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考勤请销假管理制度。
旨在明确员工工作时间、考勤规定、请假流程、休假安排等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全体在编人员、合同制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
三、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执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2. 工作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由单位负责人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3. 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到位,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4. 因工作需要,员工需加班时,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5. 员工应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员工每日需通过单位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IC卡等。
(2)员工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冒用他人身份签到。
(3)员工签到后,考勤系统将自动记录签到时间,作为考勤依据。
2、签到次数和时间(1)员工每日应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08:30-09:00,下午上班签到时间为13:30-14:00。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视为迟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的,员工应提前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填写外出申请表。
(2)外出返回后,员工需在第一时间完成签到,并注明外出原因。
(3)未提前报告的外出,视为旷工。
4、忘记签到处理(1)员工如因特殊情况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及时向考勤管理员报告,并提供合理解释。
(2)考勤管理员核实情况后,可予以补签,但补签次数每月不得超过两次。
(3)连续两次忘记签到,将在当月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本部门的考勤情况。
2024年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三篇)

2024年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请销假制度,维护机关事业单位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公务员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临夏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规定(试行)》。
第二条请销假坚持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分级负责、严格管理和按管理权限、程序审批的原则。
干部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
请假应以书面请假为准,请病假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先电话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
若遇特殊情况超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
请假期满返回工作岗位后,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除教育、卫生系统以外的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教育局所属各、卫生局所属各医院一般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依照本规定,根据本系统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四条县委任命的男年满____周岁、女年满____周岁的主任科员、由科级领导职务转任的正副科级干部,年初向县委组织部写出书面说明后,暂不纳入本规定管理。
第五条请假类别及待遇(一)带薪年休假机关、事业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____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各单位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____年不满____年的,年休假____天;已满____年不满____年的,年休假____天;已满____年及以上的,年休假____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____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____年不满____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____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____年不满____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____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____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____个月以上的。
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的规定 -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的规定 -制度一、背景为了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请、销假行为,维护机关工作的正常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工作人员的请、销假行为。
三、请假的定义请假是指,在工作日或休息日,有故事需离开工作岗位一段时间,经事先申请,领导批准,按规定的时间离开、返回工作岗位属于请假行为。
四、请假的种类1.年休假:是指员工在工作满一定年限后,可以依照法定规定享受的带薪休假。
2.病假:是指员工因身体生病,无法按正常工作时间工作,需在医院接受治疗或在家休息的时间。
3.事假:是指员工因个人、家庭原因无法按正常工作时间工作的时间。
4.其他假:是指员工在特殊情况下,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司规定其他假期。
五、请假的申请流程1.预备请假:员工在确定请假时间和原因后,提出请假预告。
2.请假申请: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向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
3.领导批准:领导批准员工的请假申请,并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和员工。
六、请假的限制1.年休假需提前申请,大于 5 日的需提前30天申请。
2.病假时间需提交医生证明,并按医生开的休假时间提交请假申请。
3.事假时间需说明请假原因,领导审核通过,但绝不能影响工作任务完成。
七、销假的流程1.员工按照请假时间回到工作岗位后,提交所请期限的《请假单》复印件,并报告部门主管。
2.部门主管核对员工的销假时间,签字确认销假有效。
八、违反请、销假制度的处罚1.关于未经事先请假擅自离岗的处理:严重的可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予以警告、记过、罚款、调离岗位、辞退或者按劳动合同的规定予以解除合同。
2.关于提交假单不实的处理:如果假单有虚假的情况,但假单并不影响班组的建设,能准时完成任务,则依据不同程度进行相应处理,如果影响到工作,则应该依法予以处罚。
九、维护机关工作的正常秩序1.机关工作人员要正确履行职责,才能更好地服务公众。
2.机关工作人员要在工作岗位上遵纪守法,积极履行职责,为实现既定目标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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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的规定
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的规定(试行)一、为加强机关纪律,规范考勤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特制定本规定。
二、秘书长请假1天,须常委会主管主任批准;副秘书长、机关各委办室主任请假1天(指病、事假),须秘书长批准;请假2—3天,须常委会主管主任批准,并送秘书长处备案。
三、机关各委办室副主任(含正、副处级调研员)请假1—2天,须相应委办室主任批准,请假3天以上,须常委会主管主任批准,并送秘书长处备案。
四、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请假1—3天,须相应委办室主任批准,请假4天以上,须常委会主管主任批准,并送机关党委办公室备案。
五、请假的工作人员必须填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请假、销假单》,请假期满后分别到秘书长处和机关党委办公室进行销假,逾期按旷工处理。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