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出台新规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教育扶贫再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2017)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教育扶贫再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2017)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15•【字号】•【施行日期】2017.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教育扶贫再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宜春市教育扶贫再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2017年9月15日宜春市教育扶贫再提升工程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全面提高我市教育扶贫精准率,切实保障经济困难的家庭子女顺利上学,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赣办发〔2017〕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创新扶贫机制,优化、整合扶贫资源,打好教育脱贫攻坚战。
通过教育扶贫再提升工程,做到建档立卡贫困生在资助政策上更有获得感,在申请过程中更有便利感,在感受服务上更有舒适感,在资助保障上更有及时感,确保建档立卡贫困生享受资助全覆盖。
二、主要措施(一)资助对象再精准按照“准确、动态”的要求, 加强扶贫和移民办、教育局、残联等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实现数据共享。
收集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信息,建立到户、到学生的教育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实现“精准建档、精准帮扶、精准管理”。
按照教育扶贫“建库—扶助—留痕—处异—变动”五步法,建立分校分年度(2016—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读子女教育扶贫数据库,从0岁开始监测,连续监测5年,对中途转段、跨校、跨界情况进行跟踪(处异),对五年中新增、退出情况(动态)及时跟进,确保每个贫困户家庭就读子女对象不漏,识别不错,实现精准建库,做到对建档立卡户一个不漏。
关于成立奉新县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清洁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副组长:刘辉全 熊远国 刘荣珂
成 员:涂国银 邓本清 余名康李烈金
况达辉张相强彭学新 余尚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清洁工程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医政股,涂国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奉新县卫生局
二00九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农村医疗卫生机构 清洁工程 领导小组 通知
抄报:市卫生局市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奉卫字[2009]62号
关于成立奉新县农村医疗卫生机构
清洁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
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清洁工程工作是一项以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为目的的民生工程。为加强全县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清洁工程工作的领导。经研究,成立奉新县农村卫生机构清洁工程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5份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若干措施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20•【字号】宜府办发〔2021〕17号•【施行日期】2021.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若干措施的通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7月20日关于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3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21〕8号),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大实体经济帮扶力度,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延长阶段性减税政策1.自2021年4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现行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2.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3.自2021年1月1日起,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4.自2021年4月1日起,将运输设备、电气机械、仪器仪表、医药、化学纤维等制造业企业纳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范围,实行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5.延长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动漫产业、公共租赁住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税费优惠政策执行期限。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二、加大减费政策力度6.对小微企业2021年全年的工会经费,实行先征收后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奉新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春节期间卷烟配送安全应急预案

奉新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春节期间卷烟配送安全应急预案奉新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春节期间卷烟配送安全应急预案为了确保奉新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春节前卷烟配送工作的顺利进行,针对我局(分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全国烟草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的精神,以及市局的有关安全要求,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首要位置,保证车辆、人员、资金的安全,特制定此春节期间卷烟配送安全应预案。
首先:成立卷烟配送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做好春节前卷烟销售旺季卷烟配送工作,实现安全高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卷烟配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聂卫民副组长:李菁、黄炜、成员:游振中、吴勇、廖为民、魏长彬、刘平、丁锐、阮珊珊、万红兵、冷勇、帅水根、刘新、邓方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营销部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廖为民兼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
其次:我局(分公司)春节期间卷烟配送安全防范工作,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严格执行省、市公司有关规定,狠抓安全工作不放松,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
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车辆管理,加强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培训,特别是加8、加强春节期间仓库值班制度,做到二十四小时仓库不离人,确保仓库、财务卷烟的安全。
9、如送货或缴款途中遭遇不法分子抢劫时,现场工作人员应沉着镇定,保持清醒的头脑,立即启动电子报警或大声呼救,取得与外部的联系,可能的情况下,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争取公安部门求援。
10、如歹徒持有杀伤性武器或劫持人质,现场工作人员应保持冷静,稳住歹徒,分散歹徒的注意力,拖延时间,见机行事。
11、发生暴力抢劫事件,现场工作人员应尽可能避免与歹徒发生正面冲击,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记住犯罪人的相貌,衣着打扮、年龄、身高等基本特征,如有犯罪车辆,应记住车牌号或车型、车身颜色,为今后公安破案提供参考依据。
12、如抢劫歹徒不能得逞想逃跑时,现场工作人员要果断出击,动用力量围追堵截,力争抓捕罪犯(持枪歹徒应避免冒然追击,尽可能减少损失,防止发生伤亡事件)。
浙江省衢州主城区环境功能区划文本(初稿,包括登记表)

浙江省衢州主城区环境功能区划文本(初稿)衢州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五年二月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号)文件要求,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建立“分区管理、分类指导”的环境管理体系,省环保厅组织开展了环境功能区划工作。
县市级环境功能区划是省级环境功能区划的具体实践,是最具操作性的环境空间管制详规。
党的十八大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要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
生态环境是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要素,编制实施环境功能区划,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开发利用空间管制,对增强区域开发合理性、提高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效率,促进形成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承载力相协调的区域开发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衢州主城区环境功能区划》(以下简称《区划》)是在《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的指导下,根据衢州市主城区生态环境敏感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区域分异规律,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与《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衢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衢州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等相关规划充分衔接的基础上,将衢州市国土空间划分为自然生态红线区、生态功能保障区、农产品环境保障区、人居环境保障区、环境优化准入区、环境重点准入区等六类17个环境功能区,明确各个功能区的主导环境功能、环境目标、环境管控措施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等。
《区划》是衢州主城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格局的具体实践,是建立主城区“分区管理、分类指导”的环境管理体系的基础性技术文件,将为衢州主城区制定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以及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提供决策支持,为管理部门提供管理信息与管理手段。
奉新县文体艺术中心及东湖公园九天阁等道路建设PPP项目实施方案BOT税前1215副本

第一章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奉新县文体艺术中心及东湖公园、九天阁等道路建设PPP项目项目性质:新建实施机构:奉新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建设区位:奉新县城东新区,东侧紧邻潦河,西侧为东湖公园合作期限:15年,其中含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运作规模:拟采用BOT运作模式投资规模:总投资约30000万元(不含征地拆迁等),其中文体艺术中心约20000万元,东湖公园约6000万元,道路建设约4000万元(包括九天阁路、纵七路、东湖大道、洗沙路)。
项目公司股权情况:注册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约6000万元,政府方1200万元,股权占比为20%,社会资本股权出资4800万元,股权占比为80%。
建设内容及规模:1、文体艺术中心:占地面积约101亩,包括剧院、体育馆、电影院、等主体建筑工程及文化广场,主体工程建筑面积23080平方米,文化广场约70亩及地下人防工程(约10000平方米)。
剧院9004平方米,体育馆6478平方米,工人文化宫3592平方米,各种功能室2 467平方米,文化办公1124平方米,地下室设备用房415平方米。
2、东湖公园:占地145亩,主要包括:人工湖、假山、凉亭等配套设施。
3、道路建设:(1)九天阁路:道路工程南起滨河路,北至崇贤大道,道路长2057米,宽8米×2,人行道4米×2;(2)纵七路:南起滨河路,北至东湖大道,道路长597米,宽14米,人行道8米×2;(3)东湖大道;西起应星大道,东至滨河路,道路长1013米,宽11米×2,人行道4.5米×2,绿化带5米;(4)洗沙路:西起九天阁路,东至滨河路,道路长575米,宽14米,人行道8米×2。
项目进度:1、已完成征地拆迁及场地平整工作。
2、文体艺术中心勘查设计工作已完成;东湖公园及道路勘查设计工作已进行部分。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第一节项目建设的背景奉新县位于江西省西北部,是宜春市辖县,总面积1642平方千米。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3.09•【字号】黔东南府办函〔2022〕19号•【施行日期】2022.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22〕19 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黔东南州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9日黔东南州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2022 年全面深化全州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贵州省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黔府办函〔2022〕12 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实现“两个确保、三个下降、一个不再发生”的目标,即:确保2022 年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下降(在全州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77%以下),不再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主要任务(一)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建设1.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健全完善本区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 1 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时协调解决本地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
2.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共建共管共治社会化防范管理机制。
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区域实际,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共建共管共治社会化防范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纳入高质量发展、平安建设、安全生产以及乡村振兴等工作内容逐级实施考核评价。
江西省人民政府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7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正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已经2006年5月10日省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省长黄智权二OO六年五月十九日江西省人民政府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政府)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的程序,保证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省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规章,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省政府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的程序包括立项、起草、审查、决定、提请审议;制定规章的程序包括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解释。
第四条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规章,应当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上位法的规定。
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规章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符合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内容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用语准确、简洁、规范。
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第五条省政府法制机构具体负责省政府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立项第六条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规章实行立项申报制度。
省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或者下级人民政府认为需要由省政府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或者制定规章的,应当向省政府报请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