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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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建设说明报告五篇

加强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建设说明报告五篇

加强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建设说明报告五篇【篇一】加强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建设说明报告家庭是塑造孩子健康,人格的第一环境,为了让更多的家庭成为塑造孩子健康人格的环境,成为健康的理想的学习型家庭。

一年来,我校家长学校工作因地制宜、创造性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从而使身教育理念深入人心,让素质教育走进千家万户,促进了家长与孩子共同学习,相互学习,共同成长。

一、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统一认识,明确职责。

学校建立了由校长为组长,校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的家长学校领导小组,并对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人员进行了分工,做到了分工落实,职责明确。

为了让学校全体教师、全体家长了解“家长学校”的意义、目标、内涵、策略等,我们根据学校的实际,利用“全体教职工大会”、“班主任会”“家长会”、“家长学校”“刊发学习材料”“学校网站”“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书籍。

同时还使大家明确了“家长学校”“谁在学?”、“学什么?”、“在哪儿学?”“什么时间学?”“怎样学?”“为什么学?”六要素。

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和家长对办家长学校重要性的认识。

为了使家长学校工作落到实处,我们根据调查到的家教情况、家长的教育观念等实际情况,制订了《家长学校工作计划》,实施点名签到制度和学期考评制度。

并充分发挥学校、班级两个层面家长委员会的作用,使大家做到目标清,方向明,从而确保家长学校工作扎实开展。

二、建立基地,开展活动,努力提高家长学校工作的实效。

我校家长学校领导小组把多媒体教室作为家长学校的活动基地,并为家长学校学员提供了学习条件。

我校积极向学生家长宣传推荐《家庭教育》等书籍、杂志,给家长提供了资源共享和及时交流的平台。

针对家长家庭教育理论、经验缺乏的特点,我校有计划地举办了系列讲座,向家长系统地传授生理学、心理学、家庭教育的原则和方法等基本知识。

家长学校各年级的主讲教师在认真研究、大胆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出适合本年级学生特点的家庭教育的内容,使家长的学习内容与学生的成长同步。

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

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

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试行)教基〔2012〕70号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2〕2号)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学区建设的意见》(皖教基〔2010〕10号)文件精神,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制度,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相结合的教育网络,现就我市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长委员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家长委员会的意义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健康成长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共同目标。

建立家长委员会,对于发挥家长作用,促进家校联系与合作,促进双向沟通,优化育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各县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建立家长委员会作为建设依法办学、规范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作为发挥家长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积极作用的有效途径,作为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的重大举措,以更大的热情,更有效的措施,创造更好的条件,大力推进建立家长委员会工作。

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利用家长委员会这一有效载体,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护航,促进中小学、幼儿园科学和谐发展。

二、家长委员会的设立(一)成立家长委员会,要发挥学校主导作用,落实学校组织责任,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工作;要尊重家长意愿,充分听取家长意见,调动家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根据学校发展状况和家长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组织方式,确保家长委员会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市城区中小学、乡镇中心校及九年一贯制学校在5月31日前都要成立家长委员会,实施“一校一会”,其他学校在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学二周内全部建立。

乡镇中心校家长委员会建议由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名誉主任,村级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议由所在村的村长担任名誉主任。

学校要积极联系组织家长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选举出能代表全体家长意愿的在校学生家长组成家长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发挥家长在学校和家庭教育中的作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现就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的重要意义。

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是建设依法治教、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需要;是发挥家长作用,促进家校合作,优化育人环境的需要;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

近年来,在地方各级教育部门的推动和支持下,许多中小学通过多种形式动员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积累了重要经验。

面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中小学生成长的新特点,必须创新学校管理制度,把学校和家庭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形成教育合力。

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要明确学校的组织责任,纳入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学校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尊重家长的意愿,充分听取家长的意见,调动家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根据学校的发展状况和家长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组织方式,保证家长委员会工作取得实效。

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要从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家长委员会的重要意义,以更大的热情,更有效的措施,创造更好的条件,把家长委员会普遍建立起来,发挥家长在教育改革发展中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二、合理确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的基本职能。

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是在教育部门指导下,在中小学学校内设置的,由学生家长代表参加,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组织。

要明确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的基本职能,保证享有应有权利,履行应尽义务,发挥重要作用。

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要参与学校管理。

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2]2号)

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2]2号)

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制度,现就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长委员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家长委员会的重要意义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健康成长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共同目标。

建立家长委员会,对于发挥家长作用,促进家校合作,优化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教育部门的推动和支持下,一些地方的中小学通过家长委员会动员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面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需要在更大范围推广成功经验,把家长委员会普遍建立起来。

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家长委员会的重要意义,把家长委员会作为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作为发挥家长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积极作用的有效途径,作为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的重大举措,以更大的热情,更有效的措施,创造更好的条件,大力推进建立家长委员会工作。

二、明确家长委员会的基本职责家长委员会应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职责。

参与学校管理。

对学校工作计划和重要决策,特别是事关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予以支持,积极配合。

对学校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帮助学校改进工作。

参与教育工作。

发挥家长的专业优势,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提供支持。

发挥家长的资源优势,为学生开展校外活动提供教育资源和志愿服务。

发挥家长自我教育的优势,交流宣传正确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

沟通学校与家庭。

向家长通报学校近期的重要工作和准备采取的重要举措,听取并转达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向学校及时反映家长的意愿,听取并转达学校对家长的希望和要求,促进学校和家庭的相互理解。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意见鲁教基字…2011‟19号各市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及《山东省素质教育推进计划(2011-2015年)》、《山东省学校德育与学风建设计划(2011-2015年)》,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中小学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教育工作,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增强推进家长委员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2009年我厅颁布《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高度重视家长委员会工作,积极行动,扎实推进家长委员会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家长委员会工作理念得到普遍认同,家校联系进一步密切,组织建设有序推进,作用发挥和工作成效显著。

但是,家长委员会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一些地方和学校对家长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和宗旨存在模糊认识,将家长委员会作为学校内设机构或其领导下的组织,对家长委员会的重要性和相对独立性没有充分认识;有的学校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工作存在表面化、形式化现象,不能充分落实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一些学校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不完善,不能保证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持续开展。

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深入开展。

家长委员会是学校教育改革的参与者、教育资源的开拓者,是教育问题的应对者、家校关系的协调者,还是学生良好成长环境的创建者、学校教育教学行为的监督者,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加强家长委员会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促进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建立“依法治教、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完善学校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构建学校、家庭与社会“三位一体”教育体系的关键环节,对于培育家长的民主意识和志愿精神,参与学校管理,改善家校关系,促进家校和谐与社会和谐,进而推动学校建设、家庭建设和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XX小学家长委员会实施方案

XX小学家长委员会实施方案

XX小学家长委员会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体系,增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有效沟通,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学校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学校决定进一步完善学校家长委员会组织机构,并制定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以培养民族精神与人文精神为主要工作目标,积极构建学校现代家庭教育体系,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达到“同步”、教师和家长教育达到“同心”、学校和社区教育达到“合力”,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提高认识,加强组织保障。

家长委员会是代表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家长的桥梁和纽带,是家校合作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促进学校和谐发展有不可替代作用。

1.学校领导教师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成立家长委员会的意义,尊重家长在家校合作教育中地位与角色。

2.加强对家长委员会组织领导,切实提高家庭教育工作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

成立家长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各级部主任家长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四、健全制度,抓实重点工作。

1.健全家长委员会管理制度,做好家长委员会日常常规性工作,切实保障家长委员会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发挥家长的优势和特长,调动家长参与积极性,使家长委员会成为学校决策的智囊与参谋。

为学校发展创设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的作用,积极动员和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和培训,使家长成为班主任做好教育教学的得力助手。

①制定《家长委员会章程》,《家长委员会职责》,《家长委员会制度》等相关制度。

②建立意见反馈制度。

③建立家长委员会档案管理制度。

有关家长学校的各种文件、信件,有关讲话稿,会议记录,各项制度等都严格分类加以整理保管存档。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管理工作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近年来,我区各中小学高度重视家长委员会工作,积极行动,扎实推进家长委员会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家长委员会工作理念得到普遍认同,家校联系进一步密切,组织建设有序推进,作用发挥和工作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规范家委会工作,完善家校共育机制,切实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章组建机构。

各学校要指导家长委员会依章程公开民主组建,明确宗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参与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真正成为学校联系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

二、实行层级管理。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对家长委员会的管理职责,明确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层层负责,加强对校级、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指导。

分管干部要加入校级、年级家长委员会群,班主任必须加入班级家长群、家委会工作群,对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家长委员会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时,要及时予以纠正。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要建立学校与家长委员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保障沟通渠道畅通,确保家长委员会依法、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展工作。

学校要通过校长信箱、QQ群、微信群、校长接待日等方式,接受家长的咨询,及时处理家长反映的问题。

四、规范收费管理。

学校要对家长委员会收费进行监督,若需收费,须征得班级半数以上家长同意方可进行,收费项目、金额、事由等均须向学校相关处室报备。

班级收费一事一收,一事一结,一事一公开,收费频次和数额要适度适当,不得预收一学期的班费等费用。

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实现资源共享、资源循环利用。

学校和教师不允许利用家长委员会的名义进行收费、摊派或捐资。

五、规范活动组织。

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组织学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必须通过恰当途径向家长公开活动方案、安全预案、经费预算及支出明细等,提前征求家长和学生意见,家长和学生必须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参与活动。

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条模版

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条模版

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条模版一、引言家长委员会是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扮演着促进学校发展和提升家校合作关系的重要角色。

作为家长委员会的成员,我们有责任积极参与学校的工作,推动家校合作,为孩子们的教育发展做出贡献。

本条模板将阐述我们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内容和任务,以期能更好地发挥我们的作用,为孩子们和学校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提升教育质量1.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的讨论和决策,关注学校教育改革的进展,为教学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

2. 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活动,如亲子阅读、科普讲座等活动,提供学习资源和支持,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主动性。

3. 定期组织家长座谈会,倾听家长们的意见和需求,与学校领导进行沟通和交流,积极反馈问题和建议,推动学校教育改革的进程。

4. 配合学校组织各类教育评估和考试,跟踪学生的学习情况,与教师们共同探讨学生发展的问题和改进方向。

三、促进家校合作1. 加强家校交流平台的建设,开展家校互动活动,增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2. 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活动的志愿者工作,培养家校共同参与的意识和文化,提高学校的社会影响力。

3. 制定和推广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帮助家长了解和掌握教育原理和方法,提供实用的育儿知识和技巧,为家庭教育提供有效的支持。

4. 推动学校和家庭之间的信息共享,及时传达学生在学校的表现和需求,建立良好的家校沟通渠道,保持双方的密切联系。

四、服务家长需求1. 聚焦家长需求,开展各类家庭教育讲座和培训活动,提供专业的培训机会和资源支持,满足家长们的需求和期望。

2. 协助家长解决教育方面的问题,如学习方法、教育经验等,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和指导。

3. 建立家长间的互助平台,组织经验交流会和座谈会,家长之间相互学习和借鉴,分享育儿经验和教育心得。

4. 组织家长参观学校的教学环境和设施,了解与学校发展相关的情况,提供家长们对学校的了解和参与的机会。

五、开展公益活动1. 参与学校社区服务活动,如义务扫街、社区清洁等,增强学校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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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意见
鲁教基字〔2011〕19号
各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及《山东省素质教育推进计划(2011-2015年)》、《山东省学校德育与学风建设计划(2011-2015年)》,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中小学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教育工作,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增强推进家长委员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09年我厅颁布《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高度重视家长委员会工作,积极行动,扎实推进家长委员会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家长委员会工作理念得到普遍认同,家校联系进一步密切,组织建设有序推进,作用发挥和工作成效显著。

但是,家长委员会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一些地方和学校对家长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和宗旨存在模糊认识,将家长委员会作为学校内设机构或其领导下的组织,对家长委员会的重要性和相对独立性没有充分认识;有的学校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工作存在表面化、形式化现象,不能充分落实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一些学校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不完善,不能保证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持续开展。

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深入开展。

家长委员会是学校教育改革的参与者、教育资源的开拓者,是教育问题的应对者、家校关系的协调者,还是学生良好成长环境的创建者、学校
教育教学行为的监督者,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加强家长委员会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促进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建立“依法治教、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完善学校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构建学校、家庭与社会“三位一体”教育体系的关键环节,对于培育家长的民主意识和志愿精神,参与学校管理,改善家校关系,促进家校和谐与社会和谐,进而推动学校建设、家庭建设和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巩固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加强研究和实践,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完善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
正确处理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辨证关系。

中小学校长、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既是家长委员会建设的策划者和协助者,又是家长委员会工作职能的推行者和落实者。

要明确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在教育目标上的一致性、地位上的平等性、工作上的互助性;要尊重家长委员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主体地位,保护其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的积极性;要通过建立长效合作机制,落实家长委员会的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和监督权,推进学校的民主决策和科学管理。

科学把握家长委员会工作原则。

家长委员会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符合素质教育要求。

坚持多维互动原则,促进家长、学生和学校之间的理解和支持。

坚持服务性原则,为全体家长服务,为学生成长服务,为学校发展服务。

坚持规范性原则,家长委员会不得违背教育方针政策,学校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进行乱收费、摊派、集资等违规活动。

完善家长委员会组织建设。

探索建立符合学校实际的家长委员会基层组织,班级可以在家长代表的组织下成立班级家长工作小组,规模较大学
校的年级可以建立学校家长委员会年级分会。

班级家长工作小组和年级家长委员会分会在学校家长委员会指导下开展班级和年级工作。

加强家长委员会制度体系建设。

家长委员会要在学校的配合下,建立健全包括组织章程、工作规程、民主选举、会议、活动、财务等各项工作制度,探索建立以志愿参与为核心的家长“志愿者”制度,以制度建设保障和推进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深入持久开展。

建立家长委员会委员值班制度。

家长委员会委员轮流到校值班制度,是加强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联系的重要渠道。

根据学校和家长实际,倡导家长委员会组织有条件、有意愿参与的家长委员会委员轮流到校值班办公,形成家长委员会驻校常态化制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家长委员会开展驻校办公值班工作。

丰富和创新家长委员会工作形式。

创新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形式,组织家长参与课程建设与实施,参与学生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参与对教育教学工作的评价。

创新参与学校管理和民主监督形式,列席校务会议,规范办学行为,监督学生课业负担,协助组织家长会,参与师生评价考核,监督图书设备采购和食堂餐厅服务等工作。

创新参与家长教育形式,由家长委员会举办家长学校,在学校配合下对家长进行培训,定期组织家长育子经验交流活动或各种联谊活动。

创新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家长委员会工作,增强家长委员会工作的针对性,提高实效性。

建立科研引领、典型培育、点面结合工作机制。

我厅成立了省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管理研究项目组,开展典型培育、骨干培训、工作评估标准研制和工作手册编制等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家长委员会研究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和工作机制探索。

每市要确定1个县(市、区)作为家长委员会工作典型培育,全省所有县(市、区)都要确定小学、初中和高中各1所,作为家长委员会建设项目示范学校,开展典型培育和指导,在全省形成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

2011年底
前,个别尚未建立家长委员会组织的中小学校要全部建立,各市要有40%左右的学校较好地开展家长委员会工作;2012年,各市要有70%左右的学校较好地开展家长委员会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家长委员会工作的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成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领导或指导小组,统筹管理协调本地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

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协助下,探索建立中小学校家长委员会协会或家长委员会主任协作体、联席会议等协作议事制度。

倡导聘任优秀家长委员会委员担任当地政府兼职督学,充分发挥他们的民主监督作用。

建立家长委员会工作条件与经费保障机制,家长委员会办公场所与设施,原则上由学校提供;多渠道筹措家长委员会办公经费,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收支要公开、透明。

凡自愿为家长委员会建设提供设备和活动经费的,应视同捐资助学,予以鼓励和表彰。

各地要把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的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学校督导评估内容。

建立评估奖励机制,适时开展山东省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评估和优秀家长委员会评选,对家长委员会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我厅研制了山东省中小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评估标准(试行)(见附件),请中小学校对照该评估标准开展工作自查,我厅将适时开展全省工作评估。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妇联、团委、社区等有关方面和媒体,大力宣传家长委员会工作,联合组织“家庭教育公益讲座”等活动,引导全社会和家长关注、支持和积极参与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凝聚强大育人合力,共同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工作可参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和本通知要求实施。

附件:山东省中小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评估标准(试行)
附件:
山东省中小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评估标准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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