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学生”读专门学校应纳入法律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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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中关于惩戒的问题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中关于惩戒的问题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中关于惩戒的问题问题:1.《规则》中需要进行惩戒的情形包括了“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这是否会导致校方利用不合理的校规校纪对学生进行惩戒?2.第十条“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中的“严重不良行为”应该如何界定?“专门学校”是指哪些学校?是否会出现违法限制学生人身自由之类的情形?答复:关于问题一。

《规则》明确,学校可以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校规校纪,要内容合理合法,并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相关会议讨论等确保程序正当,并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学校校规校纪内容违法的,学生和家长可以向学校提出修改的建议,并可以向主管教育部门投诉。

关于问题二。

“严重不良行为”和“专门学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明确定义。

根据该法第六条规定,专门学校是指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的学校。

根据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的下列行为:(一)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三)殴打、辱骂、恐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四)盗窃、哄抢、抢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五)传播淫秽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信息等;(六)卖淫、嫖娼,或者进行淫秽表演;(七)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向他人提供毒品;(八)参与赌博赌资较大;(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专门学校会有更为严格的管理措施,但不会限制学生人身自由。

对于实施刑法规定的行为、又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此类专门教育的场所可以在专门学校中专门设置,并实行闭环管理,由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未成年人的矫治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承担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

工读学生视角下的专门学校干预:困境与纾解

工读学生视角下的专门学校干预:困境与纾解

工读学生视角下的专门学校干预:困境与纾解王瑞剑【摘要】对专门学校干预的评估需要立足于工读学生的视角.工读学生群体具有家庭教育缺失、心理缺陷、不适应普通教育以及存在不良行为等特征.从群体特征的视角来看,专门学校的干预措施存在着家庭参与、心理引导、课程设置、情感联结以及行为矫治方面的制度困境.为了保证教育、矫治效果,有必要创设家校联动的教育体系,构建完善的心理辅导体系,采用多元化的教育维度,建立多方面的情感联结以及构建针对性的行为矫治制度,对专门学校干预进行改革.【期刊名称】《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年(卷),期】2017(000)002【总页数】8页(P65-72)【关键词】专门学校;工读学生;制度困境;建议【作者】王瑞剑【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北京100875【正文语种】中文专门学校是教育、挽救不良行为与较轻危害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特殊教育的学校,是我国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特殊形式。

1参见国家教育委员会、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办好工读学校的几点意见》。

专门学校的教育对象主要是普通学校难以教育、家长难以管教,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的中小学生。

对于这一群体,专门学校的核心价值便是教育与矫治。

教育与矫治的作用如何、其功能是否落到实处,始终是考查专门学校干预效果的重点主题。

近年来,随着一些涉及未成年人的极端恶性事件频频见诸报端2如海南安定14岁少年15天内连砍两人,湖南衡阳12岁留守女童投毒害死玩伴,广西岑溪13岁少年杀害三名同伴等。

,社会各界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的早期干预问题产生了持续的关注。

对此,中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也再一次对专门学校进行了强调,其指出“完善专门学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教育矫治水平”。

可见,专门学校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早期干预上具有重要作用,发挥着其它教育形式所不能替代的作用。

工读教育虽然在我国己经有六十多年的发展历史,3夏秀荣,兰宏生主编.工读教育史[M].海口:海南出版社,2000.11.但由于其本身在全国的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由此带来的专门学校大多办学规模较小,极容易被人们所忽视。

对于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应当如何处理

对于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应当如何处理

对于严重不良⾏为的未成年学⽣,应当如何处理对于对于严重不良⾏为的未成年学⽣,应当如何处理,你知道法律如何规定吗?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对于严重不良⾏为的未成年学⽣,应当如何处理未成年⼈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犯罪法都对严重不良⾏为作了规定。

严重不良⾏为属于违法⾏为,它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尚不构成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九种情况:(1)纠集他⼈结伙滋事,扰乱治安;(2)携带管制⼑具,屡教不改;(3)多次拦截殴打他⼈或者强⾏索要他⼈财物;(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像制品等;(5)进⾏淫乱或者⾊情、卖淫活动;(6)多次偷窃;(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8)吸⾷、注射毒品;(9)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为。

对于有上述严重不良⾏为的未成年学⽣,⼀是其⽗母(或者其他监护⼈)、学校、以及社会上的任何⼈,都有及时予以制⽌的义务。

⼆是其⽗母(或者其他监护⼈)和学校应当相互通⽓、相互配合,共同采取疏导、谈⼼、制定教育计划等措施,对其进⾏管教。

三是⽆⼒管教或者管教⽆效的,其⽗母(或者其他监护⼈),或者学校可以提出申请,并经教育⾏政部门批准,将未成年⼈送⼯读学校进⾏矫治和接受教育。

⼯读学校毕业的未成年⼈在升学、就业等⽅⾯,同普通学校毕业的学⽣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歧视。

四是其⾏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五是因未成年⼈不满⼗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母(或者其他监护⼈)严加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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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活愉快!。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释义: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释义:第三十五条

第三⼗五条对未成年⼈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

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为的未成年⼈,其⽗母或者其他监护⼈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读学校进⾏矫治和接受教育。

对未成年⼈送⼯读学校进⾏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由其⽗母或者其他监护⼈,或者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政部门批准。

【释义】本条是关于⽗母或者其他监护⼈以及学校对有严重不良⾏为的未成年⼈应当如何采取措施进⾏矫治的规定。

本条共分3款。

第1款是关于对未成年⼈的严重不良⾏为应当及时予以制⽌的规定。

本款所称“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为”,是指本法第34条所规定的9项严重不良⾏为。

本条规定“及时予以制⽌”的义务,不仅是对有严重不良⾏为的未成年⼈的⽗母或者其他监护⼈以及所在学校提出的要求,也是对社会上任何发现未成年⼈实施不良⾏为的其他⼈提出的要求。

⼀旦发现未成年⼈有严重不良⾏为,都应当将之制⽌于萌芽状态,⽽不能放任不管。

第2款是关于家长与学校应当配合管教有严重不良⾏为的未成年⼈,以及可以将其送⼯读学校进⾏矫治的规定。

学校和家长相互配合,共同教育未成年⼈是实践中⾏之有效的教育⽅法。

本款规定的“相互配合”,是指学校发现未成年⼈有严重不良⾏为时,除了应当进⾏教育外,还应当及时通知家长,相互通⽓,共同采取措施加以管教,反之亦然。

家长发现未成年⼈有严重不良⾏为时,也应当与学校相互配合,共同教育。

本款规定的“采取措施”是指通过疏导、谈⼼、制定教育计划等⽅式引导未成年⼈“弃恶从善”。

对于家长⽆⼒管教、学校也难以管理的有严重不良⾏为的未成年⼈,本款同时规定了“也可以送⼯读学校进⾏矫治和接受教育。

”⼯读学校是对有违法和轻微犯罪⾏为的未成年学⽣进⾏特殊教育的学校,是普通教育中的⼀种特殊形式,也是实施9年义务教育的⼀种不可缺少的教育形式。

实践证明,⼯读学校对于教育、挽救有违法和轻微犯罪⾏为的未成年学⽣起到积极作⽤。

1987年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公安部、团中央《关于办好⼯读学校的⼏点意见》的国办发[1987]38号⽂件(以下简称38号⽂件)中对于⼯读学校的地位和作⽤予以了肯定,其中对⼯读学校的性质、任务和办学指导思想以及思想的政治教育和学⽣管理、招⽣来源、毕业⽣出路等问题进⾏了规定;确⽴了“⽴⾜教育、挽救孩⼦、科学育⼈、造就⼈才”的指导思想;明确了⼯读学校的任务是全⾯贯彻执⾏教育⽅针,把有违法和轻微犯罪⾏为的学⽣教育挽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化、有纪律并掌握⼀定⽣产劳动技术和职业技能的社会主义公民。

解码“专门教育”,构建专门学校课程体系

解码“专门教育”,构建专门学校课程体系

解码“专门教育”,构建专门学校课程体系作者:***来源:《广东教学报·教育综合》2022年第17期“专门教育”是一种新叫法但不是新事物,专门教育根塑于工读教育,又有别于工读教育,在新的国民教育体系中办专门教育不能“新瓶装旧酒”。

要总结工读教育的办学经验,更要深入地领悟专门教育新的文件精神,用专门的思路才能办好专门的教育。

教育有法但无定法,因材施教是根本,如何办好专门教育,如何做好专门教育的课程设置是关键。

需从专门教育的法规、专门的教育对象、专门教育的内在目标进行解码专门教育的内涵,才能构建专门的专门学校课程体系,才能达到教育和矫治的效果。

一、解码专门教育(一)专门教育法律定位解码专门教育,首先要了解专门教育从哪里来。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中明确指出,专门学校是教育矫治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有效场所,专门教育是国家教育体系中的组成部分。

2020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定义“专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治的重要保护处分措施。

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的九类行为。

(二)专门教育办学功能解码专门教育要明确专门教育的办学功能,法文给专门教育作了明确规定,包括四个层面:首先,将专门教育定位为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其次,专门教育对象是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这里有两个关键词,第一个关键词是严重不良行为,是指实施有刑法规定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有别于在校学生“违反校纪校规”或在家的孩子“违反家规”的不良行为;第二个关键词是未成年人,是指年满12周岁但不满18周岁的青少年;第三,专门教育的办学功能是教育和矫治,包括素质教育和行为矫治;第四,专门教育的办学目的和意义是对未成年人重要的保护处分措施。

专门教育制度完善研究

专门教育制度完善研究

青少年犯罪问题2020年第1期专门教育制度完善研究【主题导引】自1955年北京海淀温泉工读学校成立以来,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走过了六十五年的历程,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积极探索问题青少年教育转化和回归社会的有效路径,挽救了一大批处在违法犯罪边缘的问题青少年,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新时代下,为进一步强化专门学校的作用,克服专门学校发展中遇到的问题,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厅字〔2019〕20号)》;全国人大2019年公布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也对专门学校进行了规制。

基于此,如何在新时代合理有效发挥专门学校与专门教育的作用,在修法过程中合理设置专门学校的性质定位、入学程序、社会支持体系等成为公众关心的话题,本刊特邀请相关专家学者与实务部门人士对此进行研讨。

如何对专门学校进行合理定位、确立专门学校的性质是专门学校发展的核心问题。

上海海关学院肖建国教授认为,专门学校在现阶段面临着很大的发展困难,应该本着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主动把握社会需求,依法明确专门学校属性,及时调整专门学校办学定位,努力探索专门学校发展路径。

为此,肖建国教授认为,应该充分利用好当前《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改契机,大力推进专门学校的改革和建设,尤其是要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背景下,准确界定专门学校办学定位这一核心问题,将专门教育视为国家教育体系中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少年司法体系中具有“提前干预、以教代刑”特点的重要保护处分措施,并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确立重点建设思路,即根据专门学校定位合理规划专门学校设置,完善分级分类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专门学校教育矫治工作的配套衔接,构建科学合理的教育体系和评价标准,切实提高专门学校的教育矫治水平等,开创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新局面。

如何利用此次修法的契机,对专门学校进行合理调整,并将专门学校教育纳入系统化和法治化轨道是当务之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设置的专门学校()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设置的专门学校()9

教育实验中,控制其它条件,考察不同教学方式对学生学习效果的影响。教学方式在这项实 验中属于
A.因变量 B.自变量 C.干扰变量 D.无关变量 答案B
在学习成败归因影响学习动机的诸因素中,激励作用最大的是()
A.运气好坏 B.能力高低 C.任务难度 D.努力程度 答案D
如下图所示,在Excel中单击单元格F2,欲求出表中所列6名学生的总成绩排名,应输入 的公式是()A.=RANK(E1,SES1:SES7)B.=RANK(E1,SES2:SES7)C.=RANK(F2, SES1:SES7)D.=R
B.=RANK(E1,SES2:SES7) C.=RANK(F2,SES1:SES7) D.=RANK(E2,SES2:$ES7) 答案D
楚辞在中国诗歌史上被视为浪漫主义传统的源头,最有代表性的诗人是屈原。下列选项中, 属于屈原作品的是()
A.《九辩》 B.《风赋》 C.《高唐赋》 D.《湘夫人》 答案D
A.管理班级实现了优化高效 B.注重教师专业能力提升 C.教育学生做到了因材施教 D.注重家校沟通的多元化 答案B
晓斌认为自己学习成绩好全是刻苦努力的结果。根据韦纳的归因理论,晓斌的归因属于()
A.稳定的内部归因 B.稳定的外部归因 C.可控的内部归因 D.可控的外部归因 答案C
下列选项中,不是美国作家马可·吐温作品的是()
某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向学校收取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由教由政府责令该机关 退还所收费用并对直接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员()
A.依法给予验 B.依法给与诉讼 C.依法给予处分 D.依法提出复议 答案C
班主任李老师在利用现代通讯方式联系家长的同时,坚持定期家访,研究学生个性特点, 制定班级管理规则。对李老师的做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特殊教育概论》特殊教育的法规和政策

《特殊教育概论》特殊教育的法规和政策

第 27 页 竢实扬华,自强不息
学校应当安排残疾学生 与普通学生一起学习、活 动,补偿其生理和心理缺陷。
第 14 页 竢实扬华,自强不息
我国特殊教育的法规与相关政策 重要法规与政策解读
教育安置方式
特殊教育相关国际文献与重要法规
幼儿教育机构附设的残疾儿童班、特殊教 育学校的学前班、残疾儿童福利机构、残疾 儿童家庭,对残疾儿童实施学前教育。
师资
特殊教育相关国际文献与重要法规
师资培养与培训
国家举办各类特殊教育师范院校、专业,在普通师 范院校附设特殊教育班(部),培养、培训特殊教育师资。
普通师范院校应当有计划地设置残疾人特殊教育必 修课程或者选修课程。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残疾人 教育师资的培训列入工作计划,并采取设立培训基地等形 式,组织在职的残疾人教育教师的进修提高。
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 必须持医院证明,并报学校教务 部备案。
第8页 竢实扬华,自强不息
我国特殊教育的法规与相关政策 特殊教育的相关法规
部门规章
特殊教育相关国际文献与重要法规
《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定》对特殊教育学 校的学制、培养目标、管理体制等作了阐述, 共分九个部分,包括总则,入学及学籍管理, 教育教学工作,校长、教师和其他人员,机构与 日常管理,卫生保健及安全工作,校园、校舍、 设备及经费,学校、社会与家庭,附则。
第 19 页 竢实扬华,自强不息
我国特殊教育的法规与相关政策 重要法规与政策解读
师资
师资待遇
特殊教育教师和职工享受特 殊教育津贴。要求全面落实国 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津贴等特殊 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
特殊教育相关国际文献与重要法规
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 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 教师,在绩效考核中给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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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学生”读专门学校应纳入法律范畴
作者:范军
来源:《广西教育·D版》2017年第06期
层出不穷的校园暴力事件中,施暴者何去何从?近日,湖北给出了一份解决方案。

4月17日,湖北省教育厅联合省内8部门发文,要求“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其中明确提出,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

(4月20日《新京报》)
所谓专门学校,实际上就是很多人都知道的工读学校,即国家针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未成年人开设的一种特殊教育学校,不属于行政处分或刑罚的范畴,其教育宗旨在于矫正、感化“问题少年”。

因为种种原因,“工读学校”近十年已逐渐消失,目前国内该类学校仅有60多所。

近年来,鉴于中小学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件呈多发趋势,相关专家呼吁恢复这类学校。

事实上,“工读学校”之类的专门学校很有存在的必要,其践行的“陪护教育”、职业技能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正常的学校教育“三不误”课程设置,是因材施教的重要体现,为转化有严重不良行为学生提供了一种可行的途径。

然而,专门学校一直门可罗雀,招生困难,甚至因此办不下去,其背后横亘着的是难以逾越的各种难关。

“问题学生集中营”“把坏学生关起来教育”等观点,是当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偏见。

出于要面子或保护孩子的心理,很少有家长愿意承认自己的孩子是“问题学生”,主动送孩子进专门学校就读的家长就更少了。

因此,如何保证“该送则送”,依然是一个亟待破解的难题。

一些地方出台相关政策,确立了送读专门学校的“三同意原则”,即本人、学校及家长均要同意,以保障未成年人权益,这种谨小慎微的制度设计,正是出于关照教育对象和家长心理顾虑的考量。

但必须指出的是,在规避刑罚的前提下,将屡教不改的“问题学生”送专门学校就读,已经是最大限度的教育挽救和保护,因此各方对其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都应形成一种共识,不能因为存在心理顾虑就手下留情。

对此,笔者认为,可考虑将送“问题学生”入读专门学校纳入法律范畴,以法律形式确立强制性规定,做到坚决执行,该送则送。

这种坚决执行的好处在于:一方面可以倒逼教育对象形成敬畏法律的心理,破解校园欺凌与暴力及青少年违法犯罪等防治难题,最大程度地体现法律的威慑作用,让法制在青少年心里构筑起一道防护墙;另一方面可以倒逼家长重视家庭教育,正视孩子存在的问题,主动寻求学校、社会和司法的帮助,通过多种途径积极挽救孩子。

当然,“该送则送”的强制性,也一定程度上带有“冷漠性”,如何消除这种“冷漠”,对专门学校是一种考验。

专门学校的课程设置和教育方法,教师的心理疏导和沟通技巧,都应作出有针对性的调整和全面的提升。

没有教育质量和成功转化等“硬货”,就无法支撑“该送则送”的必
要性。

所谓“不看广告看疗效”,全面提升专门学校的办学质量,是治理校园欺凌和暴力亟待完善的一环。

(责编欧金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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