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快报制度(模板)
建筑工程伤亡事故快报制度范文(4篇)

建筑工程伤亡事故快报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伤亡事故的监管和管理,维护建筑工程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制定本建筑工程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等。
第三条快报是指建筑工程在发生伤亡事故后,主要责任方进行事故情况的实时报告。
第四条伤亡事故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轻伤、重伤、死亡等。
第五条快报的目的是及时传递伤亡事故的信息,便于相关部门和组织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救援,并及时启动相应的调查程序。
第二章快报内容和流程第六条快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发生的基本信息: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
(二)事故情况的简要描述:包括事故原因、事故类型、受伤人员情况等。
(三)现场救援和处理情况:包括救援措施的采取、受伤人员的治疗情况等。
(四)事故的影响和后果:包括对建筑工程进度和质量的影响、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影响等。
第七条快报的流程如下:(一)事故发生后,责任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救援工作。
(二)责任单位应立即报告建筑施工企业的主管部门,并报告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图审查单位。
(三)主管部门应立即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四)责任单位应立即向快报平台提交快报,并在自己的官方网站和其他适当的渠道进行发布。
第三章快报的要求和标准第八条快报应当及时、准确、全面、有效。
责任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完成快报的提交和发布。
第九条快报应当包含详细的事故信息,以便相关部门和组织了解事故的性质、原因和后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条快报应当采用规范的格式和语言,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读性。
第十一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责任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快报的及时提交和发布,并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单位进行处罚。
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4篇)

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程施工的安全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包括直接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财产损失的事故。
第三条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的目标是及时、准确地报告事故,依法对事故进行处理和责任追究,防止事故扩大和再发生。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事故的报告、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五条对于发生的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工程承包商及项目管理者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及时报告,全面调查事故原因,采取措施进行事故处理。
第二章报告程序第六条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工程承包商和项目管理者应立即启动报告程序。
第七条工程承包商和项目管理者应当依照安全生产事故紧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伤员,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急救措施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工程承包商和项目管理者应当立即向企业安全部或者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机构报告事故。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事故类型、伤亡人数等基本情况。
第九条企业安全部或者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机构收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第十条企业安全部或者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机构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第三章调查处理第十一条事故调查处理组要由专业人员组成,包括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法律顾问等。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处理组应当全面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责任,形成调查报告。
第十三条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直接原因、间接原因、责任认定、处理意见等内容。
第十四条调查报告应当由调查处理组负责审核,并报企业安全部或者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机构审核通过后予以发布。
第十五条企业安全部或者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机构应当根据调查报告的内容,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工程承包商和项目管理者。
建筑伤亡事故快报制度模版

建筑伤亡事故快报制度模版一、总则为了加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类建筑伤亡事故的情况,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建筑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等各类建筑工程,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此制度。
二、建筑伤亡事故快报的定义与范围建筑伤亡事故指因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等建筑工程活动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死亡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2. 重伤事故:造成人员重伤(生命威胁)的事故;3. 火灾事故:造成较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4. 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故:造成大范围污染或人员伤亡的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故;5. 坍塌事故:施工现场塌方、倒塌等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6. 其他重大事故:因施工现场操作不当、设备失控、安全管理不到位、责任人违规违章等导致的其他重大事故。
三、建筑伤亡事故快报的责任与流程1. 建设单位(或项目经理)应设立建筑伤亡事故快报负责人并明确具体责任,由项目经理任命。
2. 事发现场负责人在发现建筑伤亡事故后,应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并迅速向建筑伤亡事故快报负责人报告。
3. 建筑伤亡事故快报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救援和处置工作。
4. 同时,建筑伤亡事故快报负责人应快速向建设单位(或项目经理)报告事故的基本情况,并提供详细的事故照片、视频等证据材料。
5. 建设单位(或项目经理)收到建筑伤亡事故快报后,应及时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处理事故的具体方案,并通知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立即前往事故现场。
6. 建设单位(或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建筑伤亡事故的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事故调查材料。
四、建筑伤亡事故快报的内容与要求1. 建筑伤亡事故快报的内容应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和发生的原因、伤亡人数、受伤程度、财产损失等详细信息。
2. 建筑伤亡事故快报应注重客观客观性,不得隐瞒、掩盖事故的真相;同时应严格保护事故中受伤人员的个人隐私。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依法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依法全面负责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企业应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事故预防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的职责和权益。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程序第六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并将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七条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将其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九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和整理,并编制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第十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原因等;(二)事故伤亡情况,包括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等;(三)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等;(四)事故的责任人、责任部门及责任情况;(五)事故的处理过程和结果,包括采取的措施和效果等。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当及时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并抄送至有关部门和企业领导。
第三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程序第十二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立即成立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并制定调查方案。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应当由企业内具有资深经验的专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应当按照调查方案,全面调查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依法进行调查。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应当做好以下工作:(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调查过程的公正、公平、透明;(二)收集和整理事故现场的相关证据材料;(三)听取事故相关人员的证言和意见;(四)进行事故现场的勘察和实地调查;(五)审核和分析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六)确定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3篇)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一、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人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在8h内向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外埠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以电话、传真或____方式(用《事故快报》)上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
3.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____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
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h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市(区)安全监督局、市(区)安监站、派出所。
外埠项目部发生上报公司级事故后,在向公司报告的同时,应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4.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____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____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____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调查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
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事故处理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____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实施验证。
事故快报单(模板)

总人数
事故人员伤亡情况
*死亡人员数量(人)
施工人员人数
非施工人员人数
总人数
年月 日
*重伤人员数量(人) 施工人员人数 非施工人员人数姓名 性别 Nhomakorabea年龄
施工伤亡人员情况
工种
用工 形式
文化 程度
从业 时间
承包 形式
伤亡 情况
事故照片 事故抢修
序号
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快报表单
事故基本信息
*质量
001
*事故发生时间
* 安全
年月
*天气气候
晴
*事故发生地点
*发生地域类型
挖机操作造成的管线事故
*发生区域类型
*事故发生部位
*事故类型
管线事故
事故简要经过 原因初步分析
根据项目部相关要求,施工围挡内作业除特殊情况不得占用应急车 道。2021 年 10 月 24 日下午一点左右,我方桩基队清理临时堆放在应急 车道上 SH23~SH24 墩之间开挖泥浆池的渣土。站着前方的指挥员指挥挖 机旋转甩土,挖机操作员理解错误,执行后退并旋转。回转时碰到上方固 定于 10kv 水泥电线杆上横穿沙河大道弱电系统的光缆,导致水泥电线杆 被折断。事故发生后,现场施工员第一时间安排人员疏离、停工并向项目 部领导汇报,领导接到电话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安排现场设置警戒线,围 挡门口安排专人值守,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并及时向电力部门汇报情况。 电力部门接到电话马上组织抢修队伍进场抢修,经过 4 小时左右的抢修, 于当天下午 5 点半左右恢复供电。
万幸无人员伤亡,对此事件,我方深感歉意,并将加强今后对作业人 员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说明单位:** **有限公司 日 期: 年 月 日 事故造成的影响比较恶劣,对周边群众也造成了停电的困扰,此事并 上升到业主部门,集团高管专门对此事展开会议讨论,强调安全生产管理 等要求。今后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教育、落实措施责任到人!
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5篇)

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一、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安全事故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按严重程度,安全事故可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____人为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____人以上为特大伤亡事故)。
(2)轻伤事故要当天报施工班长、安全员和工地负责人,填写“工伤事故月报表”上报分公司,分公司汇总每月上报总公司。
(3)重伤和死亡事故要立即上报总公司及当地安全监督部门。
二、事故现场处置制度(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制度(1)企业应在发生事故之日起____日内,对事故调查完毕,做出结论,特大事故,最迟不超过一个月。
凡没有报告书者,不能结案。
(2)发生事故,除积极抢救伤员外,必须立即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擅自变动现场的人证物证及旁证材料。
(3)工地要积极配合调查者进行事故勘查工作,并如实提供所有的调查材料。
(4)事故的调查、分析、取证工作必须在安全专业部门直接参与下进行。
四、伤亡事故的处理制度(1)因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由本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2)对参加施工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未经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取证而造成事故的,应分别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3)对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未进行明确安全技术交底而造成事故的,应分别追究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全部或主要责任。
(4)重大伤亡事故必须在有关安全部门(或组成调查组)进行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才能逐一作出事故责任的判断,并明确直责任者、领导责任者及要主责任人。
(5)企业必须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加强职业健康安全贯标、安全技术设施的配置,落实安全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1. 制度目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针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有效调查和妥善处理,提高生产安全的管理水平,减少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区域、物流配送和设备管理等环节。
3. 主要内容:(1)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应立即报告给上级主管,并同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 安全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初步处置和调查,并向公司领导层报告事故情况。
- 公司领导层应根据事故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启动事故调查委员会,并设立事故调查小组。
(2) 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程序:- 事故调查小组由公司领导层指定,成员包括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生产部门和相关专家等。
- 事故调查小组应尽快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详细调查和取证,了解事故发生原因。
- 调查小组应编制事故调查报告,包括调查过程、事故原因、责任追究和改进措施等内容。
- 事故调查报告应报送给公司领导层和相关部门,并根据需要公开或限制发布。
(3) 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应惩罚。
- 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进行落实和跟踪。
- 针对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给相关监管部门,并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4. 监督与评估: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进行监督与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5. 违规处理:对违反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的人员,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或解雇等。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二)一、前言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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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快报制度
第一条为及时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积极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遵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国家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交隧道局及所属子、分公司、各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意外突发,造成人身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使正常的生产、生活活动中断的事件。
事故等级以国家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四条境内外发生下列等级事故时,必须按本制度要求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一)发生人员重伤的事故;
(二)发生人员死亡的事故;
(三)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等级为大事故及以上的事故;
(四)发生关系到安全生产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
第五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中交隧道局、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中交隧道局、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事故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填报《中交隧道局安全生产事故快报表》(附表)并加盖公章,传真至中交隧道局安委会办公室,事故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的情况。
第七条事故救援处置过程中,应随时续报事故处置情况。
第八条接到事故报告后,中交隧道局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九条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事故快报制度,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或者通报、报送、公布虚假信息,未按规定报告,将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由中交隧道局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表:
中交隧道局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