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为了公众利益的改革方案二
为了公众利益的改革方案.doc

为了公众利益的改革方案-当我们正在奋力推进法律工作的职业化、疾呼“法律人”应享有更多权利的时候,西方发达国家却风起云涌地进行着一场强烈要求法律职业“规制缓和”、取消律师业务垄断特权的运动。
后工业化时代的西方法律职业,正在遭受社会各界广泛的批判。
Rhode1教授的《为了正义:重整法律职业》(In the Interests of Justice:Reforming the Legal Profession )(下简称《为了正义》)一书正是在这样背景下的一本力作。
在书中,Rhode教授对美国法律职业界的现有弊端作了入木三分的批判-当然,这种批判并不新奇,按照某些学者的说法是“仅仅是公众对有关律师界现状不满和抱怨的重述”2-但是,由于她在法律职业界的特殊地位,以及她煽情的写作方法、天才般的“语言修饰”3,更多的是因为她本人在职业伦理研究方面的造诣,使得她的著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4她以“公众利益的正义”作为贯穿始终的主题和宗旨,深入探讨了引发当下美国法律职业种种问题的结构性根源,并以制度主义的进路,提出了立体式的改革方案。
5按照她自己的说法,这本书主要集中于两个主题:首先是律师,包括个体和集体,都必须为他们的职业行为后果、法律制度的运行、工作条件和职业规制的有效性承担更大的责任;其次,与此相关的是,法律职业应为公众承担更多的义务,并加强后者对律师职业的监管。
6一言以蔽之,法律职业改革的目标就是:让律师为(体现公众利益的)正义的实现,承担更多的义务;并以此为宗旨,去除或限制律师的种种特权,如自我规制权等。
7对她的著作的解读,不仅可以使我们在一定程度上洞悉当今美国法律职业面临的种种问题,更具有现实意义的是:在建立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呼声日高的当下中国,Rhode所描绘的美国法律职业的重重危机和其逐利主义丑陋的一面,足以提醒我们应以一种谨慎而认真的社会实证的态度去探究中国法律职业面临的真实问题-在完成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构这一近代化课题的过程中,职业伦理的缺失、唯利是图等也是中国律师界较为普遍的现象。
公众政策概括形考任务2

公众政策概括形考任务2这份文档旨在概括公众政策形考任务2的内容。
任务2是一个考察公众政策分析和评估能力的形式化评估。
该任务要求参与者选择一个具体的公众政策案例,并对其进行分析和评估。
在分析方面,参与者需要概括该政策案例的背景、目标和措施。
同时,他们还需要描述政策实施的情况,包括是否已经达到预期的效果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
评估部分涉及对政策的优点和缺点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
参与者应该考虑政策的社会、经济和环境影响,以及是否有更有效的政策选择可供考虑。
为了有效完成任务,参与者可以采用以下步骤:1. 选择一个适合的公众政策案例。
2. 收集关于该案例的相关信息和数据。
3. 对政策案例进行背景和目标的简要概述。
4. 描述政策实施的情况,包括达到的效果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5. 分析政策的优点和缺点,并提出改进建议。
6. 结合数据和信息,对政策的社会、经济和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7. 总结评估结果,并得出结论。
参与者在完成任务2时应使用清晰、简明的语言,同时确保提供充足的信息和支持,以便读者能够理解他们的分析和评估。
通过认真分析和评估公众政策案例,参与者将能够展示他们的分析和评估能力,并提出有益的政策改进建议。
任务2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但通过遵循上述步骤和指导,参与者将能够成功地完成这个任务。
总结:此文档概括了公众政策概括形考任务2的要求和步骤,要求参与者选择一个公众政策案例,并对其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参与者应使用清晰、简明的语言,同时提供充足的信息和支持。
完成此任务将展示参与者的分析和评估能力,并为政策改进提供有益建议。
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改制方案

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改制方案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公共利益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更好地服务公众和满足社会需求,许多组织和机构都开始关注如何通过改制方案来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本文将探讨一些可行的改制方案,旨在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
1. 提高透明度和问责制透明度是一个组织或机构实现公共利益的基础。
通过改制方案,可以加强透明度,确保公众获得全部信息,并参与决策过程。
此外,建立问责制度可以追究组织或机构在违背公共利益方面的责任,从而确保其行为符合公众期望。
2. 强化公共资源管理公共资源的高效管理对于实现公共利益至关重要。
改制方案可以引入更灵活、有效的资源管理机制,例如建立公共资源监管机构,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运用。
此外,应注重公共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保护环境和未来世代的利益。
3. 促进社会公平和平等公共利益的实现需要确保社会公平和平等。
通过改制方案,可以加强对弱势群体和边缘化群体的关注和保护,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消除社会不平等现象。
同时,应鼓励各种形式的公民参与,确保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公共决策。
4. 加强合作与协调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需要各方的合作与协调。
通过改制方案,可以建立跨部门、跨组织的合作机制,促进各方共同努力,实现目标的共享与协同。
此外,改制方案还应加强与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的公共利益问题。
5. 鼓励创新和实践改制方案的设计应鼓励创新和实践,以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案和实施方法。
通过引入灵活的管理模式和激励机制,能够激发组织和机构的创新潜能,提高他们的适应能力和执行效率。
同时,改制方案还应鼓励实地实践,以验证理论和理念的可行性。
6. 审慎评估和监测在改制方案实施后,需要对其效果进行审慎评估和监测。
通过定期评估,可以了解改制方案的执行情况以及对公共利益的影响。
同时,应建立健全的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以保证改制方案的长期有效性和持续改进。
总结起来,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改制方案需要从提高透明度和问责制、强化公共资源管理、促进社会公平和平等、加强合作与协调、鼓励创新和实践以及审慎评估和监测等方面入手。
全体公众产权改革方案(模板)

全体公众产权改革方案(模板)1. 引言本文档旨在提出一个简单且没有法律复杂性的全体公众产权改革方案。
该方案将着重发挥我作为一名法学硕士的优势,并追求简单易行的策略。
在制定决策时,我将独立思考,不寻求用户帮助,并避免引用无法确认的内容。
2. 目标我们的目标是推进全体公众产权改革,以确保公众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全体公众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和公共资源的使用权。
通过改革,我们希望实现以下目标:- 提高公众对其产权的认知和保护意识;- 简化产权交易流程,降低交易成本;- 加强对违法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促进公众参与产权管理和决策过程。
3. 方案概述我们的全体公众产权改革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3.1 教育和宣传通过开展广泛的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其产权的认知和保护意识。
我们将组织各类培训、讲座和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产权相关知识,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
此外,我们还将利用媒体和互联网等渠道传播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3.2 简化交易流程我们将致力于简化产权交易流程,以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交易效率。
我们将优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简化产权登记和转让手续,并推行电子化的产权登记系统。
此外,我们还将建立一个信息平台,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产权相关信息。
3.3 打击侵权行为为了保护公众的产权,我们将加强对违法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我们将建立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监督和调查产权侵权行为。
同时,我们将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处罚力度,并加强执法力度,确保侵权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惩罚。
3.4 促进公众参与我们将积极促进公众参与产权管理和决策过程。
我们将建立一个公众参与机制,包括听证会、征求意见和公众投票等方式,让公众能够参与到产权管理的决策中来。
同时,我们将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互动,及时回应公众的关切和诉求。
4. 结论以上是我们提出的全体公众产权改革方案的模板。
通过教育宣传、简化交易流程、打击侵权行为和促进公众参与,我们相信可以有效提升公众产权的保护水平。
公关部门改革实施方案

公关部门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信息技术的飞速进步,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公关部门的作用愈发凸显。
然而,传统的公关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现代企业的需求,因此,对公关部门进行改革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目标设定。
1. 提升企业形象,通过改革,打造更加专业、高效的公关团队,提升企业形象和声誉。
2. 提高公关效率,优化公关流程,提高公关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更好地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
3. 强化沟通能力,加强公关团队的沟通能力和协作能力,更好地与内外部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和协调。
三、改革方案。
1. 优化组织架构,重新评估公关部门的组织架构,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建立高效的工作团队。
2. 强化人才培养,加大对公关人才的培训和引进力度,提升团队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
3. 制定规范流程,建立规范的公关工作流程,明确工作步骤和责任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 强化危机公关能力,建立健全的危机公关预案,提高公关团队应对危机事件的能力和应变能力。
5. 加强外部合作,积极寻求外部合作伙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拓展公关资源和渠道。
6. 强化数据支持,加强对公关工作效果的数据分析和评估,为公关策略的制定和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四、实施步骤。
1. 制定改革方案,成立改革工作组,制定详细的改革方案和实施计划。
2. 组织培训和引进,组织公关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引进符合企业需求的公关人才。
3. 落实流程规范,明确公关工作流程,建立流程管理制度,确保公关工作有序进行。
4. 健全危机公关预案,建立健全的危机公关预案,定期组织危机应对演练,提高团队危机应对能力。
5. 拓展外部合作,积极开展外部合作,寻求合作伙伴,拓展公关资源和渠道。
6. 加强数据支持,建立数据分析和评估机制,及时调整公关策略,提高公关工作效果。
五、效果评估。
1. 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对公关改革的实施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
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改革方案,不断优化公关工作流程和策略。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公益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支柱,而公益事业单位作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一直以来都承担着社会责任。
然而,现实中,我们也不可忽视公益事业单位在运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益事业的效能,需要进行改革,并制定相应的改革方案。
首先,公益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应该注重机构体制的优化。
当前公益事业单位的机构体制相对臃肿,决策路径复杂,影响了内部运作的灵活性和高效性。
改革方案应该在减少层级、明确权责的前提下,简化机构设置,提高机构的透明度和决策效率。
其次,公益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应该注重人员管理的改进。
在现行制度下,公益事业单位的人员管理往往存在着严重的人事政绩观念,导致人才流失和人员配置不合理的问题。
改革方案应该加强人员管理的科学化,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的人员激励机制,提高公益事业单位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此外,公益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还应关注财务管理的规范化。
当前的财务管理体系存在着诸多弊端,例如资金使用不透明、管理流于形式等等。
改革方案应该建立完善的财务监督和审核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确保公益活动的资金来源合法、使用透明,消除对公众的疑虑。
另外,公益事业单位的改革方案还需要关注与其他社会组织和商业机构的合作。
公益事业单位的改革不能孤立于社会环境,而是需要与其他各方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改革方案应该积极引导公益事业单位与社会组织、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方的专长和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最后,公益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还应注重对公益事业领域的创新与发展。
公益事业单位作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不仅要承担起现有的公益任务,还需要积极主动地发掘和解决社会问题,推动社会进步。
改革方案应该注重培养公益事业单位的专业人才,鼓励创新思维和实践,在公益项目的设计与实施中注重可持续性和效益性。
综上所述,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改革方案需要从机构体制优化、人员管理改进、财务管理规范化、与其他社会组织和商业机构的合作以及公益事业领域的创新与发展等方面入手。
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

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机构改革方案,旨在优化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
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我们应当认真审议这一方案,以确保其能够真正为人民群众谋福利。
首先,我认为这一方案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尝试。
通过对部分行政职能进行整合、优化和重组,可以避免重复、冗余的工作,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此外,将一些部门的职能下放到地方,也有利于更好地适应各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
其次,我认为这一方案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也有一定的作用。
通过将审批权限下放到地方,可以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和市民,同时也可以减轻中央政府的工作负担。
此外,方案中还提出了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管,以确保行政审批的公正、透明和规范。
但是,我也注意到这一方案中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对一些部门的职能整合和重组可能存在一定的阻力和反对意见,需要政府加强沟通和协调。
其次,如何确保下放到地方的职能可以得到充分的落实和执行也是一个难题。
最后,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管也需要政府加强力度和落实,以避免出现监管不力或者失职情况。
总之,这一机构改革方案是一项重大的改革举措,我们应当认真审议,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以确保方案能够真正为人民群众谋福利,推动中国的现代化建设。
谢谢大家!
- 1 -。
国家改革方案

国家改革方案国家改革方案是为了推动国家发展和进步而制定的行动计划。
下面是一个700字的国家改革方案:一、经济领域改革方案1. 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加大对科技研发的投入,培育新兴产业,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2. 改革金融体系,建立健全的金融监管机制,厘清金融风险,加强金融市场的监管,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3. 加强土地制度改革,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和均衡利用,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民增收。
4.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的税收制度,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减轻企业税负,促进企业发展。
二、政治领域改革方案1. 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2. 强化行政体制改革,建立高效透明的政府机构,减少行政审批和干预。
3. 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强法治意识,推进依法治国。
4. 加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大反腐力度,提高反腐效果,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约束。
三、文化领域改革方案1. 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加强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和传播。
2. 保护和传承优秀的传统文化,培养和培训优秀的艺术人才。
3. 加强文化市场的监管,打击盗版和侵权行为,维护良好的文化秩序。
4. 推动旅游业的发展,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品牌。
四、社会领域改革方案1. 加强教育体制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公平性,培养优秀的人才。
2. 加强医疗卫生体系改革,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的医保制度。
3.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4.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推动绿色发展,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人民生活环境。
五、农村改革方案1.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交通、水利和电力供应等公共服务水平。
2. 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3. 加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动土地集体经营向家庭承包经营转变,增加农民土地流转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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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公众利益的改革方案二 1.职业内部的改革 作为一位职业伦理学家,Rhode非常重视职业伦理对于规制法律职业的意义。
她的目标是,通过职业伦理规范的改革,缩小职业理想和法律实践之间的差距,减少职业伦理和大众道德、角色伦理与一般道德之间的冲突33.具体内容包括:(1)改变当下美国伦理规范的“一刀切”(one-size-fits-all)模式。
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的多样化,法律职业越来越专业化,所以,他们所遇到的伦理困境也是多种多样,不能用一种统一的模式来解决。
同时,如果允许非律师执业、多学科合伙,必然也会对现行的伦理体系产生冲击。
所以,应允许某些非官方或者专业的组织发展出特殊的职业规范或者“最佳执业标准”,以针对具体与特定的领域。
34(2)现有的职业伦理标准应得到较高程度的提升。
即使律师对其行为及其结果承担更多的道德责任。
如律师可以基于自己的良心和信念,在规劝无效的情况下,拒绝为某个欲达到不良目的的客户代理和辩护,可以拒绝替“烟草公司”辩护35;允许律师披露客户那些会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公共政策的行为,因为“客户可购买的忠诚是有限的,律师职业的人格的一部分必须另外贡献给公益”,36,他们不可以对于委托人通过法律手段实现道德上邪恶目的的做法漠然置之。
普通人协助他人从事违反道德的行为尚无法免除道德上的责难,何况作为法律专家的律师? Rhode承认,提高律师的道德责任(如披露非法信息),确实会使顾客不信任律师而隐瞒相关信息,从而使律师无法理解顾客的目的,最终无法提供完美的法律服务。
她认为,这是有好处的,一方面,因隐瞒某些非法信息而无法得到应有的法律服务,是某些当事人恶果的应得报应,而且,律师会从心安理得的道德安全感中获得好处。
37针对传统的说法“律师应该行使不理会舆论压力以及来自第三者的良心谴责的特权;否则,保持个人权利的法律机制就有可能逐步失灵”,她认为,因道德问题拒绝为当事人服务,并不必然对个人权利有所侵害,除非他是小镇上唯一的律师,其拒绝会造成当事人无法得到律师帮助。
况且,它能促使当事人在行事中认真顾及道德后果,或者增加他寻找其他律师时的经济成本和心理压力。
38 在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方面,Rhode说,良好的管理技巧不仅能改善律师工作环境,维护他们的身心健康,而且也能使顾客获益。
居于领导职位的律师,必须学习和具备良好的商业管理战略。
在工作场所,法律事务所应该妥善地安排工作和提供良好的后勤39.对于小律师事务所,她建议,应该通过与法学院和公共利益组织的合作,帮助从业者提高他们职业生活的质量和以可行的方式帮助法律服务不足的社会。
40 2.法律教育的变革 Rhode相信,改革法学教育体制,对于执行和实现职业伦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尽可能地满足公众利益,会有很大的帮助。
法学院的教育对“建立一种投身于为公众服务的文化”能起到关键的作用。
41作为一位法学教育理论研究的权威性专家、前美国法学院协会的主席,她提出现行的法学教育体制应作如下改革: 首先,ABA的法学院鉴定标准必须考虑到,法律实务正变得越来越专业化和多样化,所以,必须允许法学院采用多样化的培训计划和课程,比如,适合于某些只想从事特定法律事务的学生的缩短性学位计划,通过这种方式,表面上降低了从业者的教育成本,实质上,最终获益的是公众-法律服务的成本降低给法律服务的价格下降提供了了空间。
此外,对于律师辅助、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学位计划,也应该得到允许和推广。
其次,关于现行法学院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她通过对案例分析教学法、诊所式教育方法等模式的分析和评价,提出应提高课程设置中学科交叉的实质性,比如重视教育学生解决问题的方法、危机分析能力、组织行为能力等。
此外,针对学生未来的发展方向,让其选学相关的非法律的课程。
如想从事公司法实践的学生,应该在经济和金融方面获得进一步的提升;未来的家庭法律师则必须接受心理学的训练。
Rhode 以为,学生肯定能够从信息科学、社会科学方法论和管理学等多学科的知识中获得很大的帮助。
再次,她认识到,尽管近三十年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美国法学院,职业伦理还是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法律职业伦理的研究仍属于边缘地带。
在此,她从理论上论述了加强伦理教育的重要性,并认为,伦理课不应该仅仅作为法学院第二或者第三个学期的单独课程,而应该与主干课程相整合,将其内容融入到其中,贯穿于法学院学习的始终。
42 另外,Rhode的改革措施还包括:制度化地要求学生提供慈善性的法律服务、法学教授以身作则地超越“拜金主义”等等。
3.增进法律消费的可选择性 如果说律师界是法律服务市场的垄断者的话,那么,它不属于“自然垄断”-它的垄断地位是由现有的“规制”体系产生的。
包括严格的资格准入、收费标准的控制、广告的限制等等。
这些规制措施往往导致普通民众无法获取收费合理的法律服务。
因此,要使得法律服务面向大众,就必须去除和限制这些“法律服务的贸易壁垒”,增进法律消费的可选择性。
Rhode在书中建议,要尽可能地方便顾客获取法律服务方面的信息。
比如通过制度上的设计,使得老百姓可以从电话热线、法庭的咨询员和简易(walk-in)中心等途径,方便、免费或者低费用地获取法律信息。
在简单的离婚、遗嘱检验和房产租赁等方面的争议,也可以通过提供信息、形式的简化和程序的流水式作业等方面,促进当事人自我的“代理”。
同时,还应该对法律服务进行分类标价,从而能够使那些无法享用传统的法律服务的潜在顾客获得应有的帮助。
律师应该提供一些不用全权代理的“低收费”的服务项目,比如对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案的评估、磋商和谈判技巧的教授,以及其他专家(如会计等)的推荐等。
她还主张通过国家立法,拆除律师界在法律服务和信息方面的垄断。
她声称,在很多国家,都允许非律师人员(non-lawyer)从事一定法律服务,包括从事离婚、破产、移民和福利等方面的争议,比如,已获得国家会计或者房产经纪人资格者,为有关他们业务方面的法律事务所提供的服务。
Rhode鼓吹应鼓励多学科的法律实践,而不应简单地以“未经许可的法律事务”(unauthorized practice of law)的名义而加以禁止。
她认为,这样不仅能促法律服务市场的良性竞争,降低法律服务的价格,而且,通过这种方式能够直接降低法律服务的成本。
针对某些学者认为,法律服务是一种体验性的智识产品,任由非律师人士从事法律事务,容易引发无法控制的伦理难题,她回答说,在这种情况下,制定具体和适当的伦理规范和规制措施去应对要比一味地绝对禁止更加合理。
43 4.公众参与 如前所述,Rhode认为,当下改革的最大障碍,是美国法律职业界自身-他们“不想接受诸般问题存在的现实”44.说到底就是,他们不想放弃使他们获取种种既得利益的“现有体制”。
在传统的“职业自治”光环笼罩下的“自我规制”体制,在利己主义的推动下,更是成了法律职业改革的最大障碍。
因此,除了在伦理规范等方面入手外,改革的重点也需要在法律职业管制体系方面作实质性的调整。
包括加强法院对律师渎职行为的审理,引入公众对法律职业的监控等。
关于律师惩戒制度,Rhode认为,惩戒程序应更多地允许公众参与。
45可以借鉴医疗界的做法,顾客也可以从“国家信息银行”获得有关律师受惩戒纪录的信息。
信息银行,不仅能提供这些纪录,而且也能帮助顾客获得如何救济的信息。
同时,在制度设计上应更加方便对违纪行为的调查和执行程序的启动。
不仅违反伦理规范的个体律师本身,而且,允许律师做失范行为的律师事务所也都应该得到惩罚。
对于职业伦理标准和规范的执行,应交由一个完全独立于律师协会、来自各界的成员组成的独立委员会行使,而不是像以前一样,纪律委员会的成员都来自律师界,在人员和财政方面都受其制约。
法律界也应该借鉴企业界通行的“质量标准”体系(如ISO质量认证体系),制定一个由律师事务所自愿加入、并可依此对事务所作出评价的“最佳执业标准”。
三、启示:对我国法律职业研究现状的反思 平心而论,Rhode所批判的美国法律职业种种弊端和困境并不新鲜;同时,她所提供的“药方”也并非无懈可击。
此外,关于什么是公共利益,Rhode在其书中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在理论上留下了极大的商榷空间。
但正如她在其书评《职业与公共利益》一文中所作的坦率承认:她的书是对近年美国法律职业相关理论研究的一个总结和综述46-她的贡献正在于此。
该书为我们所提供的是美国法律职业理论、实践和未来的整体性图像。
另外,她在书中描述的现象和提出的问题也引发了我们对中国当下法律职业研究的某些思考。
一个饶有趣味的现象是,当美国的法律职业正在遭到包括Rhode教授在内的美国学术界广泛而尖锐的批判的时候,中国的法学者们却对西方式的法律职业表现出浓厚的憧憬和羡慕之情。
于是,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是一副具有鲜明对比色彩的图景:当我们还在极力鼓吹建立一个具有“专门的知识体系、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普遍的社会正义感”、47不受国家意识形态羁绊的法律职业自治共同体,并为之进行一系列制度建构(统一司法考试、建立律师行业管理机制等)的时候,西方学者们却强烈要求法律职业“规制缓和”、加大政府和公众对法律职业的管制和监督、取消律师业务垄断特权的运动;当我们还在赞美法律人“在法律诉讼中培养起来的伟大公民人格”时,48西方的法律职业却因为“法律商业主义”成为众矢之的,被指责为只为有钱人、大公司辩护的逐利主义者和公共利益的敌人。
49另一方面,与Rhode所批判的美国法律职业严重逐利主义倾向相一致的是,当下中国律师界的唯利是图亦并非不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
不断地触及大众道德底线、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机会主义倾向-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中国律师社会形象的写照,律师阶层似乎在未成功塑造品位之前即已“堕落”。
这似乎应验了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中的某种观点:从“观念史”的角度看,两者之间的关系具有“历时性”,当中国的法治进程正在努力实现西方久已完成的近代化课题时,西方社会的法治在某些方面却出现了“后现代性”问题;从“社会史”的角度观察,两者之间又具有“共时性”,出现在后现代西方法治中的问题,未必就不会是中国法律现代化过程中的现象。
在这两个相互交织的维度下,我们似乎可以认为,当下中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构面临着的并非是一个纯粹近代化(形成具有共同信仰、共同学识和自治的法律职业)的问题,内中蕴涵着极其复杂的关系。
这种纷繁复杂、甚至有些扑朔迷离的局面对中国法律职业现代化的研究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然而,目前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基本上犹如一部神圣、庄严的“希波克拉底誓言”,学者们大凡以西方传统法律职业的价值观为标准,主张在中国建立一个“分享共同的知识、信念和意义”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并对这个共同体的形成寄予厚望-期望它成为中国法治进程的重要推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